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给水排水规范大全》GB50032-202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8.pdf
U D C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看冒PG B5 0()3 2一2 0 0 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C odeforseismicdesignof outdoorwatersupply,sewerage,gasandheatingengineering2 0 0 3一0 4一2 5发布2 0 0 3一0 9一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 合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C odeforseismicdesi,of outdoorwatersupply,sewerage,gasandheatingengineeringG B5 0()3 2一主编部门: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3年9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C odeforseismicdesignof outdoorwatersupply,sewerage,gasandheatingengineeringG B 5 0 0 3 2一2 0 0 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开本:85 0 xll6 8毫米l/3 2印张:3字数:1 0 0千字2 0 0 3年7月第一版2 0 0 9年6月第三次印刷定价:1 6.0 0元统一书号:1 5 1 1 21 7 6 4 4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 0 0 0 3 7)本社 网址:httP:刀.C abp.C 网上书店:http:/www.C hina-building.C om。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 4 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 准室外 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 5 0 0 3 2一2 0 0 3,自2 0 0 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4.4、3.4.5、3.6.2、3.6.3、4.1.1、4.1.4、4.2.2、4.2.5、5.1.1、5.1.4、5.1.1 0、5.1.1 1、5.4.1、5.4.2、5.5.2、5.5.3、5.5.4、6.1.2、6.1.5、7.2.8、9.1.5、1 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 J 犯一7 8同时废止。本规范 由建设部定额研究所组织 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 出版发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设部2(X)3年4月2 5日前扭全曰根据建设部要求,由主编部rl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共同对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 J 3 2一7 8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专家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改名为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 B5 0 0 3 2一2 0 0 3。随着地震工程 学科的发 展 和新的震害反 映 的积 累,T J 3 2一7 8在内容上 和技术水准上已明显 呈 现 不 足,为此 需加以修订。此外,在工程结构设计标准体系上,亦已由单一安全系数转向以概率统计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据此抗震设计亦需与之相协调匹配,对原规范进行必要 的修订。本规范共有1 0章及3个 附 录,内容包 括 总则、主要符号、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场地、地基 和基础、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盛水构筑物、贮气构筑物、泵房、水塔、管道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 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和对 强制性条文 的解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J协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为提高规 范 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 范过程 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 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地 址:北京 市西 城区月 坛南街乙二号;邮编:l0(力4 5)。