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3515-200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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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3515-200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pdf
SH/TSH/T 3515-2003 1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制订了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工艺及其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一般型及小型工件的吊装施工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50825 起重指挥信号 SH/T 3536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技术规范 SH 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施工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SH/T 3536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标准。3.1 大型设备 over-squipment 起重施工作业工件重量大于 100 t 或工件安装高度大于 60 m 的塔类设备和塔式构架的统称。3.2 压制钢丝绳绳索 press steel wirerope 钢丝绳的环套用铝合金套管通过压套机压制固结的钢丝绳绳索。3.3 无接头钢丝绳索 endless sling 以一根一定直径的钢丝绳为子绳按所需周长绕成的只有一个子绳接头的绳圈,是钢丝绳索具的特种形式,也叫无端头钢丝绳索。3.4 合成纤维吊装带 synthetic fibre lifting belt 由高韧性的合成纤维连续多丝编织而成的柔性吊装用的索具。3.5 吊梁 lifting beam 起重施工作业用于平衡负载的吊装工具。4 总则 4.1 本标准中的大型设备吊装工程符合 SH/T 3536 大型起重施工作业等级的规定。SH/TSH/T 3515-2003 2 4.2 对具体的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单位可根据技术装备、技术素质、现场环境等方面的条件,从本标准中选择适用的吊装工艺。在有计算依据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也可采取其他吊装工艺。4.3 所有吊索具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严禁使用无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不合格的吊索具。4.4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符合本标准 5.1.2 条规定。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安全质量部门的监督检查。4.5 参加吊装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5 吊装技术管理 5.1 吊装技术责任制 5.1.1 吊装工程施工应建立完善的“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5.1.2 吊装方案应由专业吊装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按文件管理程序审核、批准。5.1.3 吊装方案编制和审批人员的资格和职责见表 1。表 1 吊装方案编制和审批人员的资格与职责 岗 位 资 格 职 责 编制 工程师 现场调查和吊装机具调查、选用;编制吊装方案和吊装计算书;吊装方案交底;吊装方案的实施;提出补充方案。校核 工程师 校核吊装工艺;校核吊装计算书。审核 高级工程师 审查吊装工艺;审查吊装机具选择及布置合理性;审查吊装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进度计划、交叉作业计划;审查劳动力组织。批准 公司总工程师 吊装方案的最终确认、批准。5.1.4 吊装方案的内容应符合 SH/T 3536 中的有关规定,编制吊装方案时应进行下列计算:a)吊装工艺计算;b)吊装机索具、吊耳的强度及稳定性验算;c)设备(局部)吊装强度及稳定性验算。编制吊装方案常用表格参见附录 A,桅杆吊装计算参见附录 B,常用索具参见附录 C,吊耳的结构形式参见附录 D,常用吊梁及尾排结构形式参见附录 E。5.1.5 吊装计算书应包括下列内容:a)选用计算公式依据;b)原始数据选用依据;c)计算结果及结论。5.1.6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建设/监理或施工单位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吊装方案进行审查。