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协议范本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1280字).docx

    • 资源ID:83021401       资源大小:24.51KB        全文页数:2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协议范本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1280字).docx

    协议范本: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1280字)_贷款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_贷款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 共享到 空间 微博 微信 好友 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 贷款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 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协议 借款人给担保人的协议 担保人跟借款人的合同 担保人和借款人协议书 借款人和担保人合同模板 借款合同担保人责任 带担保人借款合同 担保人借款协议书 有担保人的借款协议 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协议 2023.08.15 贷款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 担保人与借款人签协议| 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协议| 协议范本: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1280字)。 如今在交易时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签订合同,我们在签合同范本的时候,尽量清晰其中的要点。是时候依据自己的状况签订适宜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爱护。那么,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合同范本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协议范本: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1280字)”,信任能对大家有所帮忙。 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篇一) 甲方(出借人):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xxxxxx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向甲方提出借款,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的借款供应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现三方经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xx元(¥xxxx),借款利息为月息xx,并计算至全额还清之日。 二、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以下第xx种: 1、现金支付; 2、银行汇款或转账支付,乙方账号为:xxxxxxxx 三、借款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借款还款责任:乙方应按时还款,如到期未还,乙方除按月息xx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xx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罚息,直至全部还清为止,并担当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供应的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商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后两年内。丙方自愿与乙方连带归还借款本息、违约责任、一切追偿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为追尝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律师费为借款总额的5%)。 六、如三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商定由xxxx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篇二) 仲裁的基石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双方当事人必需以仲裁协议的方式确定同意仲裁,这是仲裁的原则和动身点。我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纳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法的规定要求仲裁协议必需是书面的,并且原则上将书面协议分为两大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所以在存在担保合怜悯况下,假如主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担保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要求的严格解释来看,虽然担保合同为债务主合同的从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主体的不同,假如担保人没有在主合同上签署确认,在担保合同中也没有明确承受适用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则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能约束担保人。 但实践中的另一个问题是,20xx年12月13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依据主合同确定合同管辖。”其次款规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选择的管辖法院不全都的,应当依据主合同确定管辖。”这是在管辖权问题上贯彻主从合同的原则,即担保合同的管辖随主合同的协议管辖。在详细案件中,法院也严格适用该司法解释裁定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当约束担保人。根据仲裁法其次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恳求仲裁委员会作出打算或者恳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恳求仲裁委员会作出打算,另一方恳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法院在管辖问题上所作的裁定是具有权威的。而上述主从合同原则明显与仲裁法严格解释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要求的做法相冲突。 对主合同的仲裁条款能否约束担保人的分析与思索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法定方式。其中留置和定金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保证、抵押、质押可能涉及第三人,即保证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为主债务供应抵押、质押的担保人。所以仲裁实务中在这三种状况下会消失主合同当事人依据主合同仲裁条款,向保证人或者向为主债务供应抵押、质押的担保人主见权利的情形。 在涉及主合同中有仲裁条款而担保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时的处理时,不能一概以担保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为由排解仲裁管辖,应当探究当事人各方的立约原意,区分详细状况作出推断。 1、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能否约束保证担保人 保证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之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担当保证责任,即其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有担当履行的义务。 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主合同有仲裁条款,保证合同没有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对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有约束力。由于保证人情愿担当连带的保证责任,应视为知道或者理应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且情愿受仲裁条款的约束。假如保证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的约束,则仲裁庭只能裁决主合同的债务人担当责任,而不能越权裁决保证人担当责任,所谓的连带保证责任就会变成一句空话,这明显违反当事人各方的立约原意。固然,假如保证合同明确选择诉讼或者明确排解仲裁协议,则另当别论。但还有一个问题是,假如主合同当事人是事后即在担保合同之后没有经过担保人同意达成的仲裁协议,那么即使担当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应受仲裁条款的约束,由于保证人不知道仲裁协议,也没有受该仲裁协议约束的意愿。 在非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合同有仲裁条款,保证合同没有仲裁条款,一般应严格遵照合同当事各方的原意,在主合同纠纷未经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担当担保责任,也不能强行被拉入仲裁。但写明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或者写明其解决争议方式或未尽时宜依照主合同的规定的,则应当认为该仲裁条款对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由于保证合同已经通过援引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的方式,使得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受合并而来的仲裁条款的约束。 2、主合同仲裁条款对抵押担保人和质押担保人的效力 前面局部分析了仲裁实务中较为常常消失的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能否约束保证人的相关问题,其实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也会涉及到债务人之外第三人供应担保的问题,假如主合同有仲裁条款,第三人供应的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主合同仲裁条款是否必定约束供应抵押和质押的担保人呢? 抵押和质押属于物的担保的范畴,都是以肯定的财产权益为担保,保障主债权的履行和实现为目的的,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对担保财产折价变卖 (或权利质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当主合同当事人就主债务履行发 生纠纷,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必定会涉及到抵押权和质押权的问题,即通过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处分以实现主债权。