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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业委会成员承诺书(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业委会承诺书 承诺书 第 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候补委员向全体业主郑重承诺: 1、积极维护 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3、不利用业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4、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小区的相关事宜; 5、决不损害小区的共同利益; 6、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篇二:场地使用承诺书 承诺书 本单位(个人) ,现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位于的用地资源,面积约平方米,现承诺如下: 一、该用地资源属 的公共区域性质,保证使用该用地资源不影响他人,不堵塞消防通道。因政府行为、业委会行为、行为需要时,我方无条件服从。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法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 并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不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治安、纠纷等, 我方承担安全治安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遵守国家、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场地交通、治安、噪音、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承担使用该地造成的一切法律、民事和经济责任。 四、我方自觉接受 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处对安全、治安、卫生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严格按要求整改。 五、如有未尽事宜,愿与 协商解决。 承诺方(签字、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篇三:物业承诺书 承诺书 本物业公司在 年 月 日内完成如下工作: 1幸福城小区(二期)路面铺平,并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2幸福城小区(二期)绿化,并符合规划设计时的绿化率。 3幸福城小区(二期)单元门禁(包括调试和使用)和大门可以正常使用(人和车都可以通过)。 4小区的健身器材和休闲长廊可以正常使用。 5幸福城小区(二期)内摄像监控点全面并符合弱电监控图纸要求。 6楼外墙体楼缝、楼梯走廊卫生及小广告、保安素质提升及文明用语、园区内的其他安装、维修、保养和人员的教育提升等诸多问题,物业公司欲予完成。 7其他事项: 8 9 之后再 年 月 日收取二期业主物业费用。 若在 年 月 日没有完成相关事项或园区没有达到 1.2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标准。业主有权不交物业费用或物业可从第三方(政府等)、业主组成联合听证,重新评估定价。业主再欲予缴纳物业费用。 若在 年 月 日没有完成相关事项或园区没有达到 1.2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标准。业主有权不交物业费用并且有权罢免物业公司。由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重新聘请新的物业公司。 以上 沈阳益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 业主代表:篇四:业委会示范样本 说 明 为了方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我们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定了一套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指南、示范样本,仅供参考。 鼓楼区房产管理局 目 录 1、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 2、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流程及图示 3、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4、备案资料(示范样本) 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1、申请:物业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业主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由建设单位或五个以上业主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相关文件资料交街道办事处) 2、备案:选举、换届、改选、补选业主委员会的,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向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备案资料 1、物业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业主清册、物业清册、入住率等),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居委会盖章。 2、业主大会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情况简介,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3、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成员名单、情况简介,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确定选票样式,选票应注明地址、建筑面积,有业主本人签字。选票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备案时提供一张空白选票样本和公示内容的照片。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业主,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做好筹备组的会议记录和签到。 做好业主大会会议纪要、业主签到、书面委托书。 4、业主大会会议结果、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分工,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正式文稿,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同时提供公示内容的照片。 6、其他相关证明(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委员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凭证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 街道办事处受理备案后,在七日内办结。 四、文件依据 1、物权法 2、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04号) 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4、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5、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宁房物202370号) 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流程图 注:凡公示内容都要照相,备案时提供照片 xx 小 区 注:需装订成册 业 主 委 员 会 备 案 资 料篇五:业主委员会备案流程材料 业主委员会备案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1、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 2、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条件:业主大会会议与会业主所持有的投票权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投票权半数,且与会业主人数超过全体业主人数半数的,业主大会会议方为有效。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和与会业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同意; 办理条件 3、委员、候补委员当选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且与会业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同意; 4、业主委员会备案应提交的材料,除法规明文规定提交的材料外,针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还应提供业主委员会筹备过程资料以及辖区社区工作站、街道办的审核意见及签章。