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规则.doc
-
资源ID:82204690
资源大小:21.50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2年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规则.doc
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培训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培训和考核,按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人员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应于方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以下简称平安监察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A类平安监察员和省以上质量技术监视部门的B类平安监察员的考核与发证,适时对A类平安监察员和省以上质量技术监视部门的B类平安监察员组织专项知识培训。省级质量技术监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B类平安监察员的考核和所有平安监察员考核报名前的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与持证期间的平安监察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以下简称发证部门)应按照报名情况制定平安监察员考核计划,并于每年年底公布下一年度考核计划。 第五条平安监察员的考核包括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闭卷考试60分及格,开卷考试70分及格。考试成绩为一次有效,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参加考试。 第二章培训要求 第六条省级质监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的内容开展平安监察员报名前的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指定教材为特种设备平安监察。 第七条省级质监部门对平安监察员持证期间的平安监察知识更新培训应包括法规知识更新、新技术应用等内容,并结合本省的工作重点开展。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专项业务知识等内容培训。 第三章考核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考核程序包括报名、申请材料审查、考核、发证。 第十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的平安监察员考核,实行全年报名制度。省级质监部门负责的平安监察员考核,可按照本省情况制定报名制度。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考核的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申请表(2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历证明(1份)。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名参加A类平安监察员考核的,须由所在省级质监部门签署意见,确认申请人能够满足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发证部门应当在公布考试时间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或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第十三条发证部门应当在开展考试前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 参加考试人员如不能参加本次考试或更改考试地点,应当在开展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告知发证部门,本次报名作废,下次参加考试应当重新报名。 第十四条发证部门应当在考试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并将考试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发证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果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的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