而作为抵押人或质押人在供应担保时,应当对主合同内容赐予应有的关注。 就是说,抵押人或质押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时有义务了解主合同的内容,包括应当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假如抵押人或质押人不盼望通过根据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束时,应当提出异议,否则就应当视为对主合同仲裁条款的默示承受。而且,假如供应抵押或质押的第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的约束,则仲裁庭不能越权裁决抵押人或质押人担当责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也就没了意义,这也不符合同各方当时立约的原意。 供应抵押或质押的第三人受主合同仲裁条款的约束在理论分析上应当没有问题,但为了削减争议,需要在立法或司法上予以明确。 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篇三) 在国际贸易中,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方式日益受到合同当事人的青睐。然而,由于我国现行仲裁立法还有待完善,仲裁实践中消失了以下于法无据的难题。 例:甲为国内的买方,乙是国外一个清偿力量较弱的空壳公司,甲乙签订了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该合同中商定了以中国的某仲裁机构进展仲裁的有效的仲裁条款。知名公司丙做乙的保证人,丁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戊与乙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三个担保合同都未商定仲裁,也没有援引或拒绝主合同的仲裁条款。甲到期不支付货款,乙能否对甲、丙、丁、戊一并提起仲裁?这属于仲裁协议对担保人效力的问题,这里的担保人指:保证人、债务人以外的为债务供应抵押或质押的担保人。目前国内的法律对该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对此有很大争议。 反对主合同的仲裁条款对担保人有约束力的一方理由如下: 在仲裁法领域,仲裁协议是根底,当事人自愿是原则。担保人并没有仲裁的意思表示,强行拉入则违反了担保人的意思自治。 债权人申请或仲裁庭主动追加担保人进入仲裁程序,导致仲裁诉讼化,具有了非契约和强制性,也就违反了仲裁的本质。 将担保人强行拉入仲裁担当担保责任,对担保人是不公正的,担保人丢失了选择正以解决方式的自由,对已开头的仲裁也丢失了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等自由。 目前多数国家未形成仲裁第三人制度,即使比利时仲裁法、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章对仲裁第三人有规定,在上例中债权人恳求仲裁庭追加担保人的情形中也需要担保人同意与债权人另签订仲裁协议并取得仲裁庭同意才可。 赞成方的观点有: 公正合理期盼原则。该原则是现代合同法的解释原则,即当合同内容发生异议需要解释时,应探究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而不拘泥于文字,确立一个合理的标准推定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担保人虽然外表上没有与债权人订立仲裁协议,但就此对其排解适用,则仲裁庭只能裁定债务人担当责任,而不能越权让保证人来担当,也不能对担保财产折价、变价(权力质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这样的仲裁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订立担保合同的目的也就落空。 程序不行分原理。在民事诉讼中,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担保人的,列为共同被告,是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地不行分。该原理同样有理由适用于仲裁,假如对担保合同的争议另行起诉的话,将担保人对主合同担当的实体义务分别出来,会加重债权人的负担,铺张司法资源,并且可能消失冲突裁决。在价值衡量上,程序不行分应优于担保人的程序选择权。 笔者认为,主合同的仲裁条款对担保人的约束力是有条件的,应详细状况详细分析。 从国内立法上考量,仲裁法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章对该问题都没有规定,20xx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受理主合同纠纷,当事人同时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见权利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可以一并审理。主合同和连带责任保证商定有不同的仲裁委员会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主见权利,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一并仲裁。”第15条规定“与仲裁事项不行分的应予仲裁时一并审查处理的事项,视为仲裁事项。与仲裁事项有亲密联系,且另行诉讼会给法院管辖与审理以及当事人诉讼造成严峻不便利的,仲裁机关可以一并仲裁。”而在20xx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删除了以上条款,再次对该问题不予规定。从中可以看出,虽然大力支持仲裁是大趋势,但是司法解释对主合同的仲裁条款能否约束担保人是慎重的,目前仍未明确规定。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可以拒绝担当保证责任。因此,一般保证人可基于先诉抗辩权排解仲裁管辖。 对连带保证人、债务人以外的抵押人和质押人是否有约束力要看担保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合同仲裁条款的存在。供应担保时,担保人理应对主合同内容,包括争议解决方式给与应有的留意,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仲裁条款的存在时就推定其知道。若主合同的仲裁条款、单独的仲裁协议是在担保合同之后签订的,或者担保合同明确反对主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另有商定的,该仲裁条款对担保人没有约束力。若担保人在主合同上签字、或者担保合同说明未商定的事项依照主合同规定,那么对担保人是有约束力的。 从以上分析可得,实务中应留意以下问题: 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供应担保时,务必留意主合同的内容,尤其是争端解决方式:是否商定仲裁或商定管辖法院,若商定仲裁则应关注仲裁机构、仲裁员的选择,仲裁适用的法律等。若承受主合同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要明示同意,该重复的要重复;若不承受,要明示拒绝或者另行商定担保合同争议 解决方式。但是,假如另行商定了与主合同不同的仲裁机构仲裁,势必造成仲裁实务的简单,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建议假如同意仲裁,选择与主合同一样的仲裁机构、仲裁员。 目前国内立法对仲裁协议生效要件的规定虽有从宽的趋势但仍旧是比拟严苛的,在实务中由于对仲裁机构的名称表述不精确、商定了多家仲裁机构,仲裁事项过于广泛等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的问题频繁消失,建议签订仲裁协议时询问专业人员,以实现签订仲裁协议的目的。 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篇四) 编号: _公司: _公司与贵司之间签定的借款担保合同,由我司作为担保人。现_公司在_年_月_日所借款人民币_元整由于_缘由无力归还,给贵司造成损失。现我司担当担保责任,自愿以_或_财产为_公司担当连带责任。将分_次归还欠款。 第一期:_年_月_日前支付人民币_元整。 其次期:_年_月_日前支付人民币_元整。 第三期:_年_月_日前支付人民币_元整。 第四期:_年_月_日前支付人民币_元整。 如我司不按协议商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给贵司欠款及利息的,我司除了应根据本协议的商定返还贵司上述所欠款项外,还应当向贵司支付_万元违约金。 _公司 年 月 日 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篇五) 甲方(借款人):_ 身份证号码:_ 乙方(贷款人):_ 身份证号码:_ 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全都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于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 三、借款期限: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 五、违约责任:_民间借款合同六、本合同自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 乙方(签字、盖章):_借据 狂借到_(姓名)人民币(大写)_元整,_年_月_日前归还,月息按_计算。 胯款人:_ (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经典推举 借款协议(具担保人)借款协议(具担保人)借款人(甲方):贷款人(乙方):担保人(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币种及金额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全都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其次条 借款用途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协议商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且协议期限内不调整。第五条 划款方式乙方依据本协议商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甲方在 行开立的账户,户名: ,账号/银行卡号为: _ _。第六条 还款一、还款原则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归还。二、付息甲方应在每月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结息日为每月 日,如结息日为周末,应在周五12:00时以前还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如最终一次归还不在结息日,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一个月按30天换算),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如有复利,依据甲、乙、丙三方商定的月利率按月结算。三、还本借款期限届满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归还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第七条、借款担保一、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担保范围包括: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评估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及乙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四、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五、甲方未按本协议商定履行债务的,丙方自愿履行保证责任。