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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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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docx

    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 第1辑 立法体制主要是指?( )A立法机关的设置制度B立法权划分的制度C立法权的行使制度D法的渊源体系正确答案:B 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监狱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正确答案:B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5亿元,拟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该公司的下列情况中,哪一项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A该债券的期限为2年B该债券的累计发行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C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D该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B该债券的累计发行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规范性法律文件必然都由规范性法律条文构成,不会出现非规范性法律条文B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具有立法的性质C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不具备立法的性质D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是以非规范性法律条文为基础而构成的正确答案:C考点法的渊源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从要素上讲可以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在条文上除了规范性法律条文,它还可以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因此A项错误。并不是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具备立法的性质,比如司法解释从内容和形式上看都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我国它只是法律解释的一种,而不是正式意义上的"立法".故8项错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其本身不具有立法的性质,故选c.D项显然错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 考生应当对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条文和非规范性法律条文这两对概念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它们是从不同角度所作的分类,不能混淆。考生尤其要注意的是,从法的渊源的角度,严格立法意义上的"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两个概念并不完全一致,后者的外延要大于前者。 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8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7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未参与分配,实际上不是股东,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己无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只应由甲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7个股东不承担责任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正确答案:ABC 韩亨林同志在河南调研检查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说了那些内容啊这个我没关注,你可以去搜索一下。 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 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正确答案:ABCD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6)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据此,与对吴某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都是证明对象。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本题中,ABCD选项分别符合上述解释第(1)、(2)、(5)、(7)项规定,均应为正确选项。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遵守,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实施的有:( )。A县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驾驶员张某给予罚款处罚B1年前,王某向李某借款l万元用来做生意,后王某破产无力偿还。李某为了讨回欠款,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500元C法律专家对国家法律不完善的地方提出建议D某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依法对张某和赵某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矗正确答案:ABD考点法的实施解析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以法的实施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可以把法的实施分为三种:守法、执法和司法。 选项A,县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驾驶员张某给予罚款处罚,是一种执法行为,属于法的实施范畴,正确;选项B,王某为了讨回欠款,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属于积极的守法,也是法的实施范畴,正确;C选项法律专家的行为属于学术研究,不属于法的实施范畴;D项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和赵某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是法院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一种方式,属于司法活动,也是法的实施。 赵某设立一独资企业专营家电,某日,他就企业的事务管理找王律师咨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可委托他人负责企业事务的管理B投资人可依据他对管理人的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C投资人可依法转让其在企业中的权利D投资人不可依据他对管理人的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正确答案:B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据此,本题C项表述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委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本题A、D项表述正确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 第2辑 为打击火车站票贩子非法倒卖车票的行为,春节期间,某区政府指示公安分局与铁路分局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整治,使贩卖火车票的现象大为减少。乘客高某,因临时有事,不能按时乘车,但又因火车站规定的退票时间已过,便在火车站门口向其他乘客询问有无要火车票的。高某的行为使执法综合队将其误认为票贩子,便对其作出处100元罚款的决定,并对高某不承认是票贩子的行为认为其是不老实,而对高某有殴打行为。高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问,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 )A综合执法大队B某铁路分局何某区公安分局作为共同被告C某区公安分局D某区政府正确答案:B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本案中,组建综合执法办的行政机关即为铁路分局和公安分局。故应以二者为共同被告。 某甲新交一女友,女友提出假日要去某山区打猎,甲同意,遂找到欠其债务(5000元)的某民警乙提出借枪,并且表示可以不用再还钱。乙叮嘱其小心谨慎用枪后,将其所配的公务用枪借给甲。甲遂携枪与女友兴冲冲乘长途汽车前往山区打猎。在车上,丙(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lO年,已服刑7年,被假释半个多月了)见甲与女友衣着时髦,行囊饱满,认为甲的行李里肯定有不少钱,遂起盗窃之心,并伺机下手,得手后急忙下车。