2022年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docx
精品_精品资料_惠州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实施细就第一章总就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保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正常使用, 保护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全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发布的物业治理条例及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 建设部、财政部令第 16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就.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缴存、使用、治理和监督,适用本细就.一本细就所称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是指业主、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宅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二本细就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商定,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本细就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商定, 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 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以下各项不属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1. 居住区内属于城市市政公用部门负责治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公共绿的、城市供水、供气管线等.2. 居住区内属于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治理的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线路等.3. 居住区内不属于业主共有产权的其他设施、设备.第三条以下物业的业主应当依据本细就的规定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全部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 售房单位应当依据本细就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第四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属于业主全部.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属于售房单位全部.第五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实行统一交存、专户储备、专款专用、全部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就.第六条市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其次章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的主体、标准和时间第七条 商品住房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应当按以下规定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一所购物业,属于建设单位在 2022 年 9 月 1 日至本细就实施之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的预售房或现房销售, 购房者首期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标准,按购房价款 2%的比例缴存.二所购物业,属于建设单位在本细就实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房或现房销售, 购房者按其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惠城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上一年度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的5%.三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时间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缴付使用前或办理交易手续 房产证 前,由购房者持经物业所在的的房产主管部门核对盖章的住房专项修理资金缴存通知书自行到托付银行缴交.业主首期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假设建筑面积是在国家 房产测量标准规定的答应误差值范畴内,就不办理退回或补缴手续.按套购买且以购房价款计缴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 建筑面积误差值多少均不办理住宅专项修理资金退回或补缴手续.第八条售后公有住房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缴存.一业主首期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依据房改成本价的2%运算缴存.缴存时间为办理产权证前.二售房单位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依据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存到专管帐户.缴存时间为售房单位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 日内到托付银行缴存.第九条建设单位留用空置、赠与的房屋,交易单价明显低于同区同类同用途市场价的房屋以及安置被拆迁户的房屋, 应当按以下规定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一建设单位在 2022 年 9 月 1 日至本细就实施之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房或现房销售,从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建设单位留用、空置满 一周年以上含一周年的房屋,业主受赠的房屋,以及交易单价明显低于同区 同类同用途市场均价 1000 元以上含 1000 元,视同部分赠与的房屋,实行回迁安置的被拆迁户、 异的安置的被拆迁户的房屋, 相应业主按其所在物业治理区域内同类同用途房屋的销售均价或市场评估价2%的比例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 金.二建设单位在本细就实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房或现房销售,从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建设单位留用、空置满一周年以上含一周 年的房屋, 业主受赠的房屋以及实行回迁安置的被拆迁户、异的安置的被拆迁户的房屋, 按其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惠城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上一年度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的 5%.三留用、空置、受赠、交易单价明显低于同区同类同用途房屋以及安置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被拆迁户的房屋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时间:留用、空置的房屋满一周年后的30 天内,建设单位应当缴交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受赠的房屋以事实发生后的 30 天内,受赠人应当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交易单价明显低于同区同类同用途房屋市场均价1000 元以上含 1000 元的,由物业所在的的房产主管部门确定应缴交金额,购房者应当在接到房产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实行回迁安置、 异的安置的被拆迁户, 被拆迁安置户应当在接到迁居安置之日起 30 天内,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第十条其他各县、区建设单位从本细就实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房或现房销售, 商品住房的业主、 非住宅的业主, 建设单位留用空置、赠与的房屋,以及安置被拆迁户的房屋,相关业主以其所拥有物业的建筑 面积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当的上年度住宅建筑安装工程平均造价的5%至 8%,详细标准由各县、区自行制定,并报市房管、财政部门备案.第三章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的原就、程序和分摊列支方法第十一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便利快捷、公开透亮、受益 人和负担人相一样的原就, 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的住宅共用部位、 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二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依据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修理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列支范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争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 向物业所在的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五房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向专户治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通知.六专户治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至修理单位.第十三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依据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访用方案, 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修理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 列支范畴、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形以及其他需暂时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情形的处置方法等.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有住房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 经物业所在的房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房产主管部门发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六业主委员会、 物业所在的房产主管部门向专户治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通知.七专户治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至修理单位.第十四条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形,需要立刻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新、改造的,依据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前,依据本细就第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二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划转业主大会治理后, 依据本细就第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办理.发生前款情形后, 未按规定实施修理和更新、 改造的, 物业所在的房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 修理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其中, 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仍应当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第十五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依据以下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依据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1. 用于物业治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2. 用于房屋本体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楼房屋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3. 用于二户或者二户以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专属相关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4. 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5. 开发企业尚未售出及留用的房屋应当依其占全部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 改造费用, 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依据所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就由相关业主依据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先依据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 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按本条其次项规定办理.第十六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 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依据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第十七条因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新、改造,使 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 先以受益总建筑面积按本细就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规定分摊到各相关物业, 以每平方米所分摊金额核算. 再以受益的相关业主依据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从受益业主账户中列支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摊.