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技术要点.pdf
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技术要点 为确保砌体工程质量,防患于未然,消除主体结构中砌体工程的质量隐患,特编制对砌 体分项工程在原材料、砌筑过程、检查验收等方面的监理控制措施。一、对砌体工程材料及主要机具的要求:1、砖: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单。清水墙的砖应 色泽均匀,边角整齐。2、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一般宜采用 P.0.32.5 普通硅酸 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必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报告。3、砂:用中砂,配制 M5 以下砂浆所有砂的含泥量不超过 10%,M5 及其以上砂浆的 砂含泥量不超过 5%,使用前用 5 mm 孔径的筛子过筛。4、其它材料:墙体拉结筋及预埋件、木砖应刷防腐剂等。5、主要机具:应备有瓦刀、托线板、线坠、线、卷尺、水平尺、皮数杆、泥桶、砖夹 子、扫帚等。二、砌体施工的作业条件: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装好沟盖板。2、办完地基、基础等工程隐检手续。3、按标高抹好水泥砂浆防潮层。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 设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5、按设计标高要求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 1520m 为宜。6、砂浆由试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 块为一组)。三、砌体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 1、工艺流程:砂浆搅拌 巡查;作业准备一砖浇水一砌砖墙一验评 2、砖浇水:粘土砖必须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 1.5cm 为宜,含 水率为 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上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饱和状态的砖砌墙;冬期浇水有困难,必须适当增大砂浆稠度。3、砂浆搅拌: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水泥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内。宜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 1.5min。4、砌砖墙:(1)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砖柱 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2)排砖撂底(干摆砖):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檐纵墙排条 砖。根据弹好的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间墙、垛尺寸,其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若 有破活,七分头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垛或其它不明显的部位。另外,在排砖时还要 考虑在门窗口上边的砖墙合拢时也不出现破活。所以排砖时必须做全盘考虑,前后檐墙排第 一皮砖时,要考虑甩窗口后砌条砖,窗角上应是七分头才是好活。(3)选砖:砌清水墙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敲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及不影响外观的内墙上。(4)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 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5)挂线: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 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 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6)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 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 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 10mm,但不应小 于8mm,也不应大于 12mm。为保证清水墙面主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 每隔 2m 水平间距,在丁砖立楞位置弹两道垂直立线,可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在操作过程 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木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 3h 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 4h 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 为810mm,深浅一致,墙面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7)留槎: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槎,槎子长度不应小于墙 体高度的 2/3,槎子必须平直、通顺。分段位置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隔墙与墙或柱不 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加预埋拉结筋。沿墙高按设计要求每 50cm 预埋6 钢筋 2 根,其理 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南京地区 7 度抗震设防一般不应小于 100cm,末端应加 90弯钩。施工洞口也应按以上要求留水平拉结筋。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8)木砖预留和墙体拉结筋:木砖预埋时应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口高度决 定。洞口高在 1.2m 以内,每边放 2 块;高 1.22m,每边放 3 块;高 23m,每边放 4 块,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边或下边四皮砖,中间均匀分布。木砖要提前做好防腐处理。硬架支模、暖卫管道,均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不得事后剔凿。墙体拉结筋的位置、规格、数 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9)安装过梁、梁垫:安装过梁、梁垫时,其标高、位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灰饱满。如坐灰厚度超过 2cm 时,要用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时,两端支承点的长度应一致。(10)构造柱做法: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 行弹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每一个马牙槎 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一般不宜超过 30cm(砌块可加高至 40c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拉结筋应 按设计要求放置,设计无要求时,一般沿墙高 50cm(砌块为 4060cm)设置 2 根6 水平 拉结筋,每边深入墙内不应小于 1m,在混凝土构造柱内要满足锚固长度要求。(11)填充墙砌至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 15d 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嵌填密实。(12)施工洞、脚手眼等后填洞口补砌时,应将接槎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 砂浆。外墙等防水墙面的洞口应采用防水微膨胀砂浆分次堵砌,迎水面表面采用 1:3 防水 砂浆粉刷。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5、冬期施工:(1)在预计连续 5d 平均气温低于+5或当日最低温度低于-3时即进入冬期施工。(2)冬期使用的砖,要求在砌筑前清除冰霜。水泥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灰膏要防冻,如已受冻要融化后方能使用。砂中不得含有大于 1cm 的冻块。(3)材料加热时,水加热不超过 80砂加热不超过 40。砖正温度时适当浇水,负温 时不应浇水。可适当增大砂浆稠度。(4)砂浆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掺盐量应符合冬施方案的规定。若采用掺盐砂浆砌 筑时,砌体中的钢筋应预先做防腐处理,一般涂防锈漆两道。四、砖砌体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标准 1、检查与验收的依据(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3)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4)其他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程序等监理系列文件。(6)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相关标准图集。(7)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DGJ32/J162005(8)建筑施工手册中关于砌体工程部分内容。