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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题电子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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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题电子版.docx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题电子版1.齐某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约定不得转租。乙住一 段时间后,租得更合适的房屋,于是,未经齐某同意将房屋 转租给金某夫妇,约定租期三年。齐某因为换锁上门,才发 现房屋已经被转租,但未作任何表示。一年后,齐某因住房 需求,遂以乙擅自转租向法院主张乙转租行为无效,要金某 夫妇搬走。以下选项正确的有()oA.转租合同超过租赁期限的局部无效B.转租合同无效C.齐某可主张撤销乙和金某夫妇的转租合同D.可以追加金某夫妇为第三人【答案】:A|D【解析】:A项,原租期一年,承租人超过租赁期限转租的,超过期限 局部无效。BC两项,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 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 内容除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外,还将有关敕、令、格、式和 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宋刑统 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仅含 形式内容的法典是大清新刑律。D项,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自康熙朝开始,清廷仿效明 会典编定清会典。而依元典章体例按照六部顺序 编定的是大明律。8.某市公安局出台文件,指定当地印章协会统一负责全市新 型防伪印章系统的开发建设,强令全市公安机关和刻章企业 卸载正在使用的,经公安部检测通过的软件系统,统一安装 印章协会开发的软件系统,并要求刻章企业向印章协会购买 刻章设备和章料。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反垄断 执法机构拟采取以下哪一措施是正确的:()0A.撤销该协会的社团资格8 .责令该市公安局改正C.对该市公安局罚款D.建议市人民政府责令该市公安局改正【答案】:D【解析】:A项,反垄断法第46条第3款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 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 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 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本案中,印章协会是迫于公安 局的压力才统一安装软件,不存在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 垄断协议的行为,因此不该被撤销社团资格。BCD三项,反垄断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和法 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 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 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本 题中,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其限定 单位或者个人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排除、 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可以直接对其作出处分,而应 当是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9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 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 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 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以下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那么杜某、赖某买 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 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答案】:A|B|D【解析】:A项,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 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 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 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解释 (二)第19条第2款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 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 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 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此题中,杜某转让房屋的 价格为市值的75%,尚不构成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但杜某变 卖房产属于合理价值,因此不构成可以撤销的理由。B项,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 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转移登记与否对合同成立不影响,因 此虽然房屋未过户,杜某和赖某的合同依旧有效。C项,合 同法第52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 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据此,杜某、赖某如果构成恶意串通,那么其买卖合 同无效。D项,债权的核心是请求权,其行使尚需债务人的配合。谢 某对杜某享有债权请求权,对杜某的房屋不享有支配权。10 .张三在寝室复习法考考试,隔壁寝室的学生李四、王五到 张三寝室强烈要求张三翻开电视观看世界杯,张三照办。由 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张三、李四和王五三人均受 重伤。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三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当赔偿责任B.张三可要求李四、王五承当损害赔偿责任C.张三、李四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当赔偿责任D.张三、李四有权要求王五承当损害赔偿责任【答案】:A【解析】: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 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 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 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 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因此,张三、李四、王 五均可请求生产者或销售者赔偿。11 .甲、乙、丙等拟以募集方式设立厚亿股份公司。经过较长 时间的筹备,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逐渐完成,现大股东甲准 备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厚亿公司的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通过B.甲、乙、丙等出资的验资证明应由创立大会审核 C.厚亿公司的经营方针应在创立大会上决定D.设立厚亿公司的各种费用应由创立大会审核【答案】:A|D【解析】:AD两项,公司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 列职权: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 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 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 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 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据此,厚 亿公司的章程应当在创立大会上通过;设立厚亿公司的各种 费用应由创立大会审核。B项,公司法第92条第1款规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 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包括验资证明在内的 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非货币出资的评估作价应当由 创立大会审核,但发起人出资的验资证明不需要由创立大会 审核。C项,根据公司法第99条的规定,股份股东大 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因此厚亿公司的经营方 针应由成立后的股东大会决定。12 .甲乙两国就海洋的划界一直存在争端,甲国在签署联合 国海洋法公约时以书面声明选择了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乙国在加入公约时没有此项选择管辖的声明,但希望争端通 过多种途径解决。根据相关国际法规那么,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海洋法法庭的设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 辖B.海洋法法庭因甲国单方选择管辖的声明而对该争端具有 管辖权C.如甲乙两国选择以协商解决争端,除特别约定,两国一般 没有达成有拘束力的协议的义务D,如丙国成为双方争端的调停国,那么应对调停的失败承当法 律后果【答案】:A|C【解析】:A项,国际海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 它是在海洋活动领域的全球性国际司法机构。海洋法庭的建 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争端当事国可 以自愿选择将海洋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B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规约的当 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以下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 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 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特别的协定。这些争端是:对于条 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 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这里“任择”是指当事国自愿选择 是否作出声明;一旦作出声明,在声明接受的范围内,国际 法院就具有了强制的管辖权,而不需其他协定。此题中,甲 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 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所以,甲单方将争议提交 海洋法庭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法。C项,谈判和协商一般在当事国之间适用。除特别约定,两 国一般没有达成有拘束力的协议的义务。D项,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 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斡旋或调 停不管成功与失败,第三方的任务均告终止,不承当监督和 担保争端解决方案实施的法律责任。13 .U16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 法程序,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 法律进行局部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那么相抵 触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 布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 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答案】:A|C|D【解析】:A项,宪法第67条第3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 律进行局部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那么相抵 触。D项,立法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7日 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B项,立法法 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 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无权公 布法律。