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材料标准大全》GBT10060-202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8.pdf
4P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 0 0 6 0 2 0 1 1代替 GB 100601993电 梯 安 装 验 收 规 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electric lifts installation2 0 1 1-0 7-2 0 发 布 2 0 1 2-0 1-0 1 实 施f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GB/T 1 0 0 6 0 2 0 1 1目 次mm.V1 細.i2 规范性引用文件.i3 术语和定义.14 安装验收前提条件.15 验收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2.5.1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25.1.1 通 道.?.25.1.2安全空间和维修空间.25.1.3主开关、照明及其开关.35.1.4,断、错相防护和电动机电源切断检査.35.1.5 电气布线及安装.35.1.6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45.1.7 设备安 装.45.1.8 驱动主机.45.1.9旋转部件的防护.55.1.10 电动机和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55.1.1 1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55,1.12 紧急操作.65.2 賊.65.2.1 弁 道 壁.-.*.65.2.2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65.2.3安全空间和安全间距.75.2.4井道照明.75.2.5 导 轨.75.2.6 对重和平衡重.85.2.7 随行电缆.85.2.8限速器系统.85.2.9 缓 冲 器.85.2.10 底坑.*.95.3机器设备设置在井道内的要求.95.3.1工作区域在轿厢内或轿顶上.95.3.2工作区域在底坑内.105.3.3工作区域在平台上.105.3.4 工作区域在井道外.1 15.3.5门和检修活板门.115.4 酬.125.4.1 轿厢总体.12GB/T 1 0 0 6 0 2 0 1 15.4.2轿门护脚板.5.4.3轿门.5-4.4轿厢玻璃.5.4.5 轿顶.5.4,6轿厢安全窗和轿厢安全门.5.4,7紧急照明.5-4.8 安全钳.5.4.9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5.4.1 0通风及照明.5.5悬挂和补偿装置.5.5.1 悬挂装置.5.5.2补偿绳.5.6 层门和层站.5.6.3层站指示和操作$置.5.6.2 层站处运行间隙和安装尺寸.5.6.3层门防护.:.5.6.4紧急和试验操作装置.5.6.5层门玻璃.5.6.6层门耐火.5.7 电气安全装置.5.7.1电气开关的安装检查.5.7.2.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方式.5.7.3 电气安全装置.5.7.4 安全触点.5.8紧急报瞀装置.5.9 电梯运行控制.-.5.9.1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控制.5.9.2 检修运行控制.5.9.3紧急电动运行控制.5.9.4对接操作运行控制.6 验收试验项目与试验要求.6.1 速度.6.2平衡系数.6.3起动加速度、制动减速度和A95加速度、A95减速度6.4 振动.6.5开关门时间.6.6平层准确度和平层保持精度.6.7运行噪声.6-8超载保 护 6.9 制动系统.6.1 0 曳 引 条 件.6.11限速器与安全钳.6.12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GB/T 1 0 0 6 0 2 0 1 16.13缓 冲 器.1 96.14层门与轿门联锁.1 96.1 5极限开关.196.16 酣.207 驗細!1.207.1 验收检验和试验项目.2 07.2判定规则.*.2 2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电气安全装置表.*.2 3.*.2 5GB/T 1 0 0 6 0 2 0 1 1刖 闫本标准代替G B 1 0 0 6 0 1 9 9 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本标准与G B 1 0 0 6 0 1 9 9 3 的主要差异如下:章节划分和架钩做了结构性调整;增加了“前言”;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 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 3 m/s 的 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家用电梯和仅载货电梯的规定;一一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 4 章“安装验收前提条件”中,对于制造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作了修改并增加了曳引机、控制柜、悬挂绳端接装置(即绳头组合)、导轨、层门耐火性能(如果需要)和玻璃门或 玻璃轿壁(如果需要)等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e)井道、机器设备区间(含机房)和滑轮间布置图;f)安装说明书;g)主要部件现场安装示意图;h)动力电路和安全回路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i)使用维护说明书(含紧急救援操作说明)。