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卫生管理制度(集锦15篇).docx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集锦15篇)车间卫生管理制度1 1.目的 对生产现场、生产过程原(辅)料和成品的卫生平安进行把握,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平安。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现场、生产过程原(辅)料和成品的卫生平安把握。 3.职责 3.1经理办负责公司总体的卫生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场所和所接触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卫生管理。 4.工作程序 4.1厂区及办公区卫生标准 4.1.1办公楼外观洁净、温馨,墙面无乱涂乱划现象,无污物、水痕,涂料无褪色、剥落。 4.1.2办公楼外观依据实际状况定期粉刷。 4.1.3办公楼内干净、洁净,内墙壁无乱涂乱划现象,无污物、水痕、长霉,涂料无褪色、无剥落。地面洁净,无灰尘。空气新颖,无异味、臭味。 4.1.4卫生间勤于清洗打扫,无异味、臭味,定期消毒除臭。 4.1.5厂区四周清洁卫生,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集中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垃圾、杂物、污水等不洁净卫生的物品。 4.1.6厂区道路平坦、干净、通畅、无积水、无灰尘飞扬现象。 4.1.7厂区暴露地面绿化科学合理,花草树木对产品质量没有负面影响。 4.1.8厂区排水合理有效,保持畅通,具有防止污染水源和鼠类、昆虫通过排水管道进入生产区域的措施。 4.1.9厂区污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保持通畅、无堵塞、淤积现象。 4.1.10厂房外观要洁净,无乱涂乱划、无污物、无水痕,涂料无褪色,无剥落。 4.1.11厂房内壁无污物、无水痕,无长霉现象,白色磁砖掩盖不少于2米。 4.1.12厂房内部通风、采光、照明良好,符合要求。车间采光系数不低于标准级。 4.1.13厂房内排水沟设明沟,用磁砖掩盖且有确定斜度便于废水的排出。排水沟保持洁净、无积水、无异味、定期杀菌。 4.1.14厂房内经常通风,室内空气保持清洁卫生 4.1.15厂房内设施布局科学合理,合乎工艺流程,避开交叉感染和相互感染。 4.1.16厂房内设置特地的更衣、洗手、消毒等设施,设施应布局合理,合乎要求。洗手、消毒设施布置在进入生产区域的入口处,出入口不正对生产区域入口。 4.2生产设备及用具的卫生标准 4.2.1全部需要加油、润滑的生产设备及工具,应防止润滑油等别的物质进入产品中去。 4.2.2全部生产设备、工具、管道使用后要摆设整齐、布局合理、美观。每次摆放全都,各种设备工具定点摆放。 4.2.3全部生产设备,工具都要定期清洁、外表洁净,无油污、无污物,无灰尘,无铁锈、无积垢。 4.2.4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和整齐洁净,不污染产品。 4.2.5全部生产设备、装置、设施都要定期检查、修理,杜绝隐患,防止污染产品。 4.3原辅物料的卫生标准 4.3.1大米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到的食品添加剂、辅料等有卫生要求的.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3.2包装袋、纸箱分别符合相关要求。 4.3.3原辅料必需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3.4原辅料运输工具等必需符合卫生要求,有防雨、防尘设施,运输过程要防止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4.3.5原辅物料贮存期间要定期检验,加强管理,明示检验状态,只使用合格品。 4.3.6原辅物料仓库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状况,环境卫生无灰尘,无异味、臭味,物料无受潮,无变质,无污染。 4.3.7各物料按性质分类摆放整齐,准时通风换气,无返潮。 4.3.8相互影响的原辅料不能摆放在一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料同时贮存,不得有垃圾、杂物积累。 4.3.9无侵害、虫害,无昆虫孳生现象。 4.4生产过程及半成品、成品卫生要求 4.4.1生产过程中要定期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设施、装置、工具、容器等进行定期的杀菌消毒清洗。无异味、无臭、无积水、无积垢,甚至无菌无污染产品的现象。 4.4.2生产过程全部设备、工具、设施、装置、容器使用前后按工艺要求清洗洁净。 4.4.3生产过程应用的设备、工具、装置、设施、容器使用前后按工艺要求清洗洁净。 4.4.4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4.5成品卫生标准 4.5.1包装袋坚固、洁净、封装严密。 4.5.2成品必需是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准时修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精确无误。检验过程要严格遵守检验规程,正确操作,保证结果可信,精确无误。 4.5.3包装标识必需按GB7718执行,注明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产地等。 4.5.4运输贮存过程中保持厂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的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在一起。 4.5.5成品要按产品性质分类贮存,建立台帐,保证货物卡全都。 4.5.6成品码垛要整齐,最高不超过六层。垛与垛之间、垛与屋顶有确定间隔。垛与垛之间不少于0.3m。 4.5.7成品库专人管理,环境清洁卫生,干燥通风,无返潮、无异味,无杂物垃圾,无担忧全因素。 4.5.8成品库无侵害、虫害、昆虫孳生现象。 4.6从业人员及个人卫生要求 4.6.1本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在上岗前必需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才可工作。每年一次体检。 4.6.2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车间。车间不准存放个人物品、化妆品、衣物、食品、烟、酒等。 4.6.3工作人员要在指定的厕所、更衣室、冲洗室、消毒室自检个人卫生。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爱惜、改善劳动条件,爱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平安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进展,依据有关劳动爱惜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订本规定。 其次条 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必需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生产要听从平安的需要,实现平安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平安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赐予嘉奖,对违反平安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赐予严峻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平安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其次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需依据平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需相应实行平安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平安、牢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需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供应,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确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结实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平安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留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平安的影响,严格依据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当线路架设工作。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 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需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其次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实行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刻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状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准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准备。 第四条 禁止中学校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支配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平安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争论制订平安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爱惜方案,实施平安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其次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需成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制订平安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平安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平安指令,确保生产平安。平安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平安员。 第三条 平安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方案、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需保证平安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精确性。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必需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平安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公司平安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关心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平安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平安生产措施方案,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化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爱惜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担忧全状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刻报告领导争论处理。 5.总结和推广平安生产的先进阅历,关心有关部门搞好平安生产的宣扬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关心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争论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状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员要关心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平安生产日常事务和平安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平安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平安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平安检查、保养工作。准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平安生产状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疼惜生产设备和平安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爱惜用品。发觉担忧全状况,准时报告领导,快速予以排解。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其次条 发觉担忧全隐患,必需准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刻报告安委办统一支配整改。 第三条 凡平安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需先进行平安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转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平安教育才能上岗。 其次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需进行专业平安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需进行经常性的平安教育。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平安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方案地更新和改造。 其次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平安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爱惜,绝缘必需良好,并有牢靠的接地或接零爱惜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接受平安电压。电气设备必需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平安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平安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平安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平安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支配劳动爱惜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爱惜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状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需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需牢固、平安;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平安设施和明显的平安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需实行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需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平安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平安规定。 其次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退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需实行妥当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修理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平安要求。 其次条 新购的电梯必需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修理保养点或正式托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需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知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修理、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修理、保养、年审等工作。发觉隐患要立刻消退,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修理、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需是劳动部门平安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修理、检测、年审和运行状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3 1、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需接受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 2、车间内必需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工装,并保持齐全有效,工装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3、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需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且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连续使用的消毒剂,要定期检查其浓度。