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本22篇.docx
2023年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本22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本22篇,供大家参考。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通用22篇)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1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2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一、 使用工作手机分类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3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第二节 管理及使用规定第四条 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第五条 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第六条 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第七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第八条 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第九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第十条 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第十一条 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第十二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三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罚单,每月进行统计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扣除话费补助。第三节 申请流程第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申请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于每月25日前统一进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第十七条 手机卡申请流程(说明:审批层级空缺时须向上一层级递交)第四节 手机话费补贴第十八条 话费补贴为 每人200元/月。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所有公司手机的话费补贴由本单位/部门承担。第五节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4一、公司禁烟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二、公司范围内所有场所(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单位车辆内等均为公司禁止吸烟区域。三、在公司禁烟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利制止禁烟区内吸烟行为,并有义务向外来人员说明有关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做到不向来人敬烟和拒绝别人敬烟。四、员工严禁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生产车间、仓库等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如发现有员工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的,一律视为在公司内吸烟。公司特殊作业人员所使用的点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业人员不准把火种借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现把火借给他人使用,对该员工也做连带处理。五、公司禁烟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会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巡视。六、公司员工有监督所有外来人员在公司吸烟(除公司接待室)的权利。七、本公司员工在禁烟区内(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吸烟的处以每次200罚款,在高火灾隐患区域内吸烟者每次罚款300元,并处以记过处分,多次发现后可予以开除处分,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公司高火灾隐患区域内的每次罚款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公司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行政保障部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5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2、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二、组织管理1、 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2、 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4、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5、 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6、 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7、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8、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9、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10、 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11、 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2、 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三、储存管理1、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2、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3、 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4、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5、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6、 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检查。四、电器管理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2、 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4、 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5、 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6、 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7、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8、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9、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五、火源管理1、 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3、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4、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5、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6、 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2、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3、 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4、 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6为保证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制此规定:1. 凡从商场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门相关负责人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门经理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商场物业保安部备案。2. 凡从商场及售楼部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商场物业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物业保安部备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员有权再次核对。3. 物品运出商场时,携物人应主动出示物品出门单接受值岗保安员的检查核实。物品出门单上所登记的物品与实际运出物品的数量、种类应保持一致。4. 物品运出后,值岗保安员需及时将物品出门单收回,在上面写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运出商场的时间,并在门岗值岗记录表上进行详细地记录。5. 业户搬运大件物品出入商场时,需听从保安人员指挥,按照指定路线搬运,并要有专人进行成品防护。6. 搬运完毕后,及时清理检查现场,防止公共设施及成品发生损坏。如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将时间、当事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络方式记录下来,同时报告上级,保安部有权就损坏情况,要求当事人写明事情经过,并做出相应处理。7. 在非营业办公时间内,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场时,应事先知会物业管理处或保安部,负责物品出入的单位应留有人员值班看护。8. 门岗保安、巡视保安发现租户(不涉及业主)大量搬出家具、办公设备的,或有搬家公司车辆来为租户搬家的,应将情况立即通知保安部。门岗暂不放行。保安部须向物业部核实,得到物业部许可后,门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9. 物品出门单保安部应保留一年,以备业户查验。物品进门:出于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运入商场时,需请业户到保安部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1. 施工单位运入装修材料、工具等;2. 业主运入大批量办公家具;(市消防局不允许未经过消防验收的装修单元运入家具)3. 业主运入单件过重的物品,如保险柜、大型设备等;(大厦楼层每平方米设计有规定的承重,须保证运入物品在大厦承重范围以内)4. 业主运入易燃易爆或有异味的物品,如气瓶、气罐、油漆稀料等;(须得到保安部许可)根据公安机关有关管理法规,下列物品不得带入商场:1. 带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秽色彩的非法出版物;2. 带有赌博性质的物品;3. 毒品以及各种危及人类身体健康的违禁麻醉药品;4. 管制刀具、枪械;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响业户的动物宠物;6. 