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方案.doc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方案1.1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目的着力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实施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建设有效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间距防护和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养护施工安全零事故。1.2 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养护工作的所有人员(包含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在进行养护施工时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进行活动,严禁随意穿越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他过往车辆;在车道以外的地方进行施工养护作业时,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道范围。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期间,不得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3)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4)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1.3 施工作业管理 (1)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经交通管制的施工现场必须要设置安全指挥员负责维持交通,使用红绿指挥旗并佩带安全标志。 (2)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单位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4)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点交通标志摆放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及广东省交通集团营业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 (5)施工现场除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外,如需较长时间(超过24小时)占用车道的,必须在封闭区域前方及整个封闭区域每间隔10M设置夜间警示闪光灯。 (6)日常养护施工需封闭车道作业的,必须在施工前一天上报项目公司(营运公司)。 (7)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设备的设置应做好挡光措施,不得产生眩目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8)移动养护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移动标志车,并应在来车方向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作业周期大于两个小时须设置锥形交通路标。 (9)在组织月度、季度等专项检查和考评工作时,对抽检路段进行封闭,抽检路段一个车道,封闭路段长度为不少于2Km,按规定摆设好警示标识牌,再进行检查和考评工作。 (10)养护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在对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桥涵结构物等检查时(临时性停车),养护专用车辆靠路肩停放,开启警示灯,驾驶员下车后站于路侧护栏外,手持交通指挥棒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观察过往车辆有无异常情况,提醒检查人员注意安全。在直线路段,至少提前100米开始按标准间距摆设交通锥(在转弯路段适当延长)封闭路肩。 1.4 养护施工安全检查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养护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附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现场指正或责令停工,并视情节下发整改通知书及处罚通知单。养护施工单位在收到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采用整改回复单的形式进行书面回复。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在收到整改回复单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复查,并在整改回复单上签字确认。1.4.1 安全检查的内容1.4.1.1内业检查 内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人员资质证书、作业机械合格证等、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各类应急方案。1.4.1.2 外业检查外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现场作业区控制、标志标牌及交通锥摆放、防护设施配置与使用、劳保用品使用、有无违章作业等。1.4.2安全检查的频率1.4.2.1 养护施工单位自检养护施工单位须对每个施工点进行自检,并每周对项目部人员、制度、机构进行自检,形成检查记录进行归档。1.4.2.2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检查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对养护施工单位人员、制度、机构进行检查,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检查记录表(附表32);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随机检查,并检查频率每星期不少于1次。每次安全检查均需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附表33-13)。附表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检查项目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详细情况拟处罚意见是否管理机构设立专职的符合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主任,各专业队伍应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施工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规章制度应制定操作规程应制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应制定日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应有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不隐瞒事故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宣传应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机驾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有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劳工不使用未成年(18周岁)以下及超龄人员(45周岁以上)参加施工生产员工不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上岗作业。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挂牌和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防护面具等),水上作业应穿救生衣,不赤脚或穿拖鞋。检查人员施工单位人员附表33-1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检查路段: 检查日期:检查项目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详细情况拟处罚意见是否高空作业高空(指堕落高度基准面在2米以上)作业进行之前,技术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好应急的准备措施,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所需用的各种设备、工具、仪表、安全标志,在使用前检查确认性能完好,方可投入使用。进行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身体检查合格,并取得有关合格证书,方能持证上岗。高空作业、构件起重吊装时,风力影响超过6级(含6级)以上大风的,上述施工应停止。高空作业下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留。高温季节作业高温季节施工,可调整作息时间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的可搭凉棚,作好冷饮、防暑药品的供应工作。夜间作业在夜间机械施工时,要确保在进行施工的地方有足够的灯光照明,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夜间施工场地尽量配备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高处攀登扶梯要设照明灯具,桥梁的围栏均应设红灯示警标志。半幅通车路段,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应设置明显的路栏指示标志,晚间应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雨季作业雨季施工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上下坡应挖梯台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均应采取防滑措施。汛期派专人每天与当地有关气象部门联系,及时预报,通知作业现场。修渠筑堤畅通排水渠道,将抽水机放在较高的位置上。驻地房屋建筑在坚实的、较高的位置上。健全通信系统,保证联络指挥的畅通。在事故易发汛期,组织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雨季来临之前,对水泥、钢材仓库要进行加固和防洪处理。台风季节作业本项目处在泥石流高发地区,在台风和雨季前要对工棚及其它设施进行加固;在特大暴雨及其他异常天气到来前要将人员、重要物资、仪器、文件、资料转移到坚固的房屋内避风,以免造成损失。大型的高空施工设施,如架桥机、塔类、吊机的安装及临时便桥、棚架、工棚等搭建都要考虑防风措施,增设斜拉抗风索及支撑。酒后和带病作业严禁任何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承包人有责任劝诫外来酒后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监督、教育从业人员在服用可能导致嗜睡或影响判断能力的药物后不得从事设备操作、高空及水上水下作业等。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摆放警告牌、交通锥、限速牌、警示牌等是否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摆放。检查人员施工单位人员附表33-2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检查路段: 检查日期:检查项目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详细情况拟处罚意见是否电气临时设施与高压线距离不少于规定安全要求,有防护措施。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接地装置电气设计应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和验算,严禁违章用铜线做保险丝。电挚箱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不违反一机一闸规定,铁挚箱有接零(接地)保护,电挚箱严禁卧放在地面。电掣箱应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电气设备屏护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分应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电源输出电气设备的电源接用严禁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严禁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电焊机用电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处应有护罩。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等应按规定设电箱和漏电保护开关。电气线路安装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安全电压使用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电源线220伏(含220伏)以上电压的电源线严禁采用花线。严禁在电缆、电线上晾晒衣物。检查人员施工单位人员附表33-3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检查路段: 检查日期:检查项目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详细情况拟处罚意见是否承重机械设备检查使用前必须进行承载力验算,并应经质量监督局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承重机械安置作业地面平整坚实,支脚、支垫要牢固承重机械作业起重等机械设备须有安全保护装置,起重作业应有联络信号,非作业时应有锚定装置。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未根据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合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作业时,上述施工没有停止作业。吊装作业应听从信号指挥,为防止起吊后急剧摆动,作业时应在起吊物具上拴好溜绳,吊起物具就位前物具附近不能有人站立。架桥机就位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就位后,前后支腿(点)支垫应稳固,且用缆风绳卦固于墩顶两侧。架桥机作业采用导梁、墩顶龙门架安装梁体构件,运梁车应设置转动装置,行进速度不大于5m/min;到达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构件起吊横移就位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保持构件稳定。机械危险部位防护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电锯等机械的转轴、皮带轮、明齿轮、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不失灵。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机械性能严禁施工机械和车辆带病上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不违反操作规程。机械避雷工地上较高的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油库、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未安装避雷装置。施工车辆在开放交通路段施工时,要设置明显交通安全标志;未开放的路段,要设置车辆禁行标志;支搭便桥要平稳牢固,安全标志(如红灯、吨位)明显、醒目,防护栏杆要符合要求;机动车辆、设备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机动翻斗车、装载机在厂院、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检查人员施工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