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docx
2023年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信访事件调查报告信访事件调查报告篇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关于信访人_、_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_市信访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供大家参考。篇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信访事件调查报告信访事件调查报告篇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关于信访人_、_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_市信访局:_20_年_月_日接到市信访局“_信转交20_交_号”文后,对于信访人_、_等_人反应_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_志为组长,_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信访人基本情况_,男,汉族,_年_月生,现住_,户籍所在地_,男,汉族,身份证号_,现住_,户籍所在地_派出所。二、反映问题信访人反映_,要求:_三、调查情况经调查查证,_是_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_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_等人,_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_等人进行施工。1、信访人_,承接_分包的_程,工程款_元,已支付_元,剩余_元未支付。2、信访人_,承接_分包的_工程,工程款_元,已支付_元,剩余_元未支付。四、处理建议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一、信访人_反映的_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_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二、信访人_等人反映的_拖欠工资问题,应由_支付经调查组调解,_答应于_年_月_日前支付_万元给_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三、信访人_反映的承接_公司_项目_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_公司答应于_年_月_日前支付到位。调查人:_年_月_日篇二:信访事项调查报告附件3关于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县信访局:自接到你局关于西湾村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转办件(临信字20_10号)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信访案件认真进行了调查。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反映的问题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二、信访人基本情况阎国海,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1月30日出生,板桥村十社农民,身份证号:622224_;电话:151_,0936-_。三、调查情况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得知,在1998年之前,转湾河开发区是一片荒滩,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张杰栽植了防沙林带。20_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_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闫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5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后阎国海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纠纷,但因村干部换了一直没有解决。四、调查结果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20_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_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阎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调查人:张杰顾方张荣国宋延新202_年二月二十八日6篇三:关于王进前信访案件的处理报告关于艽园沟乡艽园村王进前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报告绥德县信访局:我乡在接到你局转来的20_年11月19日王进前信访材料后,及时召开乡党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并做了一定的处臵工作。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艽园村总土地面积5385亩,实有耕地面积2091亩,其中山地1767亩,台坝地324亩。全村总人口759人,总户数237户,7个村民小组,村两委会组织健全。信访人王三红,曾用名王进前,1959年3月2日出生,未婚,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症后双腿残疾,走路不便,残疾证为肢体贰级。家庭成员有父亲王绍功,1931年1月出生,母亲王贵兰,1632年9月出生。王三红兄弟三人,长兄王进喜,在市信访局工作,二兄王进春,在本村务农。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王三红反映:多年来自家的住房困难其一直在村集体办公室居住,自己近年来“曾两次向村委会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给我批一块宅基地,村委两届领导同意并先后呈报乡政府,至今没有解决。”请求市信访局“批转绥德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我的住房问题”。三、调查核实情况:王三红父子四户在本村瓜地沟高山上共有上下两院宅基地,各三孔窑洞,其中属王三红所有为上下院各一孔。1995年左右,其堂兄王进宝在村公窑所开的艽园沟乡供销社艽园村代销店因体制改革停业,时任村支书的王海友和时任村主任的王海泉同意王三红在村公窑占用一孔窑洞,开一间小卖部同时照看村集体磨房。王三红因身体原因,自己不能做饭,常年由父母送饭。目前母亲有病不能出门,父亲已年近八旬,行走也有所不便,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乡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每年都给予一定的民政救助,并将王三红评定为五保户。王三红说乡政府一直未给自己审批宅基地,事实上我乡一直未接到其申请书。本人现持一份日期为20_年1月15日的申请书,要求在本村瓜地沟公路边空地处盖三间平房,方便自己开小卖部,同时可让父母居住以便互相照顾。这份申请书也只有村委会盖章,无村干部签字,而且从审批时间看已经是前任村干部在任时的事。四、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篇二: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2)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件等合法证件。