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a)企业验收检验报告(含安装过程自检记录);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如有);c)由电梯购货方与制造企业双方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如有)。4.3安装完毕的电梯设备及其机器设备区间、滑轮间、井道、候梯厅应清理干净,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 间的门窗应防风雨,其通道门的外侧应设有包括下列简短字句的须知电梯机器设备危 险 未 经许可人员禁止人内”。对于活板门,应设有永久性的须知,提醒活板门的使用人员谨防坠落重新 关好活板门”。通向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与积水,机器设备区间、滑轮间、井 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备s4.4提交验收的电梯应能正常运行,各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功能正确有效。4.5电梯验收人员应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及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内容、方法和要求。4.6 验收用检验器具应符合GB/T 1 0 0 5 9 2 0 0 9 中 3.3的要求。4.7电梯供电电源的接地应符合G B 1 6 8 9 5.3的要求。5 验收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5.1 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 5.1.1 通道通往机器设备区间及滑轮间的通道应符合GB 75882003中6.2的要求。5.1.2安全空间和维修空间5.1.2.1 机房内电梯驱动主机旋转部件的上方应有不小于0.3 m的铅垂净空距离。井道内无防护的电梯驱动主机旋转部件上方应有不小于0.3 m的铅垂净空距离。如果该距离小于 0.3 m,应按照G B 7 5 8 8 2 0 0 3 中 9.7.1 a)的要求提供防护。5.1.2.2滑轮间内天花板以下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5 m(装有控制柜的滑轮间除外),滑轮上方应有不 小于0.3 m的铅垂净空距离。5.1.2.3在控制柜(屏)、紧急和试验操作屏前应有一块净空面积,该面积:a)深度:从屏、柜的外表面测量时不小于0.7 m;.b)宽度:为0.5 m或柜、屏的全宽,取两者中的大者。5.1.2.4为了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在必要的地点以及需要手动紧急操作的地方,应有一块不 小于0.5 mX O.6 m的水平净空面积。GB/T 1 0 0 6 0 2 0 1 15.1.2.5工作区域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通道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8 m,这一净高度应从通道区域地面测量到屋顶横梁的下表面。5.1.3主开关、照明及其开关 5.1.3.1 主开关5.1.3.1.1 每台电梯均应装设能切断除下列供电电路以外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a)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b)轿顶电源插座;c)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内的照明;d)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内以及底坑内的电源插座;e)电梯井道照明;f)报瞥装置。5.1.3.1.2 该主开关应设置在:a)机房内,当有机房时;b)控制柜内,当无机房但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时;c)紧急和试验操作屏上,当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时。若紧急操作屏和试验操作屝是分立的,此开 关应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接近主开关,应在控制柜上设置一个满足G B 7 5 8 8 2 0 0 3 中 1 3.4.2要求 的分断开关。5.1.3.1.3 主开关的设置位置和结构型式应符合G B 7 5 8 8-2 0 0 3 中 1 3.4.2的要求。5.1.3.2照明及其开关5.1.3.2.1 在每个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内靠近每个入口处,都应装设控制该区间照明的电源开关。5.1.3.2.2在靠近主开关处,应装设能控制井道照明的开关。5.1.3.2.3 工作区域、机器设备区间和安装有控制柜的滑轮间,应安装永久性电气照明,其地面上的照 度不应小于2 0 0 I x 9未安装控制柜的滑轮间,在滑轮附近应有不小于1 0 0 l x的照度。照明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开,可通过另外的电路或通过与5.1.3.1 规定的主开关供电侧 连接而获得照明电源。注:井道内机器设备区间和工作区域的照明可以是井道照明的一部分。5.1.4断、错相防护和电动机电源切断检查5.1.4.1 每台电梯应具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功能。