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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考勤管理细则高校考勤管理细则(精选5篇) 高校考勤管理细则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化部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主动参与教化教学安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需办理请假手续。其次条 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与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条 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需办理请假手续。第四条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因特别缘由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请病假者应供应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供应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第五条 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与文体、科技等竞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需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刚好按要求向任课老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需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第七条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老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老师全面负责上课、实 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第八条 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旷课按学生应选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间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每天按5学时计算。第九条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看法,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并登记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批准的假条由审批部门存查)。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晚点名制度,学生应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寝。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寝室长或宿舍成员应刚好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告,并设法查明学生去向。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经有资质医院诊断,停课治疗、养息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学校将依据广西高校学生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赐予相应处分。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说明。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广西高校 高校考勤管理细则 篇2 (一)考勤范围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依据本单位实际支配轮休。老师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支配,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老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集体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考勤要求学院、部、处、室为详细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考勤员须仔细做好每月的缺勤状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三)旷工及处理1.凡属下列状况之一,按旷工处理(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2.处理方法(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必要时可视情节赐予行政处分;(2)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五、其它规定(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方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方法并报人事处备案。(二)接受审查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作,在审查或调查期间短暂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运用。(四)探亲路费的报销,依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与会议、学习文件、参与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复原工作。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说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高校考勤管理细则 篇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其次章 适用范围其次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全部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方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方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第三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刚好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安排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一)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论: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状况欺瞒部门的;5.经教化仍不听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第四章 请假程序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高校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方法规定处理。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第七条 关于病假(一)请病假须向所在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病假诊断书,在得到认可后方可休假。病假第七个月起为长病假,凡休长病假的经所在部门认可后,还应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对长期病休后要求复原工作者,须供应就诊医院签发的复工证明书,经本部门认可,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复工。(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4)46号文、国发(1981)52号文处理,详细规定如下: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连续病假满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先发给本人工资的90%;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者,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3.因工负伤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养息期间停发工资。被伤人的工资、医疗费经公安、保卫部门裁定后按裁定看法处理。4.当月病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内(含十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50%;当月病假累计十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同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第八条 关于产育假(一)请产育假,须向本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产育证明书,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二)女职工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号令、1996年第34号令、沪府发(1981) 64号文、沪计生委办(92)字第21号文执行,详细规定如下:1.女职工产假:顺产假三个月,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产假分别顺延。2.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十五天。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一个月;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4.人工流产术后放节育环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种缘由取节育环的女教职工,术后可休假五天。5.晚育妇女,从确诊怀孕之日起,怀孕期间可依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门诊定期检查,检查时间视作工作时间。6.对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赐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非常钟;多胎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三非常钟。两次哺乳时间也可合并运用。7.未婚人工流产,非婚或安排外生育期间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8.符合安排生育的妇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护理假。(三)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同人(20xx)203号文处理;放、取节育环、班内哺乳及配偶护理休假期间按公假处理,工资照发。第九条 哺乳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一)女职工符合安排生育规定分娩的,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哺乳假为六个半月;符合安排生育规定,生育其次个子女的,哺乳假为三个月。确因有特别困难,要求接着请长产假的,如条件允许,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二)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正常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长产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长产假期间视作事假处理,不作为考核期。第十条 婚丧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一)教职工请婚丧假,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批。婚丧假期按(1980)劳总薪29号文、沪府办发(1987)17号文、沪劳资发(1987)130号文处理,详细规定如下:1.婚假:给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连续运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依据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办理丧事可请假三天。外埠路程依据实际须要,另外加算。