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店财务制度药店医保管理制度.docx
医保药店财务制度药店医保管理制度 财务票据及费用结算治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治理: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 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依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 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仔细做好各种票据的监视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 管状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状况进展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状况,票据治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 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连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供应相 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准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 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根据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 械分类装订,并根据药品经营治理制度要求进展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治理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展结算,医保规定 自付的药品,自付局部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缺乏局部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特地治理、单独建账,全部医保费用 支付的药品必需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全都)。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根本医疗保险用药效劳的治理,协同本 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治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根据保定市根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治理暂行 方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供应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 生技术问题(效劳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