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EM TECHNOLOGY CO.,LTD. (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39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号)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声声 明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意向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不超过 80,000,000 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307,880,00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凤翔、冼燃、戴耀花、李学银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该公司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该公司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 3、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诚信及其实际控制人袁志敏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该公司(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2票并上市之日起,该公司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 4、在公司内担任董事、高管职务的自然人股东于少波、唐安斌、尹胜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所持有的东材科技的股份;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其本人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材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5、在公司内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股东熊玲瑶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所持有的东材科技的股份;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其本人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材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6、公司其他股东李刚、罗春明、刘照林、罗洋、文纪元、陈长彦、任为国、罗中震、严翔、熊海涛、魏梅兰、黄翼、何琪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东材科技股份,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4 月 7 日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实际控制人凤翔、冼燃、戴耀花、李学银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该公司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该公司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 3、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诚信及其实际控制人袁志敏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该公司(其本人间接)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该公司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 4、在公司内担任董事、高管职务的自然人股东于少波、唐安斌、尹胜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所持有的东材科技的股份;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其本人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材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5、在公司内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股东熊玲瑶承诺:自东材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5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持有的东材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所持有的东材科技的股份;自东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其本人将所持东材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东材科技所有;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材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东材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6、公司其他股东李刚、罗春明、刘照林、罗洋、文纪元、陈长彦、任为国、罗中震、严翔、熊海涛、魏梅兰、黄翼、何琪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东材科技股份,也不由东材科技回购其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0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77,637,323.54元,公司将其中的75,960,000.00元进行分配。分配后滚存未分配利润至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三、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1、主要原材料供应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所需的大宗原材料主要从国内外大型石化企业采购, 其中主导产品之一电工聚丙烯薄膜的主要原材料聚丙烯树脂,由于技术条件、生产设备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国内厂家还无法批量生产,全部须从欧洲、日本等地区和国家进口。因此,公司对电工聚丙烯薄膜原材料的采购渠道相对单一,周期较长。如果以后供应商所在国的政治、经济、贸易等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电工聚丙烯薄膜的原材料采购构成一定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平均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75%以上,其中石化类产品是生产绝缘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6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其市场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密切相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公司产品成本。 2007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 2008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总体处于较高水平,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开始大幅下跌,主要原材料均价同向大幅波动; 2009年国际原油价格缓慢回升, 但全年涨幅较小,主要原材料价格较2008年平均价格仍有所下降。 随2010年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上涨,主要原材料价格均较2009年大幅提高。 由于原油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近年来基础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也波动较大,基础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 并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税收优惠政策到期的风险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间接控股子公司绵阳市东方绝缘材料综合加工厂系经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认定的汶川地震损失严重企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及其相关规定,上述企业在2008 年至 2010 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因此,在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将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委托加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工聚酯薄膜产品订单持续快速增长, 但受限于自有生产线产能不足的影响,公司现有电工聚酯薄膜产能与订单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由于公司受资金限制及新建生产线投资周期较长等因素,为稳定优质客户、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及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采取了委托加工生产的形式增加电工聚酯薄膜产品的供应。 