不料,打开包裹一看竞藏有一把手枪,丙携枪回家。甲发现枪支丢失后,中途返回,找到乙,对乙言明丢枪之事。乙痛骂甲后,要求甲保密。假日结束,乙上班后谎称其所配枪支忘在家里,躲过了所里的检查。此后的乙以各种理由隐瞒丢枪真相。1个月后,丙带着枪支在公共场所出没时被巡逻民警发现,枪支被缴获。请回答 9799 问题:第 97 题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 )A非法持有枪支罪B私藏枪支罪C非法储存枪支罪D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正确答案:AD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甲从乙处借到手枪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但是将枪支为自己所控制却是法律不允许的而且后来带着枪支上到公共交通工具上出没于公共场所。所以,其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 A起草部门 B国务院办公厅 C国务院法制办 D国务院正确答案:D答案暂无 人民法院在受理刘某强奸案后,决定不公开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在开庭审判3日以前公告不公开审理的理由B应当在开庭审理时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C应当公开宣告判决D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正确答案:BC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3款规定:“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故本题A项不正确,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1款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本题C项正确,D项不正确。 原告系荷花图的作者,该画曾提供给电视剧大明宫剧组作为道具画使用,后被告乙出版社出版大明宫故事本一书,该书的封面载有原告的荷花作品。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被告申辩该书封面依据的是剧照而非荷花图本身,否认侵权事实。请选出对此事的正确说法:( )A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载体B剧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C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的作品侵犯了著作权D被告的使用属于法定许可,只要向原告给付报酬即可正确答案:AC本题涉及绘画作品原件转移后作者的权利问题。绘画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只是展览权和原件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其他权利作者仍然享有。未经原作者许可使用该作品即构成侵权,不属法律许可的范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C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D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国武装力量正确答案:D 原告莱蒙的妻子莱蒙夫人,原为比利时人,因与莱蒙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后来,她想与莱蒙离婚而与一罗马尼亚人结婚,由于法国法律规定不准离婚,而德国法律准允离婚,于是莱蒙夫人只身迁居德国,并申请加入德国国籍,而后在德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获得离婚判决后,在柏林与该罗马尼亚人结婚。不久,莱蒙夫人因遇车祸而死亡,原告莱蒙在法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财产,依国际私法的理论,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原告已与死者离婚,没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B当事人规避法国法关于离婚的规定而取得德国国籍,应不予承认,原告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C当事人在德国的离婚、再婚行为均属无效,原告有权继承死者的全部遗产D当事人在德国的离婚行为无效,但再婚行为有效,原告有权继承死者再婚前的财产,无权继承再婚后的财产正确答案:BC法律规避的效力一般来说,在实践中,大多数国家都认为法律规避是非法的,不承认其效力。如法国、 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等国。本题中当事人 取得德国国籍的动机是为了逃避法国法的规定, 构成法律规避,其离婚、再婚行为应均属无效。 依此,本题BC项是正确答案。 根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属于协定宪法的是哪些?( )A1215年英国大宪章B1830年法国宪法C1889年日本宪法D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正确答案:AB根据宪法制定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1215年英国大宪章和1830年法国宪法是协定宪法。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是由人民或人民代表机关制定,属于民定宪法。1889年日本宪法是以日本天皇名义颁布的宪法,属于钦定宪法。故本题选AB项。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正确答案:C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 第3辑 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 B.如张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投资人的身份 C.如该企业解散,必须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 D.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B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 A项内容存在争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从该条规定来看,A项说法是正确的。但辅导用书上的观点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显然,本题采用了辅导用书的观点,故认为A项说法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因此,B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C项错误。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D项错误。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私营矿主甲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农民工从事危重矿井作业,并雇用打手对农民工进行殴打,致多人伤残。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应当实行并罚B砖窑主乙长期非法雇佣多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并严重忽视生产作业安全,致使一名未成年人因堆砌的成品砖倒塌而被砸死。对乙的行为应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从重处罚C丙以介绍高薪工作的名义从外地将多名成年男性农民工骗至砖窑主王某的砖窑场,以每人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从事强迫劳动。由于刑法仅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以,对于丙的行为,无法以犯罪论处D拘留所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正确答案:ABC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决定受理此案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正确答案:A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本题如做错,可能是将本题与行政赔偿诉讼中复议加重损害时复议机关与原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情况相混淆了,所以会选B。而本题不存在被告不适格或须变更被告的问题,因而CD都不对。 关于保险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B保险金额可以超过保险价值,但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C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D保险合同可以约定特殊条款,赋予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之权利正确答案:CD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保险金额:保险金给付规则 保险法第35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故本题A项不正确。