丙方未按本协议商定履行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直接从丙方在任何账户中划收。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一)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二)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三)其他严峻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七、丙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有义务对丙方进展归还。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本协议的商定取得借款本金,有权按本协议商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二、照实供应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承受乙方、丙方的监视和检查。三、担当本协议商定的各项费用。四、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住宅、通讯等事项变更,应当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五、向乙方出具借据。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二、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全部款项执行。三、根据本协议的商定支付贷款。四、乙方认为贷款有风险时或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使用贷款,乙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对甲方进展监视。二、按按本协议第七条全部款项向乙方方履行义务。三、在甲方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字证明。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以下状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担当违约责任:一、甲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视为违约,逾期局部根据协议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和复利。二、乙方无正值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甲方同意,利息按协议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甲方不同意,则本协议连续履行。但第九条第四款的情形发生时,不构成乙方违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一、在签订本协议前,协议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承受本协议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二、本协议经甲方签字按手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三、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终止。四、本协议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协议双方共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本协议主体内容全部为打印件,涂改无效。第十五条 附则一、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甲方向乙方出具的经丙方签字证明的借据,与主体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担保人借款合同范本 含担保人借款合同范本 借 款 合 同 甲方(出借人):_,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_,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_,身份证号: (保证人):_,身份证号: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情愿为乙方借款向甲方供应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都意见,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供应乙方借款计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出借款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其次条、借款利率为 ,利息按 结算。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乙方假如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借款由丙方供应连带保证,担保范围为乙方归还本息、逾期违约金及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丙方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保证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合同范本 保证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情愿为乙方与债务人 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被保证的债权 一、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乙方向债务人连续发放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币种 金额(大写) 。 二、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 只要乙方对债务人尚未收回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金额,乙方可以连续、循环地向债务人供应贷款。甲方对债务人在上述期间内向乙方申请贷款产生的、贷款本金余额未超过上述金额的债务均供应连带责任保证,而不管贷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管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 甲方的保证范围包括上述期间内发放的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如甲方依据本合同履行保证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对其应担当的保证责任作相应递减。 三、在第一款商定的期间内,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其次条 保证方式 甲方供应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担当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商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乙方与债务人就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商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展期无须再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商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第四条被保证的主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有关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由乙方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商定。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均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无须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主合同利率的,也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乙方无须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五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局部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保证力量 保证期间,甲方丢失或可能丢失保证力量,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其他组织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打算的机构担当。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相应的保证力量,由甲方或作出撤销打算的机构供应为乙方所能承受的新担保,并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保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负担力量的担保。含担保人借款的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_,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_,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_,身份证号: (保证人)_,身份证号: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情愿为乙方借款向甲方供应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都意见,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供应乙方借款计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出借款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其次条、借款利率为 ,利息按 结算。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乙方假如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借款由丙方供应连带保证,担保范围为乙方归还本息、逾期违约金及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丙方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保证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本文(协议范本担保人与借款人协议范本(1280字).docx)为本站会员(蓝**)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