第十八条因对已购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新、改造,使用住房专项修理资金的, 也是以受益总建筑面积按本细就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分摊到各相关物业, 以每平方米所分摊金额核算. 列支分摊的方法是依据业主和售房单位缴存住房专项修理资金的比例,分别从受益业主和售房单位的住房专项修理资金账户中列支.第十九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其次十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责任依法应由相关单位承担的, 所需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其次十一条依法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支出范畴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护,不得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其次十二条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商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服务费 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中支出的住宅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费用, 不得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其次十三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人为损坏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从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中列支.第四章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续筹其次十四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余额不足,或者低于首期应缴存额 30%含等于 30的,业主应当准时续缴.一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续筹方式、时限和金额依法由业主大会打算,并报送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二未成立业主大会、 已实施物业治理的, 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续筹方式、时限和金额由实施物业治理的企业或房屋治理单位包括专业服务公司 做出方案,经具有共有关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 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报送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打算.三未实施物业治理,也没有房屋治理单位的住房,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续筹方式、 时限和金额, 由对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共同或业主代表提出续缴方案,经具有共有关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并报送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打算.第五章修理资金的监管其次十五条 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应当统一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托付指定一家商业银行为专户治理银行.其次十六条 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核算账户的设立.市房产主管部门设立总账户,按物业治理区域项目为单位设账,实行四级账户核算.总账户为一级核算,每个物业治理区域项目设立二级核算,每一幢楼设立三级核算,每个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业主设立四级核算.业主个人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核算到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按售房单位设账,按幢栋分账核算.其次十七条在保证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利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购买国债, 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利用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 并报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后, 由业主大会办理购买手续. 未成立业主大会, 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仍由房产治理部门代管的,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由房产治理部门办理购买手续.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依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 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 由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购买手续.禁止利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从事国债回购、 托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其次十八条以下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滚存使用: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储备利息.二利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打算的除外.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其次十九条房屋拆迁或者其他缘由造成房屋灭失的,产权人应准时到产权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并到物业所在的的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账户余额退仍手续. 个人缴存的返仍给个人.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按账面余额返复原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财政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由 同级政府统筹治理,并办理账户注销手续.第三十条业主转让房屋全部权时,转让方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账户余额伴同房屋全部权同时转移过户, 受让方应准时持有效的权属证明到物业所在的的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第三十一条房产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治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以下情形:一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形.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和治理的情形.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形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第三十二条专户治理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物业所在的房产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对账单.房产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化情形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治理银行进行复核.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专户治理银行应当建立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其分户账中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第三十三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治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三十四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市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收支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形的监督.第三十五条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代管,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六条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代管可由业主大会打算,并接受市县、区审计、财政和房管部门的监督.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原就上不再从原先由市、 县区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托付指定代收的商业银行转存到其它商业银行.第三十七条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代管.第三十八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专用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由代管机构负责, 并依据财政部门票据治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六章相关责任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细就规定,挪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依照物业治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和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治理方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的方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依法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没收违法所得, 处挪用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情节严峻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房的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 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 房的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本细就规定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由县级以上的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第四十一条一次性全额付款或分期付款购房的业主,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交凭证作为办理房屋全部权证书的条件之一.住房购买人未按本细就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 房的产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房屋全部权证书.第四十二条按揭购房的,购房人必需按本细就的规定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凭证作为放贷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条件之一.按揭购房的, 住房购买人未按本细就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房的产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房屋他项权证书.第四十三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缴存凭证作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的条件之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一.住房购买人未按本细就缴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未缴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赐予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并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的,由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负责缴交.事后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可向本单位相关责任人追缴.第四十四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专用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核销等 治理过程违反财政部门票据治理有关规定的, 依据财政违法行为惩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七章附就第四十五条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缴存、使用、退仍、单元户名变更等流程及方式,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第四十六条每平方米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市、县区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定期核定公布.第四十七条本细就实施前,未设立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商品住宅物业,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受益人参照本细就其次十五条的规定制定补设方法.本细就实施之日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补设方法依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四十八条本细就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