5.1.7 吊装方案应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记录,吊装方案交底内容应包括:a)多台设备吊装顺序;b)单台设备吊装方案和吊装工艺;c)机具安装工艺及机具试验方法和要求;d)吊装作业工序及质量要求;SH/TSH/T 3515-2003 3 e)安全技术措施。5.1.8 吊装方案编制人应负责方案的实施,包括:a)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执行方案;b)提出正确的施工作业方法;c)处理吊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d)对方案中不完善之处提出修改方案或编制补充方案。5.1.9 吊装方案、吊装计算书及修改或补充方案和方案实施的实测记录均应存档。5.2 安全质量规定 5.2.1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与劳动保护应执行 SH 3505 和 GB 6067 的规定。5.2.2 吊装施工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应运转正常,以确保吊装施工安全。“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 层次 岗 位 职 责 决策层 正、副总指挥 全面负责吊装施工 吊装责任工程师 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技术指导 机械责任人员 起重机械保养运行的技术指导 安全责任人员 安全检查及监督 质量责任人员 吊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管理层 材料责任人员 吊装工程所需原材料的检查确认 起重队长(施工负责人)负责劳动力组织、进度计划、施工安全质量 方案编制人 吊装方案编制及方案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专职安全员 吊装作业安全质量检查 吊装指挥 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指挥 指挥层 吊装副指挥 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副指挥 组长或岗长 组织岗位作业 起重工 岗位作业 吊车司机 吊车操作 电工、钳工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 作业层 监测员 规定部位监测 5.2.3 大型设备正式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5.2.4 试吊和正式吊装前应依据吊装方案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为:a)班组自检:1)吊钩、吊具、钢丝绳的选用和设置及其质量;2)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安全使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试验;3)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包括地锚、缆风绳等)或垫木的设置;4)确认起重机具作业空间范围内的障碍物及其预防措施;5)设备吊耳及加固措施;6)设备内、外部坠落物和杂物的清理情况;SH/TSH/T 3515-2003 4 b)队级复检:1)复查吊装机具、索具及起重机械;2)设备基础及回填土夯实情况;3)随设备一起吊装的管线、钢结构及设备内件的安装情况;4)确认班组自检结论及自检整改结果;c)联合检查:1)吊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2)吊装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作业人员资格;3)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4)核查的关键部位及预防措施;5)施工用电;6)确认队级复检结论。5.2.5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级责任人员组织整改和落实。安全质量部门应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5.2.6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应存档。5.2.7 经过大修或首次投入使用的桅杆、卷扬机、滑车和自制吊具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试验按产品说明书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桅杆及自制吊具试验时宜实测规定部位的应力。