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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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doc
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应急预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1.1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操纵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导和标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按照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惹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3事件分级按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划分为4级。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达不到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级:(1)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人(含15人)以上。(2)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发生以下情况:a.在其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300人(含3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25人(含25人)以上。b.在其所辖的8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3)在24小时内,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发生以下情况:a.在其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500人(含5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35人(含35人)以上。b.在其所辖的16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c.在其所辖的4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4)在24小时内,全国发生以下情况:a.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00人(含10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50人(含50人)以上。b.30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c.8个及以上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d.2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级:(1)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60-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2)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发生以下情况:a.在其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50-2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24人。b.在其所辖的4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3)在24小时内,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发生以下情况:a.在其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300-4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25-34人。b.在其所辖的8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c.在其所辖的2个及以上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4)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级:(1)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30-5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6-9人。(2)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发生以下情况:a.在其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60-14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b.在其所辖的2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3)地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级:(1)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29人,或死亡3-5人。(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大力开展防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范认识和自救、互救才能,广泛组织、发动公众参与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预防操纵工作。对可能引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情况及时进展分析、预警,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卫生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本预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治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重点依托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1.4.3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各级人民政府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研究分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缘故和阻碍要素。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中毒事件协调气象、卫生、城建、公安、环保等部门组织施行预警提示,对已经发生的中毒事件协调联动,积极处置。1.4.4反响及时处置有效加强应急反响机制建立,做好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的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才能,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1.5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工作。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由天然气、液化气、二氧化碳、硫化氢等可以致使人体缺氧窒息的气体所造成的中毒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2监测、报告和预警2.1监测与报告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开展天气气候变化情况监测,在出现特定的天气气候条件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通报,提示留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公安、卫生、气象等相关部门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主动监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部门报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2.1.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2.1.1.1责任报告单位2.1.1.2.1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责任报告单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活力构。2.1.1.2.2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为责任报告主体;地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2.1.1.2责任报告人2.1.1.2.1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责任报告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活力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2.1.1.2.2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责任报告人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可授权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人员报告)。2.1.2报告时限和程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活力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觉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应当在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操纵机构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做好信息的核实、汇总和分析工作,当觉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已经构成事件可能,应当在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治,进展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严峻社会阻碍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省级以下地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截了当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2.1.3报告内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按照事件严峻程度、事态开展和操纵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初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的初步断定和拟采取的措施。经调查确认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包括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操纵措施等内容。2.1.4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可直截了当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县级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操纵机构接收到报告信息后,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审核事件报告信息的准确性。2.1.5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系统示意图2.2预警当地气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综合卫生、气象和环境等相关的监测信息,结合当地地理和建筑构造特点,按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规律,分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预警建议,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发布预警提示。3应急响应3.1分级响应机制3.1.1应急响应原则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响。同时,要按照实际情况及事件开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反响级别,以有效操纵事件,减少危害和阻碍。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平安防护,并防止可能发生的爆炸事件;现场处理采取边抢救、边调查、边核实、边开展宣传教育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操纵事态开展。同时留意加强与媒体沟通,按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准确和有序。3.1.2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的提出级: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级:由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地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级:由县(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1.3应急响应措施当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要按照事件的不同分级,相对应地科学、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响应措施,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社会稳定。3.1.3.1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在级、级,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在级、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处理。按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主动、准确地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言论。有效地开展群防群控,提示公众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维护社会稳定。3.1.3.2卫生行政部门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展研究和评估,提出启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级别的建议。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和卫生监视机构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报告和救治,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有关调查与处理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详细情况,及时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认识和才能;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病人救治情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3.1.3.3气象部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时,各级气象部门负责监视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分析今后气象条件的可能阻碍,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并为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气象保障效劳。3.1.3.4环保部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时,负责监测当地的空气环境情况,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监测信息,为中毒事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1.3.5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查处中毒事件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与中毒事件有关的突发事件。3.1.3.6建立部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时,负责对中毒患者居住场所进展研究,提出平安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改良的意见。3.1.3.7新闻宣传治理部门按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协助人民政府或卫生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报道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正确引导言论;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治理和引导,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对错误言论进展澄清;加强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范认识和自救、互救才能。3.1.3.8教育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亲切配合,组织施行各类学校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防控措施,防止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3.1.3.9民政部门负责对特困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3.1.3.10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根底电信运营企业为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处理提供通讯保障工作。3.1.3.11医疗机构参考救治标准和标准开展病人院前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一般病人分开治理。做好中毒病人的报告。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一氧化碳现场救治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因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而引起身体损害的病人进展救治,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回绝接诊。3.1.3.12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国家、省、市(地)、县级疾控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信息搜集、报告与分析工作。疾控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展调查分析,结合气象等部门提供的材料,提出并施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操纵措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技术标准和标准。3.1.3.13卫生监视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操纵机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3.1.3.14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响措施未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地区应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分析本地区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可能性和程度,并做好以下工作: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预备;加强一氧化碳中毒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监测和预防操纵工作,防患于未然;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认识和才能。3.2应急响应的终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突发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危害源得到有效操纵;新发中毒患者出现连续3天达不到事件分级标准的;多数患者病情得到根本操纵或无恶化的可能。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事件进展情况,组织专家按照终止条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恳求,及时组织专家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4后期绩效评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完毕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展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病人救治情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征询题和获得的经历及改良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5保障措施5.1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防控体系保障各地要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多部门协调、功能完善、反响迅速、运转高效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事件报告信息网络;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的原则,建立一氧化碳中毒救治基地和救治体系;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完善卫生执法监视;加强医疗救治和疾病操纵专业队伍建立,提高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才能。5.2通讯与信息保障各地应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讯根底设备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省、地、县三级应急信息通讯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可以及时上通下达。5.3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治队伍,组织专家编写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治培训材料,施行现场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5.4技术保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订一氧化碳中毒救治、卫生应急处置的技术性文件,并协助建立部门组织制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预防操纵的技术性文件。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研究,为有效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提供技术保障。5.4资金保障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5.5法律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规定,并按照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查有关当事人的责任。5.6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方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控知识普及教育,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6预案的制定本预案由卫生部等部门结合组织制订,由卫生部负责解释,同时报国务院备案。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按照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可组织制定本地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7附则7.1名词术语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区别于消费场所发生的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泛指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事件缘故多以燃煤取暖为主,还包括炭火取暖、煤气热水器使用不当、人工煤气泄漏、汽车尾气等。7.2预案治理和更新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将按照预案的施行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具有实践经历的基层同志对预案进展分析、评价,按照工作需要对预案进展修订完善。7.3预案施行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