2006 年 7 月 1 日, 发行人子公司东材股份与江苏雷华材料有限公司签订 委托加工合同书 ,东材股份委托江苏雷华为其加工聚酯薄膜产品,加工费为 2100元/吨,合同有效期限为 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2007 年 6 月 20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7日,双方签订新的委托加工合同书 ,将加工费调整为 2,20010%元/吨,合同有效期为 2007 年 7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2010 年 6 月 30 日,东材股份与江苏雷华材料有限公司续签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江苏雷华继续为其加工聚酯薄膜产品,加工费为 2,300 元10%/吨,合同有效期限为 2010 年 7 月 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虽然目前东材股份与江苏雷华合作良好,并在委托加工合同书明确约定了相关违约责任,约定在江苏雷华违约时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山东雷华塑料工程有限公司也向东材股份出具担保书, 同意作为保证人承担江苏雷华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公司在生产和销售中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方式,可通过改变产品结构和订单调整生产计划。但若在委托加工期内,江苏雷华主动或被动出现违约导致委托加工关系终止时,将会对公司的电工聚酯薄膜生产造成较大的影响,并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市场信誉造成不利影响。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8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释义释义 .12 第二章第二章 概览概览 .17 一、发行人简介.17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23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4 四、本次发行概况.26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27 第三章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2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9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3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31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31 第四章第四章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32 一、经营风险.32 二、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33 三、委托加工的风险.34 四、市场风险.35 五、技术风险.35 六、产品质量风险.36 七、财务风险.36 八、汇率风险.37 九、反倾销诉讼的风险.38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38 十一、管理风险.39 十二、安全风险.39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39 第五章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0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40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资产处置情况.44 四、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65 五、发行人组织机构.68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情况.71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8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108 九、东材股份内部职工股的情况.111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118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9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20 十二、持股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122 十三、“5.12”四川汶川地震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124 第六章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128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12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3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6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170 五、发行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195 六、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200 七、特许经营、境外经营的情况.206 八、发行人主要技术的基本情况.207 九、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211 十、发行人名称冠以“科技”字样的依据.215 第七章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17 一、同业竞争情况.217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23 第八章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46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246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254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256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257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258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258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258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259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260 第九章第九章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261 一、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61 二、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62 三、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64 四、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65 五、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66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67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268 八、最近三年的违法违规情况.269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0九、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70 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及会计师的鉴证意见.271 第十章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272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财务报表编制基础.272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73 三、财务报表.274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91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05 六、主要资产.306 七、主要债项.315 八、股东权益变动表.319 九、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320 十、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321 十一、财务指标.322 十二、关于盈利预测的说明.324 十三、验资情况.325 十四、设立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325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26 一、财务状况分析.326 二、盈利能力分析.353 三、现金流量分析.407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410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412 六、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趋势分析.412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目标.414 一、公司发展战略.414 二、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内的发展计划.414 三、实现上述目标的假设及主要困难.416 四、公司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416 五、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417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41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4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420 三、项目选址.458 四、项目的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展计划.458 五、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的的影响.459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461 