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北京 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员:沈世杰刘 雨生雷宜泰钟激承王乃震舒亚俐目次1总则 l2主要术语、符号,.32.1术语 32.2符号 ,43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63.1规划与布局 63.2场地影响和地基、基础 ,.63.3地震影响 73.4抗震结构体系 83.5非结构构件 ,93.6结构材料与施工 ,.1 04场地、地基 和基础 ,n4.1场地 n42天然地基和基础 ,巧4.3液化土和软土地基 ,.1 64.4桩基 ,2 15地震作用 和结构抗震验算 2 45.1一般规定 ,2 45.2构筑物 的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 2 75.3构筑物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2 95.4构筑物结构构件截面抗震强度验算 ,2 95.5埋 地管道的抗震验算 ,3 16盛水构筑物 3 36.1一般规定 ,3 36.2地震作用计算 3 36.3构造措施 ,3 87贮气构筑物 .4 D57.1一般规定 ,4 O7.2球形贮气罐 4 D7.3卧式圆筒形贮罐 .4 27.4水槽式螺旋轨贮气罐 ,.4 38泵房 ,4 78.1一般规定 ,4 78.2地震作用计算 .4 78.3构造措施 4 89水塔 5 09.1一般规定 ,5 09.2地震作用计算 .5 19.3构造措施 5 21 0管道 5 51 0.1一般规定 5 51 0.2地震作用计算 5 51 0.3构造措施 .,.5 7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oo附录B有盖矩形水池考虑结构体系 的空间作用时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的确定 ,so附录C地下直埋直线段管道在剪切波作用下 的作用效应计算 ,.82C.1承插式接头管道 82C.2整体焊接钢管 .84本规范用 词说明 .85条文说明 87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 筑 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施 行 以预防为主 的方 针,使室外 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设施 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特制订本规范。1.0.2按本规范进行抗 震 设计的构筑物及管网,当遭 遇低于本地 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遇本地区抗震设 防烈度 的地震影响时,构筑物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后仍能继续使用;管网震害可控制在局部范 围内,避免造成 次生灾害。当遭遇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构筑物不致严重损坏,危及生命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管网震害不致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并便于抢修和迅 速恢复使用。1.0.3抗展设 防烈 度 为6度及高于6度 地区的室外 给水、排水和燃气、热 力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展设计。1.0.4抗 震 设 防 烈度应 按 国家规定的权 限审批、颁 发 的文件(图件)确定。1.0.5本 规范适 用 于抗 震设 防烈度为6度 至9度地区的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设施 的抗震设计。对抗 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或有特殊 抗 震 要求的工程抗震设计,应按专门研究的规定设计。注:本规范 以下 条 文 中,一般 略去“抗 震 设 防烈度”表 叙 字 样,对“抗震设 防烈 度 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 为“6度、7度、8度、9度”。1.0.6抗震设 防烈度可采用 现 行 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 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 速度值对应 的烈度值);1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地 区或厂站,可按经批 准 的抗震设防区划确认 的抗 震设防烈度或抗震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 防。1.0.7对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系统 中的下 列建、构筑物(修复困难或导致严重次生灾害的建、构筑物),宜按本地 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不作提高一度抗震计算),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可适当加强抗震措施。