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辖区社区工作站、街道办审核意见及签章); 2、业主公约(原件1份;业委会组织的换届加盖业委会骑缝章,工作站组织的加盖工作站骑缝章);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原件1份;业委会组织的换届加盖业委会骑缝章,工作站组织的加盖工作站骑缝章); 4、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原件1份;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需签字;业委会组织的由业委会签章,工作站组织的由工作站签章); 5、业主委员会会议纪要(原件1份;提供业主委员会选举主任、副主任的基本情况及委员分工情况,需半数以上委员签名); 6、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金等费用的证明(原件1份;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并签章); 7、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文本(原件1份;于选举前15日在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应少于30日;业委会组织的由业委会签章,工作站组织的由工作站签章); 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原件1份;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内容包括:会议议题、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选举或表决事项;业委会组织的由业委会签章,工作站组织的 申请材料 由工作站签章); 9、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书面承诺(原件1份;附委员及候补委员签名); 10、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的公告(原件1份;内容包括: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情况、表决通过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业委会组织的由业委会签章,工作站组织的由工作站签章); 11、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复印有业主姓名和房号的那一页/两页,业委会组织的由业委会签章校核产权证复印件,工作站组织的由工作站签章校核产权证复印件,若无法提供房产证明的,则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中规定的相关合法有效证件); 12、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由单位业主签章) 1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申请表【原件2份;需在业主委员会名称处标明届数和任期,如:深圳市南山区*第*届业主委员会(2023.01.022023.01.01)】 申请受理机关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机关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中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该通过社区工作站向区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备案回执也由工作站转交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拿到刻章申请后,需到南山公安分局刻制印章,再将印章式样送区住建局备案。 推荐第2篇:业委会承诺书 业委会承诺书 全体业主: 承蒙广大业主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经过近一年多的艰苦努力,xx业主委员会终于成立。本届业主委员会xx名委员受xxxx户业主之托,即将走向为广大业主服务之路。为了不辜负广大业主的重托,我们将在xx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尽心尽责地做好维护广大业主整体利益的各方面工作。并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坚决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xx市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二、本届业主委员会将严格执行xx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职能,尊重全体业主的共同意愿,凡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均由全体业主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一切以多数业主的共同利益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行动准则。 三、本届业主委员会坚持廉洁奉公的办事原则,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自觉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绝不允许业主委员会成员以任何方式取得不当利益。 四、本届业主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园区内的相关事宜。 五、本届业主委员会认真监督物业企业搞好服务,不断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广大业主提供更舒适的生活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让我们全体业主共同携手,为创建文明、美丽、和谐的幸福社区而努力! xx业委会全体委员 201x年x月xx日 推荐第3篇:业委会成员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 尊敬的*办事处、*社区领导、*业主委员会: 我是*一位普通的业主,当初本着服务业主,怀着满腔热情参与本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于2023年5月份进入*业主委员会,成为业委会5名成员之一。进入业委会后我兢兢业业,处处为业主利益着想,特别是2023年7月份开始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加班加点为更换物业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但是就在这更换物业的过程中,我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业委会不采纳也不听进业主的心声,使我在业委会工作中处于很尴尬地位。 2023年9月份开始,因本人工作较忙,白天未能及时参与业委会工作会议,业委会主任正式通知我三次不来就算自动辞职。2023年9月份一直到现在,业委会工作例会我再也没有接到通知,也没有参加过一次会议,我已经被业委会自动除名,基于在业委会的工作时的各种矛盾我也不想成为业委会成员。故现在补上书面辞职手续,向你们正式提出备案,我已经不再是*业委会成员。 * 2023-6-15篇2:辞 职 信 辞 职 报 告 莲花垅景苑业主委员: 本人自被广大业主选举为莲花垅景苑业主委员会执行副主任以来,本着维护业主权益的初衷,在业余时间从事为小区服务的公益工作。在这两年中,因工作繁忙、家庭琐事缠身加上身体不适等原因深感对此工作力不从心。为了业主委员会工作能正常、有序地开展,让更有责任心、更有能力的业主来接任,即日起本人辞去莲花垅景苑业主委员会执行主席一职。虽然我辞去职务,但还是莲花垅景苑业主的一员,我将会继续支持莲花垅景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继续关注莲花垅景苑的发展与成长。望莲花垅景苑业主委员会各位委员和广大业主多加凉解。 特此报告,敬请批准! 请辞人: 2023年10月12日篇3: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辞职申请书 业主委员会主任(辞职申请书) 辞职申请 尊敬的街道、社区领导: 当决定辞去业委会工作时,心情是沉重的。因为这样做有愧于两级政府领导一直以来对于业委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与关爱。时至今日,业委会找寻了近七十家物业公司,费尽周折后终于聘请到了一家物业公司肯接手本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本以为新物业入驻后工作将会容易些。没想到压力大得竟是如此让人难以承受。 自3月6日富康物业进驻后,在街道和社区的直接帮助下小区内的遗留问题有明显改善:如化粪池清理、绿化补栽、垃圾桶更换、黑广告清理、大门改造、车位规划等等。在我们工作期间,从没收受过物业公 司的任何礼金,也没吃过一顿饭,因此也对得起街道 特此报告,敬请批准! 申请人:郑华腾(业委会主任)篇4:集团管理人员离职报告 集团管理人员离职报告 尊敬的何总: 非常感激您近五年来的关爱与培养,使我从一个普通的初涉社会的设计师,培养成一个能在多方面小有成绩的管理者。回首过去,从公司组建,经历了诸多的困难,今天终于有所成就,公司也逐渐步入正轨,这是众人所期望已久的,看到公司的今天我感到无比的欣慰,也希望能够一如既往地向前发展。 可是今天我不得不鼓起勇气,提交这份辞职报告,我想是时候该离开了。其实早在*年就想过要离开,可那时候正是公司面对巨大挑战的时刻,也是您事业的一个关键时刻,为了报答您对我的培养,我没有理由不留下来与您并肩作战。现在,我们终于看到了胜利的光芒,我想应该离开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每个人都在怀揣着自己的理想,在社会中不停地奋斗与拼搏。我想我也应该向自己有个交待了,十年的梦想未能实现而深感不安,我坚信在不远的时候我会成为一个教育者,一个有思想的设计师,并且,我会一直向着我的理想去憧憬与奋斗。 何总,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加速而坚定了我的离开。四年八个月的时间里,我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对家人,朋友和自己都无法交待,我需要时间去学习和成长,去陪我的家人,但我无法做到。其实,我喜欢忙碌的生活,充实并且让自己能够充满激情。可是,我更喜欢去专注设计,让自己能够更有思想,但这一切做不到。每一天办公室,工地,会场,三点一线的工作方式,繁杂的琐事,无法让自己的大脑清醒,可以说对于一个报有一生为设计而奋斗的人来讲,这无疑是一种残酷的桎梏。