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医院新冠防控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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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医院新冠防控应急预案.docx
医院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医院冠防控应急预案-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我们仍必需时刻保持警觉。以下是本站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医院 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以供大家参考!医院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一、根本要求(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 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娴熟把握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学问、方法 与技能,做到早觉察、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 把握。(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标准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贮存质量合格、数量充分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 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根底上,强化接触 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第 10 页 共 24 页(四)关注医务人员安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开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 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安康监测。实行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 安康地为患者供给医疗效劳。(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视与指导,觉察隐患,准时改进。觉察疑似或确诊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依据有关要求准时报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六)做好清洁消毒治理。 依据医院空气净化治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展空气消 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 技术标准,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 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 末消毒。(七)加强患者就诊治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治理,尽量削减患者的拥挤,以削减医院感染的风险。觉察疑 似或确诊感染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实行隔离或者把握 传播措施,并依据规定对患者的伴随人员和其他亲热接触人员 实行医学观看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力气的,及 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力气的医疗机构诊疗。(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乐观开展就诊患者及其伴随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型冠状病毒的防护学问,指导 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看和居家隔离等。(九)加强感染爆发治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把握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爆发的风险。增加敏 感性,一旦发生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爆发或爆发,医疗机构 必需依据规定准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 案,协作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十)加强医疗废物治理。 将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治理,严格依据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气构医疗废物治理方法 有关规定,进展标准处置。二、重点部门治理(一)发热门诊。1. 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 标准等有关要求。2. 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把握 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3. 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分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 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4. 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展 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动身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依据医 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5. 医务人员应当把握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依据诊疗标准进展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 即实行隔离措施并准时报告。6. 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进展终末处 理。7. 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伴随人员供给口罩并指导其正确 佩戴。(二)急诊。1. 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 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2. 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 治的需要。3. 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治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 措施时,应当依据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实行预防措施。4. 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5. 实行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开人群聚拢。(三)一般病区(房)。1. 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分的应对急性呼吸道 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2. 病区(房)内觉察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 工作流程,按标准要求实施准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3. 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 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4. 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准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力气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实行有效的隔离和 救治措施。5. 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对其接触环境 进展终末处理。(四)收治疑似或确诊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 (房)。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标准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适宜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 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标准治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准时实行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展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 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3. 在实施标准预防的根底上,实行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 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 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标准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 护用品。(2) 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 配置穿衣镜。配备娴熟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 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3) 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假设条件有限,不能保障 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展标准的清洁和消毒。4. 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 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5. 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假设患者病情危重等特别状况必需探视的,探视者必需严格依据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依据医院空气净化治理标准规定,进展空气净化。三、医务人员防护(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 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治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 胶手套。(二)实行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依据 不怜悯形,做到以下防护。1.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 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2.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 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3. 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 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1) 实行空气隔离措施;(2) 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展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展;(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 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准时更换。(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 隔离服后应当马上流淌水洗手。(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依据医疗机构 消毒技术标准要求进展清洁与消毒。四、加强患者治理(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准时进展隔离,并依据指定标准路 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 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 手卫生。