其它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除以上两类物品以外业主运入其它物品只在门岗进行登记,不要求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7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第四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第六条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第八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第十条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第十一条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8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各类人才选拔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公司 发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 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 中央办公厅 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 精神,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二)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五)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六) 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七) 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八) 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九) 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 领导人员和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第四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由党委、政工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第五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胜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第六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分支机构中层正职。特别 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分支机构中层,也可列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二)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中层副职、技术 专家,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助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 类管理人员也可列为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四)身体健康。第七条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公司在建项目的需要坚 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努力充实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层职数 1:1 的数量确 定, 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按分支机构中层正职职数的 1: 1 的数量确定。(二)后备干部队伍应努力在宏观上形成合理结构: 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以 45 岁以下的干部 为主,35 岁左右的干部要有相应的数量。(三)后备干部队伍中,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 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四)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应有一定的比例,各级 后备干部中,应有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五)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第八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应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后备干部选拔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形成广 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拔机制,把那些德才 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及时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一)选拔后备干部,应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积极 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不仅要从管理型人才中 挑选,还要从技术型人才中挑选,更要从复合型人才中挑选。(二)选拔后备干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政 工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察;党组讨论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 围内公示;报公司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考察认定。(三)选拔后备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严格把关,特 别要把好政治关。要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 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四)选拔后备干部的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领导班 子调整工作一并进行。在竞聘上岗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一时不能提拔使用的,如符合后备干部条件,可以按规定程序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第九条 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后备干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党性修养、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后备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 实培养措施。尤其要做好公司中层和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 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二)培养后备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提高思想政治 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着力提高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和 作风素质,使他们增强党性,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培养世界 眼光,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三)应当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后备干部的特点和本人的 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可以让他们列席参加经 理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调度会等会议;组织他们对公司改革、 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或理论研讨等。(四)必须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意 识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的公司各基层单位、重点在建项 目任职、挂职,明确交待工作中的目标责任,在实践中压担子;要鼓励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困难岗位的地方去锻炼,在困难和矛盾 的磨练中增长才干,经受考验,增强党性;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推进公司内部干部交流、内部岗位轮换制度;两厂还可通过 设置多名厂长助理,加强后备干部的跟班锻炼,培养复合型的人才。第十条 对后备干部要加强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改进管理方法,做到动态管理、规范化管理。(一) 后备干部的管理包括对后备干部的考察、 调整、培养、 档案管理等内容。(二) 对后备干部要定期考察。 注重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实 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立 场、执政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法律和相 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情 况;与培养目标的距离以及原有缺点、不足的改正等。要全面考 察后备干部, 不仅要了解他们工作思想方面的情况, 而且要了解 他们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要特别注意考察后备干部的 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三) 在定期考察的同时,应做好经常性的考察了解工作。 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四) 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应适时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数量、较高素质和合理的结构。(五) 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4、作风不实,群众意见大,威信不高;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两厂党委要及时上报后备干部的考核、职务变动以及奖惩等情 况。拟对后备干部名单进行调整充实的,要及时向公司政工部(人 力资源部)报告。公司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要及时考察认定。(六) 建立后备干部档案。 后备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后备干部简要情况登记表、 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 民主推荐情况、 民主评议情况、考核情况、培养情况和奖惩情况等。要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对后备干部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七) 后备干部因组织需要调动工作时, 如管理主体发生变化,原负责管理的政工部(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后备干部档案与 其干部档案一起转交新的管理部门,可否列为调入单位的后备干 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后备干部选拔程序重新研究确定。