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用电管理办法.pdf
员工宿舍用电管理办法 员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 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3、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3。2 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3.3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公司办公室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3。4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3.5 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 厘米 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3.8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3。9 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3。10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3.11 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办公室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单人宿舍公司补贴电量 60 度/月,双人宿舍补贴 50 度/人/月,两人以上的宿舍补贴 30 度/人/月。超出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自行负担,每月 10 日前上交公司财务科。3.12 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款。3。13 员工超量使用上缴的电费,由公司办公室做账建档,财务科负责对现金进行管理。3。14 上缴的电费统一管理,到年底做为职工福利清空。3。15 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 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员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为了让员工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同时在高温季节有个舒适的休息环境,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鉴于此,现对员 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单人宿舍、双人宿舍及两人以上的宿舍补贴电量没有改变。超出部分按以下标准收费:1、单人及两人宿舍用电超出核定电量的按超出电费收取,但最高人均电费收取不超出 30 元/人。2、两人以上宿舍用电超出核定电量的按超出电费收取,但最高人均电费收取不超出 20 元/人。3、所有宿舍在没有人员的情况下,禁止宿舍用电电器或用电设施在运行,违者按 200 元/次进行处罚;屡犯者加倍处罚。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宿舍用电及公共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此规定从 2010 年 7 月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