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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7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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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7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doc

    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群: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二)掌握税款征收(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和管辖(四)掌握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五)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熟悉账簿、凭证管理和发票管理(七)了解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八)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历年分值及2015年分值预测2012年:单选3分,多选4分,判断1分,不定项2分,合计:10分2013年:单选2分,多选4分,判断2分,不定项0分,合计:8分2014年:单选2分,多选4分,判断2分,不定项2分,合计:8分2015年分值预测:10分左右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和税收法律关系重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税收法律关系难点: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知识点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轮换考点)1.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适用征管法。2.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3. 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知识点二:税收法律关系(轮换考点)税收法律关系定义: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税收征纳主体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 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知识点二:税收法律关系(轮换考点)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1)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2)纳税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房产税征纳关系中的房屋、所得税征纳关系中的所得等知识点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考点) 1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1)税务机关的权利。法规起草拟订权;税务管理权;(登记管理、账证管理、申报管理)税款征收权; 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伞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知识点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考点)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行政处罚权;其他权力及权利。如:对纳税人的减、免、退、延期缴纳的申请予以审批的权利;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利;委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利;上诉权知识点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考点)【历年真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A、税务检查B、税务代理C、税务处罚D、税款征收【答案】ACD知识点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考点)(2)税务机关的义务知识点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考点)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包括: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包括:知识点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考点)知识点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考点)【历年真题·多选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权利的有( )。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答案】AB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重点:税务登记管理 账簿和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难点:纳税申报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一)税务登记范围1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注销、外出经营报验、停业复业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登记管理的法定程序。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 2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1)税务登记范围。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小商贩外业应当办理理税务登记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2)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一是开立银行账户; 二是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一是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二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三是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四是办理停业、歇业;五是其他有关税务事项。3税务登记主管机关。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的是( )。A、开立银行账户B、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C、领购发票D、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答案】ABCD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二)税务登记的内容税务登记制度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变更登记情形:法人、住所、经营地点、范围、名称、注册资本、股东等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例题】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 A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 B纳税人变更经营范围 C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 D纳税人到外县进行临时生产经营活动 【答案】ABCD。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三)税务登记的管理 1证照管理。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账户+ 自开户之日起 + 15日内= 报告全部账号;2非正常户处理。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常考点)【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 )内,按规定设置账簿。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答案】C知识点二: 账簿和凭证管理(常考点)(一)账簿的设置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和管理账、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知识点二: 账簿和凭证管理(常考点)【总结】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账户,+ 自开户之日起 + 15日内,= 报告全部账号;领取税务证之日 + 15日内 = 会计处理方法备案营业执照被吊销 + 15日内 = 注销税务登记遗失税务证之日 + 15日内 = 书面报告领取营业执照之日 + 15日内 = 依法设账知识点三:发票管理(一)发票的式样(二)发票的种类、联次和内容(三)发票的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知识点三:发票管理(四)发票的领购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制作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两证一印模)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税务机关对外省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知识点三:发票管理(五)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改品名不改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不合规不报销、可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5年知识点三:发票管理【历年真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2010年)【答案】对知识点三:发票管理(六)发票的检查有权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全程检查)调出发票查验;(调票查验)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复制)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询问)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知识点三:发票管理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受检义务)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人员出示检查证)知识点三:发票管理【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进行发票检查中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A、调出发票查验B、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C、向当事人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D、检查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情况【答案】ABCD知识点四:纳税申报(轮换考点) (一)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的内容(三)纳税申报的方式 1自行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方式;4其他方式。知识点四:纳税申报(轮换考点)(四)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重点)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无税要申报)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减免税要申报)知识点四:纳税申报(轮换考点)【例题·判断题】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暂不办理纳税申报。( )【答案】×第三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重点:税务检查难点:税款征收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一)税款征收(中心)(二)税款征收的方式1查账征收。(有帐可查)2查定征收。(无账可查但能控制原材料)3查验征收。(无账可查查验数量X单价)4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三)税款征收措施1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1)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不设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不设账)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毁账或不提供)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混账或残账)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不按期申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申报偏低)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3)关联企业纳税调整。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2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 3责令提供纳税担保。(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有争议、未清税、要复议)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2)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 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适用税收保全的情形及措施。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书面通知冻结存款金额相当)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查封扣押价值相当财产)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 (2)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A、责令纳税人暂时停业,直至缴足税款B、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C、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答案】A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适用强制执行的情形及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 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 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2)抵税财物的拍卖与变卖。6阻止出境。知识点一:税款征收(必考点)【历年真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有(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直接扣缴税款B、拍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D、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答案】CD知识点二:税务检查(常考点)(一)税务检查(二)税务检查的职责1查账权;2场地检查权;3责成提供资料权;4询问权;5交通邮政检查权;6存款账户检查权。知识点二:税务检查(常考点)(三)被检查人的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2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知识点二:税务检查(常考点)【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纳税人会计资料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询纳税人在银行的储蓄存款账户【答案】ABCD。第四节 税务行政复议重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难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知识点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必考点)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知识点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必考点)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6税务机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颁发税务登记证;(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知识点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必考点)7资格认定行为。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9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 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1 1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 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必考点)【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抵扣税款的行为不服C、对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服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不服【答案】BC知识点二: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新增考点)(一)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1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知识点二: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新增考点)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知识点二: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新增考点)(二)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1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2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3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知识点二: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新增考点)4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第2、3、4.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转送。知识点三: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轮换考点)(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先议后诉)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议可诉) 知识点三: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轮换考点)(二)税务行政复议受理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知识点四: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轮换考点)(一)税务行政复议审查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 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知识点四: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轮换考点)(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第五节 税收法律责任重点: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难点: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知识点一: 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知识点一: 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知识点一: 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知识点一: 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例题】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2009年) A 处以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B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C没收其经营所得D提请公安机关查封其财产【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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