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朝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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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朝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docx
【人社方案】朝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朝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切实维护各类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辽人社2016178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6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确保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确定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为切入点,以依法依规经办、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科学分析运用。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二、基本原则坚持参保登记与扩面并重,从过去偏重各险种分别扩面转向统一综合扩面,从过去偏重阶段性扩面转向持续性扩面。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登记人员的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三、目标任务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具体工作任务是:(一)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彻底摸清资源,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现与全省数据库的联网和实时更新,为社保覆盖全民和精确管理提供有力支持。(二)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将以单位为重点的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转向以覆盖全民为目标的轨道,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四、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一)登记范围和内容。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以本县户籍人员为主,覆盖至非朝阳县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基本信息、个人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二)登记步骤和方法。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实施。第一步对已有的信息,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第二步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补录、修正,完成确认;第三步对无参保信息的,重点入户调查确认。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具体步骤如下:1.建立朝阳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以公安部门户籍信息库为比对参照内容,结合朝阳县养老及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初始库,并与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人员信息库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经过清理比对后,信息完整、准确无误的,直接确认登记,无需重复采集信息;信息缺失、错误的,通过基层平台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补录和修正,完成参保登记。2.缺失信息比对与确认。与全省参保数据比对,补充在省直、行业及省内其他县(市)区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以及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信息。将比对结果中未参保人员信息上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平台进行再次比对,确认在省外参保人员情况,并根据反馈信息对初始数据库进行补充更新,完成确认。3.不需入户登记人员确认。与县民政局、卫计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是否享受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政策进行筛选,对公务员、大学生等人员身份进行认定,完成对不需入户登记人员的身份确认。4.网上信息登记采集。通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搭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平台、设置微信公众号、开发手机APP等措施完善网上信息登记采集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我县及外地来朝务工人员中未参保人员主动进行网上登记,并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5.开展入户登记。对于经逐级比对和网上登记后仍未登记人员,将其信息按户口所在地分解到乡镇(街道、场)、村,通过主动登记、电话回访、入户登记等3种方式进行参保状态登记,并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6.建立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及动态管理机制。乡镇(街道、场)、村根据全民参保登记表内容,录入调查登记信息,并对本辖区登记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建立完整的朝阳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通过系统自动更新、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五、职责分工(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动态管理参保信息,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协调各乡镇(街道、场)相关部门推进登记工作,并负责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二)财政部门负责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工作宣传培训、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三)由人社部门牵头,建立参保人员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及时、准确维护社保数据。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死亡火化信息;卫计部门负责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和提供新出生儿童信息,出具死亡证明情况信息;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在校学生信息;司法部门负责提供服刑人员信息;法院负责提供判刑人员信息。发改、经信、市场监管、税务、机构编制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全力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帮助核查相关数据,提供登记过程中本部门所掌握的公共数据资源。(四)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对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意义、需进行全民参保登记的人群范围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方法步骤等进行宣传。(五)各乡镇(街道、场)是此次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地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组织各村开展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等。各村收集、录入的信息,由县人社部门负责汇总并导入朝阳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六、工作安排(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成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推进实施参保登记宣传培训工作。(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11日至7月28日)。完成软件开发和全县信息数据比对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统一标准,建立朝阳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为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导入、录入工作做好技术支持;以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为比对参照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登记。开展入户调查,基本建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三)管理运用阶段。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建立参保信息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参保信息发生变化人员及时进行登记管理及变更,做好日常数据维护工作。开展全民参保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应用,支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基金预算、精算等宏观决策和业务经办管理服务,为制度的完善、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支持。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成立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入了对各乡镇(街道、场)的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场)和各相关部门要把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场)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三)强化基础,提升管理。各乡镇(街道、场)和各相关部门要以现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为基础,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属地范围内城乡居民个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通过信息筛查比对,补齐缺失信息,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彻底摸清属地范围内人员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并将准确完整的信息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对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全民参保,在工作开展中要切实做到登记与扩面并重,着力引导帮助应参保而未参保人员实现参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要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过程中,进一步夯实基层服务平台尤其是乡镇(街道、场)、村一级的基础建设,要加大投入,持续提升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信息化服务能力。要探索适应群众需要的基层服务新手段、新方式,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四)加强宣传,开展培训。县人社部门要组织好全民参保登记的宣传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场)要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要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和信息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把握政策、准确执行政策,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五)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县人社部门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地推进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各乡镇(街道、场)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注重过程评估,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计划安排如期开展、有序推进、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