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赣江学院刘世君草拟.pdf
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外聘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1-220 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外聘教师聘用对象 外聘教师指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非本院在编人员,包括校外兼课教师和兼职教师。其中兼职教师特指来自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和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以及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指导。兼职教师以外的外聘教师为校外兼课教师 二、外聘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为人师表,履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任务.2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历,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其中兼职教师要求了解行业企业发展趋势,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操作技能,能胜任专业课程的教学或实习实训指导工作.3.年龄原则上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外聘教师工作职责 按照学院教学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各教学环节(备课、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平时考核、出卷、试卷批阅、成绩登录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2承担对学生实习实训期间技能训练的指导、组织管理和考核等工作。3参与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青年教师培养以及院系的教研活动等工作。4向学院提出课程建设、专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参加各系(部)组织的有关教学活动,服从学院的统一管理.6.履行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其它职责。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1计划申报。各系如需聘请外聘教师,原则上在上学期末根据教学任务提出下学期的聘用计划。.招聘考核。各系可根据学院已审定的聘用计划公开招聘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实践技能较强的教师,对应聘者的基本教学能力与水平进行具体的了解和考察,并组织本部门专业教师和其他部门教师参加试讲.3审批备案。各系应安排拟聘人员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见附件 1),经考核合格并确定外聘教师名单后,送教务处审核,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4签订协议。对同意聘用的外聘教师在该学期开学初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见附件 2)。外聘教师审批表、外聘教师协议书均为一式四份,外聘教师、系部、教务处和人事处各一份。五、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外聘教师聘用后管理考核由系(部)、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和人事处共同负责,以系(部)为主.1。系(部):(1)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学期初完成)业务档案包括: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外聘教师的身份证、工作证、教师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外聘教师协议书等;建立并完善兼职教师资源库.相关证件由各系(部)验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系(部)、教务处和人事处各一份。(2)负责外聘教师日常管理。负责向外聘教师介绍学院的专业建设情况,明确其工作职责、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要求外聘教师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及系(部)组织的教学检查,包括教学计划安排、教案等相关资料;及时将有关教学、实训工作的管理规定以及学院建设发展信息发送给外聘教师,及时向外聘教师反馈学生的评价意见;吸收兼职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参与课程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计算、统计并上报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等;(3)负责对外聘教师考勤.外聘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请假,并应另找时间补课;外聘教师不能继续上课时,应提前个星期通知系部.(4)建立外聘教师考核档案,学期末由各系(部)、教务处、督导办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课酬发放的重要依据。.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外聘教师教学考核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外聘教师进行高职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技术、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教学、实训指导工作的能力;审核外聘教师酬金发放。3教学督导办:负责外聘教师教学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督导及教学评估等工作。4.人事处:负责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包括制定相关办法、业务档案备案等;5对不能履行教师职责和未完成教学任务者,不予续聘或予以解聘,解聘后的外聘教师两年内不得在本院任教。六、外聘教师酬金发放.学院根据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按学院制定的课酬标准支付相应报酬。外聘教师工作量由各系提供,教务处审核,课酬发放按学院工资审批程序办理。2对学院紧缺的专业教师、在行业企业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具有高水平的全国、省级教学名师的报酬可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标准,报学院审批。3.对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质量考核优良的外聘教师,经系(部)申报,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可给予一定的课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且拒不改正者,学院有权减发课酬,直至终止或提前终止聘用合同。4.对院系未按聘用程序自行聘请的教师,学院不支付课酬。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院 教务处 附件: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以下由外聘教师填写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从事专业 现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2)主要 工作 经历 特长 与 成果 以下由聘任院(部)填写 工作任务 院(部)聘任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 2 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 甲方:学院 系(部)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班级 学年第 学期 课程的教学任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 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所任课程的课程标准,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制订授课计划 2.为乙方提供备课及教学的基本用品,如教材、学生实习报告册等。及时为乙方发放课时酬金:(1)乙方职称为 ,受聘后,根据实际授课时数,按照每课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及时发放课时酬金,以月为单位计发(按规定学院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中 80当月发放(具体时间由学院决定),20%留至学期末按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发放;()外聘教师一学期准予3次调课,超过3次以上调课的,所调课时课酬按80%发放.()未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授课而导致缺课者,发放的课时费=总课时费-所缺课时数1。发放标准.(4)如外聘教师单方面中途解除协议,发放的课时费授课时数0发放标准(5)乙方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严重违约,则扣发其全部留存部分课时酬金。4外聘教师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院可予以解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2)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学生反映强烈;(3)旷课达学时以上;(4)长期生病或事假超过 6 学时,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二、乙方义务:1。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书的复印件。.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其中包括授课计划、试卷、试卷分析、学生成绩单及学生作业、实习报告册等。3。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教学任务:在课程标准的要求下,按授课计划的进度授课,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并吸纳学生及教务处、系(部)反馈的教学意见,及时改进教学工作。4。严格执行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自觉遵守教学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需提前 2 天向聘请系(部)请假调课、不得私自调课。5。自觉接受甲方相关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教学监督、检查和考核,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6。向甲方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甲方:乙方:(签字)学院 系(部)(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