2、砖砌体工程的一般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砂砖等砌体工程。(2)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3)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4)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 12 天浇水湿润。(5)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mm。(6)240 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 砖丁砌。(7)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应小于 5 mm;在过 梁的顶面不应小于 15 mm。(8)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 50%时,方可拆除。(9)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10)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11)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亮缝、瞎缝和假缝。(12)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宽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 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3、砖砌体工程质量的主控项目(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查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 15 万块、多孔砖 5 万块、灰砂砖及 粉煤灰砖 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 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规范中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 80%。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 3 块砖,取其平均值。(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 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 20%接槎,且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 为每 120 mm 墙厚放置 1中6 拉结钢筋(120 mm 厚墙放置 2中6 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 过 500 由山;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 500 mm,对抗震设防烈度 6 度、7 度的地 区,不应小于 1000 mm;末端应有 90弯钩。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 20%接槎,且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合格标准: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直径正确,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 100 mm,留 置长度基本符合规定。(5)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2.5 的规定。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由由)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 量仪器检查 垂 每层 5 用 2m 托线板检查 2 直 全高 W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度 10m 20 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 4 处,每层每 20 m 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 10%,但不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柱不少于 5 根。4、砖砌体工程质量的一般项目(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抽检数量:外墙每 20 m 抽查一处,每处 35 m,且不应少于 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 自然间抽 10%,且不应少于 3 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 300 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 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 10 mm,但不应小于 8 mm,也不应大于 12 mm。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 20m 抽查 1 处。检验方法:用尺量 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3)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基础顶面和 楼面标高 15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 5 处 2 表面 平整度 清水 墙、柱 5 用 2m 靠尺和楔形 塞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 10%,但不应少于 3 间,每间 不应少于 2 处 混水 墙、柱 8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5 用尺检查 检验批洞口的 10%,且 不应少于 5 处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 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检验批的 10%,且不应 少于 5 处 5 水平灰缝 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 10m 线和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 10%,但不应少于 3 间,每间 不应少于 2 处 混水墙 10 6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吊线和尺检查,以 每层第一皮砖为准 有代表性自然间 10%,但不应少于 3 间,每间 不应少于 2 处 五、对砌体工程的成品保护 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大模板混凝土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 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 碰撞已砌好的砖墙。4、在高车架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5、尚未浇筑(或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 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六、应注意控制砌体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1、基础墙与上部墙错台:基础砖撂底要正确,收退大放角两边要相等,退到墙身之前要检查轴线和边线是否正确,如偏差较小可在基础部位纠正,不得在防潮层以上退台或出沿。2、清水墙游丁走缝: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 2m 间距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 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上层分窗口位置 时必同下窗口保持垂直。3、灰缝大小不匀:立皮数杆要保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4、窗口上部位缝变活:清水墙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 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5、砖墙鼓胀:外砖内模墙体砌筑时,在窗间墙上、抗震柱两边分上、中、下留出 6 cmX12 cm 通孔,在抗震柱外墙面上垫木模板,用花篮螺栓与大模板连接牢固。混凝土要分层浇筑,振捣棒不 可直接触及外墙。楼层圈梁外三皮 12 cm 砖墙也应认真加固。如在振捣时发现砖墙已鼓胀,则应及时拆掉重砌。6、混水墙粗糙:舌头灰未刮尽,半头砖集中使用,造成通缝;一砖厚墙背面偏差较大;砖墙错层造成螺 丝墙。半头砖应分散使用在墙体较大的面上。首层或楼层的第一皮砖要查对皮数杆的标高及 层高,防止到顶砌成螺丝墙。一砖厚墙应外手挂线。7、构造柱处砌筑不符合要求:构造柱砖墙应砌成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 12 cm时,宜上口一皮进 6 cm,再上一皮进 12 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 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七、检查砌体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 1、材料(砖、水泥、砂、钢筋等)的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砂浆试块试验报告。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隐检、预检记录。6、冬期施工记录。7、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8、其它能证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