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出租合同范本厂房出租合同范本简单版(1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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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合同范本厂房出租合同范本简单版(16篇).docx
厂房出租合同范本厂房出租合同范本简单版(16篇)厂房出租合同范本 厂房出租合同范本简洁版篇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由于乙方生产、生活需要,就租赁甲方供应的厂房及配套效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双方本着诚信、公平互利原则,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 1.1本合同所指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1.2甲方将合法拥有产权之位于(以下所称的“厂房”均是指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社区春风路128号太和美工业园的厂房)a-d1(栋)第一(层)至二层共计1564平方米(以建筑面积为准),宿舍(以下所称的“宿舍”均是指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社区春风路128号太和美工业园的宿舍a-b2栋其次层共计10套(201至210),承租给乙方。 1.3厂房交付日期为_年_月_日。 1.4宿舍交付日期为_年_月_日。 1.5乙方所租赁的厂房用途为工业生产.乙方生产所产生的工业废水、工业废气须做到达标排放(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噪声须掌握在环保部门许可的范围内,环保部门制止倾倒的工业垃圾(含有毒工业废液等)须交由环保部门许可的回收单位进展回收处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1.6乙方生产设备搬进工业园须按甲方要求供应生产设备清单(以便甲方备案),设备重量不得超过甲方厂房每平方米承载重量(每平方米500公斤)如需在楼顶安放设备等须提前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方可安放(须签订楼顶安放设备安全协议)如因其他需要使用屋顶面积,则须另行签订协议。 1.7乙方所租赁的宿舍仅为乙方生产工人及治理人员住宿用途。 1.8乙方对承租的厂房配套宿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退租。 其次条租赁期限、租金、现金递增幅度及结算方式 2.1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2.2.1双方议定厂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本合同中所称“元”如无特殊指明均指人民币)首层价格:14元,二层以上:12元,整租(指乙方所租赁之厂房为整栋承租,以下简称整租)均价:12元。 2.2.2乙方承租之厂房月租金优待价为平均每平方米人民币9元玖元整(大写),物业治理费(代收代付)为每平方米2元贰元整(大写)厂房共计月租金为14076元壹万肆仟零柒拾陆元整(大 写);物业治理费共计3128元叁仟壹佰贰拾捌元整(大写) 2.2.3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消失厂房或宿舍局部退租不再整租的状况,则必需按本条2.2.1款之规定执行承租局部的厂房价格。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首层改为其他社会性效劳经营性使用,则按每平方米18元人民币向甲方交租金。 2.3宿舍标准月租金为每套350元(含物业治理费)叁佰伍拾元整(大写);宿舍共计月租金为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大写) 2.4厂房和宿舍月租金及治理费共计为20704元贰万零柒佰零肆元整(大写)(含物业治理费) 2.5自厂房和宿舍租赁之日起三年内租金及物业治理费无递增,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及物业治理费递增为10%. 2.6厂房租金从_年_月_日起计收。 2.7宿舍租金从_年_月_日起计收。 2.8租金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乙方于每计租月当月_日前将租金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甲方在收款后开具当月租金发票交乙方。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须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纳租金总额的2。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直至乙方补缴所欠款项为止;逾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拖欠租金,甲方依据本合同商定实行停水停电措施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不担当赔偿责任。 2.9生产生活用电的计价标准,依据乙方的用电申请另外签订用电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 2.10生产生活用水的计价标准,依据乙方的用水申请另外签订用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 第三条合同保证金 3.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租赁物两个月租金及物业治理费的保证金合同保证金的数额为41408元肆万壹仟肆佰零捌元整(大写),作为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假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遵守物业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结清各项应缴费用后,该租赁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时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3.2合同保证金计收方式为:厂房月租金及物业治理费×厂房建筑面积+宿舍月租金×宿舍租赁套数×2. 第四条物业治理费的计收及物业治理的效劳范围 4.1乙方同意由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公司负责工业园的统一治理,并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物业治理费。 4.2物业治理费按月结算,乙方必需于每月_日前,到甲方指定的交费地点缴纳当月物业治理费。乙方逾期缴纳物业治理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治理费的2;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缴纳当月物业治理费的,甲方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直至乙方补缴所欠款项为止;逾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拖欠物业治理费,甲方依据本合同商定实行停水停电措施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不担当赔偿责任。 4.3甲方可依据厂房及宿舍的使用状况,在市物价主管部门指导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对物业治理费的收费进展适当调整。 4.4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公司将供应以下效劳: (1)建筑物及其附属公用设施、设备、场地的使用治理、修理维护、巡察检查。 (2)园林绿化的治理养护。 (3)环境卫生的治理效劳。 (4)公共秩序的维护、安全防护。 (5)商定的其他效劳。 第五条乙方应缴费用 5.1乙方须按政府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交各项税费等。 5.2乙方须按规定准时交纳水电费、电梯使用费等费用。 5.3乙方须自行负责向工商、税务、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办理经营的一切手续,甲方可以赐予帮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5.4乙方在办理厂房装修施工审批手续时,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交纳相关费用。 5.5乙方若在装修时涉及的水电、消防、通信、防盗、空调及排污等系统的接驳、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6其它需要乙方缴交的各类、各项费用。 第六条厂房及宿舍的交付 6.1厂房、宿舍交付状况详见入住交接表。甲方负责供应50千瓦动力电源至乙方承租之厂房首层动力配电箱,照明电源送至每层照明配电箱;厂房给水供至每层卫生间,并供应消防柜设施。乙方需对厂房、宿舍改动的,另行向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部门申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2厂房免租装修搬迁期为_日历天(不含宿舍),免租装修搬迁期自_年_月_日起计。免租装修搬迁期为一次性优待,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必需于免租装修搬迁期届满后向甲方缴纳租金;宿舍无免租搬迁期。 