1给水工程中的取水构筑物和输水管道、水质净化 处 理厂内的主要水处 理构筑物和变电站、配水井、送水泵房、氯库等;2排水工程中的道路立交处的雨水泵房、污水处 理 厂内的主要水处理构筑物和变电站、进水泵房、沼气发电站等;3燃气工程厂站中的贮气罐、变配电室、泵房、贮瓶库、压缩间、超高压 至高压调压间等;4热力工程 主干线中继泵站内的主厂房、变配 电室等。1.0.8对位于 设防烈度为6度地 区 的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设施,可不作抗震计算;当本规范无特别规定时,抗震措施应按7度设 防 的有关要求采用。1.0.,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中的房屋建筑的抗震设计,应按现行的 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 Bsoon执行;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应按现行 的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 D J 1 0执行;本规范中未列人 的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按现行的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 B5 0 1 9 1执行。2主要术语、符号2.1术语2.1.1地震作用earthquakeacuon由地震 动引起 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 向地震作用。2.1.2抗震设防烈度seis而cfortification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 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2.1.3设计 地震 动参数desi,parameterof脚und motion抗震设计采用 的地震加速度(速度、位移)时程曲线、加速度反应谱和峰值加速度。2.1.4设计基本加速度desi邵basicaccelerationofgroundmotion5 0年设计基准期超越 概率1 0 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2.1.5设计特征周期desi,characteristicperiodof脚undmotion抗震设计采用 的地震影 响系数曲线中,反 映地震震级、震 中距 和场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点对应 的周期值。2.1.6场地site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同的反应谱特征。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 民小 区和自然村或不小 于1.0 k甘 的平 面面积。2.1.7抗震概念设计seis而cconceP tualdesi,根据地震震害和工程 经 验 所获得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进行结构总体布置并确定 细部抗震措施 的过程。2.1.8抗震措施seis而cfortificationmeasures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震计算以外 的抗震 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2.2符号2.2.1作用 和作用效应凡K、凡vK结构上 的水平、竖向地震作用的标准值;E、cea地震时结构(构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P基 础底面压力;,地震作用效应与其他荷载效应 的基本组合;气地震作用效应(弯矩、轴向力、剪力、应 力和变形);,K作用、荷载标准值的效应;乙p,k地震引起半个视波长范围内管道沿管轴向的位移量标准值。2.2.2材料性能和抗 力苏人、几各种材料的强 度 设计值、标准值和抗 震 设计值;K结构(构件)的刚度;R结构构件承载力;【“。管道接头的允许位移量。2.2.3几何参数A构件截面面积;d土层深度 或厚度;H结构高度、池壁高度;H w池内水深;L剪切波 的波长;l构件长度;几每根管子 的长度。2.2.4计算参数fw动水压力 系数;口max、a水平地震影响系数;av?水平地震、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yR 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刀地震作用效应调整 系数;必拉杆影响系数;汽结构杆件长细 比影 响系数;氨沿管道方 向的位移传递 系数。3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3.1规 划 与 布 局3.1.1位于地 震 区 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集中供热热源 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源、气源和热 源 的设 置 不 宜 少 于两 个,并 应 在规 划 中确认布局在城市的不同方位;2对 取地表水作为主要水源的城市,在有条件时宜 配置适量 的取地下水备用水源井;3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的前提 下,用水较大的工业 企业宜自建水源供水;4排水系统宜分区布局,就 近处理 和分散出口。