舀电梯供电电路出现断相或错相时,电梯应 停止运行并保持停止状态。如果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可以不设错相保护功能。5.1.4.2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驱动主机电动机,应使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其供电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轿厢再 运行。5.1.4.3 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应采用G B 7 5 8 8 2 0 0 3 中 1 2.7.3要求的方法 切断电动机的供电电流。5.1.5电气布线及安装5.1.5.1 电梯动力线路与控制线路宜分离敷设或采取屏蔽措施。除 3 6.V及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 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绝缘电线分别直 接接至接地端上,不应互相串接后再接地。电梯供电的中性导体(N,零线)和保护导体(PE,,地线)应始终分开。5.1.5.2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l 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GB/T 1 0 0 6 0 2 0 1 1线槽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槽内净截面积的6 0%,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内净截面积 的 4 0%。5.1.5.3在机器设备区间和滑轮间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护罩壳以防止直接接触,所用罩壳的防护 等级不应低于G B 4 2 0 8 所规定的I P2 X。5.1.5.4 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电气安装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的要求当电路中包含有电子装置时,测量时应将相导体与中性导体连接起来,所有电子元件的连接均应 断开。表丨绝缘电阻要求值标称电压测试电压(直流)绝缘电阻VV-MH安全电压y 2 5 00.2 5500 y1 000、1.005.1.5.5在滑轮间,装置。5.1.6 接触器i口处应装设一个符合G B 7 5 8 8 2 0 0 3 中 1、2 _5.4.4要求的停止,器.-:触器戍为Oil丨1 _:K:机f 电主1 点动多行:,用f交流电动凯的技制1;s s s i._ 破铁;:为 GB|0 4 8|5 中规定的W W、8mm,a!向 _ 的 孔 洞 四 周 应5.1.6.1 驱 i次数的1 0%;a)A C-b)D C|_ 一 5.1.6.2 当 _ 用伽触器式丨茫电器去挺作主按触器时,这吣比触器式;下列类型:oa)Ac|5,i于控制交流电破彳;b)00,用%控制直流电磁铁 J 5.1.7 设备_5.1.7.机房、1 轮f l筑有高于楼板或后至少5 0 mm的圈框.5.1.7.2埋人承重、机承重梁,其支撑长度宜超过墙厚中心2 n,f 应小于7 5 5.1.7.3在 电 梯 驱 动 手 轮 处 以 及 限 速 器 上,应有与行对应的明显标志。如 果 盘 车 手 轮 是 不 可 拆 卸 的 动 标 在 5.1.7.4 曳引轮、盘车手轮轮应象手动释放制动器的操作部件 应涂成红色。5.1.7.5 限速器绳轮轮缘端面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度不宜大于2/1 0 0 0,曳引轮和导向轮轮缘端面相对 水平面的垂直度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宜大于4/1 0 0 0。设计上要求倾斜安装者除外。5.1.7.6限速器出厂时的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限速器安装位置应正确,底座牢固,运转平稳。5.1.7.7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其动作速度应符合G B 7 5 8 8-2 0 0 3 中 9.9.1的要求。5.1.7.8当安装有操纵对重安全钳的限速器时,其设定的动作速度应大于同一台电梯上轿厢安全钳用 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但不应超过其1 0%。5.1.7.9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速度监控元件的动作速度与同一台电梯上轿厢安全钳用限速器动 作速度V i的关系应为:。5.1.8驱动主机5.1.8.1 强制式电梯额定速度不应大于0.6 3 m/s。GB/T 1 0 0 6 0 2 0 1 1威部I 1 _ _ T 况贳行检谓的苫7 1:o5.1.8.2可以使用皮带将单台或多台电动机连接到机-电式制动器所作用的零件上,每级传动皮带不 应少于两条。5.1.8.3电梯应设有制动系统,该系统应具有一个机-电式(摩擦型)制动器,另外还可装设其他制动装 置 在动力电源失电或控制电路电源失电时制动系统应能自动动作。禁止使用带式制动器作为机-电式制动器。5.1.8.4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机-电式制动器的机械部件应至少分两组装设。制动器 电磁线圈的铁心是机械部件,而线圈则不是。5.1.8.5机-电式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情况下保持松开状态,被制动部件应直接采用刚性机械装置与 曳引轮或卷筒、链轮连接。