近五年这样的工作时间里,我得到了很多东西,比如经验,比如为人处事,比如金钱等,但我可能会失去设计师应有的激情与敏锐,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再有,经过了几年的工作上的认识,对*集团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是一个伟大而充满激情的企业,董事长有着超越常人的远见与把握全局的能力。 但是,这样的企业中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管理漏洞。人事,架构,以及行为方式,有的让人无法理解,也许,像我这样层面的人是没有办法理解的,毕竟我不是专业的管理者。但我想,对于集团,对于*大业,怎样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这才是能够持久发展的关键。在过去的日子里非常感激董事长和您的厚爱,把我从设计师提到设计部经理,再提到副总的位置。除了感激对我的信任之外,我想说我并不适合这样的工作,这样只会使我更加地疲于奔命,而并非发挥我应有的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工作与生活上的帮助,给予我成长的环境,给予我发展的舞台,感谢对我的信任,同时也感谢所有*大业的同事们对我的帮助与肯定,希望*大业越来越好。我会在最后的四个月里,用一样的热情,用一样的投入,结束最后的工作,划一个完整的句号。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年*月*日篇5:技术管理人员辞职报告范文 技术管理人员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来到公司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从项目基建到生产运行,从作为一个职场新人到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在这很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照顾和无私的帮助,非常感谢经理您一直对我的栽培与信任。 但是在综合考虑个人发展和家庭问题上,我决定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本人也很遗憾未能长期为公司服务。祝愿公司能够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推荐第4篇:关于更换小区业委会成员的申请 关于请求罢免维多利亚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尊敬的五堰街道办事处(东岳社区)领导: 您好! 在你们的关怀和领导下,维多利亚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于2023年10月换届,至今已两年有余。业委会委员为陈吉业(主任)、张和平(副主任)、叶和平、王伟、王欢,共五人。 此五人任职以来,业委会从未召集过业主大会,向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未能实时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以致八十多万元维修资金去向不明;不能积极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致使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加剧,严重影响小区和谐,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近日,由于小区车位费离谱涨价的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再次激化,险些酿成群体事件。与此同时,电梯问题(小区三期住房电梯质量不过关,事故频发)、绿地问题(开发商占用小区公共绿地私搭私建)、车库问题(开发商私自将小区某些车库改为仓库等,造成火灾隐患)等逐一被提上议程,很多业主义愤填膺,强烈要求业委会出面为广大业主维权。然而,本届业委会委员(除王欢外)大多都不闻不问,对业主的呼声坐视不理。业委会的不作为使之形同虚设、民心尽失,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迫在眉睫。 应广大业主的要求,现申请罢免本届维多利亚业主委员会进行重新选举,恳请领导顺应民心、主持正义批准我们的请求;我们一定严格按照流程展开换届选举工作,同时也希望相关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空莅临督促和指导。维多利亚小区业主们虔诚以待并期盼佳音。(附:罢免维多利亚业主委员会征求意见签名名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维多利亚小区业主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5篇:业委会成立流程 1、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2、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3、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4、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5、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7、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8、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盖有主管部门印章的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刻章证明。 9、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刻章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手续。最后,谈一下提交给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率、产权调查表)。 2、业主或物业公司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成立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4、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成立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认可。 5、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的照片),筹备组会议记录。 6、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7、业主联络员的产生情况(选票样本、选举结果、公示内容的照片)。 8、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内容的照片),基本情况介绍。 9、会议议程,选举办法及其公示内容的照片。 10、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11、筹备组工作报告。 12、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情况。(选票样本、选举结果、公示内容的照片) 13、业主大会业主公约、议事规则(公示内容的照片)。 14、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名单(公示内容的照片)。 15、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 16、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第三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十九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 (二)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 业主总人数在20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之一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或者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筹备组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并有权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相关文件资料应当包含: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 (二)业主名册; (三)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四)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五)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二条 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五)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第 (一)至 (五)项所列内容,筹备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人数或者专有部分面积等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异议人复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自业主大会依法设立之日起,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 筹备组的必要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节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建筑面积和人数的确定按照下列规定行使。 (一)业主“专有部分的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停车位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已出售并交付使用但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按房屋销(预)售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停车位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建设单位“专有部分的面积”为未销售的物业建筑面积,不包括属业主共有的物业和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登记的其他物业,“投票权数总面积”为所有业主享有“专有部分的面积”的总和。 (二)“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套数)确定,一个产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房屋已出售并交付使用但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按房屋销(预)售合同数确定,一份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业主身份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可以对其在物业管理中投票权的行使予以约束。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设立。 业主大会依法设立后十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就业主大会设立事项向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依法刻制和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业主委员会不依法、依约履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职责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召开;逾期不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除前两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撤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依法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事项; (六)根据管理规约的约定,对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进行告诫,并在小区内公示告诫内容; (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第二十九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约定: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方案; (三)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使用; (四)业主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五)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管理规约自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业主及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条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其示范文本由市国土房产局拟订。 第三十一条 业主大会设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下列事项告知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一)管理规约;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其他决定。 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前款所列事项,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大会监督。 业主委员会由人数为奇数的若干名委员(不超过9人)组成,每名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每届任期为3年;委员的条件、人数、任期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物业管理公共事项,应当召开委员会会议,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会议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业主委员会决定事项,应当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签字同意通过。 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在作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定期参加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物业服务经营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不再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半年以上; (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 (二)拒不履行委员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 (四)违章搭建、拒付物业服务费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享有委员资格的。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换届改选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10日内,前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街道办事处监督下,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交接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届内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5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由其保管的前款所列文件资料及财物。 第三十九条 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从下列渠道筹集专项用于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 (一)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物业经营收益; (二)全体业主共同交纳; (三)业主自愿捐赠等其他合法方式。 工作经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妥善保管并定期书面公告其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组成。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 推荐第6篇:业委会成立程序 一、业主大会的解释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第一:报送材料: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入住率告知书)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一般包括六项材料:(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鉴于北京市相关指导规则规定了建设单位向筹备组移交相关资料的义务,此处的移交可做适当变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掌握。 第二:推荐召集人,召集业主提出成立申请 建设单位推荐业主代表作为临时召集人,召集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这里的标准有两个,既可以是占总人数5%以上也可以是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而且该权利也可以由业主自发行使。 有点需要注意,该申请是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而不是向居委会提出,新办法没有赋予居委会权利,而且强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活动中的职责是“协助、指导和监督”。 第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时间: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 组成: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等组成,具体组成可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有表决权的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而且非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人数不得低于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组长:由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