3.1.2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给水、燃气和热力 的管网和厂 站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水、燃气干线应敷设成环状;2热源的主干线之间应尽量连通;3净水厂、具有调节水池 的加压泵房、水塔和燃气贮 配站、门站等,应分散布置。3.1.3排水系统内的干线与干线之 间,宜设 置连通管。3.2场地 影响和地基、基础3.2.1对工程建设 的场地,应 根据工程 地 质、地震 地质资料及地震影响按下列规定判别出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1坚硬土或开阔平 坦密实均匀的 中硬土地段,可 判 为有利建设场地;2软弱 土、液化土、非岩质 的陡坡、条状突出 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河岸边缘、断层破碎地带、故河道及 暗埋 的塘洪沟谷地段,应判 为不利建设场地;3地震 时可能发生 滑坡、崩塌、地陷、地 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地段,应判为危险建设场地。3.2.2建设场地 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选择有利地段;2应尽量避开不利 地 段;当无 法 避 开 时,应采取 有效 的抗震措施;3不应在危险地段 建设。3.2.3位于 工类场地 上 的构筑物,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采取 抗 震构造措施,但设计基本地 震加速度为0巧g和0.3 0 9地 区不降;计算地震作用时不降;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降。3.2.4对地基 和基础 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地基受力层 范 围内存在液化土或 软 弱土层 时,应采取措施 防止地基 承载力失效、震陷和不均匀沉降导致构筑物或管网结构损坏。2同一结构单元的构筑物不 宜设 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土上,并不 宜部分采用 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等人工地基。当不可避免 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震陷导致损坏结构,例如设置变形缝分离,加设垫褥等方法。3同一结 构 单 元 的构 筑 物,其 基 础 宜 设置在 同一标 高上;当不可避免存在高差 时,基 础 应 缓 坡 相 接,缓 坡 坡 度不 宜 大 于1:2。4当构筑物基底受 力层内存在液化 土、软弱豁性土或严 重不均匀土层 时,虽经地基 处理,仍应采取措施加强基础 的整体性和刚度。3.3地 展 影 响3.3.1工程设施 所在地 区遭 受 的地震 影 响,应采用 相应 于抗震设防烈 度 的设计基本地 震加速度和 设计特 征 周期或本规 范第1.0.5条规定的设计地震动参数作为表征。3.3.2抗 震 设 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 震加速度取值的对 应关系,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巧g和0.3 0 9地 区的工程设施,应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和8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表3.3.2抗瓜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瓜加速度的对应关 系抗震设 防烈度6789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 5 90.1 0 9(0.1 5 9)0.2 0 9(0.3 0 9)0.4 0 9注:g为重力加速度。3.3.3设计特征周期应根据工程 设 施 所在地 区的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确定。本规范的设计地震共分为三组。3.3.4我国主要 城镇(县 级 及 县 级 以上 城镇)中心地区的抗 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 的设计地震分组,可按本规 范 附录A采用。3.4抗晨结构体 系3.4.1抗 震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网的使用功能、材质、建设场地、地基 地质、施工条件和抗 震 设防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 确定。3.4.2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 厂站 中建 筑 物 的建筑设计中有关 规则性 的抗震 概念设计要求,应 按 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5 0 0 1 1的规定执行。3.4.3构筑 物 的平 面、竖 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筑物的平 面、竖 向布置 宜规则、对称,质量分布和刚度变化宜均匀;相邻各部分间刚度不 宜突变。2对体型复杂 的构筑物,宜设 置 防震 缝将结构分成规则的结构单元;当设 置 防震 缝 有 困难时,应 对 结构进 行 整体抗 震 计算,针对薄弱部位,采 取有效 的抗震措施。3防震缝应根据抗 震设 防烈 度、结构类型及 材 质、结构单元间的高差 留有足够宽度,其两侧上部结构应完全分开,基础可不分;当防震缝兼作变形 缝(伸缩、沉降)时,基 础亦应分开。变形缝 的缝宽,应符合防震缝 的要求。