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良庆区推进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80223944
资源大小:39.17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人社方案】良庆区推进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docx
【人社方案】良庆区推进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区推进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系统应用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实名制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581号)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就业实名制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448号)要求,为做好我城区适龄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意义和作用就业实名制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管理信息化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收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的基本手段,承担着整个就业工作信息化支撑任务;是准确掌握和分析就业市场供求状况的必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就业工作的迫切需要,对研判我城区就业形势,及时调整我城区就业政策,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二、登记对象及范围就业实名制登记的对象是在良庆区辖区内就业的全部适龄劳动力(含非良庆区户籍人员)及属良庆区户籍但在城区外就业的适龄劳动力,具体范围为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未享受退休待遇或养老保险待遇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城区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者、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等均纳入就业实名制登记管理范围。三、登记内容就业实名制主要登记适龄劳动力的就业信息,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就业单位、户籍地址、联系电话、就业失业等信息。(详见附件1、2、3)四、调查登记时间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从2015年8月开始,2015年10月底前结束。五、组织机构成立良庆区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城区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调查登记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 伟 城区党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李雪丽 城区人社局局长黄成堂 城区绩效办主任成员:雷 娟 城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开民 城区统计局副局长宋 懿 城区经信局副局长文春平 城区工商局副局长林 炜 良庆镇党委副书记罗方杰 那马镇组织委员陆昌庄 大塘镇党委副书记龚镇平 那陈镇副镇长周达生 南晓镇纪委书记黄继级 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 莹 大沙田街道办副主任陆若良 玉洞街道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4300653。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也要相应成立调查登记小组,负责本社区、本村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的各项工作。六、组织实施全城区就业实名制工作按照全城区统一领导、各部门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一)职责分工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城区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责任单位按各自工作责任和工作区域组织实施,并建立相应的就业信息实名台账。1全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包含在编、聘用、借调、挂职、兼职人员)由城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调查登记。2全城区企业从业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根据职能和属地管理区域划分,全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由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收集好信息后交由城区人社局导入信息系统;其余商贸企业、农业企业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由城区经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收集好数据后由各镇(街道)导入信息系统。3在本城区内就业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由其就业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调查并自行将数据导入信息系统。4全城区个体经营户(含从事个体经营的从业人员)由城区工商局负责组织调查登记,收集好信息后交由城区人社局导入信息系统。5农村劳动力资源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调查并自行将数据导入信息系统。(二)工作方法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方法采取调查员上门调查登记的方式进行。调查员按各自负责区域逐一上门入户登记,将调查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汇总上报,并建立本辖区就业实名制工作台账。(三)人员培训全城区就业实名制登记业务培训工作在城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下进行,采取统一布置培训与分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下训两级,分级开展、分批进行”的原则组织。各镇(街道)要制定好本镇(街道)调查员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四)经费保障就业实名制工作涉及的各项工作经费,包括调查登记表印制、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的宣传、培训、入户调查登记等所需工作经费,从城区人社局已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充分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中安排。七、工作步骤第一阶段:调查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8月)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制定就业实名制工作方案及各项工作实施计划;筹措调查工作经费;印制各种调查登记材料;开展调查人员培训。第二阶段:入户调查登记阶段(2015年9月10月上旬)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调查员进行就业实名制入户调查登记、调查登记表的编码验收,以及各项基础数据的汇总、录入等工作。第三阶段:全城区数据汇总、上报阶段(2015年10月底前)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调查登记表集中编码、审核、录入、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八、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确保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同时,要将就业实名制工作纳入当地就业的总体规划和对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做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就业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推进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三)强化舆论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实名制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确保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争取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就业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加强督促检查。城区人社局和绩效办要加强对就业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的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调查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