5.2.8 起重机械、机具及工件与输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输电线路与设备和起重机具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 电 导 线 电 压 kV 项目 1 以内 115 2040 60110 220 最小安全距离,m 1.5 3 4 5 6 5.2.9 风速大于 10.8 m/s 的大风或大雾、大雪、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5.2.10 正式吊装前,责任人员应在吊装命令书中签字,现场总指挥下达吊装命令后方可实施正式吊装。吊装命令书格式参见附表 A。5.2.11 试吊和正式吊装施工应执行下列规定:a)对吊点处和变径、变厚处等设备及塔架的危险截面,宜实测其应力,细长设备应观察其挠度;b)对卷扬机应实测传动机构温升和电动机的电流、电压及温升;c)吊车吊装时应观测吊装安全距离及吊车支腿处地基变化情况;d)机索具的受力情况观测。5.2.12 总指挥应及时果断处理吊装施工过程出现的紧急情况。6 施工准备 6.1 技术准备 6.1.1 吊装工程的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a)在工程项目的投标阶段提出大型设备的吊装规划;b)工程项目中标后,大型设备吊装规划的具体内容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c)吊装工程开工前,完成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工作。6.1.2 吊装规划编制依据:a)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SH/TSH/T 3515-2003 5 b)大型设备条件图和平面布置图;c)施工现场地质资料、气象资料及吊装环境;d)施工机具装备条件及吊装技术能力;e)工期要求与经济指标;f)建设单位对大型设备吊装的有关要求。6.1.3 吊装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a)设备吊装工艺的经济分析(包括可行性研究和可靠性分析);b)大型设备吊装参数汇总表;c)吊装工艺;d)主要机具选用计划;e)吊装顺序;f)吊装进度(包括交叉作业进度);h)吊点位置及其结构;i)设备的供货条件;j)吊装平面的布置;k)劳动力组织;l)主要安全技术措施。6.1.4 吊装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下列内容:a)管式吊耳或板式吊耳(统称吊耳)的结构型式及关键尺寸、焊接或连接的位置及其使用条件;b)塔架底部扳转铰链的结构形式,所在的基础位置及高度;c)设备装卸车要求及运入吊装现场的次序及卸车位置;d)设备裙座处的支撑加固措施,在裙座内环支承加固形式参见附录 F。6.1.5 吊装平面图中应注明大型设备运抵吊装现场的运输道路及卸车场地。大型设备运输应一次到位,卸车位置应符合吊装的方位要求。6.1.6 吊装方案的编制依据:a)有关施工标准、规范;b)施工组织设计;c)施工技术资料:1)设备制造图;2)设备基础施工图;3)设备及工艺管道平、立面布置图;4)地下工程图;5)架空电缆图;6)梯子平台等相关专业施工图;7)设计审查会文件;d)设备吊装计算书;e)现场施工条件;f)作业计划。6.1.7 吊装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a)编制说明及依据;b)工程概况:SH/TSH/T 3515-2003 6 1)工程特点;2)吊装参数表;c)工艺设计:1)设备吊装工艺要求;2)吊装计算结果;3)起重机具安装拆除工艺要求;4)设备支、吊点位置及结构图和局部加固图;5)吊装平立面布置图;6)地锚施工图;7)设备地面组装深度规定;8)地下工程和架空电缆施工规定;9)起重机具汇总表;10)吊装进度计划;11)相关专业交叉作业计划;d)技术要求:1)工艺岗位分工;2)安全技术措施;3)机具试验;e)作业要求:1)吊装机具安装程序与工艺要点及作业质量标准;2)设备装卸运输施工程序与工艺要点及作业质量标准;3)试吊前准备、检查的项目与要求;4)正式吊装的施工程序与工艺要点及作业质量标准。6.1.8 吊装平面布置图宜包括下列内容:a)吊装环境;b)地下工程;c)设备运输路线;d)设备组装、吊装位置;e)吊装过程中机具与设备的相对位置;f)桅杆站立位置及其拖拉绳、主后背绳的平面分布;g)主吊车和抬尾吊车的站车位置及移动路线;h)滑移尾排及牵引和后溜滑车组的设置位置;i)吊装工程所用的各台卷扬机现场摆放位置及其主走绳的走向;j)吊装工程所用的各个地锚的平面坐标位置;k)需要做特殊处理的吊装场地范围;l)吊装指挥的位置;m)监测人员的位置;n)电源及吊装工程的最大负荷用电量;o)吊装警戒区。6.1.9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绘制施工图:a)对钢丝绳穿绕有特殊要求;SH/TSH/T 3515-2003 7 b)对索具系统布置有特殊要求;c)被吊设备的主吊点及尾部连接形式;d)对吊装场地承压地面及现场设备运输道路的处理有特殊要求;e)吊装配套使用的平衡梁、抬架等专用吊具。6.1.10 对吊装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所发现的具体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填写吊装方案修改意见单。