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培训企业版.ppt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企业版)(企业版)1提提 要要一、政策法规与监管系统二、企业报告三、现场核查四、非现场监测2n企业访问系统相关工作jia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端系统访问设置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可通过互联网的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下载。业务管理员ba:创建本企业业务操作员、分配权限、重置密码。业务操作员:根据权限进行业务操作。公共邮箱:bj_ 密码:924925 3(一)政策法规与监管系统(一)政策法规与监管系统(一)政策法规与监管系统4报告类型p按业务性质分贸易信贷 贸易融资转口贸易 差额业务主体不一致 辅导期存放境外 其他p按法规约束力分义务性 主动性p按报告方式分网上报告 现场报告5(二)企业报告政策解读n企业报告的作用贸易信贷统计、监测和管理的基础提高总量筛选精度:参与总量核查数据调整,减少时间差、金额差对总量匹配的影响6(二)企业报告政策解读n不同报告的互斥已进行贸易信贷(含远期信用证等贸易融资报告)、转口贸易报告的,不得同时进行差额报告;反之亦然。n现场报告主体不一致、辅导期必须现场报告,超过报告时间窗口的只能现场报告现场报告企业须按规定提交情况说明,必要时包括相关单证;现场报告后续修改、删除或调整不能在企业端进行。n报告的法律责任义务性报告未按时履行的,可能被列为B类或移交检查处罚外汇局对企业义务性报告出现应报未报的情况进行监测7(二)企业报告主要内容n报告内容报告时点进行会计记录的同时完成报告报告金额已实现金额,不是预期金额;已实现金额可拆分8(二)企业报告贸易信贷n报告时间报告时间收付款或进出口之日起30天内n报告修改报告修改在报告时间窗口内改变已报告信息的预计日期或金额日期可前可后(不得早于已实现日期)金额可大可小(累计不得大于已实现金额)n报告删除报告删除在报告时间窗口内删除单笔或数笔已报告信息n企业进行贸易信贷报告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交易方类型,确定该笔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nB/C类企业贸易信贷业务准入限制类企业贸易信贷业务准入限制9(二)企业报告贸易信贷n报告调整报告调整在报告时间窗口后改变已报告、未到期信息的预计日期或金额;日期不得提前至上月末之前,金额不得增加或减少。10(二)企业报告贸易信贷(二)企业报告贸易信贷8月1日收到一笔预收货款,预计12月10日出口1、8月30日前在网上做贸易信贷报告(预收发生30天内做报告,未做报告的需要到外汇局补报告)2、报告后,可以在8月30日前做修改或者删除(30天内可以在网上修改或删除)3、8月30日以后到11月30日之间如果发现出口日期变化,可以在网上做调整n90天以上(不含)远期信用证业务报告n海外代付业务报告n其他贸易融资业务通过延期付款下的贸易融资报告模块实现12(二)企业报告贸易融资n转口贸易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为211011和211012的收付汇数据方可进行报告;B类企业转口贸易业务办理限制;C类企业转口贸易外汇收支准入限制13(二)企业报告转口贸易n差额报告主动性报告差额报告内容及目的对于某笔进出口业务,如果已知资金流、货物流由于某种合理原因相差过大,企业可主动通过报告方式向外汇局说明,避免因此干扰总量核查结果差额报告的修改/删除n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未被时间差、金额差、主体错配以及特定业务等报告类型涵盖的14(二)企业报告其他报告n义务性报告n报告方式:外汇局现场n报告内容:辅导期内进出口、收付汇的逐笔对应情况n报告时限: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所在地外汇局要求的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格式准备报告内容必要时须根据外汇局要求提供相关有效凭证、商业单据或其他证明材料15(二)企业报告辅导期报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确定现场核查企业的标准第四十七条企业现场核查方式第四十八条现场核查资料准备第四十九条现场核查结果确定第五十条金融机构现场核查第五十一条现场核查程序要求16(三)现场核查政策法规n反馈现场核查通知书电子和纸质通知书接到电子通知书,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必要时,也可到外汇局现场签收n企业下载数据包外汇局向现场核查企业发送相关明细数据企业下载时间(30天内)可到外汇局下载(30天后)n分类结论告知、反馈与申述电子和纸质告知书反馈与申诉时间7个工作日17(三)现场核查主要内容18(三)现场核查主要内容n现场核查方式采取企业报告、约见谈话、现场调查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现场核查。企业报告的主要内容:现场核查企业参照外汇局提供的参考格式,提交的相应情况报告和明细数据匹配情况表。应重点就导致指标异常的业务进说明,包括交易商品特点、合同履行情况、与交易对手关系、是否涉及企业自身融资目的、是否存在贸易纠纷及索赔情况等,无须报告核查期内涉及的所有业务。(一)总量筛选主要内容n综合采用4个总量筛选指标,统一对企业进出口、收付汇进行整体评估。总量差额50万美元和总量差额率-35%,35%衡量收付汇与进出口的差额匹配情况资金货物比45%,155%衡量资金流和货物流的规模对应情况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0,25%评估贸易信贷的影响程度n监测系统定期自动将超过总量筛选指标阈值的企业挑选出来,大幅度减少管理对象范围。19(二)动态监测系统操作20 谢 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