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雇佣员工合同(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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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雇佣员工合同(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docx
2023年雇佣员工合同(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雇佣员工合同1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法人代表:_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_身份证号码: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 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现甲方诚聘乙方_岗位(职务),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时间累计每周不超过44小时。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第四条 工作报酬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_元。(不包括福利、奖金或提成在内)2、甲方根据国家、市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乙方享受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关待遇。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生育假等假期。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社会保险金。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或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须交接完毕后方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5、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第八条 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盖章)_乙方(签字)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时间:_年_月_日>雇佣员工合同2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联系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1条 工作内容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_工作。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第2条 合同期限2.1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期限为_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约。2.2本合同没有试用期。第3条 劳动时间3.1 乙方在被聘用期间经双方协商执行工作制,即在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时间由乙方自行 或甲方 安排。第4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4.1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4.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降薪等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第5条 兼职劳动报酬5.1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月元(大写。5.2甲方于每月5.3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负责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费用。第6条 保密义务合同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第7条 合同终止以下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71合同期限届满;7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再通知乙方。74乙方承诺没有传染病、抑郁症、精神障碍、遗传病等不适应相关工作的疾病,不隐瞒病情。如因隐瞒病情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动申请离职,解除劳动合同。7.5 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第8条 其他8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8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雇佣员工合同3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雇佣员工合同4编号: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 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员工): 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试用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二、工作时间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第六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四、劳动报酬第九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 元。第十条 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夜班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出国查字典范文网五、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二条 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第十三条 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补贴,夜班补贴标准为每工作日 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使用员工宿舍,水电费用及宿舍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行承担。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十四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第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十六条 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第十九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第二十一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 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第二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四条 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第二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二)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九、通知和送达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第三十一条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其 他第三十二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二)(三)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乙方已收到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雇佣员工合同5甲方(雇佣方):_乙方(受聘方):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其中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雇佣关系自然终止。2、雇佣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雇佣合同。3、签订雇佣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_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雇佣合同。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雇佣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试用期限试用期限为_天,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雇佣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小时,每天工作_小时的工作制度。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第五条工作报酬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元人民币。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第六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第七条病假和事假1、乙方请病假,须凭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乙方在一个合同期(_年或_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_天,工资按照_%发给;超过_天后,甲方有权解除雇佣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_%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公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2、乙方请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_年或_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_天:超过_天,将扣发_天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天,扣发_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雇佣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雇佣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雇佣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雇佣合同即自行终止。在雇佣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雇佣合同。3、甲方单位被撤消,雇佣合同自行终止。4、经雇佣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雇佣合同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雇佣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佣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雇佣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雇佣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雇佣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雇佣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雇佣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雇佣合同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雇佣合同(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雇佣单位解除雇佣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雇佣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9、乙方要求解除雇佣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九条违反和解除雇佣合同的经济补偿1、经雇佣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雇佣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雇佣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3、雇佣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雇佣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雇佣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5、雇佣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雇佣合同的,应按不满雇佣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雇佣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雇佣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雇佣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第十条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雇佣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