(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治理。(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 削减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假设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 时,应当实行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 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前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对其接触环境进展终 末消毒。(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准时进展处理。处理方法为:用 3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全部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 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前方可随患者或 家属带回家。医院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为认真落实关于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党中心、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 做好冠肺炎预防把握工作,准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 急处置工作,做到“早觉察、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 疗”,最大限度地削减疫情对人民群众安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特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 力,科学、标准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把握疫情的传 播和集中,保障宽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 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等。(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冠肺炎的防 范和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治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 众参与;快速反响,高效处置。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 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当办公室主任。(二)冠肺炎应急指挥部职责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冠肺炎的应急处置 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 调本县行政区域内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 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1. 九寨沟治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看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治理等工作。一旦觉察有疑似病症的 人员,要马上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2. 县委组织部:负责治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 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奉献的单位、个人赐予表彰嘉奖。3.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与州委宣传部及上级媒体连接与联络,协调做好冠肺炎信息公布工作,保持宣传 口径统一。监测处置负面舆论信息,乐观主动进展舆论引导, 准时公布我县冠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 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4.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视检查工作,催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峻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6. 县卫生安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展风险评估、推想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依据授权准时对 外公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 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视治理,打击哄抬物 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 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催促有关经营者标准 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和重 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帮助县卫生安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看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 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快速落地查人,严峻打击造谣传谣、 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 医疗秩序的行为。9. 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缘由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 校安康学问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协作做好学校或可能涉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10.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 等物资贮存。11. 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根本生活消灭困难的群 众赐予救助。12. 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 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赐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赐予工伤待遇政策。13. 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 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四周环境指标的监测。14. 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帮助县卫生安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亲热接触者实施临时隔 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 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 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15. 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亲热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治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康监管,觉察有发热、咳嗽 等病症的人员,准时报告并催促其就医;一旦消灭观看病例, 要协作县卫生安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16. 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 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17. 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特别或特别死亡状况即时觉察,并实行现场 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 行为。18. 县医保局:全力做好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 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19. 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乐观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 温消毒、宣传引导及协作县卫生安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 作。一旦觉察疑似病例,要帮助县卫生安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20. 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 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 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开展亲热接触人员摸排、 登记治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学问宣传力度,严禁 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三、疫情监测与报告(一)监测1. 冠肺炎病例监测(1) 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 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展检测。(2) 监测内容:依据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 诊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2. 其他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觉察病例特别增多要准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安康局报告,县 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二)病例的觉察与报告1.病例的觉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依据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 觉察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准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 机构报告。2.病例的报告(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觉察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马上隔离并报告县卫生安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负压抢救车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 2 小时内进展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呼吸道或血液标本。(2) 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马上向县卫生安康局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2 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预警处置等工作;马上进展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 置,做好亲热接触者的追踪治理工作;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 控机构检测。(3) 突发大事的报告:全县首例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符合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中聚拢性疫情, 县疾控中心应在 2 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大事报告治理信息系统进展网络直报,大事严峻级别选择“未分级”。县卫生安康局 依据大事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大事定级后,准时对大事级别进展相应调整。