3.4.4构筑物和管道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具有 明确 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展作用传递路线;2应避 免部分 结构 或构 件破 坏 而 导致整个体 系丧失承载 能力;3同一结构 单元应 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对 局部削 弱或 突变形成的薄弱部位,应 采取加强措施。3.4.5结构构件及 其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 土结构构件应合理选择截面 尺寸及 配筋,避 免 剪切先于弯曲破坏、混凝 土压 渔先于钢筋屈服,钢筋锚 固先于构件破坏;2钢 结构构 件应合理选择截面尺寸,防止局部或整体失稳;3构件节点的承载力,不应低 于其连接构件的承载力;4装配式 结构的连接,应能保证 结构的整体性;5管道与构筑物、设备的连接处(含一定距离内),应配t柔性构造措施;预应 力混凝 土构件的预 应 力钢 筋,应 在节点核 心 区以外锚固。3.5非 结 构 构 件3.5.1非结构构件,包 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各种设备,这类构件 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 由相关专业 人员分别负责进行抗震设计。3.5.2围护墙、隔墙等非承 重受力构件,应 与 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当位于 出人口、通 道 及 重 要 设备附 近 处,应采取 加 强 措施。3.5.3幕墙、贴 面等装饰物,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不 宜9设置贴镶或悬 吊较重 的装饰物,当必要时应加强连接措施或防护措施,避免地震 时脱落伤人。3.5.4各种设备的支座、支架和 连接,应 满 足相应 烈度的抗 震要求。3.6结构材料与施工3.6.1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 厂站中建筑物的结构材料与施工要求,应符合现 行 建筑 抗 震 设计规范G Bsoon的规定。3.2钢 筋混 凝 土 盛 水 构 筑 物 和 地 下管道管体 的 混 凝 土等级,不应低 于C 2 5。3.6.3砌体结构的砖砌体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M U 1 0,块石砌体的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侧叹厄0;砌筑砂浆应 采用水泥砂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M 7.so3.6.4在施工过 程中,不 宜 以屈 服 强度更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的受力钢筋;当不 能避免时,应按钢筋强度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 应满 足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 和抗震要求的构造措施规定。3.6.5毗连构筑物及与构筑物连接的管道,当坐落在回填土上时,回填土应严格分层压实,其压实密度应达到该回填土料最大压实密度的9 5 一9 7。3.6.6混凝 土构筑物和 现 浇 混 凝 土管道 的施工缝 处,应严 格剔除浮浆、冲洗干净,先铺水泥浆后再进行二次浇筑,不得在施工缝处铺 设任何非胶结材料。4场地、地基和基础4.1场地4.1.1建(构)筑物、管道 场 地 的类别 划分,应 以土层 的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祖盖层厚 度 的综合影 晌作为判别依 据。4.1.2在场地勘察时,对 测定土层剪切 波 速 的钻孔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初勘阶段,对大面积同一地质单元,应为控制性钻孔数量 的1/3一1/5;对山间河谷地 区可适量减少,但不宜少于3个孔。2在详勘阶段,对每个 建(构)筑物 不 宜少 于2个 孔,当处于 同一地质单元,且建(构)筑物密集时,虽测孔数可适量减少,但不得少于1个。对地下管道不应少 于控制性钻孔的1/2。4.1.3对厂站内的小型附属建(构)筑物或埋 地管道,当无实测剪切波速或实测数量不 足时,可根据各层岩土名称及性状,按表4.1.3划分土的类型,并依据当地经验或已测得的少量剪切波速数据,参照表4.1.3内给出的波速范围 内判 定各土层 的剪切波速。表4.1.3土的类型划分和剪切波速范围土的类型岩土名称和性状剪切波速范 围(m了s)坚硬土或岩石稳定岩石,密实的碎石土。V s5(X)中硬土中密、稍密的碎石土,密实、中密 的砾、粗、中砂,几2 0 0的粘性土和粉土,坚硬黄土。5 0 0多V s2 5 0中软土稍 密 的砾、粗、中砂,除 松 散 外 的 细、粉砂,几2 0 0的粘 性土 和粉土,fak)1 3 0的填土,可塑黄土。2 5 0)V s1 4 0续表4.1.3土的类 型岩土名称和性状剪切波速范 围(m乒s)软弱土淤泥和 淤泥质 土,松 散 的砂,新 近沉 积的粘性土和粉土,几1 3 0的填土,新近堆积黄土和流塑黄土。V s1叨注:几为地基静承载力特征值(kP a);V S为岩土剪切波速。4.1.4工程场地,盖层厚 度 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 求:1一般情况下,应按地面至剪切 波速大 于soom乒s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2当地面sm以 下存在剪切 波 速 大 于相邻上 层 土剪切 波速的2.5倍的土层且其下卧土层的剪切 波速均不小 于创娜mF s时,可取地面至该 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3剪切 波 速 大 于5 0 0 nI Z s的孤 石、透 镜 体,应 视 同周 围土层;4土层中的火 山岩硬夹层,应 视 为 刚体其厚 度应 从,盖土层中扣 除。