5.1.8.6切断机-电制动器的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这些电气装置可以是同时 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接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器晚到下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 再运行。5.1.8.7装有手动紧g作 电 梯 驱 动 主 机,应能用手松开机-肖动_需要以持续力保持 其松开状态。5,1.8.8机-电 式 f 动f用有导向的压缩弹簧或重块向制动靴或衬片施加压1 5.1.8.9应装#机#式I 彳 动 器 汛 机 威 部 竹 丁 兄:进行检谓的苫K。如%有,且制动器机械 部件不起作用,,曳#应省佇止运彳;不能厂丨5.1.9旋转.的#护、.5.1.9.1 设#在 设 备 区 间 和 衍 轮 叫 的铒或链轮 作绳(或铎)进 人 轮 梢 知 部 止 人 的 胲体被卷人的装.,同时承/:;/扣Wl l.:钢丝绳耶;彳 _ 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梢或链轮的装置|当|或链条沿 水平方向,或|水,面之上 斜:賴对.水平面不大_ i:-叩的任.():茁度进人f f H I 滑轮或d轮s i,应有防止 异物进入绳槽I:链与链轮苳叫的装.冗 5.1.9.2防装符合G B:7 5 8 H .叫M.中915.1.9.3除手 制 动 轮 相其他类似的免沿關形部件n r 及带祗防护装孜的曳f轮 夕#对人员可能 接近并可能产险%旋转部汴,特別m k 列邡件,m h卩 效的防护a)传动轴螺钊Yb)钢带、链jc)齿轮、链轮id)电动机的外伸2e)甩球式限速器.5.1.10电动机和其他电气设备5.1.1 0.1 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遗1 5.1.10.2如果一个装有温度监控装置的电气设备的温度超过了其设计温度,电梯不应再继续运行,此 时轿厢应停在层站。电梯应在该电气设备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5.1.1 0.3 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5.1.1 0.4所述情况例外)进行 过载保护,该断路器应能切断电动机的所有供电。5.1.10.4当对电动机过载的检测是荖于电动机绕组的温升时,则只有在符合5.1.1 0.2 时才能切断电 动机的供电。5.1.11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5.1.11.1曳引驱动式电梯应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当出现下述两种情况时,应 在 5.1.1 1.2规 定的时间内切断驱动主机的供电并保持其非供电状态:a)当启动电梯时,曳引机不转;GB/X 1 0 0 6 0 2 0 1 1b)向下运行的轿厢或对重由于障碍物而停止,导致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打滑。5.1.11.2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起作用的时间了应:a)电梯全程运行时间不小于3 5 s 时,丁 4 5 s;b)电梯全程运行时间小于3 5 s 但不小于1 0 s 时,7全程运行时间加1 0 s;c)电梯全程运行时间小于1 0 s 时,T 2 0 s。5.彳.11.3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后,恢复电梯正常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恢复断开的电源后,曳引机无需保持在停止位置。5.1.11.4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不应影响到轿厢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5.1.12紧急操作5.1.1 2.1 如果向上移动装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所需的手动操作力不大于4 0 0 N,电梯驱动主机应 装设有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如果轿厢的移动可带动此装置,则它应是一个光滑的、无辐条的轮子。5.1.1 2.1.1 若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是可拆卸的,应放置在机器设备区间内容易接近的地方。如果不能 容易地识别该装置所匹配的电梯驱动主机,则应在该装置上做出适当标记。15.1.12.1.2若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可从电梯驱动主机上拆卸或脱出,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应在该装 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5.1.1 2.1.3在紧急操作处应易于借助悬挂绳或限速器绳上的标记或其他方式,检查轿厢是否在开锁 区域。5.1.1 2.2 如果5.1.1 2.1 所述的盘车力大于4 0 0 N,则应设置一个符合G B 7 5 8 8 2 0 0 3 中 1 4.2.1.4 规定的紧急电动运行操作装置。该装置应设置在:a)机房内,有机房时;b)机器设备室内,无机房但有机器设备室时;c)紧急和试验操作屏上,机器设备设置在井道内时。5.1.12.3在电梯正常供电电源出现故障(含停电)时,如果轿厢停在层门开锁区域之外,应有措施移动 轿厢到开锁区域之内。