在具体取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案件调查工作底稿,如实记录检查相关情况和认定事项内容,具体检查人员应当签字确认。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篇3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了结)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篇三: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关于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报告自从9月15日在信访科实习以来,我整理统计了XX年到XX年的相关信访档案,总结对比了自开展大接访、大走访、“积案化解年”等专项活动以来的信访工作成果,从中也看出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关键性。下面就将我在实习期间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XX年岳池县公安局共处理来信来访98件,比去年104件信访总量下降了6%。其中,来信60件,来访38件,通过对来信来访的处理,已办结98件,办结率达100%,未完全停访息诉1件,停访息诉率达99%。从来信来访统计分析,检举揭发各类案件线索,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问题16件;对公安机关处理决定和鉴定结论不服而申诉的3件;要求解决户口和损失赔偿等问题44件,调解纠纷26件。通过信访问题的查处和提供案件线索,刑拘6人,逮捕1人,劳教2人,追逃8人。依法办结了上级机关交办或转办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办结上级机关交办或转办信访案件共30件,其中省市政法委挂牌督办3件已办结;市局督办2件已办结;县委政法委交办2件已办结;县委信访办、县人大、县长接待日交办案件12件均已办结。岳池县公安机关局长接待日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8起43人,其中重访11起。来访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安机关处理决定或对死因鉴定结论不服,要求重新复核;二是因各种矛盾纠纷引起打架斗殴,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解决;三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尽快查处案件四是要求解决户口和纠纷调解。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局领导十分重视,督办部门和各承办单位也认真对待,积极抓紧办理,使局长接待日的信访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办结率达100%。三、存在的问题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有的单位或单位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侦破工作力度不大,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处理意见不落实,推诿扯皮,把小事拖大,大事拖难,使群众对一级受案单位失去信任,造成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有的办案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淡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以人为本意识树得不牢,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实际困难未能从稳定大局着眼,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群众意识淡薄,执法不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引起群众不满,甚至存在用语言刺激群众上访。(三)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侦破尚待加强。由于监控设施的不足和发案时间特殊,给案侦工作增加了难度,导致当事人不满,不断上访。四、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我在信访科实习时间不长,由一个从比较茫然到比较自信,不适应到适应,再到逐渐爱上这个岗位的过程。在实践中我虚心向领导学习,向内行学习,向书本学习,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受到了教育,得到了锻炼。经过在信访科4个月的实习生活,我有以下几点不成熟的体会。(一)组织安排的工作要努力干好有人说,信访工作天天与上访群众打交道,听到的是哭声、骂声、吵闹声,看到的是怨气、泄气、窝囊气。我在信访科工作中,也有自己的感触。大部分上访群众通情达理,通过讲法律、讲政策、摆事实、摆道理,能及时化解矛盾,息诉罢访。但是也有一些写信大户、上访老户非常偏执,他不管你做多少工作,不管过程如何,只看结果,肇事人逃逸了,只要抓回来就行,亲属被害了,破了案就行。不然,就大吵大闹,就埋怨公安机关,甚至有过激行为。在实践中,一些领导,一些长时间干信访工作的同志的亲身经历和敬业精神使我深受教育。特别是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局领导在接访中对上访群众热情接待,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更使我感受至深,进一步坚定了我干好信访工作的信心。我感受到,一个人能否有作为,往往不在于他干什么,关键是看他怎么干。在好的岗位也有被淘汰者,不起眼的岗位也有人干得非常漂亮。群众的来信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应该热情地倾听群众的呼声,助力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就大多数来访群众来说,他们是弱势群体,在当地受了委曲,来到公安机关倒倒苦水,讨个说法,本身也是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做好群众工作是信访工作的根本职责,解决好他们提出的问题是信访工作的根本任务。能给他们解决的问题,想尽千方百计给予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也在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上给他们一个明确的解释。我来自农村,来自群众,了解上访群众的疾苦和意愿。我在受理群众的来访来信中,以先进的同志为榜样,做到以深厚的感情对待群众,按照上级对窗口单位的要求,接访中态度和蔼,耐心地让他们把话说完(尽管有些话带有辱骂语气),我总以为作为自己是为他们服务的,不能计较群众的态度和言词。凡是受理的信访案件,我都把办公室电话和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上访人,以便上访人随时跟我们联系。虽然有时电话多一些,感觉麻烦一点,但这样做确实起到了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是他们相信有人受理其投诉事项,案件有人管有人问;二是通过及时协调,也为信访人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减少了越级上访的数量。