当吊装方案实施过程中有较大变更时,应编制补充方案,并按原程序审批。6.2 机具准备 6.2.1 起重机具出库前,机械责任人员应核查机具员提交的机具维修、使用检验记录,确认其技术性能。必要时应进行解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库。6.2.2 进入吊装现场的吊装机具、索具及材料应指定存放位置并由专人验收和保管。对每件机具、索具及材料应及时作出标识,注明其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6.2.3 大型起重机具的运输路线、卸车位置应符合本标准 6.1.8 条的要求。6.3 现场准备 6.3.1 吊装现场的场地、道路、施工用电应符合本标准 6.1.8 条、6.3.2 条、6.3.3 条的要求。6.3.2 设备运输线路、桅杆安装位置、吊车工作位置、行车路线及地耐力应按本标准 6.1.5 条、6.1.8条、6.1.9 条的要求进行加固处理。6.3.3 起重机具及设备存放场地应有排水措施。6.3.4 吊装指挥应根据吊装方案的要求,进行起重机具的设置。6.3.5 起重机具安装时,应认真填写吊装工艺卡。6.3.6 钢丝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钢丝绳置于地面时,应采取过路套管或垫木等防护措施;b)钢丝绳绳扣各股受力应均匀;c)钢丝绳应避免与设备的锐角和带电体直接接触,必要时应加垫保护层;d)绕结的钢丝绳或钢线绳搭接时,绳卡的使用应符合 SH/T 3536 的规定;e)钢丝绳在弯曲使用时,应按 SH/T 3536 的规定进行核算。6.3.7 卷扬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同一工艺岗位的卷扬机宜集中设置,且有防雨棚、垫木等防护设施;b)卷扬机设置地点应便于观察吊装过程及指挥联络,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c)桅杆的走绳宜直接进入卷扬机,尽量减少走绳的变向次数;d)卷扬机出绳的俯、仰角度不得大于 5;e)卷扬机卷筒到最近一个导向滑车的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的 20 倍,且导向滑车的位置应在卷筒的垂直平分线上;f)卷筒上的走绳应均匀缠紧,防止吊装时走绳嵌入绳层;g)卷扬机的设置应避免出现下列情况:1)走绳与设备进向交叉;2)走绳与地面索具交叉;3)妨碍设备尾排运行至规定位置。6.3.8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的土质情况和吊装工艺要求选用地锚结构形式。地锚的常用结构形式参见附录 G。6.3.9 拖拉绳地锚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除特殊要求外,地锚与桅杆的距离应使拖拉绳仰角符合本标准 8.1.2 d)项的规定;SH/TSH/T 3515-2003 8 b)地锚的埋设要求参见附录 G。6.3.10 吊耳的结构形式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及吊装工艺确定,重型反应器顶部单吊点宜选用顶板式吊耳(见图 1);塔类设备的吊点,宜选用管式吊耳(参见附录 D)。图 1 顶板式吊耳 6.3.11 管式吊耳的焊接宜按附录 D 给出的顺序进行,且吊耳与设备连接焊缝应进行着色检查。6.3.12 不锈钢和有色金属设备吊耳加强板应与设备材质相同,并防止油污和铁质污染设备。热处理的设备应在热处理前采取加固措施。6.3.13 设备吊点处的局部应力超过规定时,宜选用下述方法进行加固或重新设计吊耳型式:a)吊点在底座环上宜采用内部“十字形”或“三角形”支撑法;b)吊点在设备筒体上宜采用外部加强环梁的方法。6.3.14 管式吊耳设计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a)吊耳设计计算中的动载系数不小于 1.2,吊装过程中不得有冲击现象;b)吊耳设计计算中,主吊滑车组的受力张角宜设定为 15,在吊耳的使用过程中应控制滑车组的吊装张角不得大于设定条件,且吊耳应有防止钢丝绳脱落的挡圈;c)吊耳管的选用长度,应考虑钢丝绳的排列股数和设备绝热层的厚度;d)吊耳的加强板,应通过吊装最大受力状态下塔壁的强度和局部稳定性计算来确定;e)吊耳的管轴外表面应圆整光滑,与钢丝绳的接触面之间应加注润滑剂,必要时,可增加润滑套管,使吊装钢丝绳通过润滑套管转动;f)吊耳挡圈的设置位置应考虑到钢丝绳受力张角的影响,并应采取保护钢丝绳的措施;g)吊耳管上的钢丝绳排列应整齐有序,不得相互挤压,并保持各股钢丝绳受力均衡;h)对整体供货的塔类设备,吊耳的制作及焊接应在制造厂完成;对在现场组装的大型设备吊耳的制作及焊接可在现场完成。6.3.15 在有充分计算依据的条件下,吊耳可根据吊装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其他类型的吊耳。6.3.16 抬尾吊耳的结构形式参见附录 H。7 装卸运输工艺 7.1 工艺要求 7.1.1 设备装卸可采用下列方法:a)顶升法;b)吊升法:SH/TSH/T 3515-2003 9 1)流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吊车)装卸;2)桅杆装卸,包括单桅杆、双桅杆和龙门桅杆装卸;3)龙门起重机和桥式起重机装卸;4)浮吊装卸。