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下政治知识点总结.docx
人教版八下政治知识点总结 学习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的政治内容,学会总结学问点很重要,下面学习啦我为你共享的是人教版八下政治学问点总结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课 国家的主子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夫、学问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人民是国家的主子,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给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爱护,有物质保障。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分: 人民是区分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5、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享有的权利,须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记在于什么? -人权能够得到敬重和保障。 其次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同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指责、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化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爱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爱护。 2、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敬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羞辱、诽谤他人;其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平安、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其次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 公民的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需履行义务? 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需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需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样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加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加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基本义务。详细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隐私;爱惜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敬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平安、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与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我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3、法定义务的含义: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需履行的 4、道德义务的含义: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担当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亲密联系。诸如爱惜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敬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分。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6、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爱国遵守法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其次框 忠实履行义务 1、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法律激励做的,我们主动去做 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需去做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怎样?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指责的行为;有很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 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与各种活动,充共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给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4、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与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丢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5、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赐予特别爱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将来和希望,由于年幼、实力欠缺和阅历不足,生命健康权较简单受到侵害。 6、我国法律爱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支配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爱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惩罚法 其次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惜 1、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 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主动熬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刚好医治,复原健康,增加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防卫和恳求法律爱护。维护生命健康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2、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3、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假如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定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下一页人教版八下政治学问点总结内容更精彩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