6.3免租装修搬迁期间,甲方向乙方供应临时用水、用电,供乙方装修、搬迁使用,乙方担当装修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费用。 6.4乙方须于装修施工前十个日历天就有关施工单位、设计图、材料、证明等相关资料提交给甲方或甲方委派之物业治理公司审核,乙方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前方可施工。 6.5乙方装修如涉及厂房内水电、消防、通信、防盗、空调及排污系统等设施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需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派之物业治理公司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乙方不得在装修期间破坏建筑物的外立面、构造、屋面防水等,对因乙方装修造成的上述破坏,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其原有状态,并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6乙方如需在厂房外立面或楼顶安装广告招牌等,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后,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广告位使用协议书。乙方设置广告招牌须向甲方缴纳广告位使用费,详细收费标准由双方商定,在广告位使用协议书中载明。 6.7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工后,须报请甲方或甲方委派之物业治理公司、有关部门验收,以确定该装修工程符合批准的图纸设计要求。如不能到达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厂房及宿舍,同时不影响甲方对乙方其他收费条款的执行。 第七条电梯使用、治理及费用 7.1甲方供应并安装2吨客货梯一台,质量、品牌由甲方确定,若进驻同一栋厂房的企业为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电梯为各家共同使用,各项电梯费用按进驻厂家数进展摊分;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由甲方负责。 7.2甲方必需委派持有电梯操作上岗证的人员对电梯进展标准治理。 7.3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年审费用由甲方负责。 7.4乙方担当的电梯使用费,与每月的租金一并交付甲方,电梯使用费为每月400元肆佰元整(大写);逾期缴纳甲方有权停顿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并保存进一步实行措施的权利。 7.5以上事项甲、乙双方需签订电梯使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商定交付厂房、宿舍及附属设施予乙方使用,并担当厂房、宿舍主体构造的修理责任及费用。 8.2甲方拥有重新命名工业园和在任何时候转变、更换或取代原出名称的权利,而无需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本钱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变更,但甲方在行使该权利时,需提前十五个日历天书面通知乙方。 8.3甲方可直接或委派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治理公司负责工业园的统一治理,物业治理公司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8.4甲方或物业治理公司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的状况下进入乙方厂房、宿舍以检查乙方是否遵守本合同之规定或遵守园区的各项治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厂房、宿舍的设施和设备;乙方有义务协作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对所租赁厂房、宿舍的生产安全检查工作;对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整改意见,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准时做好整改工作;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准时做好整改工作。 8.5甲方或物业治理公司有权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对有关使用工业园的厂房、宿舍所需要遵守的合法规章制度做出修改或废止,该类修改或废止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8.6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预先通知乙方的状况下,有权带其他意向承租者进入乙方厂房、宿舍进展现场踏勘,并有权在认为适宜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厂房、宿舍的告示及广告。 8.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对物业治理公司的投诉。 8.8甲方不得阻碍、干预乙方在所租赁的厂房内合法守章的经营、宿舍内的合法守章居住。 8.9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在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的状况下,在厂房、宿舍增设管井、管道等设施。因增加设施造成厂房、宿舍实际面积削减的,甲方应按比例削减租金,在增设过程中,甲方应相应减免施工期间乙方的租金。 8.10本合同签订后,如厂房、宿舍的全部权发生变更,甲方无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全部权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8.11厂房、宿舍内的主体构造如因自然损坏或甲方的疏忽而损坏,甲方负责支付修理费用,若厂房、宿舍在此期间不能营业,甲方应当同意相应减免乙方此期间的租金。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物业治理协议、用电协议、用水协议、电梯使用协议以及工业园统一治理规章的前提下,对其承租的厂房、宿舍享有使用权。 9.2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对其承租范围内的人身安全、防火、安全生产、防盗、防损、劳资纠纷等负有全部责任。 9.3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宿舍及其附属设施,并担当除厂房、宿舍主体构造外的设施、设备的修理责任和支付费用。 9.4乙方应当将厂房、宿舍及其附属设施用于合法的用途;乙方将厂房、宿舍及其附属设施用于非法用途的,由乙方自行担当全部责任,甲方不担当连带责任。 9.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在园区内设立食堂、餐厅、小卖部、小超市等,乙方同意及有偿享有由甲方或甲方委派的专业公司供应饮食效劳及其他生活配套效劳。 9.6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书面对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满意甲方租赁条件时方可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优先权。 9.7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之规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物业治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9.8乙方不得将承租之厂房、宿舍的使用权全部或者局部直接或间接或变相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合同商定承租范围内的物业进展转租、分租。 9.9乙方不得在厂房、宿舍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刺激性、有放射性等危急物品。不得违反环保部门的规定排放废水、废气和废物。噪声须掌握在环保部门许可的范围内。如乙方违反规定被环保部门罚款的,乙方须自行负责;被勒令停产的,期间的租金、治理费、水电费、电梯使用费等必需照常支付给甲方。 9.10乙方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违反相关规定,乙方须担当全部责任。 9.11乙方须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不得随便拖欠。如因拖欠被员工举报,乙方须妥当处理并担当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劳资纠纷造成对甲方设施和建筑物的损坏,乙方须向甲方全部赔偿。 9.12租赁期间,为节日装饰、消防演习、人防演习、防灾检查、房屋安全检测等需要,乙方应当遵从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公司或有关单位的停业安排,在此期间,乙方应照常缴纳租金、物业治理费和其他各项应缴费用。 9.13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打算是否购置厂房内货物财产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担当;乙方自行负责合同商定承租范围内的一切生产、货物、设备、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的安全。 