7.1.2 顶升法装卸至少应使用两台顶升机械,各顶升机械应同步作业。7.1.3 吊升法装卸应计算出设备重心位置,根据设备重心位置选择设备吊点位置。吊升过程中应保持设备平衡。7.1.4 拖排的结构和强度应满足设备运输载荷的要求;单拖排运输时,拖排长度宜为设备长度的1/101/6,拖排的宽度应大于或等于设备直径的 2/3。7.1.5 拖车运输使用尾车时,重车应设置转盘。尾车支点的设置应使重车和尾车所受载荷合理分配,同时满足拖车转弯半径和道路坡度的要求。7.1.6 设备装卸车时,其方位应符合吊装方案所规定的方位。7.2 设备装卸运输支吊点 7.2.1 设备装卸运输支吊点数量不宜少于两点,设备外悬长度宜为设备长度的1/5,必要时,通过计算确定。7.2.2 支吊点的设置应避开设备外部短管、保温支撑圈、加强圈和筋板等部位,支吊点宜设置在设备内部有支撑圈处。7.2.3 设备运输宜使用木制或钢制鞍式支座,支座包角应大于 90,支座高度宜尽量降低。7.2.4 应校核设备支吊点处的局部应力,对有衬里的设备、大直径或薄壁设备可采取以下降低局部应力的措施:a)设备内部设置支撑;b)捆绑绳与设备之间垫方木;c)增大支座包角或宽度;d)增加支点数量。7.2.5 设备运输时,鞍式支座、设备与运输机具间的连接和固定必须安全可靠,拖车运输时应对称平衡封车。7.2.6 不锈钢、有色金属的设备和钢制支座之间应加垫非金属隔离层。7.3 超限设备运输 7.3.1 超限设备运输前应实地勘察沿途路况,包括:a)沿途跨路架空电缆、电线或管廊到地面的距离;b)运输道路的转弯半径;c)沿途桥涵的承载能力或桥涵的限高;d)其他障碍物和特殊环境要求。7.3.2 超限设备运输应办理运输车辆通行证,拖车要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且应限制行驶速度。7.3.3 超限设备运输应设置安全信号装置,夜间运输时还应设置安全灯。7.3.4 当路面返浆、路况不明或路障未排除时,不得进行超限设备运输。8 桅杆安装工艺 8.1 桅杆的安装与拆除 8.1.1 桅杆的组对应符合下列规定:SH/TSH/T 3515-2003 10 a)在组对位置放出纵向中心线,以桅杆底座位置为基准,确定各节支承的位置,支承的设置应避免使桅杆接口错位;b)桅杆支承结构应满足工艺要求;c)桅杆应按其节号与规定方位组对;d)桅杆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桅杆高度的 1/1 000,且总偏差不大于 20 mm;e)门式桅杆组合的平面度偏差应不大于桅杆高度的 1/1 000,且不大于 50 mm;f)桅杆节点连接螺栓把紧应均匀对称进行,其把紧力应符合桅杆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值。8.1.2 桅杆拖拉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直立单桅杆顶部拖拉绳的设置数量宜为 6 根8 根;b)门式桅杆顶部拖拉绳的设置数量不得少于 6 根;c)对倾斜吊装的桅杆应加设主后背绳,主后背绳的设置数量不得少于 2 根;d)拖拉绳与地面的夹角宜小于 30,最大不得超过 45;e)直立单桅杆各相邻拖拉绳之间的水平夹角,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 90;f)拖拉绳和主后背绳的下端与地锚相连接的松紧调节滑车组应满足其最大拉力要求,并采取防止滑车组受力后产生扭转的措施;g)需要移动的桅杆,在竖立前应考虑增加一定数量的备用拖拉绳;h)拖拉绳使用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3.5 倍;i)拖拉绳使用长度应按拖拉绳完全松弛的状态加上不小于 10 m 余量;j)拖拉绳不宜采用接绳的方式来增加拖拉绳的使用长度;k)主后背绳宜采用长绳套的连接方式,且在其两端连接点处加设护绳轮;l)桅杆竖立时,各条拖拉绳的调整应根据桅杆的倾斜方向,采用对称方式进行相关拖拉绳松紧度调整;m)拖拉绳进行松紧度调整时,应随时观测拖拉绳的下垂挠度;n)拖拉绳松紧度调整完毕,应及时采取加设保险绳的安全措施;o)用于拖拉绳收紧或放松的滑车组,可采用以下形式:1)天滑车形式(见图 2);2)地滑车形式(见图 3)。64215至卷扬机3 1地锚;2地锚绳;3拖拉绳;4滑车组;5导向轮;6走绳 图 2 天滑车形式 SH/TSH/T 3515-2003 11 5至卷扬机412346 1主地锚;2地锚;3导向轮;4拖拉绳;5滑车组;6走绳 图 3 地滑车形式 8.1.3 桅杆主提升滑车组的设置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a)上部定滑车组与桅杆顶部吊梁的连接,应采用捆绑钢丝绳进行柔性连接;b)捆绑钢丝绳的受力股数不得多于 8 弯 16 股,各股钢丝绳的长度相等、排列有序,不得出现钢丝绳相互挤压现象;c)捆绑钢丝绳使用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6 倍,大于 6 股的捆绑钢丝绳使用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8倍;d)上部定滑车组捆绑完成后,其滑车横轴的中心线水平度不得大于 3;e)桅杆的主提升滑车组,宜采用双抽头顺穿方式,有效收紧长度应满足设备的最大提升高度要求;f)在桅杆竖立前,对主提升滑车组可先用细钢丝绳穿绕,并将主提升滑车组贴紧桅杆绑牢;g)应桅杆竖立后,拆除绑绳,使主提升滑车组处于自由悬垂状态,再通过主卷扬机将细钢丝绳抽出,同时把主走绳带入主提升滑车组。