5.2井道 5.2.1井道壁5.2.1.1 井道的封闭应符合GB 75882003中5,2.1的规定。5.2.1.2井道检修门、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应符合GB 75882003中5.2.2的规定。5.2.1.3设置在人员可正常接近处的玻璃围壁,在GB 75882003中5.2.1.2要求的髙度范围内应 采用夹层玻璃制作。5.2.1.4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含层门护脚板)应符合GB 75882003中5.4.3的要求。5.2.2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5.2.2.1 除非在相邻轿厢上设置了符合5.4.6 要求的轿厢安全门,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 1 1 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5.2.2.2 如果电梯井道上设有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其尺寸应满足:a)检修门的高度不应小于1.40 m,宽度不应小于0.60 m;b)井道安全门的高度不应小于1.8 0 m,宽度不应小于0.3 5 m;c)检修活板门的高度不应大于0.50 m,宽度不应大于0.50 m。5.2.2.3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5.2.2.4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其被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 将其关闭和锁住。检修门与井道安全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5.2.2.5 只有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关闭位置时,证实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才能GB/T 1 0 0 6 0 2 0 1 1允许电梯运行,电梯正常运行中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最低部分,包括导靴、护脚板等与底坑底之间的垂直净空 距离不小于2.0 m时,通往底坑的通道门可不设置电气安全装置。5.2.2.6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是无孔的。5.2.3安全空间和安全间距5.2.3.1 轿厢及其关联运动部件与对重(或平衡重)及其关联运动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 mm。5.2.3.2电梯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緣的水平距离应符合 GB 75882003 中 11.2.1 的要求。当该间距大于上述规定值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a)轿厢上安装只能在层门的开锁匡域内打开,且其机械、电气锁紧性能符合层门门锁装置要求的 轿门门锁装置;b)采用表面连续、光滑并无孔的部件加封层门地坎下部的井道壁,使间隙满足上述要求。该加 装部件的宽度不应小于轿门人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 mm,其刚度应符合GB 7588-2003中5.4.3 b)的规定。5.2.3.3 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曳引驱动式电梯的顶部间隙应符合G B 75882003中5.7.1的 要求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强制驱动式电梯的顶部间隙应符合GB 758S2003中5.7.2的 要 求。注:对于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完全乐缩的缓冲器”是指缓冲器被压缩掉其可压缩髙度的90%。在其可压缩高度 内,没有刚性元件间的直接接触。5.2.3.4 当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底坑内的安全空间和安全距离应符合GB 7588-2003中5.7.3.3 的要求。5.2.4井道照明井道照明应符合GB 75882003中5.9的要求。5.2.5导轨5.2.5.1 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各自应至少由两根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对于未装设安全钳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以使用板材成型的空心导轨。所使用的导轨宜符合GB/T 22562或JG/T 5072.31996的要求。5.2.5.2 每根导轨宜至少设置两个导轨支架,支架间距不宜大于2.5.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有 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 7588-2003中10.1.2规定的许用应力和变形要求。对于安装于井道上、下端部的非标准长度导轨,其导轨支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5.2.5.3 固定导轨支架的预埋件,直接埋人墙的深度不宜小于120 mm。采用建筑锚栓安装的导轨支架,只能用于具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井道构件上,建筑锚栓的安装应垂 直于墙面。