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制度】南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docx
-
资源ID:80244839
资源大小:36.79KB
全文页数: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公安制度】南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docx
【公安制度】南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市局纪委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受理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对市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控告和建议并及时处理。第四条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二)拒不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三)影响干扰或人为设置障碍,抵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五)弄虚作假,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六)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行为。第五条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提起、调查、责任划分、责任认定、处理决定的做出及下达、权利救济等工作程序,依照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