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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6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进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其次章员工治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全部员工提倡一般话,在工作及治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对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_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_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与早会须提前_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根据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治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治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_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_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伴随,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殊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制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谈天、玩耍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制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担当。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急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根据生产规划排产,依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细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假如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连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需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全部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根据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展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担当。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认真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管是有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治理人员因治理马虎也受连带惩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行随便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觉有错误,应马上停顿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其次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需听从治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其次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需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听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帮助工作并听从用人部门的治理,对不听从安排将上报人事治理部门按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其次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别工作岗位应遵守特别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其次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需分清晰,必需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修理人员、电工必需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其次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留意节省用料,不得随便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需捡起.否则,按行政治理制度予以惩罚. 其次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需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洁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干净,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其次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清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全部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其次十七条加强现场治理,随时保证场地干净、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准时撤除,不得遗留到其次天才清理。 其次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别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其次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管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管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标准。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力量,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过失率的凹凸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制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听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力量凹凸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开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治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_年_月_日起实施。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 一、为了标准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治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爱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员工。 三、治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员工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治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仔细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根底工作,实行动态治理,促进劳动合同治理的标准化、标准化。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正、公正的原则,供应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酬劳等与供应劳动有关的状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安康状况、学历、专业学问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状况,双方应当照实说明。 3、合同条款:依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酬劳; (5)工作地点;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依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商定效劳期和保守商业隐秘等其他条款。 4、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依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全都,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5、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头履行时前一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头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头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效劳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供应特别待遇的员工,如出资培训或供应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别待遇的,商定几至几年的效劳期。员工应遵循诚恳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效劳期限,否则将担当违约责任。 7、保守隐秘:公司对必需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隐秘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肯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8、违约金:违反效劳期和保守商业隐秘的员工,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效劳期商定的,违约金依据公司所供应特别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商定的,违约金按事先商定金额担当,但商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2、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全都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局部条款进展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连续履行。 3、合同中止:由于客观状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商定的缘由,公司和员工可在肯定时间内相互不担当合同商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4、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连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全都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缘由(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峻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商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丢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状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合同顺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实行特别爱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怀孕期、生产期、捕乳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完毕。 六、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1、经济补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以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赐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全都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2、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赐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赐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3、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局部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4、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3 第1条为标准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供应劳动和生活条件、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8周岁),身体安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供应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拘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商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其次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工。对特别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酬劳、为职工供应劳动和生产条件、爱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其次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一、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照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供应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供应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职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育职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供应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商定。 二、劳动合同治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商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全都的状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局部特别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根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酬劳。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详细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商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其次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其次十一条因职工缘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展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社会保险 其次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担当。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其次十三条职工必需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需自己打卡,不得托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别缘由未能打卡的,必需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需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或托付他人请假,上班后准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其次十四条职工必需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听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玩耍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常养成良好、安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惜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有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省用水、用电、用气,严禁铺张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怀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隐秘。 二、嘉奖与惩戒 其次十五条为增加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嘉奖制度。嘉奖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其次十六条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赐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嘉奖: (1)对于生产技术或治理制度,提出详细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奉献较大的。 (2)节省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奉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开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赐予嘉奖的。 其次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厉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处制度。 惩处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酬劳。 其次十八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赐予警告: (1)托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值理由常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随便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急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其次十九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峻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xx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xx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有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铺张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隐秘,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峻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赐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商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争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标准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劳动用工、人事治理权、工资安排权、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其次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安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供应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拘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治理 第10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12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4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处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丢失或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 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商定,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以下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 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隐秘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消失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 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 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08:30-12:30 ,下午13:30-17:30 第25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其次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工;对特别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本钱职工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酬劳、为职工供应劳动和生产条件、爱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其次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安康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照实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不得供应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供应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职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育职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供应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商定。 其次节、劳动合同治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商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全都的状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对局部特别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根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酬劳。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详细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商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其次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其次十一条、因职工缘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展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其次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担当。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其次十三条、职工必需遵守公司考勤和辞职等有关制度。 其次十四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厉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处制度。 第四章、附则 其次十五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商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其次十六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争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员工手册,职工阅后签字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其次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与修改权归行政部。 其次十八条、本制度从_年_月_日启用。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