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政协八大社会管理创新建议被采纳助推社会和谐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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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政协八大社会管理创新建议被采纳助推社会和谐稳定.doc
盐亭县政协八大社会管理创新建议被采纳全力助推盐亭社会和谐稳定过去盐亭是省委省政府监控的“告状大县”,远近闻名,特别是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较多,一度严重影响了盐亭县的经济发展。县政协鉴于此情况,经法委组织政协委员广泛调研、视察,大力宣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强对和谐社会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干部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认识水平,对县级相关单位、镇乡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的会议记录、简报、宣传栏进行专项检查,在全社会形成了党委主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新局面。2012年初,县政协主席黄加伦带领市县政协委员对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总结了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作法,对进一步搞好社会管理创新推出了八大建议。县委书记陈朝先对此批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建议精神,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政协适时监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我县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平安和谐盐亭”建设,在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巩固和发展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和全县经济的加快发展。最近,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范晓林代表盐亭县政协,在绵阳市政协组织的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发言。盐亭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机关报四川日报、省信访办社情与民意杂志、省司法厅四川司法、华西都市报、司法部中国司法、中国法律援助,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四川电视台、绵阳电视台,省市政务信息平台以及众多网络媒体公开报道。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我县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评为“六大经典案例”之一,印发全市推广。盐亭县政协提出的八大社会管理创新建议,内容是: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成立县、镇乡社会管理创新委员会,整合基层政权和政法资源,充分依靠政治优势,促进社会力量良性互动,为平安和谐凝聚力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结合“六六”普法和法治县创建工作,成立县、镇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委员会。在乡镇把普法办、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庭、安办、民政办、社会保障所等机构和人员合署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整体联动,统一安排,统一指挥调度,下设法律服务室、情感倾诉室、心理咨询室、民事调解庭和扶贫帮困室。要求相关单位凡遇到影响平安和谐建设、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必须通力合作,不分彼此,长年累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心理疏导、法制宣传、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矛盾纠纷调查处理、扶贫帮困、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司法程序等涉及平安和谐群众工作全过程、全方位“一站式”优质服务。各镇乡也建立健全了法制信访学校,切实为维护稳定服务。二是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网络,加大村(社区)投入,成立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服务站,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村(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就地就近依靠基层组织依法化解各类矛盾。加大对村(社区)硬件和软件建设。在各个街道社区,各个村成立社会管理工作服务站,大力推进信访综治普法维稳进社区、下村社。由县统一出资制作村、社区工作站吊牌和公示栏,悬挂在村(社区)办公室外,广泛宣传,让老百姓知晓,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就地就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站长,主任任副站长,治保主任、民调主任、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驻村干部、驻片民警等为成员。在农村各社区和城市居民组,聘请了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兵、青年自愿者、离退休人员和低保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农村普法中心户长和城区楼幢长等信访综治普法信息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为信访综治普法联络员,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了信访综治普法联络工作组,最大限度地把各界群众组织发动起来,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和民事纠纷发生,基层信访综治普法信息员都会在第一时间以各种方式向各级平安和谐普法工作机构报告,有利于及时掌握各类信访综治信息,及时调处纠纷和打击犯罪。三是创新基层防范机制,推行农村“普法民调中心户长”和城区“楼幢长”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纵格格、横格格,纵横交错的格格,规范运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针对农村机构改革、税费改革和村组撤并后,基层信访综治普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普法民调中心户长和城区楼幢长制度,狠抓基层普法和治安防范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中心户长就是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特点,按农户彼此之间的地域关系、经济关系、亲情关系、邻里关系结构,合理划分治安片,在每个治安片采取群众选举、民主推荐、组织认定等方式确定一名中心户长。城区楼幢长,就是每幢楼选举一名热心公务、德高望众、公道正派的同志作为该幢楼的楼幢长。通过精神激励和落实奖惩措施,发挥中心户长和楼幢长普法、报信、劝和作用,实现信访综治普法专门工作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为目标的新型信访综治普法工作机制,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防范、自我服务,是村民自治原则在信访综治普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心户长和楼幢长权不大,位不高,却扮演着家长理短的调和人、治安维护人、扶贫帮困热心人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担当着情报信息员、警民联系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防范员、交通协管员、帮教转化员、权益维护员八种角色。尤其是当片区内的群众有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请求解决的时候,就由中心户长、楼幢长代理向上级反映。