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细则7篇.doc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细则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防止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立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撤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负责中心治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治理,并承受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市、县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视治理,并将监视检查中发觉的企业违法行为准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 其次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经建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急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立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心治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心治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立主管部门供应以下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状况或者供应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立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展整改,整改合格前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立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马上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纳建立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视治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视治理。建立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展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治理,承受建立主管部门的监视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发觉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立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赐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治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状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治理状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和监视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承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其次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其次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赐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觉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准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治理和监视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承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其次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其次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峻的,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次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工程停顿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连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工程停顿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连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其次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其次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状况或者供应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赐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哄骗、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撤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惩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治理机关打算;其他行政惩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打算。 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22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连续进展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惩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治理制度细则篇2 为了标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治理,消退或削减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治理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化。 1、治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状况进展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良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治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治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治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详细状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状况进展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人员进展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展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展检查验收。 公司安全治理制度细则篇3 标准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稳定的办公环境。 1、坚持“谁治理,谁负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 2、人事行政部归口安全防范治理工作,各部门及各门店负责人为部门直接治安负责人。对所管范围的治安消防负全面领导责任。 3、全部员工必需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协作开展工作: 1、防火、防盗、防劫、防破坏、防诈骗、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据、单据必需入保险柜,现金原则上不过夜存放;2023元以上必需存入银行。 3、下班最终离开工作现场的员工,必需做好电、门及窗户的检查。 4、仓库主管每周必需2次以上对仓库的门窗、货梯等地方进展常规性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5、发觉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准时向上级报告。遇紧急状况直接报警,同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6、仓库重地严禁外人进入;公事或工作联系必需仓库主管同意前方可进入。 7、详细惩罚内容参照人事治理制度执行。 公司安全治理制度细则篇4 一、目的 为消退和掌握危急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安康治理体系。 四、治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需承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需承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需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爱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需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爱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需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需遵守公司安全治理制度,熟识电工规程。 7、各班长仔细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急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安排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需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治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治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治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留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准时清理洁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精确、清楚、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坚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需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需听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需熟识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把握必要的安全技术学问 14、工作前,必需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爱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牢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需持特别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需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需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把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学问,了解把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需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制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需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坚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结实的绞链和限制绽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制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前方可进展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状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展检查巡察时必需在2米以外进展。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急场所从事工作必需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前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需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前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暴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坚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催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视,相互监护,相互提示,相互照看,相互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急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展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顿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顿工作的权利,状况危险时有拒绝连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担当责任。 公司安全治理制度细则篇5 第一条总则 通过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办公网络、效劳器系统的治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公司机密文件的信息安全,保障效劳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加强计算机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把各部门相关工作做好。 其次条范围 1、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组成。 2、软件包括:效劳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有关专业的网络应用软件等。 3、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包括客户机在网络上的名称,IP地址安排,用户登陆名称、用户密码、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 XP、WINDOWS7等)软件。 5、平台软件是指:鼎捷ERP、办公用软件(如OFFICE 2023)等平台软件。 6、专业软件是指:设计工作中使用的绘图软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条职责 1、信息中心部门为网络安全运行的治理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治理。 2、负责系统软件的调研、选购、安装、升级、保管工作。 3、网络治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效劳器安全运行和数据备份;Internet对外接口安全以及计算机系统防病毒治理;各种软件的用户密码及权限治理帮助各部门进展数据备份和数据归档。 4、网络治理人员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5、员工执行计算机安全治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统治理员的密码必需由网络治理部门相关人员把握。 