一、公司股利分配一般政策.461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1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461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法及发行后首次股利分配计划.461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62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463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和人员.463 二、重要合同.463 三、对外担保.479 四、诉讼或仲裁.479 五、发行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480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81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8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48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85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86 五、承担验资业务的验资机构声明.487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评估师有限公司声明.488 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489 一、备查文件.489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489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2第一章第一章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通用释义通用释义 东材科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和泰、发行人律师 指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广东正中珠江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资局 指 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四川省体改委 指 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委 指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绵阳市国资委、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指 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前身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绵阳市国资局 指 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绵阳市体改委 指 绵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绵阳市经委 指 绵阳市经济委员会 绵阳市计委 指 绵阳市计划经济委员会 绵阳市工商局 指 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东材集团 指 发行人前身四川东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东材企业集团公司 东材股份 指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材厂 指 东材股份的前身东方绝缘材料厂 东漆公司 指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绵阳东方绝缘漆有限责任公司 东材技术 指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材绝缘技术有限公司 东方电工 指 东材技术的前身绵阳东方电工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3东制公司 指 绵阳东方绝缘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加工厂 指 绵阳市东方绝缘材料综合加工厂 加工公司 指 绵阳市东方绝缘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连云港公司 指 连云港东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东方建筑 指 绵阳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 东方科技 指 绵阳高新区东方科技开发公司 依斯特 指 绵阳依斯特气动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特塑公司 指 绵阳东方特种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公司 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华西证券 指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高新、高新集团 指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高金 指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园管委会 指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高新实业 指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实业公司 信息开发总公司 指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开发总公司、广州市天迅信息开发有限公司 高唐管委会 指 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管理委员会 天河投资 指 广州市天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诚信 指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捷车业 指 四川安捷车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运科贸 指 四川新运科贸有限公司 毅昌制模 指 广州毅昌制模有限公司 广州金悦 指 广州金悦塑业有限公司 广州康鑫塑胶 指 广州康鑫塑胶有限公司 毅昌科技 指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盟新材料 指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 指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雷华 指 江苏雷华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之日起生效的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 指 根据公司 2010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4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不超过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经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经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 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招股意向书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编制的招股意向书 (申报稿) 专业释义专业释义 绝缘材料 指 用来使电工产品中不同带电体相互隔离,而不形成导电通道的材料 电工薄膜 指 通常是指用于电工领域的厚度小于 0.35mm 的高分子薄片材料。电工薄膜具有较好的电气、力学和物理化学性能,质地柔软,使用方便。已工业化生产的电工薄膜有聚酯薄膜、聚丙烯薄膜、聚酰亚胺薄膜和聚碳酸酯薄膜等 特种聚酯薄膜 指 采用专用聚酯切片或特殊改性聚酯切片,在特殊制造设备上,利用专用的工艺技术生产的用于特殊领域的高性能聚酯薄膜,具有耐热性好、低收缩、低雾度、高透光率、耐老化、无卤阻燃、低分子物含量少、低水蒸气透过率(高阻隔水蒸气)等性能,主要应用于薄膜开关、显示器件模组、压缩机电机绝缘、太阳能电池组件绝缘、电机电器绝缘以及光学领域等 柔软复合材料 指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柔软材料粘合组成的绝缘材料。其组成材料为电工薄膜和浸渍或不浸渍的纸、布等纤维材料 云母带 指 把一层或多层(粉)云母纸用合适的胶粘剂加补强材料粘合形成的带状柔软云母材料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5电工聚酯纤维非织布 指 指用热轧处理使聚酯纤维结合在一起的柔软无纬纱织物 浸渍纤维材料 指 以纤维织物为底材经绝缘漆浸渍并烘干制成的绝缘材料 电工塑料 指 在电工上使用的以高聚物作为主要组分的材料,该材料靠压力、加热处理形成电工塑料制品 层压板 指 将热固性树脂浸渍过的底材层叠后,在加热或不加热情况下加压粘结制成的板状材料 层压管 指 将预浸渍的物料逐层卷绕在加热压辊之间的模芯上,再进行后固化,然后脱去模芯而形成的管材 层压棒 指 二层或多层浸有树脂的纤维或织物经叠合、热压形成的棒状材料 UL 认证标准 指 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认证。在美国保险商实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简称 UL)进行的一种安全认证, UL 认证是美国以及北美地区公认的一种安全认证标志 SGS 指 瑞 士 通 用 公 证 行 ( SGS Socit Gnrale de Surveillance Holding S.A.) ,是从事检验、测试、质量保证与认证的知名国际机构 IEC 标准 指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ROHS 指 欧盟 2002/95/EC 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EACH 指 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复合增长率 指 特定时期内的年度增长率 介质损耗 指 电介质从时变场中吸收、以热的形式耗散的功率 绝缘电阻 指 用绝缘材料隔开的两个导体之间,在规定条件下的电阻 频率特性 指 在电磁法中是指其它条件不变时,导体的二次场随一次场频率变化而变化的关系 功率因数 指 实际消耗的功率与电力供给容量之比值 就地无功补偿和集中指 无功补偿是无功补偿电源的简称,指为满足电力网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6无功补偿 和负荷端电压水平及经济运行的要求,必须在电力网内和负荷端设置无功电源,如电容器、调相机等。