4.1.5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dnV g一丁(挤1.5一l)(4.1.5一2)式 中V se土层等效剪切波速(耐s);d0计算深度(m),取 覆 盖层 厚度和2 0 m两者的较小值;t剪切波在地表与计算深度之 间传播的时间(s);峨计算深度范 围内第i土层 的厚度(m);n计算深度范围内土层 的分层数;V si 计算深度 范 围 内第i层土层 的剪切波速(耐s)。4.1.6建(构)筑 物 和管道 的场地 类别,应 根 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1.6的划分确定。表4.1.6场地类别划分表糕班岁下lll皿WV.5 0 005 0 0V.2 5 01 4 D5 0V蕊l4()804.1.7当厂站或埋 地管道工程 的场地 遭 遇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影响做出评 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考虑发震断裂错动对建(构)筑物和埋地管道 的影 响。1抗震设 防烈度小 于8度;2非全新世活动断裂;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地 区,前第四纪基岩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分别大于6 0 m、9 0 m。当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时,首先应考虑避开 主断裂带,其避开距离不宜少 于表4.1.7的规定。如管道无 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或控制震 害的应急措施。表4.1.7避开发展断裂的最小距离表(m)烈度闷多类别厂站管道工程输水、气、热!配管、排水管注:1避开距离指至主断裂外缘 的水平距离。2厂站的避开距离应为主断裂带外缘至厂站内最近建(构)筑物的距离。4.1.8当需要 在条状突出 的 山嘴、高耸孤 立的山丘、非岩质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抗震不利地段建造建(构)筑物时,除应确保其在地震作用 下 的稳定性外,尚应考虑该场地 的震动放大作用。相应各种条件下 地 震 影响系数的放大系数(又),可按表4.1.8采用。表4.1.8地屁影响系数的放大系数孟表蕊逻岩质地层H2 0 2 0落H4 O 4 0鉴H印H李印非岩质地层H55盛H1 5 1 5蕊H2 5 H2 5H下U.J乙李2.5衬1.0 01.1 01.2 01.3 025令51.0 01伪1.1 21.1 8B,了子J1.0 01.0 31肠1的。3二子。6B二二,乙。材1.1 01.2 01.3 01.4 025二音51肠1.1 21.1 81.2 4B万)。1.0 31伪1伪1.1 2。6二尝1。粤2.5材1.2 01.3 01叨1.5 0.?B乙。万,1.1 21.1 81.2 41.3 0B,万多J1肠1.0 01.1 21.1 5H下,1.0LB二二,Z。材1.5 01.4 01.5 01阅25二晋51.1 81.2 41:3 01.3 6B一二 犷妻 j月1的l。1 21.1 51.1 8注:表中B为建(构)筑物至突 出台地边缘的距离;L为突出台地边坡 的水平长度。1 4时):式中dsN or,。r、(2.4一。I J,)报标准贯人点深度(m);液化判别标准贯人锤击数临界值;(4.3.3一2)N 0液化判别标准贯人锤击数基准值,应按表4.3.3采用;凡粘粒含量 百分率,当小于3或为砂土时应 取3计算。表4.3.3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N o)赢麟臀789第一组6(8)1 0(1 3)l6第二、三组8(1 0)1 2(1 5)l8注:括号 内数值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巧g和0.3 0 9的地 区。4.3.4当地基中巧m或2 0 m深度内存在液 化土层 时,应探 明各液化土层 的深度和厚度,并按下式计算每个钻孔 的液化指数:子,I N八I I E白(一心)(4.3.4)式 中I I E液化指数;n每一个钻孔巧m或2 0 m深 度 范 围 内液化土中标 准贯人 试验点的总数;N cr分别为深度i点处标准 贯 人 锤击数的实测值和 临界值,当实测值大于临界值时应取 临界值的数值;di-i点所代表的土层厚度(m),可采用与该标准贯人试验点相邻的上、下 两标准贯人 试验点深度差 的一半,但上 界 不高于地 下水位深度,下 界 不 深 于液化深度;二-i土层考虑单位土层厚度 的层位影 响权 函数值(单位为m一),当该 层 中点的深 度 不 大 于sm时应 取1 0,等于巧m或2 0 m(根 据 判别深度)时应取 为0,5一巧m或2 0 m时应按线性 内插 法取值。注:对第1.0.7条规定 的构筑 物,可按本地区抗震设 防烈度 的要求计算液化指数。4.3.5对存在液 化 土层 的地 基,应 根据其钻 孔 的液化指数按表4.3.5确定液化等级。表4.3.5液化等级划分表石漏一鳄巴轻微中等严重l50I I E鉴551 52 O0几E鉴661 84.3.6未 经 处 理 的液 化土层一般 不 宜作为 天 然 地基 的持力层。对地基 的抗液化处理措施,应根据建(构)筑物和管道工程 的使用功能、地基 的液化等级,按表4.3.6的规定选择采用。表4.3.