(二)做好信访工作需要不断的学习做信访工作,光有执法为民的态度还不行,更重要的是要懂得法律规定,按照法规条文为群众解疑释惑,用法律条文解决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涉及公安业务的方方面面,既有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形成的信访问题,也有公安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要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掌握法律常识,熟悉公安机关办案常识及有关程序规定,有些法律业务知识不一定很专,但知识面要宽。我从事信访工作以后,看到不少领导,不少同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非常强。紧张激烈的气氛、非常棘手的案子,他们有时候简单的几句话,就能把群众的情绪平息下来,迅速稳控局势,这主要靠的是娴熟的业务和丰富的经验。相比之下,我有不少差距。差距就是上进的动力,就是求知的催化剂。我积极主动地抓好学习,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在工作之余抓好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业务素质。一方面是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另一方面是向实践学习。我很注意在实践中向领导和内行学习,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遇到疑难问题,虚心向他们求教。在实践中认真把握上访群众的心理特点,坚持一把钥匙一把锁,在破解一桩又一桩信访难案中,不断增长信访实习工作经验。(三)做好信访工作要坚持做到“三勤”一是眼勤。信访工作人员要坚持每天阅读信件,上查阅信访信息,对群众的来信认真阅读,掌握其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要求,做好登记,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要认真看、反复看,领会批示精神,明确任务;对办信单位的综合情况报告要细阅全文,熟悉情况,全面掌握,学习其经验和做法,取彼之长,补已之短;对各类业务报表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掌握填报方法和填报时间、要求。二是手勤。对每起信访件都按照六步程序法来进行处理。一是受理登记。阅信、接访后及时填写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并录入公安信访信息。二是立案查办。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立刻答复解决;对需要调查的,填写是否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审批表和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经局领导审批后立案查处;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处理。三是转办、交办。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领导批复的意见,填写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和公安机关转办信访事项通知单,转有关部门办理。四是报结反馈。根据承办单位的综合情况报告拟出答复意见,报原签批的局领导审批后,填写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书面回复信访人并及时将该信访件的处理结果录入公安信访信息。五是整理归档。信访事项查结后,及时将本案材料装订成卷,建档保存。六是回访巩固。按照谁办结、谁回访的原则,在信访事项办结后30日内通过上门走访、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回访,进一步巩固查办效果。三是脑勤。对各类业务报表,要认真分析,所填报表与上年、上月和其它表册之间有没有关联性,同一表中栏与栏、项与项之间有没有联系。对收集的信息,要动脑分析研究,采取归纳、比较、判断、推理和分析,注意摸索、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善于学会观察分析各种社会现象,透过现象看本质,掌握分析、研究专项整治动态,注意发现问题,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习惯,做到“沉静以深思”才能逐渐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在处理日常事务工作中,要多主动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对不清楚的情况、细节,要勤问、勤打听、勤催办,超越职权范围的要及时向领导请示,不能随自己的意志去办,随时向同事和群众多主动了解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及时全面地向领导和上级汇报。(四)干好信访工作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给上访群众排忧解难,是个积德行善的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更为重要。信访工作中,投诉到局的县信访事项,大都是一些矛盾尖锐、案情交叉的错综复杂案件。处理这些棘手的案件,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才能把案子办好。带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去做或者不负责任地去做,效果大不一样。有了责任心,没有办法也能想出办法,没有经验可以积累经验,就会千方百计地把工作做好。如果没有责任心则只会敷衍塞责。在当前激烈竞争的年代,不管干什么工作都要树立很强的竞争意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精、做细、做好。在某个岗位上工作,就要热爱这个岗位,珍惜这个岗位,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们有幸进入公安队伍,要倍加珍视这个岗位。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望,以满腔的热情、勇于拼搏的精神、严谨务实的作风投入工作。在平时工作中,要克服浮躁情绪,扎扎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讲,人不必追求轰轰烈烈,不要好高骛远,要善于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努力把简单的事做好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就不平凡这也是自己的人生信条。篇四: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信访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程序不到位;急于求成忽视法律,导致上访者步步紧逼;推托塞责,全局意识不强,扩大矛盾事态;立案缺乏辨析、办案程序缺乏,法律文书失准等引发信访。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篇1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二)执行环节措施不力或贻误执行良机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三)执行人员责任心与办案水平等有待提升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三、化解执行信访难题的对策与建议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一)重视队伍建设,以队建促执行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二)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