8.1.4 桅杆吊装的主牵引卷扬机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 6.3.7 条、6.3.8 条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a)各台卷扬机的规格、型号宜相同;b)各台卷扬机的卷筒上的钢丝绳缠绕层数宜相同;c)卷扬机在后侧进行两点封溜后,必要时尚应在卷扬机的两侧进行封溜。8.1.5 滑移法竖立桅杆有下列方法:a)单吊车提升滑移法;b)双吊车抬吊滑移法;c)辅助桅杆提升滑移法;d)利用设备或构筑物作辅助提升滑移法;e)门式桅杆的双吊车滑移法;f)门式桅杆的单吊车滑移法。8.1.6 提升滑移法竖立桅杆应符合下列要求:a)待立桅杆底部使用尾排移送或由另一台辅助吊车抬吊下端移送;b)抬尾移送的吊车应首选具有荷重行走功能的履带式吊车;c)采用尾排移送时,应设置牵引和后溜滑车组;d)尾排的移动有下列方式:1)底面为木质的尾排,使用滚杠在道木铺设的路面上滚动;2)底面为钢板或型钢结构的尾排,可在钢板或型钢铺设的路面上加注润滑剂后进行滑动;e)待立桅杆的吊点位置应选择在桅杆最小弯矩的部位,如吊点采用捆绑法时,应选择刚性较大的节点处或两节桅杆的接口处;SH/TSH/T 3515-2003 12 f)利用辅助桅杆或构筑物进行竖立时,应在待立桅杆的吊点上设置一套外夺系统;g)采用尾排移送时,桅杆下端与排子的连接应设置回转铰链。在将待立桅杆吊装到与地面夹角大于 80时,再把尾排底部封牢,并通过对桅杆顶部相关拖拉绳的调整逐步使待立桅杆转至直立状态;h)采用双吊车抬吊竖立桅杆时,在吊点上应设置平衡吊梁;i)在竖立提升过程中,待立桅杆顶盘上的拖拉绳应始终保持松弛状态;j)门式桅杆竖立前,应在两滑移尾排之间加设临时支撑杆件;k)采用一台吊车滑移法竖立门式桅杆时,主吊点宜设置在门式桅杆的顶梁上部,并采用单吊点的形式。8.1.7 扳转法竖立桅杆有下列方法:a)吊车抬头单转法;b)辅助桅杆单转法;c)门式桅杆的扳转法。8.1.8 吊车抬头扳转竖立单桅杆应符合下列要求:a)吊车的有效提升高度应使待立桅杆与地面夹角大于 30;b)主地锚出绳点与桅杆底座铰链中心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待立桅杆高度的 1.5 倍,且主地锚的出绳点应设在桅杆摆放时的纵向中心线上;c)桅杆底座的封底滑车组不得少于 4 套,且与桅杆纵向中心线对称布置;d)桅杆的吊点两侧应设置耳绳;e)吊车脱钩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扳转滑车组完全受力、主扳地锚稳定,吊钩处于非受力状态;2)两侧耳绳对称收紧;3)桅杆底座铰链及封底滑车组工作正常,且封底地锚稳定;f)主扳转滑车组应用双抽头顺穿方式,且采取防扭转措施;g)桅杆在扳转到临界角前,后溜绳应处于受力状态,调整桅杆顶部的各条拖拉绳开始受力;h)吊车的选择及使用应符合本标准第 9 章的规定。8.1.9 辅助桅杆单转法竖立单桅杆应符合下列工艺要求:a)辅助桅杆的高度宜不小于待立桅杆高度的 1/2;b)辅助桅杆应设置后背主绳;c)待立桅杆扳转过程中,两侧耳绳应处于受控状态;d)其他相关工艺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8.1.8 条的规定。8.1.10 门式桅杆扳转法应符合下列要求:a)扳转前应对门式桅杆底部进行刚性联接或支撑;b)吊车的有效提升高度宜使门式桅杆与地面夹角大于 40;c)门式桅杆的吊点宜设在顶梁上,且桅杆应满足其强度和稳定性要求;d)门式桅杆扳转时应设置后溜绳;e)门式桅杆拖拉绳的布置应相互对称,且拖拉绳预紧力应均衡,以确保门式桅杆的平面度;f)其他相关工艺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8.1.8 条的规定。8.1.11 桅杆找正应符合下列要求:a)桅杆和底排按方案要求调整到位;b)直立桅杆垂直度偏差宜不大于其高度的 1/1 000;SH/TSH/T 3515-2003 13 c)组合式桅杆平面度偏差宜不大于其高度的 1/1 000;d)倾斜桅杆的直线度和倾角应符合方案要求;e)桅杆顶部的各条拖拉绳应受力均匀;f)桅杆底排的四周宜用契木塞紧,必要时应封底;g)桅杆底部的导向滑车和走绳应满足设备就位的空间要求。8.1.12 桅杆连续法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a)移动路线及路面应平整,且满足其承载要求;b)在桅杆底部设置牵引滑车组;c)在弯路上移动时,应及时改变牵引和后溜滑车组的受力方向;d)桅杆在拖拉绳的控制下,应保持前倾3 5的状态,移动中桅杆的侧向倾角不得大于2。8.1.13 桅杆间歇法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a)桅杆先前倾510后,各条拖拉绳停止动作,再开始移动桅杆,使桅杆逐渐进入直立状态,重复该项操作,使桅杆移动到规定位置;b)桅杆在移动时的侧向偏角不得大于3;c)其他工艺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8.1.12 条的规定。8.1.14 门式桅杆采用间歇法移动时,其前倾角不得大于 5。平面度偏差应小于其高度的 1/1 000,且底部的两个底排应同步移动,并在门式桅杆下部两支腿间设置刚性横梁连接。