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的导轨支架,其焊接应牢固,焊缝无明显缺陷。5.2.5.4 当轿厢压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 3 5 d (m)的进一 步制导行程。.当对重压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 3 5 v 2(m)的进一步的 制导行程。注:v电梯额定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5.2.5.5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相对安装基准线每5 m长度内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 数值:a)轿厢导轨和装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 mm;b)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 mm。GB/T 1 0 0 6 0 2 0 1 1对于铅垂导轨的电梯,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 m长度相对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 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其值不应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 倍。5.2.5.6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局部缝隙不应大于 0.5 mm;工作面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 1/3 0 0 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不应大于O.0 5 mmD不 设 安 全 钳 的 对 重 导 轨 工 作 面 接 头 处 缝 隙 不 应 大 于 1,0 mm,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 于0.1 5 mm。5.2.5.7 两列导轨顶面间距离的允许偏差为:a)轿厢导轨为:+n m;b)对重导轨为:+g mn u 5.2.5.85.2.5.9 E 坚固的地 面上。5.2.6 ;随;:a)b)c)d)生干涉;e)f)5.2.85.2.8.1 i l l 侧面及顶面距离&5.2.8.25.2.8.3 限速器安装在井道内时,应能从井道外接近它。否则,应符合G B 7 5 8 8 2 0 0 3 中 9.9.8.3的 要求。5-2.8.4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时,应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动机停止运转。5.2.8.5 限速器及其张紧轮应有防止钢丝绳因松弛丽脱离绳槽的装置。当绳沿水平方向或在水平面之上以与水平面不大于9 0 的任意角度进人限速器或其张紧轮时,应 有防止异物进人绳与绳槽之间的装置。所使用的防护装置应符合5.1.9.2的规定。5.2.9缓冲器5.2.9.1 在轿厢和对重行程底部的极限位置应设置缓冲器。强制驱动式电梯还应在轿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作用的缓冲器。5.2.6.1a)b)5.2.6.2a)b)5.2.7将 金 属 块 固GB/T 1 0 0 6 0 2 0 1 15.2.9.2当电梯速度大于1.0 m/s 时,应采用耗能型缓冲器。5.2.9.3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的总行程不应小于0.1 3 5 2(m),且最小值为6 5 mm。耗能型缓冲器的行程不应小于对应1 1 5%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即 0.0 6 7 4 V(m)。5.2.9.4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2.5 m/s 的电梯,当按G B 7 5 8 8 2 0 0 3 中 1 2.8的要求对轿厢在其行程末 端的减速进行监控时,可以使用行程小于5.2.9.3 要求的缓冲器。计算其缓冲器所嚮行程时,可采用轿 厢(或对重)与缓冲器刚接触时的速度取代5.2.9.3 中规定的1 1 5%额定速度,且应满足:a)当额定速度不大于4.0 m/s 时,按 5.2.9.3 计算值的5 0%,且至少为0.4 2 m;b)当额定速度大于4.0 m/s 时,按 5.2.9.3 计算值的1/3,且至少为0.5 4 m。5.2.9.5 如果在轿厢或对重行程的底部使用一个以上缓冲器,在轿厢处于上、下端站平层位置时,各缓 冲器顶面与对重或轿厢之缓冲器撞板之间距离的偏差不应大于2.0 mm。5.2.9.6 耗能型缓冲器的柱塞(或活寒大于5/l O C K 设计上要求倾斜安 装者除外。液 压 缓 冲 器 充 液 量 应 计;5.2.9.7耗能型缓冲器J有j电气安全装置,在缓冲器动作后未到 位 置 之 前,使电梯不 能启动。5.2.10底坑5.2.1 0.1 底坑/应合-讲7 養.3.中巧求的 开关。停止装置f设f在 井 道 紗 打 开 进 人 底 坑 的 逝 丨 丨.人底坑之处和在底坑鹰面.能够容易 接近的位置,.时#以设置两个停.5.6.1 的要求,、若防护隔|是|孔式的,其 i;距对诳(戎平、術或|动 最 小 氷 平 距 离 与 其 网 孔 瀵 状、f c 小之间的 关系,应符合C 2 3、L 2 0 0 9 .中4*2.4.的烧S5.2.1 0.3 在美 电 梯 成 并 道 屮,不叼电梯的动部件之间的隔降应狩合多B 7#8 8-2 0 0 3 中 5.6.2 的要求。