四、应急响应措施(一)工作程序觉察冠肺炎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医疗专家组(联系人:左国平;联系 :13618149299),医疗专家组准时送指定诊室隔离,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 州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县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诊到州卫健委指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催促、实施病区和相关环境消毒,提出并实行阻挡疫情集中的措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 负责对亲热接触者进展医学观看。(二)现场处置1. 在疾病预防把握中心的指导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和常常出入的场所进展严格消毒和处 理。2. 诊室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开房门密闭,可用紫外线照 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含氧消毒剂喷雾等消毒;物品外表可用含氯消毒剂或 75%的酒精擦拭;痰液等分泌物含氯消毒剂浸泡。3. 医护人员防护必需严格依据标准执行;病房的治理按呼 吸道传染病有关治理规定施行。(三)流行病学调查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县公安部门协同协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展具体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环境接触状况,以及到外地务工、 与可疑冠肺炎病人接触的状况,以便觉察可能的感染源线索。(四)社会管控1. 城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依据属地治理原则,对辖区人员及居住于辖区内的人员精准治理,重点排查来自疫情发 生地区的人员及与其亲热接触、可疑暴露者,逐一进展安康登记(含县内居住地点),催促其居家或隔离医学观看 14 天,监测其安康状况,觉察特别状况准时报告并实行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集中。2. 对亲热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或隔离医学观看, 观看期限自最终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 后 14 天;如医学观看期间未消灭发热(腋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病症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看。    3. 马上停顿存在穿插感染风险的公众聚拢活动。在交通枢纽设立体温检测点,对全部进出人员检测体温,并进展安康登 记。对检测觉察有疑似病症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 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移交。4. 强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准时、更疫情状况,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以讹传讹,引 发社会恐慌。大力宣传冠肺炎疫情防控学问, 准时解 疑释惑,乐观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心情,树立群众信念。(五)应急响应完毕1. 评估:冠肺炎疫情安静后,县卫生安康局组织对冠肺炎疫情处置状况进展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冠肺炎的危害、 现场调查处理状况、药物使用状况、病人救治状况、措施效果 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阅历及改进建议。2. 善后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冠肺炎应急处理做出奉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嘉奖,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赐予相应的 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 的物资和劳务进展合理补偿。五、保障措施(一)经费物资保障。县应对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后勤保障组(以下简称后勤保障组) 应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 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 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当开展。县卫生安康局等部门 依据疫情防控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抄送后勤保障组)提出应急 物资选购需求打算,经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由后勤保障组依据 物资选购打算实施紧急选购,特别状况下,可先选购后报备。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信息收集、贮存、治理、发放。物资 贮存种类包括: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 资、农用物资等应急物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可依据实际工作 需要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超规格配 备。抗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 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 群等。(二)人员力气保障。县卫生安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 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疾控中心应当组建流 行病学、消毒、试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与的疫情应急调查处 理队伍。(三)医疗技术保障。县卫生安康局负责举办相应的培训 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治理人员和乡 村医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生疏并把握诊疗方案、预防和 把握技术、流调、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县卫生 安康局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 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力气。(四)宣传引导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利用播送、视频、报 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冠肺炎防 控应急学问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学问,指导群众以科学 的行为和方式对待冠肺炎。应依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 行宣传教育。(五)纪律制度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要会同县卫生安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疫情应对预备和应急处置工 作状况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预案、方案的制定,组织体制和 行动机制的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医疗救治、培 训演练、安康教育等预备,应急处置是否标准。承受明察暗访的形式,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准时反响 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展动态跟踪督办。六、附则(一)本预案由九寨沟县应对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制定,并将依据冠肺炎防控形势变 化和实施中觉察的问题准时更、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 布。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冠肺炎医疗卫生应急 预案。(二)本预案由县卫生安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医院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卫生安康委主动出击, 第一时间成立特地机构,准时转发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结 合实际出台我区一系列疫情防控救治方案预案。制定公布机 场、火车站进藏人员排查流程图,医疗机构发热病例排查流程 图和疫区返藏人员村(居)治理流程图,标准筛查程序,严格筛 查传染源。组建冠肺炎专家救治组,确定 13 家定点发热门诊和 8 家定点救治医院。在发热门诊设立单独的就诊区、检验区、隔离区,开展分类就诊、分类筛查、分类处置。指导安排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其他住院病人转运到自治区其次人民医 院,腾出 200 张传染病病床,全区预留床位 673 张,加强应急物资治理,优先保障防控一线,做好打长期战预备。利用电视、报纸、播送、“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和兴媒体,普及 疫情防控学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实行有力有效的疫情防控 措施,唯一一例输入型确诊患者 2 月 12 日治愈出院,实现我区医务人员“零感染”,连续 15 天无增确诊和疑似病例, 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效。当前,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开学、复工在即,返藏人员增多,输入性风险增大。自治区卫生安康委科 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聚焦筛查、隔离、检测、分诊、救治 等各重点环节,对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再争论再部署再安排,在 总结前期工作阅历根底上,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反复论证,制定 了更加周全的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以更标准的机 制、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救治确保我区冠肺炎患者早发 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把握,最大限度降 低感染风险,努力提高救治水平。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疗救治组,设立办公室、冠肺炎确诊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再次明确自治区 13 家定点发热门诊,确定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各地(市)、县人民医院为辖区内医疗救治定 点医院,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其次人民医院纳入自治区 级定点后备医院,必要时征用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拉萨市东城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院区用于集中收治全区冠肺 炎患者。预案提出,自治区卫生安康委属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展医疗救治,各地(市)定点医院和 县级定点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本地(市)定点医院进展 医疗救治,认为无法担当医疗救治工作的,可向自治区应对 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医疗组申请救济,统筹调配医疗 救治力气实施救治。那曲市、阿里地区在救治工作中可申请自 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医疗救治或转运至自治区级定点医院。预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完善病例觉察和报告机制,对于不明缘由发热、咳嗽等病症的病例,应留意询问发病前 14 天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提高患者检出率,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 病例,马上进展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的,要 在 2 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展冠病毒核酸检测,尽快将疑似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 酸检测阴性方可排解。预案明确,体温恢复正常 3 天以上、呼吸道病症明显好 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可解除隔离出 院或依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预案还就合理分流患者,标准发热门诊治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病例集中收治转诊与转运、医院感染把握、医疗 废物治理、医疗救治信息报送、患者费用保障、医务人员待遇 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