第40条第2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据此,本题B项不正确。第41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据此,本题C项正确。第16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据此,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故本题D项正确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正确答案:C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问,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者送达之日起计算。判决或者裁定确定之前的羁押时间,计算在缓期2年的期限之内B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C某甲在死缓考验期期满后的第二天越狱逃跑,对某甲应当核准执行死刑D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方式除了枪决、注射外,各地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方式正确答案:B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看,主要的免责形式包括( )A时效免责B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免责C自首、立功免责D因履行不能而免责正确答案:ACD本题考查免责形式。 免责条件是指对于行为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它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私法上的免责条件有两种:法定免责条件,主要指不可抗力;意定免责条件,包括超过时效、履行不能、有效补救和自愿协议。公法的免责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追诉时效、自首立功和当事人不起诉等。因此ACD正确。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属于“不负刑事责任”,它与免除责任是有实质性区别的,因此B不可选。 第 26 题 下列关于公务员制度的具体说法,正确的是:A章某与华某系一受贿案件同案违法人,章某在供述时刻意隐瞒了华某的违法事实,可以对章某从重处分B刘某系某市市长,由于该市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免职建议,在免职前该市政府应该暂停其履行的职务C周某系大王乡人,其不能在该乡政府法制科担任科员工作D规划局公务员丁某被撤职,其可以在知道处理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对丁某降低行政级别正确答案:D考点 公务员处分及申诉的处理答案及解析 D。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2条第(4)项,包庇同案人员的,应当从重处分,A项错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6条,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其中,拟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也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撤销职务的建议。拟给予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罢免或者撤销职务前,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可知B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69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知,C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l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可知D项正确。 设在丁承租期间,丁擅自转租该房于庚,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正确答案:合同效力未定。承租人丁并不享有转租权,其擅自转租构成无权处分,故该合同效力未定。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 第4辑 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在北京签订了合同,并在合同中选择了仲裁后因双方合同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英国的伦敦,但对该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协议效力时,应适用哪国的法律?A应当适用法国的法律B可以适用法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英国的法律C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D应当适用德国的法律正确答案:B34B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根据2022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所以答案为B 万某拟提起行政诉讼,经向律师咨询后得知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万某于是向两个人民法院都递交了起诉状,则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B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C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D由最先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共同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应选C。需要注意的是,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办法,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不同。行政诉讼法规定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希望考生区别记忆。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9597题。95如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法院B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C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D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正确答案:AC 下列哪些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A甲某在深夜里偷偷翻越围墙,潜入军营里盗窃枪支弹药B乙为了让自己的儿子上大学,向某大学的招生办主任送了价值2万元的彩电C无业人员丙某经常以赌博为业,赚取生活费用和女儿上学的学费、书本费用D丁某用虚假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虽然没有钱,但是继续透支,后来将该信用卡扔掉正确答案:ABCD目的犯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明确规定了犯罪目的的犯罪,自然是目的犯,但是没有明确规定犯罪目的的,并非不是目的犯。例如,盗窃罪就是如此,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应当注意的。故A正确。B行贿罪要求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故正确。C赌博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故正确。D项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D正确。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甲盗窃一案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甲采取某种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项是不允许采取的?( )。A对甲监视居住B在甲可能逃避审判时,决定将其拘留C在甲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将其逮捕D对已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甲重新取保候审正确答案: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和高法解释第75条的规定,本题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甲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并且可以对已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的甲重新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而该法未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拘留,故人民法院不能对被告人甲决定拘留。