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贸易合同汇总7篇.docx
关于贸易合同汇总7篇 供方:纺织有限公司 需方: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经买卖双方协商全都,达成如下: 产品品名 产品规格 颜色 数量(米) 单价(出厂含税价) 总价(元) 全棉嵌条坯布 (106#) 1. 经纱:J40s+100D有色丝 2. 纬纱:J40s 3. 经纬密度 158X102/英寸(下机) 4. 门幅:63英寸(下机) 坯布 50000米 11.50元/米 575000.00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伍拾柒万伍仟元整(实际金额以实际数量计算) 一. 短溢量:+-10%以内可以承受 二. 质量要求:按客人确认样,国标一等品生产,布面洁净,掌握小疵点,有色丝的颜色尽量靠近原样.匹长120米,拼接率少于5%左右 三. 包装要求:匹装打包,3匹成一包 四. 交货方式:需方验收合格后由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需方担当. 五. 特别商定:无 六. 付款方式:预付定金100000.0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然后批款批货,最终由需方在供方检验合格后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供方同时开给需方增值税发票. 七. 交货日期:定金到帐后35天以内交完. 八.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复印件有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 单位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理人:_ 托付代理人:_ 开户银行: 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电话: _电话:_ 贸易合同 篇2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在签订。 中国公司(简称甲方)和国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互利根底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年月份起至年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供应产品套(件),计总值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其次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方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干净装船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发票(正本份,副本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产品中,承受甲方次品不超过。次品价格,双方依据质量状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依据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对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其次条 乙方同意自年月起至年月底止,供应机器台,预备设备台,以及测试仪器台,附配件套等,计总值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机器,年月交货。 2.机器,年月交货。 3.其他设备,年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方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干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具体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预备工作,乙方同意在年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根底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国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行抗拒的大事,甲乙双方均不担当赔偿责任。但各方应马上把上述状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估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实行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贸易合同 篇3 甲 方:中国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乙 方:_国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互利根底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年_月份起至_年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供应产品_套(件),计总值_ 万美元。 品名:_ 规格:_ 数量:_ 单价:_ 交货日期:_ 其次条 目的口岸:_ 第三条 支付方法:_ 第四条 包装:_ 第五条 单据: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 全套干净装船提单(正本_份,副本_份);发票(正本_份,副本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 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 产品中,承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次品价格,双方依据质量状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依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六条 乙方同意自_年_月起至_年_月底止,供应_机器_台,预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机器_ 台,附配件_套等,计总值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机器,_年_月交货。 2._机器,_年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年_月交货。 目的口岸:_ 包 装: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干净 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具体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 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预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年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根底图)寄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仲裁机构仲裁,仲 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修改。 第九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行抗拒的大事,甲乙双方均不担当赔偿责任。但各方应马上把上述状况通知对 方,说明情势并估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实行相应措施。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中、_ 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 乙方:_ 代表:_ 代表:_ _年_月_日 贸易合同 篇4 托付方:北京xxxx科技进展有限公司 编号: 代理方:北京鹰联威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地点: 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付代理工程: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估计每年约 15 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建立银行北京通州水道支行 账号:1100 xxxx 9234 户名:北京xxxx科技进展有限公司 四、代理方效劳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托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托付方需支付的费用: 1、 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 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 (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 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 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估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 出口代理手续费: 根据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根据报价)。 6、 银行财务费:根据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 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托付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准时向托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托付方。 2、 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托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托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准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准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依据进口工程发生的实际税、费向托付方供应相应的凭证,并与托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托付方之间系托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托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托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帮助托付方和国外卖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全都,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托付方供应的材料及文件,托付方应准时向代理方供应并保证供应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托付方未能准时根据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供应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准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托付方自身担当。若因代理方自身缘由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担当。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托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1)除托付事项外,不得为托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托付方名义承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托付方供应的资料文件等全部信息应实行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托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托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托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北京xx北苑155号主楼530 地址: 传真:010-81xxx41 传真: 电话:010-81xxx35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贸易合同 篇5 本合约于年月日在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市东风三路八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需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年月日至年月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全都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行估计的各种变化状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全都修改后生效。 其次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纳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局部,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方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局部,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冲突时,应按以下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本合约。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其次条 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年月日开头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年至年“供方”供给“用方”逐年的“根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以下数值限制(略)。 其次款:每年月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估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根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根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值的。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根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根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行抗拒的缘由,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削减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万伏赫兹频率供给“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万伏变电站的万伏母线,以两回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依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大。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治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 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其次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其次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其次条第一款其次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 供电工程建立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意对用方的供电,在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立,其设备及全部建立费均由供方负责。 其次款:由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立,在市境内的建立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立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 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市变电站的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以下两组仪表所组成: ()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应,并属供方全部。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应,并属供方全部。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与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其次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顿记录或被发觉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依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缘由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展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精确度有疑心时,应马上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展校验。当仪表的精确度超出±的极限时,即认为不精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依据。计量仪表之运行治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展。 第五款:()供方于每月最终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马上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缘由,帐单上之帐目有过失,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 电力供给的中止或削减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牢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准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其次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展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依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临时停顿或削减电力供给。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其次款因电力供给中止或削减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 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患病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缘由停顿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其次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力量所能掌握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大事。 第八条 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供应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立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以下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万港元 年月 万港元 年月 万港元 年月 万港元 年月 万港元 其次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年月份开头,分年,每年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归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状况,本条第一、其次款仍连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 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赐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赐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市之注册地址;赐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 解决争吵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吵,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其次款:倘双方不能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 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的确性及有效性。 其次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 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 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 供电运行细则(略) 贸易合同 篇6 立合同单位: _(以下简称甲方) _(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_ _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年零_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万元,乙方投资_万元。 三、供货合同 _ 四、产品质量 _ 五、资金利息及归还 _ 六、违约责任 _ 七、附加条件 _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_ 乙:_ 20_年_月_日 贸易合同 篇7 托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帮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承受甲方托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托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展货物增值效劳;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效劳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帮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托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供应相关的货物增值效劳,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消失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害他人学问产权,否则由甲方担当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全部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担当;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 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丧失,否则乙方不担当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丧失的,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供应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缘由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帮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担当;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准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帮助供应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供应文件和操作失误缘由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担当责任; 6.乙方帮助供应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见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托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供应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效劳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治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担当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供应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担当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假如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消失问题,责任由乙方担当。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供应相关的货物增值效劳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托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假如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担当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担当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托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供应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托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准时支付给乙方全部费用款项: 1) 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全部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全部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 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全部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终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