5.2.10.4如果轿(或平衡重)之下有人员能够到达的空间,井 _ 坑 谫 地 面 至 少 应 按5 0 0 0 N/mz 的载荷设a)对重(或平衡钳;或b)将对重缓冲器安域下面是)一 直 坚 固 _的坚固桩墩上。5.2.10.5设 置 在 底 坑 内 的 绳 应 有 Ia)人身伤害;b)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c)异物进人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5.2.1 0.6 如果底坑深度大于2.5 m且建筑物的布置允许,应设置进出底坑的门,该门应符合5.2.1.2 对检修门或井道安全门的要求。当只能通过底层层门进入底坑时,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处容易接近的进人底坑用永久性装 置,此装置不应凸人电梯运行的空间。5.3机器设备设置在井道内的要求 5.3.1 工作区域在轿厢内或轿顶上5.3.1.1 在轿厢内或轿顶上进行机器维修和检查工作的场合,如果因维修和检查导致的轿厢失控或意 外移动可能给维修或检查人员带来危险,应遵守下列要求:GB/T 1 0 0 6 0 2 0 1 1a)应有一个机械装置,防止轿厢的任何危险移动;b)除该机械装置处于非工作(即完全缩回)位置外,应借助于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防止轿厢的所 有移动;c)当该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维修检查人员应能进行维修作业并能安全地离开工作区域。5.3.1.2紧急和试验操作装置应按5.6.4的要求设置在能够从井道外对其进行操作的地方。5.3.1.3如果检查窗/门设置在轿厢壁上,它们应:a)有足够的尺寸通过这个门/窗进行必需的作业;b)为避免坠人井道,其尺寸应尽可能的小;c)不应向轿厢外开启;d)装有一把用钥匙开启的锁,且不用钥匙就能关闭并锁住;e)应提供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査其锁紧位置;0是无孔的,并满足与轿壁相同的机械强度要求。5.3.1.4检查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内部移动轿厢的场合,应满足:a)在检査门/窗的附近有一个可用的检修控制装置;b)轿内的检修控制装置应使5.3.1,3 e)所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c)仅被批准的人员可以接近轿厢内检修控制装置,且其布置应保证不可能站在轿顶上用它来移 动轿厢,例如,把它放置在检查门/窗的后面;d)如果开口的较小一个尺寸超过0.2 0 m,轿厢壁上开口的外迈缘与在该开口面前的井道内安装 的设备之间的距离,应小于0.3 0 m。5.3.2工作区域在底坑内5.3.2.1 在底坑内进行机器设备的维修或检查时,如果此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或意外移动时,应满足下列要求:a)应提供一个永久性安装的装置用以机槭地制停最大为额定载荷的任何负载、以最大为额定速 度的任何速度运动的轿厢,使工作E域的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间的铅垂净空距离不小于 2.0 m,G B 7 5 8 8 2 0 0 3 中 5,7,3.3 b)l)和 2)所述及的部分除外。除安全钳外,其他机械装 置的制停减速度不应超过缓冲器作用时的值。b)该机械装置应能保持轿厢停止。c)该机械装置可由手动或自动进行操作。d)如果需要从底坑中移动轿厢,底坑中应有一个检修控制装置。e)用钥匙打开任何通往底坑的门时,应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防止电梯的进一步运动,但下面g)要求的移动是可能的。f)当该机械装置离开其非工作(即完全缩回)位置时,应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防止轿厢的所有 运行。g)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到该机械装萱处于工作位置时,应仅能从检修控制装置来控制轿 厢的电动移动。h)应有一个设于井道外的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作此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 态。该电气复位装置应设置于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近的地方,如设置在上锁的箱柜内。5.3.2.2 当轿厢处于5.3.2.1 a)所述的位置时,维修及检查人员应能安全地离开该工作区域。5.3.2.3 用于紧急和试验操作所必需的装置,应按5.6.4的规定设置在能够从井道外对其进行操作的地方。5.3.3工作区域在平台上5.3.3.1 当从一个平台上进行机器设备的维修和检查工作时,该平台应:a)是永久性安装f e 平台,且GB/T 1 0 0 6 0 2 0 1 1b)如果它位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运行的通道中,应是可缩回的。5.3.3.2 当需要从一个位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运行通道中的平台上进行维修或检查工作时:a)应通过一个符合5.3.1.1 a)和 b)的机械装置使轿厢不能移动 或b)对于需要移动轿厢的地方,应用可移动的阻止装置将轿厢的运行通道限定。该阻止装置应以 这样的方式使轿厢停止:1)如果轿厢从上而下向平台运行,应至少停在上方距平台2 m处;2)如果轿厢从下而上向平台运行,应停在平台下方符合G B 7 5 8 8 2 0 0 3 中 5.7.1.1 b)、c)和 d)的要求的地方。