9.14乙方应当向甲方供应生产经营的合法文件资料,并按乙方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守法经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除政府主管部门外的其他方泄露乙方供应的相关资料。 9.15租赁期间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仲裁、诉讼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将租赁之厂房、宿舍向任何单位、个人作任何抵押、担保。 9.16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厂房、宿舍如需作进一步的修缮、改动、装饰或转变用途,或按主管部门要求需增加消防等设施的,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文(如涉及),并且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所造成的建立、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验收工作由乙方负责。 9.17厂房、宿舍的主体构造如患病自然损坏,或厂房的水管、电线线路、电器设备、防火装置、空调设备、厂房内的其他固定装置等如消失故障或损坏,乙方必需马上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公司。乙方应当积极协作检查修理工作,因乙方过错或延误而造成他人伤亡、财产损失等,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包括有意或过失),乙方应支付全部修复费用,并赔偿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触犯刑事法律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8在租赁期内,厂房、宿舍任何门窗等如有损坏,乙方须在七天内自费更换;如因门窗玻璃等损坏可能造成对他人潜在损害时,乙方必需马上更换。否则因延误修理而造成他人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有赔偿责任;因门窗等损坏造成的乙方的货物、设备、设施的水浸损毁,由乙方自行担当。 9.19乙方同意并自愿托付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公司作为其在承租的厂房内商品销售或效劳质量保证的监控、调解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消费者投诉,乙方必需协作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业治理公司调解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提前退租,乙方应担当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合同保证金,除此之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与合同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10.2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担当违约责任,向乙方退还合同保证金,除此之外还须向乙方支付与相当于合同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 10.3若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构成违约,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治理公司有权进展处理,包括责令停顿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拖欠应缴各项费用达十五个日历天以上时,甲方将实行停电、停水等措施,并保存实行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在打算乙方是否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经乙方的授权或默许使用租赁物之人、单位的任何过失或违约均以乙方本身违约论。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削减、修改,双方须协商全都,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前方可生效。 11.2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本合同。由于不行抗力大事(因甲方或乙方的有意、疏忽或过失除外)导致厂房、宿舍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超过六个月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在因本条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所缴合同保证金在结清应缴费用后的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要求任何其他补偿。 11.3由以下情形发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商定的交付期限内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 乙方在办理厂房、宿舍交付手续时未缴清合同保证金; 乙方未办理退租手续擅自撤离厂房、宿舍; 乙方擅自将所租赁的厂房、宿舍的全部或局部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赠予、或舍弃交予其他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的; 乙方逾期缴纳的租金、物业治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并在甲方特殊通知的期限内仍拒绝缴纳,或有意拖延所欠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达十五个日历天以上的; 乙方非法在所租赁的厂房、宿舍存放、使用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急物品的,或环保排放不达标的。 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8)乙方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生产设备或其它资产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封的。 (9)乙方不按厂房、宿舍的性质使用而导致厂房、宿舍受到损坏的。 (10)乙方擅自转变所租赁物业用途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亦可 选择不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患病的一切损失。 11.4有以下情形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无正值理由,在本合同签订的厂房、宿舍交付日起的三个月后仍不能交付的; 厂房、宿舍的主体构造如因甲方的疏忽而损坏,不担当修理责任,导致乙方连续三个月无法使用厂房、宿舍的;乙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亦可选择不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1.5合同解除应采纳书面形式,双方协商全都共同解除的,应签订书面解除合同的协议;单方面解除的,单方要求解除的,拟解除合同的一方应通知对方。 11.6有以下情形的,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 合同解除。 (3)因不行抗力造成双方或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11.7本合同终止当天内,乙方须将厂房、宿舍腾空,并将厂房大门的全部钥匙及厂房、宿舍内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完好无缺(正常损耗除外)交回甲方,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后,发出同意离厂通知书。乙方不得损坏、撤除、携离在所租赁厂房、宿舍内添附的一切装修、固定设备设施和物件。如有损坏设施应进展全面恢复或托付甲方代为修缮,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担当。 11.8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租赁厂房、宿舍的固定设施变动进展全部或局部复原。 第十二条通知 12.1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12.2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交付厂房、宿舍。 12.3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有权签收有关通知,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十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签收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12.4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十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如不通知,则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12.5甲方可以采纳在乙方承租的厂房、宿舍范围的显要位置张贴通知,通知张贴的其次天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组成局部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东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应予以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商定事项 14.1双方全都同意不向传媒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 14.2甲方超期限未能交付厂房、宿舍的正值理由包括不行抗力、配套设施的延误、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延误等,乙方免租期限顺延。 