抗液化措施毓毓谜瞥轻微中等严重第1.0.6条规定 的工程项 目B或CA或B+CA厂站内其他建(构)筑物CB或CA或B+C管道输水、气、热干线DCB+C配管主干线DCB+D一般配管不采取措施DC注:A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B部分 消除地基液化沉陷;C减小不均匀沉陷、提高结构对不均匀沉陷的适应能力;D提高管道结构适 应不均匀沉陷的能力。4.3.7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 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I 94.4.6存在液 化 土层 的桩 基,桩 的箍筋间距 应 加 密,宜与桩顶部相同,加密范围应 自桩 顶至液 化 土层 下 界 面 以下2倍桩径处;在此范围内,桩 的纵 向钢筋亦应 与桩顶保持一致。5地震作用 和结构抗震验算5.1一般 规 定5.1.1各类厂站构筑物的地展作用,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一般情况 下,应对构筑物 结构的两个主轴方 向分别计算水平 向地展作用,并 进 行 结构 抗 展 验算;各 方 向的水 平地 屁 作用,应 由该方向的抗侧 力构件全部承担。2设有斜交抗侧 力构件的结构,应 分 别考虑各 抗侧 力构 件方 向的水平地瓜作用。3设 防烈 度 为,度 时,水塔、污 泥消化池等盛 水 构筑物、球形贮气峨、水核式螺旋轨贮气雄、卧式回筒形贮气峨应计算竖向地屁作用。5.1.2各类构筑物的结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 列方法:1湿式螺旋轨贮气罐以及 近似于单质点体系 的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2除第1款规定外的构筑物,宜采用 振 型分解 反应谱法计算。5.1.3管道结构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埋地管道应计算地震时剪切波作用下产生 的变位或应变;2架空管道 可对 支承结构作 为单 质点体系进行抗震计算。5.1.4计算地 展 作 用 时,构 筑 物(含架 空管道)的重 力荷载代表值应取 结构 构 件、防水 层、防腐 层、保 温 层(含 上 班 土层)、固定设 备 自孟标 准值和 其他永久荷载标准值 侧 土压力、内水压力、可变荷载标 准值(地 表 水 或地 下水 压 力等 之和。可变荷载标准值中的雪荷载、顶部和操作 平台上的等效均布荷载,应取5 0计算。5.1.5一般构筑物的阻尼 比(妇可取0.0 5,其水平地震影 响系2 4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 震 分 组 及结构 自振周期按 图5.1.5采用,其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 定:0.4 5 a?一 交IlI0.I T:=,20.2 y一刀(r一5几)a?5几图5.1.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一地震影响系数;。一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T厂特征周期;T一结构 自振周期;叭一直线下降段斜率调整系数;加一阻尼调整系数;y一衰减指数。1周期小 于0.1 5的区段,应 为直线上升段。2自0.1 5至特征周期区段,应 为水平段,相应 阻尼调整 系数为1.0,地震影响系数为最 大值ama:,应 按本规范5.1.7条规定采用。3自特征周期T。至5倍特征周期区段,应为曲线下降段,其衰减指数(y)应采用0.9。4自5倍特征周期至6 5区段,应为直线下降段,其下降斜率调整 系数(,)应取0.0 2。5特征周期应根据本规范 附 录A列 出的设计地震分组按表5.1.5的规定采用。注:当结构 自振周期大于6.0。时,地震影响系数应作专门研究确定。表5.1.5特征周期值(。)赢俞摆魁1HI llW第一组0 2 50.3 50.4 50.6 5第二组0 3 00.4 00.5 50.7 5第三组0.3 50.4 50.6 5O。如5.lj6当构筑物结构的阻尼 比(妇不等于0.0 5时,其水平地震影 响 系数曲线仍可按 图5.1.5确定,但形状参数应按下 列规定调整:1曲线 下降段 的衰减指数应按 下式确定:y二0.9+0.0 5一夸0.5+5夸(5.1.6一l)2直线下降段 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甲l=0.0 2+0.0 5一夸(5.1.6一2)当,值小 于零时,应取零。5.1.7水平 地震影响系数最 大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构筑物结构的阻尼 比为0.0 5时,多遇地震 的水平地震影 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5.1.7采用。表5.1.7多遇地屁 的水平地屁影响系数最大值(套0.0 5)烈度6789a.三0.0 40.0 8(0.1 2)0.1 6(0.2 4)0。3 2注:括号 中数值分 别 用 于设计基 本地 震 加 速度取值为0.1 5 9和0.3 0 9的地 区(本规范附录A)。2当构筑物结构的阻 尼 比不等于0.0 5时,阻 尼 调 整系数(,2)应按下式计算:刀2=0.0 5+0.()6+夸.7套(5.1.7)当,20.5 5时,应 取0.5 5。5.1.8构筑 物结 构 的自振 周期,可 按 本规范 有关各章的规定确定;当采用实测周期时,应 根据实测方法乘以1.1一1.4系数。5.1.,当考 虑 竖向地 震作用 时,竖 向地 震 影 响 系数的最大值(av?)可取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6 5。5.1.1 0当按水 平地展加速度计算构筑物或管道 结构的地展作用2 6时,其设计基本地展加速度值应按表3.3.2采用。