5.3.3.3 该平台应:a)能够在其任何位置支撑2 个人的重量而无永久变形,每个人按在平台0.2 mX O.2 m面积上作 用 1 0 0 0 N计算。如果此平台还用于装卸重的设备,则应据此相应地考虑平台的尺寸,平台还 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来承受负荷和预计作用其上的力。b)设置一个符合5.4.5.3、5.4.5.4的护栏。c)装备有设施以确保:1)平台地板与入口通道平面之间台阶高差不超过0.5 0 m;2)在平台与通道门的门褴之间不能有可通过直径0.1 5 m球体的间隙;3)完全打开的层门板与台边缘之间的水平间隙不能超过0.1 5 m,除非采取了附加的预防 措施来防止坠入井道。5.3.3.4除 5.3.3.3 外,任何可缩回的平台还应:a)设有一个确认平台处于完全缩固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b)设有一个可使平台进人或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的操作可从底坑中或通过安装在井道 外且只有经过批准的人员才可以接近的装置进行。如果进入平台的通道不经过层门,则当平台不在工作位置时,应不能打开通道门,或者是采取适当 措施和手段防止人员坠人井道。5.3.3.5 在 5.3.3.2 b)的情况下,当使平台进人工作位置(即伸出)时,可移动的阻止装置应被自动启 动。阻止装置应包括:a)符合5.2.9 要求的缓冲器;b)个只有阻止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才允许轿厢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c)个电气安全装置,仅当阻止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它才允许轿厢在平台伸出后移动。5.3.3.6 对于需要从平台上移动轿厢的地方,应有一个在平台上可以使用的符合5.9.2 要求的检修控 制装置。当可移动的阻止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轿厢的电动运行只能从检修控制装置进行。5.3.3.7 用于紧急和试验操作所必需的装置,应 按 5.6.4的要求设置在能够从井道外对其进行操作的 地方。5.3.4工作区域在井道外当机器设置于井道内,但要从井道外对其进行维修和检查时,在井道外的作业位置应有满足 5,1.2.3 5.1.2.5要求的工作区域。接近机器设备只能通过符合5.3.5.2的门或检修活板门。5.3.5门和检修活板门5.3.5.1 通过井道围封上的门应可接近井道内的工作区域,这些门应是层门或是满足以下要求的门 它们应:a)宽度不小于0.6 m,高度不小于1.8 m;b)不应向井道内开启;11GB/T 1 0 0 6 0 2 0 1 1c)装有一个用钥匙开启的锁,不用钥匙也能将门关闭并锁住;d)即使被锁住时,也应能不需要钥匙从井道内部将其打开;e)有一个确认门的锁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f)是无孔的,应具有与层门相同的机械强度,并遵守相关建筑物的防火规范。5.3.5.2 从井道外部的工作区域接近井道内的机器设备时,应:a)通过门/检修活板门应有足够的尺寸来完成所需做工作;b)开口尽可能的小,以避免坠人井道;c)不应向井道内开启;d)装有一个用钥匙开启的锁,不用钥匙也能将门关闭并锁住;e)有一个确认其锁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一 f)是无孔的,应具有与层门相同的防火规范。5.4轿厢5.4.1轿厢总体5.4.1.1轿 厢 人 口 及,内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2.05.4.1.2乘 客 电 梯 的 面 积 应 符 合 G B 7 5 8 8 2 0 0 3 中 8.2.1的规定 载 货 电 梯 轿 厢 积 应 符 合 G B 7 5 8 8 2 0 0 3 中 8.2.2 的规定。5.4.1.3 乘客电,轿#内标称前 霖客太2 0 0 3 中 8.2.35.4.1.4轿厢,装f有反绳轮f(或链轮M 、:a).钢丝|或因松弛命脱离渑梢.或链;W异物f入绳槽之间 C)人身|害,,绳轮或链轮设 風在轿顶y 5.4.1.5正,轿厢地铒的水伞度不j卜述惜况和興有对接齒作功1丨 关.G B 7 5 8 8-P0 O,/;的轿门护脚板应符食G B 7 5 P;8-2 0 0 X 中8.4的 丨:之f间隙,乘客电梯不 丨 底 纛。I 的力不应大于1 5 0 N。5.4.1.6 除 5】5.4.2轿门护j 装设在轿厢!5.4.3轿门5.4.3.1 轿门的7 5 8 8 2 0 0 3 中 8.6.1、8.6.2 的要求。5.4.3.2 轿门关闭垂门外),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应大于6 mm,载货电梯如果有凹进部分,上述间5.4.3.3 动力驱动的水平阻止折叠门开启的力应符 2003中2.1.1.4 5.4.3.4动力驱动的自动轿门关闭保护装置应符合G B 7 5 8 8-2 0 0 3 中 8.7.2.1.1.3 的要求 5.4.3.5装有动力驱动自动门的轿厢,在轿厢内操纵盘上应设有能使处于关闭中的门开启的开门 按钮。5,4.3.6 每个轿门均应设有证实其闭合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5.4.3.6.1 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允许把证实轿门闭合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安装在一个门扇上(对重叠式门为快门扇)。如果门的驱动元件与门扇之间是直接机械连接的,则证实轿门闭合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安装在门 的驱动元件上对于重叠式伸缩门,如果通过钩住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