8.1.15 桅杆拆除主要有下列方法:a)利用已吊装就位的高大设备滑移法拆除直立单桅杆;b)利用大型吊车整体拆除门式桅杆或直立单桅杆;c)利用已吊装就位的高大设备扳转法拆除单桅杆;d)顶部提升分段抽底法拆除直立单桅杆。8.1.16 利用已吊装就位的高大设备滑移法拆除直立单桅杆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设备顶部封头或原设备吊耳上设置提升滑车组,提升滑车组与桅杆吊点联接;b)在桅杆吊点处设置外夺滑车组;c)在提升滑车组和外夺滑车组完全受力后对影响桅杆拆除的相关拖拉绳可对称拆除;d)桅杆底座或移动尾排的设置与其滑移竖立的方法相同;e)桅杆底部的移动速度应保持桅杆吊点垂直匀速下落,桅杆底端不得与尾排脱离;f)利用的高大设备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系统受力要求。8.1.17 大型吊车整体拆除门式桅杆或直立单桅杆应符合下列要求:a)吊点位置应设在门式桅杆的顶梁上部;b)门式桅杆两支腿下部应设置滑移尾排;c)在主吊车受力后,回松或拆除门式桅杆的拖拉绳;d)过程控制见本标准 8.1.16 条的规定。8.1.18 利用已吊装就位的高大设备扳转法拆除单桅杆应符合下列要求:a)其拆除方法与桅杆的扳转法竖立(带辅助单桅杆)的方法相同,工序相反;b)对所要拆除桅杆的有关底排封溜、耳绳设置、吊点位置及其他要求与辅助桅杆单转法竖立桅杆的工况基本相同;c)所利用高大设备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桅杆扳转拆除的受力要求。8.1.19 顶部提升分段抽底法拆除直立单桅杆应符合下列要求:a)其提升系统可设置提升滑车组或用大型吊车提升;SH/TSH/T 3515-2003 14 b)桅杆顶盘上的拖拉绳应随时调整其松紧程度;c)待拆除的桅杆下段(节)用吊车或滑车组进行拆除;d)依次将桅杆提升并抽去底节,最后将桅杆完全拆除;e)桅杆上的吊点位置应随下节的拆除及时上移,使被吊上端桅杆的重心处在吊点以下位置。8.2 桅杆滑移法吊装 8.2.1 桅杆滑移法吊装工艺流程见图 4,其主要特征如下:a)主吊点在设备重心以上;b)提升系统主要由系挂在桅杆顶部的滑车组承担;c)在设备裙座以下设置一个用于滑移的尾排,使之能在滑移路面上做水平移动;d)在设备裙座上设置牵引和后溜滑车组来控制尾排的行进速度;e)设备在吊装过程中,在主提升滑车组提升力的作用下使设备抬头,通过牵引和后溜滑车组的控制,使尾排开始移动,将设备由原来的平卧状态逐步转变成倾斜状态,在尾排移动到最终位置后,使设备脱排、回落就位。图 4 滑移法吊装工艺流程 卷扬机安装 桅杆组对 拖拉绳设置 桅杆竖立 桅杆拖拉绳调整 设备现场卸车 试 吊 地锚埋设 吊装场地处理 吊车站位 辅助桅杆竖立 吊点设置 吊索系挂 滑移道路铺设 尾排安装 辅助桅杆拆除 后溜滑车组制动 牵引后溜系统设置 设备脱排设备就位 吊具拆除 吊装工作完成 设备起吊SH/TSH/T 3515-2003 15 8.2.2 桅杆滑移法吊装大型设备有下列方法:a)倾斜单桅杆滑移法;b)双桅杆抬吊滑移法;1)高设备低桅杆抬吊滑移法;2)低设备高桅杆抬吊滑移法;3)高基础双桅杆抬吊滑移法;c)门式桅杆滑移法。8.2.3 倾斜单桅杆滑移法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桅杆倾斜角宜不大于 10,桅杆底座上应设置封底滑车组,桅杆的起重能力应能满足吊装工艺和空间的要求;b)吊点不在设备封头中心时,应设置吊装支撑梁;c)设备完全离开支座后应停止抬头,检查提升系统的导向滑车与溜引索具、地锚、桅杆倾斜度及设备进向;d)尾排溜引速度应与设备提升速度相匹配,不得使提升滑车组形成过大的侧偏角;e)设备脱排时,其仰角应小于临界角,且吊装系统索具应同时处于受力状态;f)设置设备就位的辅助机械索具,设备就位时,提升滑车组应对准基础中心。8.2.4 双桅杆抬吊滑移法(桅杆低于设备高度)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桅杆高度和起重能力应符合设备吊装高度和吊装计算重量要求;b)两台桅杆站立位置应与待吊设备基础中心点对称;c)桅杆与待吊设备外边缘之间的净距以使设备能顺利通过为准;d)桅杆底座上应设置封底滑车组,一台桅杆底座的封底滑车组不得少于 4 套,且应在底座的相互正交的四个方向设置;e)待吊设备的吊点位置及吊耳应符合下列要求:1)两个吊耳应在设备的重心以上位置,吊耳型式宜选用管轴式;2)吊点位置的设备本体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要求;3)吊装就位前,提升滑车组应留有不小于 2.0 m 的净距;4)吊耳位置的设置应使管孔、人孔、管架及平台等不妨碍吊装工作,且便于吊后索具的拆除作业;f)对上部为平面的滑移尾排其宽度应大于设备裙座最大外径的 1/2,且尾排刚度应满足承载受力要求;g)设备裙座装上滑移尾排时,应与尾排对中,并沿裙座两侧加设木质弧面垫层,避免设备裙座与尾排上平面出现点接触;h)必要时,应在设备裙座底部内环加设刚性支撑;i)设在裙座上的牵引和后溜滑车组,其纵向中心连线应通过待吊设备的基础中心;j)在设备裙座环板的上部设置两个管轴式吊耳,用于后溜滑车组的栓挂点;k)起吊过程中,两桅杆提升滑车组的提升速度应同步,设备应在临界角前脱排;l)对影响设备吊装的两桅杆内侧的相关拖拉绳,在设备吊装初始(抬头状态)应缓慢回松,再移送到塔体下部,并随着设备的提升及时将回松的拖拉绳收紧;m)必要时,可采取在设备顶封头处另外加设辅助提升措施;n)尾排的移动可采用滑动式或滚动式,并首选带有回转铰链的钢结构尾排;o)使用履带式吊车进行设备的抬尾递送,吊车的最大荷载宜不大于吊车额定负荷的 80%。