(二)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婚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视作工作时间,途中车船费自理。第十一条 探亲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一)教职工需请国内探亲假的,须报校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备案。依据沪府发(1981)30号文、沪府发(1981)32号文、沪人(1994)31号文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利用学校寒暑假期间探亲。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赐予一方探亲假一次。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访友1.凡系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眷属的教职工,其探亲会亲待遇均按劳人险(1993)16号、侨政字(1983)第066号、劳人险(1984)13号、(1982)侨政会字第011号、(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文规定执行。2.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在国外留学(攻读学位)期限满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含寒暑假)。期间待遇按国发(1986)107号文件规定执行。3.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字国外留学期限未满一年者以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其配偶出国探亲不享受探亲假待遇。需出国(境)探亲须以事假处理,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别状况可续假一次,续假时间不超过原请假时限。第六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学校其他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说明。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校考勤管理细则 篇4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1)必需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2)必需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养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3)必需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4)分公司必需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2、分公司的审批(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股东大会探讨批准。(3)凡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供应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其次条分公司的管理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当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惩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3、分公司担当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全部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全部费用。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需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须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需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肯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赐予严厉的经济惩罚。6、总公司供应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运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肯定费用。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需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担当,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缘由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指责或行政惩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惩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状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状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10、分公司要遵纪遵守法律,按章纳税,要根据总公司的规定,依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刚好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需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觉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全部。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状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第三条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高校考勤管理细则 篇5 班级是构成学校的基本单位,学校的各种目标、细则、安排等都靠班级详细实施,学校工作的优劣是由各项班级工作来体现的。各班级要贯彻执行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五育并重,全面发展的原则,发挥团结、自觉、拼搏、争先的精神,仔细落实学校的各种目标、安排和规章细则,做好各项工作,为掀起班级间比、学、赶、帮的热潮,特制定本细则:一、思想政治教化1、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仔细落实尊师守纪,严谨求实,勤思敏学,百花争艳的学风和团结、自觉、拼搏、争先的精神,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包括各种演讲、故事会、班报、板报、投稿状况等);团会、班会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正常。2、班委、团支部干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要有为同学们服务的意识,有事业心、责任心,战斗力强,必需能圆满完成学校、班主任及任课老师交给的任务,常常刚好地向学校和班主任汇报班组工作状况。班主任要常常指导班干部工作,不断访谈学生,走访家长,耐性教化,严格要求。二、卫生管理1、每天由值日小组轮番打扫室内外卫生,每周一上午进行一次大扫除。2、每天打扫三次,早饭后、午饭后和课外活动,教室、寝室、卫生区要打扫干净。3、每天检查三次,早上预备前10分钟、中午预备前、晚自习预备前学生会检查一次保持状况。4、教学楼卫生(教室、走廊、楼梯、)(1)地面每天清扫三次,全天保持地面无纸屑、无杂物、无泥土。(2)教室内物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3)卫生工具、桌椅及桌面书籍、学习用具摆放整齐,桌面常常清洗、无污垢。(4)门窗每天擦两遍,日光灯照、电扇、班牌每周至少擦一次,保持光滑光明。(5)墙壁要保持光亮雪白,无污渍、无球印、无鞋印、无乱写乱画,墙壁文件要用透亮胶布集中张贴,要求整齐美观,国旗、锦旗、奖状整齐,空中无灰网。(6)讲台、讲桌干净整齐,每堂课后立刻擦净黑板,不在黑板上乱涂乱画,刚好清除黑板边的粉尘。(7)垃圾要倒到垃圾池,垃圾池外不能有漏洒。5、走廊、楼梯的地面、墙壁、窗户要求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无蛛网。6、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室内吃东西。7、不向窗外投掷杂物、倒水,不在教室内做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别人学习或卫生的活动。8、室外清洁区地面要干净,无杂物,花坛内无杂草、无杂物,花草浇水。9、厕所卫生每天清扫一次,厕所地面无杂物、无积水、尿道通畅,墙面无污迹、无张贴物,空中无灰网,厕所边水池要擦洗干净,地面无杂物。10、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三、学生管理1、每周日下午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早上5:00之前不准起床,周五放学后刚好离校不逗留,放学30分钟内全部离校。2、班主任必需较学生提前20分钟到校,每次放学后须在本班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如有特别状况,须托付其他任课老师代替。3、学生请假必需履行请假、销假细则。4、每次预备后,学生不得离开教室,学生会检查人数以及班级稳定状况。5、每逢集会或重大活动,队伍集合要快、齐、静。6、学生在校言行必需恪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规校纪十不准。四、一日常规(一)卫生清扫1、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班值日生要按时进行清扫。2、教室内地面清洁,桌凳摆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3、教室、走廊要清扫干净。4、室外要保持无泥土、乱石、纸屑和杂草。5、垃圾要清倒到垃圾池内。(二)上学和放学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旷课,有事或生病要请假,请假条回执单要有家长签名。2、放学要按时回家,不在路上无故逗留。3、进入校内内不准骑自行车,到校后自行车要按规定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4、不经车主同意不准私自动用他人自行车。5、上学和放学回家走路要遵守交通规则。6、星期五放学时必需确认教室门窗锁好关好,方可离校。7、未经学校批准,星期天不得到校。(三)上课1、预备铃响后要尽快进入教室唱歌,听班主任老师布置工作。2、每节课提前2分钟做好课前打算,安静坐好,顺和气扬,等候老师上课。3、上课时要坐姿端正,仔细听讲,紧跟老师授课节奏。4、敬重老师的劳动,严守课堂纪律。5、提问问题要先举手,得到老师批准后再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6、上课要做到三个一(身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三快(思维快,记笔记快,作练习快)。7、室外课(体育、试验课)要提前2分钟排队到上课场地。(四)课间操和保健操1、按时参与课间操。2、集合站队要做到快、齐、静,做操期间要做到间隔适当、步伐整齐、动作标准。3、按时做眼保健操,做操时要仔细对待,动作标准,以保证效果。(五)课间休息1、课间学生必需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猛烈活动。2、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4、行为文明,上楼梯时不推搡,不追逐打闹。(六)自习1、自习课不大声喧哗,不私自离开座位,不看与课业无关的书刊,不玩玩具。2、自习课要做到六个自己:自己安排学习,自己看书钻研,自己查阅资料,自己整理笔记,自己完成作业,自己总结学问规律。3、有疑难问题时要问老师,假如要问同学,须在不能影响他人的基础上进行。4、自习课时学习要用心,不受室外事情干扰,提高学习效率。(七)劳动1、劳动课时学生要主动带工具,并妥当保管。2、爱惜工具,不准乱放垃圾,有借有还,丢失损坏要赔偿。3、劳动中要主动主动,敢吃苦,不怕累,按要求完成任务。4、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平安。(八)课外活动1、严格根据课程表的支配参与课外活动。2、听从指挥,有条不紊,保证平安。3、遵守活动纪律,不在活动场所嬉笑打闹。4、主动主动熬炼身体,学习技能,陶冶情操,达到活动目的。(九)集会1、队伍集合要快、齐、静。2、站姿、坐姿要端正,队列整齐一样。3、会议期间不说话、不吃零食、不做小动作。(十)爱惜公物1、爱惜学校的一草一木。2、爱惜桌凳门窗、墙壁等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自觉报告赔偿。3、节约用电,各班的灯、电扇要专人管理,按时开关,爱惜用电设备。4、教室门窗要爱护好,有专人开关。5、不准在教室、院内、黑板、墙壁、课桌、凳子等公用设施上乱刻、乱写、乱划。五、自行车管理(附:行路平安规则)1、遵守交通规则,不抢行、不超车、不闯红灯,留意汽车平安,校内内不准骑车。2、骑车的学生,上学时必需在校门口处下车,推车进校,放入指定位置,放学时必需将车推到校门口处才能骑车。3、自行车必需在指定地点停放,前轮朝墙,车把向左,车尾整齐,不得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