集中补偿是在高低压配电线路中安装并联电容器组;就地补偿是在单台设备处安装并联电容器等 SMC/BMC 指 片状模塑料/团状模塑料 LCD 及 PDP 指 液晶显示器和等离子显示屏 V/m 指 介电强度单位,伏/微米 m 指 厚度单位,微米 MW 指 功率单位,兆瓦 kV 指 电压单位,千伏 m 电阻率单位,欧姆米 FV0 指 橡胶、塑料类材料的阻燃级别表示法。分 FV0,FV1和 FV2 三个级别,FV0 阻燃效果最好 PC 指 聚碳酸酯 PE 指 聚乙烯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LED 指 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它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 EPGC 指 环氧玻璃布层压板 UPGM 指 不饱和聚酯玻璃毡板 MDI 指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切片 指 高聚物颗粒 N 纸 指 NOMEX 纸、聚芳酰胺纤维纸 TMT 指 聚酯薄膜特种纤维非织布柔软复合材料 BOPP 指 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E 级 指 耐热温度等级为 120 B 级 指 耐热温度等级为 130 F 级 指 耐热温度等级为 155 H 级 指 耐热温度等级为 180 C 级 指 耐热温度等级为 200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7第二章第二章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EM TECHNOLOGY CO.,LTD. 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22,7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少波 公司住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39 号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 (二)设立情况(二)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 1994 年 12 月在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四川东材企业集团公司,2003 年 10 月,四川东材企业集团公司更名为四川东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 2 月 8 日,四川东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510700180152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16,880 万元。经过转增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 22,788 万元。 (三)公司业务与技术概况(三)公司业务与技术概况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绝缘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和相关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涵盖了 JB/T21971996电气绝缘材料产品分类、命名及型号编制方法八大类产品中的七大类产品,是国内绝缘材料品种配套最为齐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8全的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电工聚酯薄膜、电工聚丙烯薄膜、电工云母带、电工柔软复合绝缘材料、电工层(模)压制品、绝缘油漆及树脂、无卤阻燃片材、电工非织布和电工塑料等,公司具有研发和生产 E、B、F、H、C 级各耐热等级绝缘材料的能力。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牵引机车、电机、电器、电子、通讯、新能源(风能、太阳能和核能)等多个行业。近年来公司为三峡工程、龙滩水电、德阳宝鸡直流输变电项目、京沪高铁、上海地铁、新加坡地铁等项目以及输变电设备、 高速电力机车等行业提供了大量优质的绝缘材料高端产品。 公司下属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绵阳东方绝缘漆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东材绝缘技术有限公司、 绵阳市东方绝缘材料加工有限公司和连云港东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五家子公司。公司先后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主导产品已取得美国 UL 实验室安全认证,并通过 SGS测试,符合欧盟 RoHS、REACH 环保要求。公司生产的“无卤阻燃树脂 D125”产品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公司生产的“东方”牌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和电工聚酯薄膜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名牌产品”; 公司先后获得四川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 四川省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等称号。 2009 年, 公司通过“四川省环境友好企业”验收,成为目前四川省内仅有的两家环境友好企业之一。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获国家科技部批准组建国内唯一的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与国内十几所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产、学、研联合研发合作,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了强有力的技术开发系统和持续创新的发展能力,并为我国的绝缘技术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自主开发的专有双面粗化聚丙烯薄膜生产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 为我国电力电容器全膜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自主研发的厚型云母带等产品先后用于二滩电站、三峡电站等大型机组上;公司自主研发的低萃取物聚酯薄膜、行输出变压器聚酯薄膜填补了国内空白,并替代进口产品,打破了国外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垄断;公司开发的 155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19级、180 级苯并噁嗪树脂基玻璃布层压板和预浸材料等产品,为无卤无铅无有害物质的高性能复合材料产品开发与应用奠定了技术基础。 (四)(四)2009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 2009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名称 公司销售量(吨)公司销售量(吨) 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电工聚酯薄膜 17,800.0017.80 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 4,824.009.95 云母柔软复合绝缘材料(电工云母带) 465.006.80 薄膜柔软复合绝缘材料 1,460.0018.70 电工层(模)压制品 1,426.003.00 (五)公司竞争优势(五)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平台优势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高性能新型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雄厚的研发、制造实力及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已成为中国综合性绝缘材料研发制造企业的排头兵。公司是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08 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06 年公司被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委、 四川省国税局、 四川省地税局等认定为四川省建设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获国家科技部批准组建国内唯一的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行业内首屈一指。公司技术中心下属的技术开发部下设五个专业部,涉及薄膜材料、电机绝缘材料、复合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等五大类材料的研发。同时,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四川大学、东华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国内十几所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产、学、研联合研发合作,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了强有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和持续创新的发展能力,在绝缘材料行业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 2、技术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自主研发的“超厚型电工聚酯薄膜产品”和“无卤阻燃树脂 D125”被国家经贸委认定为国东材科技东材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 1-1-1-20家级新产品; 公司承担的国家 863 课题“特种聚酯薄膜工程化研究”项目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高性能不饱和聚酯玻璃纤维增强片状模塑料项目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与四川大学合作研发的“双马型聚酰亚胺/纤维增强型复合材料(H 级、C 级板、管及模具材料)”项目被教育部授予“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公司研发的“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6012(RP)/6014(MP)”列入四川省 2008 年度新创产品;“橡胶轮胎脱模用聚酯薄膜的制造”、“含氮氧杂膦菲阻燃剂”、“无溶剂耐热浸渍树脂及其应用”分别列入 2007 年、2008 年和 2009 年四川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 作为绝缘材料行业的重点研发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