SH/TSH/T 3515-2003 16 8.2.5 双桅杆抬吊滑移法(桅杆高于设备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单吊点设在设备顶部中心法兰上时,应设置专用吊盖和配套的平衡吊梁,其连接方式见图 5;b)设在设备筒体上的双吊点吊耳可采用管轴式或板式吊耳;c)设在封头部位的板式吊耳,两台桅杆上的起吊滑车组,其吊装夹角(就位状态下)应符合板式吊耳的设计要求;d)对单吊点形式,起吊滑车组的吊装夹角宜不大于 15;e)其他工艺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8.2.4 条的规定。67532142135 1吊绳;2吊轴;3吊梁;4吊盖;5设备;6连接螺栓;7设备法兰 图 5 吊盖及平衡吊梁连接示意 8.2.6 高基础时,双桅杆抬吊滑移法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备在吊装前地面摆放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纵向中心线(设备进向)与两桅杆之间的中心连线垂直;2)设备最前端与基础外边缘之间的净距不小于 500 mm;3)两吊耳之间的纵向中心线应处于水平状态;b)吊装初始,应在后溜滑车组的制动下开始收紧起吊滑车组;c)设备的脱排应符合下列要求:1)尽量减少起吊滑车组的侧向偏角;2)尾排至基础间保持最小距离;3)设备外边缘与基础保持 200 mm 的最小距离;4)后溜滑车组处于受力状态;5)吊装系统各受力部位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d)其他工艺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8.2.4 条的规定。8.2.7 单门式桅杆提升滑移法应符合下列要求:a)单门式桅杆的高度宜为待吊设备高度的 1.3 倍,门式桅杆宽度应使待吊设备顺利进入;b)设备脱排应符合下列条件:1)滑移尾排应移动到设备基础之上位置;2)两起吊滑车组应保持在门式桅杆平面内;SH/TSH/T 3515-2003 17 3)设备的脱排应对裙座采取制动措施;4)两起吊滑车组的吊装夹角应相同;c)对细长比较小的短粗设备吊装,应有控制自由回转的措施;d)其他工艺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8.2.4 条的规定。8.2.8 双门式桅杆提升滑移法应符合下列要求:a)双门式桅杆应与设备基础对称站位,设备吊装前在地面摆放位置应符合本标准 8.2.4 条规定;b)应配置四吊点平衡受力吊梁。如设置四套起吊滑车组,其两套起吊滑车组之间保持受力平衡;c)滑移尾排运行的终止位置应靠近设备基础的外边缘,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尾排运行的最终位置宜在设备基础之上;d)其他工艺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8.2.5 条的规定。8.3 桅杆扳转法吊装 8.3.1 扳转法工艺特征是在设备自身结构强度和基础的承载能力满足吊装要求的条件下,以设备底铰为支点并通过设备上的吊点施加扳转力,使待吊设备由平卧状态逐步回转到临界自转状态,再由后溜滑车组将其溜放到直立就位状态。8.3.2 桅杆扳转法吊装有下列方法:a)单桅杆单转法,其工艺流程见图 6;b)A 形桅杆双转法,其工艺流程见图 7;c)门式桅杆推举法,其工艺流程见图 8。8.3.3 桅杆扳转法吊装工艺适用于下列情况:a)低基础立式圆筒形设备;b)大型构架式塔架;c)桅杆。8.3.4 单桅杆单转法竖立塔架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塔架两下弦主肢底部与基础之间加设回转铰链,成为扳转的回转支点;b)桅杆高度宜不小于塔架高度的1/2,桅杆站立中心应在塔架纵向中心线上;c)桅杆底座的封底滑车组不得少于四套;d)必要时应在桅杆上加设后背绳;e)塔架吊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吊点位置高于塔架组合重心,且塔架在扳转过程中其弯曲应力小于许用应力值;2)吊耳形式宜为管轴式吊耳,可设在两下弦主肢的节点外侧;3)塔架的两吊耳同时可用作后溜绳的系挂点;f)扳转滑车组应采用一个上滑车和两个下滑车构成扳转滑车组,其穿绕形式见图9;g)扳转滑车组的穿绕长度以使塔架扳至临界角为宜。扳转滑车组的对称中心应与塔架纵向中心线及后溜滑车组纵向中心线保持在同一平面内;h)扳转前期,后溜滑车组应保持自由松垂状态,在将塔架扳转至临界角前10时,该滑车组应处于受力状态;i)扳转至临界角时,扳转滑车组停止工作,塔架应在后溜滑车组控制下持续转动,扳转滑车组应处于自由松垂状态,直至塔架就位;j)在塔架转过临界角度后,应及时放松桅杆上的主拖拉绳或后背主绳。SH/TSH/T 3515-2003 18 图 6 单桅杆单转法吊装工艺流程 卷扬机安装 桅杆组对 拖拉绳设置 桅杆竖立 扳转受力系统调整 两侧耳绳设置 地锚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