14.3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以前双方有关合同及其附件的标准内容而承诺的全部口头或书面上的协议、谅解和通讯;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的执行效力。 14.4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合同履行地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签订统一格式的租赁合同(含合同履行地备案)时,双方应按要求签订该租赁合同,该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全都时,以本合同之规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帐号: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托付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厂房出租合同范本 厂房出租合同范本简洁版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利的根底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厂房状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地址: ,租赁建筑面积为 2599.2 平方米。 其次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连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市场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并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租金等费用担当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该厂房租赁月租金为人民币 19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合计49384.8 元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叁佰捌拾肆元捌角。每季度租金为总计148154.4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肆元肆角。 2、租金每季度缴一次,先交租后使用,起租日期如缺乏一个季度,按实际季度时间加下一季度租金交纳,即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交纳下一季度租金,依此类推。 3、如乙方未能如期全额支付租金、治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拖欠租金及费用总额人25%加收违约金;逾期缴费超过五天,甲方有权停顿水电供给;逾期缴费超过十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担当,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按现有的容量交付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水电增容,增容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增容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或撤除,无偿归还甲方全部。 第五条 租赁期间厂房的装修、搭建与维护 1、租赁期间,乙方发觉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展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惜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乙方拒不修理,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展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协作。甲方应削减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展。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可撤除自己出资安装的吊车、生产机械、经营设备等,但固定装修设施、电容柜、吊车轨道无论由哪一方出资、一经安装后均不得撤除或破坏,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提前终止)后无条件归还甲方。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履行完承租手续后,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赐予赔偿。 (3)如乙方需要,可帮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有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4)不得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5)负责租赁期间因甲方的缘由所发生的与该厂房及设施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 (6)根据合同的商定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7)修建a幢2-3跨中间隔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商定承受厂房,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治理费、水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承租厂房由乙方负责购置意外大事和防盗财产保险并担当保险费,如因乙方不购置保险,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甲方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有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根据国家与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经营工程的营业执照、环保许可证、税务登记、劳务备案等事项;自行负责税务、工商、卫生、治安、环保、消防等税费。若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甲方财物受到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负责租赁期间因乙方的缘由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环保及安全事故。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连续出租该厂房是,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 (6)乙方在用电方面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担当。 (7)乙方须对甲方签订的合约价格、条款保密,如因乙方违约,将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借出,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假如擅自中途转租、借出,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不因乙方转租、借出而转变,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商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展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催促并帮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在租赁严禁将消防设施改作其它用途,因乙方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而造成消防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担当。