清洗剂、消毒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均不得在车间使用和存放,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在特地库房或橱柜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4、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需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5、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需随时清除,并准时清理出车间,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准时清洗消毒。 6、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不同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7、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装物。包装物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需移开或遮挡好生产线上的包装物,以免污染。 8、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需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避开对食品造成污染。 9、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0、生产车间四周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开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1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工装,必需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状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洁净、空气新颖。无明显水汽、积水。 12、定期对车间的门窗、纱窗、防鼠板、灭蚊蝇灯,照明设备等工装进行检查、清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记录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制造一个舒适、漂亮、洁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6S管理目标,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车间卫生工作的管理 由生产文员负责,生产文员依据各部门实际状况每周不定期进行卫生考核,此项考核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三、定义 1、仓库:1号生产车间,由仓储人员进行清扫; 2、公共走廊:1号车间和2号车间间的走廊,从中间分开,靠配料组由配料员负责,靠设备间由机修负责; 3、更衣间:由管理人员负责 4、设备间:开水供应处后面房间,由机修工负责; 5、1号车间公共区域A处:在2号车间门口面对涂布组左手边第一个烘箱为起点向左始终到墙壁,由充电组负责; 6、1号车间公共区域B处:在2号车间门口面对涂布组左手边第一个烘箱为起点向右始终到叠片组门口,由叠片组负责; 7、1号车间公共区域C处:面对叠片组门口左手边所以公共区域,由制片组负责; 8、车间卫生间:由保洁员负责; 9、各小组负责小组区域卫生。 四、具体要求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章、排列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6、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7、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8、电脑、打印机、电话、检测设备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9、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章、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10、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11、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12、清洁用具放在固定位置。 五、个人卫生应留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烟头(特别留意的是公共区域、绿化带及男生厕所)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六、检查及考核 1、卫生清理实行小组责任制,小组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按部门和区域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小组区域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2、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各种节假日(包括周末、临时放假)前一天下午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生产文员将在下午的5:30进行清洁检查;每周将突击检查一次。 3、公共区卫生与保洁人员绩效挂钩;小组区域卫生与个人绩效挂钩(目前绩效未出台时实行罚清理杂物堆一次) 4、个人公共卫生乱扔烟头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烟头。 5、乱扔垃圾及吐痰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生活垃圾。 6、男厕所发觉烟头,组织全体吸烟男员工轮番打扫男厕所一个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预防、把握和消退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爱惜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平安生产,走可持续进展道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担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平安、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需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爱惜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果突出的个人或单位赐予嘉奖。 其次章 机构与管理 1、平安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平安(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方案,争论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扬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状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扬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方案,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关心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平安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需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状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准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精确供应有关状况,并协作做好救援抢救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依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状况,为职工供应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平安隐患治理方案,并由各单位职业平安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照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企业全部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觉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状况,应准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判、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看法和建议。 3、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值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支配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 企业人事部门应依据新聘请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看法支配其相应工作。 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依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看法,支配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看。 7、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依据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当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患病或者可能患病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准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看,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觉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准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全部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看法,均需照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爱惜法规条例,准时支配女工健康体检。支配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看女工生理特点,不得支配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支配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 作业场所管理 1、车间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削减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刻实行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乐观进行治理。对严峻超标且危害严峻又不能准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需停止生产运行,实行补救措施,把握和削减职业病危害。 4、要在可能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需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修理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峻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修理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峻职业危害的装置检修理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修理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状况的检查。 9、对担当检修理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修理前体检,发觉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刻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开职业损害。 10、要加强检修理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依据检修理现场状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把握现场尘毒浓度,准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修理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修理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状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削减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损害。 12、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状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照实供应有关职业卫生状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觉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平安环保局等报告。 3、企业应支配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连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看法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准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车间会应定期争论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需生疏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把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状况、治理状况和预防措施。 2、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学问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学问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平安活动中支配一次职业卫生学问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需把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把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学问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需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爱惜学问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企业要做好生产检修理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修理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把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状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6 一、车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状况之一时必需洗手: 1、开头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需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 有外伤等状况,必需立刻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需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需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准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特别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需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7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支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