这样既能减少群众集体上访给各级带来的接待压力,又能为群众减少不必要的上访差旅费,同时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四是实施“社情民意恳谈日”和“导访制度”,增强各级干部搞好普法和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的能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搞好基础工作。在信访综治普法维稳工作中推行导访制度,全体干部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为“事先”,干部教有纠纷的群众如何维权,依法为群众信访提供全过程的引导、疏导、劝导和向导,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把各类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制定初信初访调处办法、“四访”调处办法和群体性上访处置预案,用制度约束规范信访行为。建立“社情民意日”和“干部下访日”制度,把每月15日作为“社情民意恳谈日”,全县各级干部进村入户,与群众直接座谈,面对面了解群众的意愿,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宣传国家法律,能当场答复的,就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就限期答复。把每月20日定为信访综治普法维稳联系会议召开日,定期召开信访综治普法分析汇报会,研究解决信访综治普法工作的相关事宜。建立从县级领导干部到村社干部在内的各级干部信访综治普法责任制,在全县形成了事事联系综治信访普法工作,人人都是信访综治普法员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轮流接待群众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领导接待群众,同时将乡镇干部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公示,群众可以向病人选医生一样选择接待的部门和人员。五是在全省率先推行“治安承包”,做到承包到户、责任到人,不断提升城乡平安指数。“治安承包”就是镇乡党委、政府以“承包合同”的形式把村(社区)内的普法、信访、综治、安全生产、防邪、国家安全、平安创建和维稳的各项工作承包给村(社区)两委,合同期限一定五年,期满另签合同。镇乡按大村(社区),小村(社区)不同标准拨给责任承包工作经费,并明确甲、乙两方的权利、义务,考核奖惩办法,用法律形式约定双方的行为,增强普法维稳的法律效力。然后,由村(社区)按照专业承包、属地承包和时段承包的方式,把村和社区的治安分别承包给多个“治安中心户长”、“楼幢长”和专业保卫科股、物业公司,由他们组建“治安巡逻队”,昼夜轮流在城乡进行巡逻防范。经层层选拔培训后 “治安中心户长”、“楼幢长”和专业保安队伍,能很好地行使着治安防范员、情报信息员、纠纷调解员,刑释人员帮教员和致富奔小康引导员的作用,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了违法犯罪,维护了城乡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六是创新调解体系,成立惠民流动调解庭,依法免费、流动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情况纷繁复杂,信访综治普法基层基础防范工作抓得再好,也不可能一点矛盾都没有。在对待和处理这些矛盾时,该县始终着眼于理顺情绪,增进理解,把立足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关键要找到化解矛盾的合法、便捷途径和有效方法。在五五普法之初,我县就成立了四川省首家人民调解庭云溪人民调解庭。在去年贯彻省委构建大调解格局的工作中,该县又建立了三合一的县惠民流动调解庭,把全县划分为九大片区,分别成立了片区惠民调解庭,在村、社区建立流动调解室。司法所长任调解庭庭长,把派出所长、综治办主任、安办主任和信访办主任作为调解庭副庭长。在辖区内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律师和青年志愿者为人民调解员。用文件的形式将人民调解有关知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文书样式印发基层调解组织,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不断增强调解的公信力。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定时到固定的人民调解庭“登堂”调解和到矛盾纠纷发生地上门流动调解两种方式。调解人员不仅在固定的调解庭登堂准司法化调解,而且还深入到农家院坝、田间地头、单位社区、矛盾纠纷发生地流动调处,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免费上“公堂”。在调解中,通过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德,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息事宁人,从而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案完事了的效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审理相衔接,确保一旦有矛盾纠纷发生,各级都有人管、有人抓,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转化升级。七是推行“四三制人民调解法”,创新调解方法。在实施大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我县率先总结提炼并实施了“四三制人民调解法”。所谓“四三制人民调解法”,就是以矛盾纠纷化解为目标,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广泛开展以“三讲、三导、三调和三助”为调解手段,取得明显成效的调解方法。“三凌晨”,即讲法律、讲政策、讲情感;“三导”,即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维权的过程实施劝导、疏导、向导为主的导访制;“三调”,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三助”,即司法行政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政府性扶助的有机的结合。让每一个案件的调处都充分体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高度一致。八是推行“点援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信访稳定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社会权益保障被视为“民生之网”。党的十七大后,民生问题更加被社会广泛关注。法律援助是政府专门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保障权益实现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以往,实行指派制度,存在着当事人喜欢的,有时没有指派;指派的,当事人有时又不喜欢,有“拉郞配”现象,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因办案质量问题,当事人不满意引发了一些纠纷。实施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就是事先,由法律援助机构将全县的所有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鉴定人员、司法干部统一组织起来建立资料库;事中,当事人在数据库中向病员选择医生一样,自主选择援助人员,当事人选择后由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事后,由县上统一聘请的法援监督员实施援助的全过程监督,由援助中心建立档案跟踪办案质量,让当事人满意。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和上级的充分肯定。目前,无论是县委、县政府领导批转来的,还是县信访局、镇乡党政、县级部门转来的困难弱势群体,上访人员有关的纠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都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信访稳定中的作用。通过以上八大工作创新,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目前,全县总体上达到了“三无”、“三满意”、“四促进”的社会效果,“三无”即无因民间纠纷集体进县、进市、进省、进京上访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案件;“三满意”即老百姓满意,基层干部满意,县委、县政府满意;“四促进”即促进了党风、民风的好转,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07年被授予省级平安示范县,2009-201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盐亭县政协常委、经济法制委员会主任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