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 根据材料回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请回答下列题。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交付违约金30万元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柏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正确答案:D违约金和定金请求权的竞合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可知,本题中,甲公司违约,乙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适用。据此,选项AB均是错误的。 本题还考查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根据<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当事入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知,本题中。乙公司支付了定金,甲公司违约时应双倍返还乙公司定金。具体的返还定金数额,根据<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及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本题中,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故主合同的标的额为100万元,定金数额不能超过20万元,但是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故只有30万元中的20万元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40万元。另外的10万元,亦应当返还给乙公司,但非适用定金罚则进行返还。据此,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 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正确答案:C 甲17岁时抢劫他人财物,3年后案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被立案侦查的还有甲的朋友乙。经查,乙并未参与抢劫,因而乙的案件部分被撤销。关于此案的辩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未委托辩护人时,可以不给其指定辩护人B可以准许甲委托乙作为他的辩护人C可以准许甲委托他的一位正在检察院任检察员的堂兄作为辩护人D可以准许甲委托他的正在该法院任人民陪审员的姐姐作为辩护人正确答案:ABD 甲国和乙国经过宣战开始了战争,之后甲国对于其境内以及占领区内的国家财产、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了处置,甲国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A除了使馆财产和档案外,没收了其境内的所有乙国国家财产B占领乙国E省之后,没收了E省内乙国公民的所有私有财产C拿捕没收了乙国一家私人所有的飞机和机上货物D拿捕没收了乙国一艘进行科学研究的私人船舶正确答案:BD战争法的规则体系交战国在战争中对敌国财产的处理应区分公产和私产,如交战国对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于使馆的财产档案外,可予没收;对境内的敌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对占领区的敌国人民之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需要的可征用等等。另外,交战国在海上遇上敌国公私船舶,均可予以拿捕没收,但从事探险、科学研究以及执行医院任务的船舶除外。对敌国公私航空器均可以拿捕没收。A项所述是符合国际法规定的B项对占领区的敌国公民私人财产予以没收是违法的行为,C项拿捕没收航空器及其所载货物是合法的,D项拿捕没收进行科学研究的私人船舶是违法的。因此,BD项是正确的选项。 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 第5辑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A合同被撤销,当事人的返还财产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调整B甲欠乙货款50万元,约定分期偿付,诉讼时效期间从每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C不定期之债的诉讼时效,一般从宽限期满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D定期之债的诉讼时效,一般从宽限期满起算正确答案:C18C 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7条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闻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据此,A错误第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据此,B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a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据此,c正确,D错误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正确答案:D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选C。 第 99 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二罪的主观方面均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B二罪均可由自然人和单位构成C二罪均要求数额较大D二罪均不可能判处死刑正确答案:ACD票据诈骗罪可由自然人和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票据诈骗罪的死刑,故D项正确。 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22年宪法修正案正确答案:D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按照新的“三要素说”,这一法律规则的结构如何( )A仅规定了“行为模式”B仅规定了“假定条件”C规定了“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D规定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法律规则的结构。 新的“三要素说”将法律规则分为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A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B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C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D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正确答案:AB 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代中国的律师在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公正、推进社会发展方面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B法官职业要求慎独,以免影响中立审判C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大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进行刑事诉讼D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正确答案:ABCD 有没有什么案例书,对司法考试有帮助?你可以参考历年真题的案例分析,对你会有所帮助。 21年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9辑 第6辑 在诉讼中,丙区公安分局提出证据证明其限制相对人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据是某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样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是合法的?( )A不合法,因为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B不合法,某市的地方性法规不适用于甲区C合法,因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D合法,丙区的处罚程序合法正确答案:A行政处罚法第ll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因此。A项正确,某市人大指定的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福建商某花20万元从重庆采购了一批摩托车准备发往山东销售,途经湖北被工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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