第十一条 后备干部的任用, 要坚持备用结合的原则。 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 任用。(一) 公司各级党委应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对后备 干部统一调配使用。(二)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三) 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与公开选拔公司各级领导干 部和竞聘上岗等活动。第十二条 加强对后备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两厂党委及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二) 建立后备干部工作责任制。 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 部对后备干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负有相应 责任。 各级党委要把后备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党委要定 期听取后备干部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后备干部工作中的问题。(三)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 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纪律规定。第十三条 后备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由政工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第十四条 要严格控制后备干部名单及有关材料的知情、 参与范围,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及政工部、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中层副职等各类人才的选拔任用, 两厂党委参照本规定执行。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91.各地点矿车由运输队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必须经运输队统一调配。使用后要及时交还给运输队,如使用单位不按运输队规定的时间交还者,每辆罚使用单位30元。2.所有矿车要用漆打号,料车用黄漆,矿车(斗车)用红漆,每班车辆必须保证完好,坏车及时升井维修。3.矿车不及时修理而耽误运料,罚运输队队长20元/辆。修理不及时者,罚机电主任20元/辆。4、所有矿车每半月加油一次,减少轴承磨损,降低材料费用,由运输队打到车间,车间负责加油。5、干部下井如发现有死轮、无销子、矿车乱停乱放、占压、车架和车斗不一体等现象,见一次罚运输队队长10元。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10一、目 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派外受训之申请及报销作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等,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司机除外)三、内容说明:(一)、名词释意: 国内出差分为长(时)程出差及短时(程)外勤两种:1、 长时(程)出差: 指出差地点跨越办公或工作处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机关、分公司处理耗时业务,无法于正常上下班时间内往返者。2、 短时(程)外勤: 前往市区各机关洽公,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者属之。(工作性质属于常态外勤者不属本办法规范)(二)、出差之申请:1、 短时(程)外勤时,部主管须于事前向直属主管口头报备,始得外出。若需公车,则填写车辆调派单(附件一),权责主管核准后,转车管单位派车;其他人员一律事前填报出差申请单(附件二)或外出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始得外出。2、 长时(程)出差则任何人皆应于出差前填报出差申请单。3、 如需预借旅费,应填写预支款申请单(附件三),述明预借款项用途明细,经核准后凭以向出纳预借旅费,但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之出差费用标准额。4、 各级人员的长时(程)出差的申请,均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三)、出差旅费报销标准:1、 长时(程)出差: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杂费三种。标准如附表(一)。行销部门之业务代表报销以另核之。2、 短时(程)外勤:a、 短时(程)外勤交通以大众客运为主,工作需要须搭乘计程车者, 经经理特准后方可搭乘。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之外, 另可支领出差补助,其标准为:经理级(含副经理和经理助理)以上人员30元/天,其他人员20元/天。c、 出外勤(杭州市以内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外, 其有耽误用餐时间者可报误餐费补贴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误用餐者,不得报支本项费用。d、 由出差处所或由公司免费提供膳食者,不得报支误餐费。(四)、出差旅费报销规定:1、 出差人员销差后,应于七天内检具差旅费报支单(附件四),依差旅费报销标准表之规定详填出差费用并检附原出差单及各有关单据凭证,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申请核准。2、 出差人员未事先核准而以计程车为交通工具者,应于返回公司申报差旅费时,于请款单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众客运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务而搭乘计程车者,不予报销。3、 公司员工因参加教育训练、讲习、研讨会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费于呈准时要附上心得报告。如主办单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请领住宿费及膳杂费。(五)、交通费报销规定: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车、国营客运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应检附凭证报销。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领交通费,司机则按实际加油费报支。3、 多人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座同辆计程车出(返)差,交通费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4、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情形,同高阶人员搭乘同级标准车船。5、 由出差处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报支交通费。(六)、住宿费报销规定:1、 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夜数支给,并应检附与出差时、地一致之旅馆有效发票。2、 出差处所免费提供住宿者,不得报支住宿费。3、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同高阶人员住宿同级旅馆。4、 因实际需要招待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凭证呈报核准后,列支费用科目,实数报销。5、 经理以下人员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报销住宿费为标准办理住宿。(七)、膳杂费报销规定:膳杂费为行程中的膳食及杂支费用,应按日数报支,由出差起始时间至凌晨零点为止,为一天。(八)、电话、电传、文件运费报销规定: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电话费、电传费,托运文件、样品时发生的运费,应于报销时检附凭证,实数报支。(九)、出差期间加班规定: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如遇节假日继续工作,经主管核准后可计加班。(十)、出差时间之延期规定:1、 从业人员出差期间,由其主管视实际需要核定,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核准后为之。返回后,由主管核定追认。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滞者,应检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天灾事故证明,可报支延时日的膳、宿、杂费。(十一)、罚则:1、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名誉或本公司利益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地区之法律及习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后果,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2、 出差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虚报旅费之事,一经发现, 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四、本办法经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附表一: 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表附件一: 车辆调派单 附件二: 出差申请单附件三: 预支款申请单 附件四: 差旅费报支单公司手机管理规定范文 篇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点防范部位和单位内部贵重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集体财产和员工生命、财物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重点防范部位是:重点办公场所、机房、财务室、档案室、机动车车场(库)、人员聚集场所等。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贵重物品是单位的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劵、仪器设备、测量工器具、电视、电话会议设备、录像设备、照相设备、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电脑等级其重要的办公设备、音像资料等。第四条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采取积极防范、自主管理、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保卫工作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攻击各单位、各部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做好安全防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第七条相关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第八条公司及有关部门、各单位具体职责:(一)公司组织对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进行划定。(二)分别建立并完善适应不同部门具体情况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三)对在重点防范部位工作的人员和有关保管员应进行认真审查、录用。(四)建立、健全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档案,做好统计工作。(五)经常开展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清除隐患,堵塞漏洞。(六)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准确通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第三章安全防范第九条财务部对所用的保险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