第四条治理方法 I、公司电脑使用治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时,必需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爱护治理方法的规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2、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3、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报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网络信息治理员负责进展添置。 4、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展。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电脑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治理员的许可下进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加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员应在每周准时进展杀毒软件的升级, 每月打好系统补丁; (4)不允许随便使用外来U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展病毒监测; (5)制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嬉戏、听音乐等。 5、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惧、教唆犯罪的内容 6、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IT治理员准时解决,不允许私自翻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7、电脑操作员要爱惜电脑并留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并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8、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批判教育;因操作人员有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赐予经济惩罚。 9、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统活动分区内如:C盘、我的文档、桌面等;请将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关文件名目,准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10、全部电脑必需设置登陆密码,一般不要使用默认的administrator作为登陆用户名,密码必需自身保管,严禁告知他人,计算机名与登陆名不能全都,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个人、单位相关信息的名称。 II、网络系统维护 1、系统治理员每周定时对托管的网络效劳器进展巡察,并对公司局域网内部效劳器进展检查,如:财务效劳器。 2、对于系统和网络消失的特别现象网络治理部门应准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展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实行积极措施。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缘由、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准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3、定时对效劳器数据进展备份。 4、维护效劳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状况,如有安全问题,准时处理。 5、制定效劳器的防病毒措施,准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效劳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户帐号申请/注销 1、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网络部门负责安排计算机、和登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名及密码。如需使用财务软件需向财务主管申请,由网络治理部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调试。 2、员工离职应将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平台软件信息以书面形式记录,经网络治理人员将该记录登记备案。网络治理人员对离职人员计算机中的公司资料信息备份,方可对该离职人员保存在公司效劳器中全部的资料删除。 IV、数据备份治理 效劳器数据备份,应对数据库进展自动实时备份,并每周应至少做一次手工备份,并在备份效劳器中进展规律备份的验证工作,经过验证的规律备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设备中。个人电脑的备份统一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可申请移动硬盘、信息光盘等储存介质进展安全备份。 第五条计算机/电脑修理 1、计算机消失重大故障,须填写计算机修理单,并交IT治理员进展修理。 2、IT治理员对计算机修理单存档,便于查询各电脑使用状况。 3、须外出修理,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须选购配件,按选购治理流程执行。 第六条公司信息安全治理(暂定) 1、公司机密文件(由信息中心定义)外发第三方时,需经由上级主管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发,并登记备案备查; 2、员工外带笔记本电脑时,须报请主管同意,并登记备案,以便爱护笔记本中数据的安全。 3、机密文件打印时须登记备案; 4、掌握USB存储拷贝,工作需要拷贝时通知信息中心开放端口。 第七条违规操作赔偿标准 1、违规操: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赔偿工作时间误工费50-100元。 2、违规操: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塑当事人和责任人相应经济赔偿。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治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处在运行中修改并公布。 公司安全治理制度细则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退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安康,爱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其次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学问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展。 第三条 公司特别岗位的员工必需要求持有国家特别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治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视治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治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治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治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详细分降落实,直至详细的个人,形成安全治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需听从责任部门的治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治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展安全技术学问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治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治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治理责任落实到详细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比本规定进展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爱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准时组织扑救; 7.负责帮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缘由。 第八条 本公司全部员工必需把握以下消防小学问: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需先切断电源前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急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其次章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根据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需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展润滑或清理、调试,临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需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去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特地工具,严禁用手直接去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厉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常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应马上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必需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急现场(四周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不得随便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便乱摆,焊割完毕后,必需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需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局部。电器修理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修理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的确需要,必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牢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暴露局部,暴露导线,不管有电无电,不得随便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实行牢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常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坚固等,制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展检查,检测时如发觉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状况,应马上停电修理。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藏线路进展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牢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需配 备值班人员,要常常检测、检查全部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爱护装置要保持完整、精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担心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常常修理,发觉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准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制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需实行防火措施。 其次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急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其次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惹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治理。 其次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堵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其次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别状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觉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准时通知有关部门。 其次十四条 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常常性对消防器材进展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觉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准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治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其次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需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赐予仓库治理人员工作上的协作。 其次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其次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需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急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本钱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担当一切责任。 其次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需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需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其次十九条 综合治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展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治理部。综合治理部发觉问题后应将问题准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觉火警时,都应当马上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静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供应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打算以下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戒备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爱护现场。 第三章一般性惩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治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阔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觉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赐予肯定的经济惩罚。惩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惩罚责任部门)。情节严峻的.公司在赐予经济惩罚的同时还将赐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