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行抗拒的缘由和市政动迁造本钱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依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展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构造,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担当,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6、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连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连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担当。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如期(合同期满的在期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在解除日)退还该厂房,并将存放在厂房内的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退还厂房,按每天50元/平方米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财物的全部权,可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追索。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 2、厂房因国家建立或其他用地需要而被征收、征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制服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赔偿工程是依据甲乙双方的产权归属获利。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不再退还已收租金,若保证金及已收取租金缺乏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根据合同的商定使用厂房或利用厂房进展非法活动。 5、乙方不协作甲方的催促和帮助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的。 6、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工资状况严峻因此被工人集体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同意由甲方将其位于租赁厂房内的财物变卖用以清偿工资、工伤等待遇。剩余款项在扣除欠甲方的租金、费用、损害赔偿金后可退还乙方。 第十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厂房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担当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厂房,乙方需马上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力抢救削减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怠慢通知和救助而致使损失扩大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并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出租合同范本 厂房出租合同范本简洁版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互利、自愿、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1.甲方必需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针对乙方对该房屋的的出租行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会损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权益。 2.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将四周的、可能对乙方经营造成竟争的房屋再租赁给任何与乙方经营工程一样或类似的单位或个人。 3.甲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宅地等,必需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对甲方变更后的主体依旧具备法律效力。 4.甲方应供应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应由第三人供应允许甲方出租的证明文件,乙方应供应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全部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5.出租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状况: 5.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市区号栋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5.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商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根据本合同商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6.房屋用途: 该项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擅自转变该房屋的用途。 7.租赁期限、交付时间 7.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交房期为年月日,计租期从年月日开头,计租期前为装修期,装修期不计租金。 7.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有意连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出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8.1、租金标准:元/(月/季)年租金总计:元(大写:) 8.2、该房屋租金前年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以协商对租金进展调整。有关调整方案为:或另行商定。 8.3、租金支付时间:该房屋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一笔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一(月/季/半年/年)终结前日、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8.4、乙方应按8.3商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使用日交纳租金并担当违约责任。 8.5双方均同意按(银行转帐/承兑汇票/现金/其他:)方式支付租金。 8.6、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必需供应租赁业正规发票,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先向乙方开具租赁业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9、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9.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元(大写:圆整)。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在经营过程中假如由于市场的缘由致使乙方不能经营下去,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保证金转作租金; 9.2、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商定由乙方担当的费用外,剩余局部甲方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否则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1%的滞纳金。 9.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税、营业税及相关联的其他费用由甲方依法交纳。假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工程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9.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假如甲方代收以上费用的,甲方必需依据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收取,不得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从中获利,并且必需供应正规税收发票。 10.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房屋交付后定金转作租金。如甲方不能根据合同商定交付租赁房屋,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定金双倍返还乙方,并根据现行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1.装修、门头装饰 11.1乙方可对房屋进展装修,装修风格、装修材料及装修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选定,甲方不得干预;租赁期满后,属不动产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