5.1.n构 筑物和管道结构的抗展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 防烈度 为6度 或 本 规范有关 各章规 定 不 验算的结构,可不进行截面 抗 展验算,但 应符合相应 设防烈 度的抗 展措施 要求。2埋 地管道 承 插式连接或 预 制 拼装结 构(如盾构、顶管等),应进行抗展变位验算。3除1、2款外的构筑物、管道结构 均应进行截面抗屁 强度或应变t验算;对 污泥消化池、挡墙式 结构等,尚应进行抗展稳定验算。5.2构 筑物 的水平地震作 用和作用效应计算5.2.1当采用基 底剪力法时,结构的水平地 震作用计算简图可按 图5.2.1采用;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F E K=a,G e。(5.2.1一l)_C I H iI i二兀一一一一一艺cj乓j二l(5.2,l一2)式中F E K-口l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相应于结构基本 自振周期的水平地 震 影响系数值,应按本章第5.1.5条的规定确定;G eqC、G j结构等效总 重 力 荷 载代表值;单质点应 取总 重力 荷载代 表值;多质点可 取 总 重 力荷载代表值的85%;分别为集中于 质点、j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 按 本章第5.1.4条图5.2.1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简 图规定确定;F i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H i、乓分别为质点i、j的计算高度。5.2.2当采用 振 型分解 反应谱法时,可 不计扭转影响的结构,应按下 列规定计算水平地震作用 和作用效应:1结构j振 型质点的水平地 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凡(5.2.2一l)yj=aj灼xji“全xji。全:二ci(5.2.2一2)(i=l,2,n;j=l,2,m)式中凡,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aj相应于j振型自振周期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按本规范5.1.5条的规定确定;xji-j振 型i质点的水平 相对位移;yj-j振 型 的参与系数。2水平地震作用效应(弯矩、剪力、轴力和变形),应按下式确定:S二作碑(5.2.2一3)式 中S水平地 震作用效应;sj-j振 型水平地震作用产生 的作用效应,可只取前1-3个 振 型;当基 本 振 型 的自振周期大于1.5 5时,所取振型个数可适当增加。5.2.3对 突 出构筑物顶部的小 型结构,当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时,其地震作用效应 宜乘以增大系数3.0,此增大部分不应 往下传递,但与该突 出结构直接相联 的构件应 予计人。5.2.4对 于有盖 的矩 形 盛 水构筑物应考虑 空 间作用,其水平 地震作用 和作用效应计算,可按本规范有关条文规定确定。5.2.5计算水平 地震作用 时,除本 规 范专门规 定外,一般情 况下可不考虑结构与地基 土的相互作用影 响。5.3构筑物 的竖 向地展作用计算5.3.1竖向地震作用除本规范有关条文另有规定外,对筒 式或塔式构筑物,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确定(图5.3.1):F E vK=F,二avma二C eqv_、H;户E vK或玄(5.3.1一l)(5.3.1一2)妞于数奋式中F E vK-F vi-Q V max-结构总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质点i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竖 向地震影 响系数的最大值,应按第5.1.9条的规定确定;,v结构等效 总重力荷载,可取其重 力荷载代表值的7 5%;H、乓分别为质点i、j的计算高度。5.3.2对 长 悬 臂 和 大 跨 度 结 构 的竖 向地图5.3.1结构竖 向地震作用计算简图震作用标准值,当8度或9度时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 0或2 0。5.4构筑物 结构构件截面抗屁强度验算5.4.1结构构件的地 及作用效应 和 其他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应按下式计算:s=下。Z c6 iG:+1:。c.F二。1.C.F,.t甲tytC t通tt下,7,C,w.(5.4.1)式中S结构构件内力组合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力和剪力设计值;7 c皿 力荷载分 项 系 数,一般情况应 采 用1.2,当皿 力荷载效应 对 构件承载力有利 时,可取1.0;几H、7 E v分别为 水 平、竖 向地屁作用 分 项 系数,应按表5.4.1的规定 采用;7 tes温度作用分项 系数,应取1.4;1,风荷载分项 系数应取1七G E i-i项 重 力荷载代表值,可 按5.1.4条 的规定 采用;F E H,、F E v.分 别为水 平、竖 向地展 作用标 准值;A。温度作用标 准值;w.风荷载标准值;甲一温 度作用组合系数,可取0.6 5;下,风荷载组合系数,一般构筑物可不 考虑即取霉)对 消化 池、贮气嘴、水塔等较高的筒型构筑 物可采用0.2;cc、q小呜四、ct、氏分别为孟 力荷载、水平地屁作用、竖向地展作用、温 度作用 和风荷载的作用效应系数,可按弹性理论结构力学方法确定。表5.4.1地班作用分项 系数地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