C项,立法法第33条第2款规定,法律委员会 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 议,发表意见。14.张某、林某共同出资注册一家公司,张某认缴40万元, 林某认缴60万元,出资期限为2024年,林某为公司的执行 董事。2年后因为工程需要,林某催促张某尽快实缴出资, 张某问林某需要多少资金,林某回复需要1000万元,张某 即向林某的账户汇款了 400万元,林某以公司的名义向张某 出具了股款收据。后林某将400万元全部投入公司的工程运 营,全部亏损。以下哪项说法正确?()A.林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B.张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C.林某应当向张某返还400万元D.张某转款中的360万元是公司资产【答案】:A【解析】: 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 中,齐某发现转租的事实且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不得再 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也不得主张撤销转租合同。D项,因租 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中,法院可将金某夫妇列为无独立请求 权第三人。2.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 任职于该公司,2016年初离职。2016年12月,姚顺发现自 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际上是胡铭 与其友张莉、王威共同设立的,也从事进出口贸易。胡铭为 防止茂福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为,用姚顺留存的身份信息等材 料,将自己的股权登记在姚顺名下。就本案,以下哪些选项 是错误的?()A.姚顺可向贝达公司主张利润分配请求权B.姚顺有权参与贝达公司股东会并进行表决C.在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时,贝达公司的债权人可 向姚顺主张补充赔偿责任D.在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时,张莉、王威只能要求 胡铭履行出资义务A项,林某认缴60万元且未实缴出资,因此未实际履行对公 司的出资义务。B项,张某认缴40万元且实际汇款100万元,完全履行了出 资义务。CD两项,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张某向林某转款400万元的性质 确认,根据案情所述,张某向林某转款的意思表示基于公司 工程需要而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且公司出具了股款收据,该 笔款项后续用于公司的工程运营,并非林某私用,所以应认 定该400万元为张某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而非张某与林 某个人之间的关系。至于此400万元的属性,如果公司没有 进行增资的法定程序,可以分解为40万元和360万元两部 分,其中40万元为张某向公司履行的实缴出资,张某完全 履行了出资义务,另外360万元算作张某对公司的借款,而 无论出资还是借款,此400万元货币均应认定为公司的资产o 既然并非林某和张某个人间的借款,所以林某无须承当返还 责任。15.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 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 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 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 利。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 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答案】:A【解析】:AB两项,民通意见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 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 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此题 中,从地下挖出的瓷瓶是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 承人,由此可知该瓷瓶应为甲所有,故只有甲有权要求无权 处分人丙赔偿损失。C项,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规定,无权处分不影 响买卖合同的效力。甲为瓷瓶的所有权人,丙将该瓷瓶以市 价卖给不知情的丁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不能以此否认 丙、丁买卖合同的效力。D项,遗失物、埋藏物和盗赃属于占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 得制度,故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所有权。16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以下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 越社会开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 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 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答案】:D【解析】:A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能 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但法治建设也不能超越社会开展阶段。 B项,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实践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经验。C项,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从中国 实际出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D项,全面依法治国从实际出发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开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 表达社会开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17 .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开展的重要条件, 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 法、检察官法规定,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 两方面保障构成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 管理制度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 工资制度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局部,应予高度 重视【答案】:A【解析】:A项,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主要包括工资保险福利保障、 职业保障以及人身和财产保障等,故仅将其归纳为职业和工 资保险福利两方面是不完整的。B项,为保障法官严格执法、独立公正地审判案件,需要建 立法官的身份保障和经济保障制度。为了完善职业保障体 系,根据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建立和完善法官、检察官 职业保障制度、管理制度。C项,根据审判工作特点,国家规定了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 资标准,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 标准,由国家根据检察工作特点进行规定,检察官按照法律 规定获得劳动报酬,并实行定期增资制度。D项,法官法规定,国家根据审判工作特点规定法官的退 休制度。检察官的退休制度,由国家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另行 规定。检察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 遇。18.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 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 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 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 生纠纷。以下哪一分析是正确的?()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 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归还乙10元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当彩票 购买款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答案】:D【解析】:此题中,甲的行为属于代理权授予行为,甲乙之间成立代理 关系。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 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此时甲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合 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 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当责任。现 此题中甲乙对奖项归属发生争议,乙主张奖项,说明其追认 甲的行为,故奖项应该归乙。1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以下哪一说法是 错误的?()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 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 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 理变更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 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答案】:C【解析】:A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企业,企业 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 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 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o B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7条第1款规定,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 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C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那么第14条规定,纳税人税 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 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 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 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即不管税务登记内容的变 更是否需要到工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一律都需要在原 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D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那么第21条第2款规定,从 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 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20.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 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罚款40 万元。耀亚公司以处分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 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 该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与平安生产法的效力位 阶相同B.平安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分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应适用平安生产法判断行政处分的合法性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答案】:B|C【解析】:A项,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平安生 产法属于法律(狭义),后者效力位阶高于前者。B项,通常认为,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公法的一方主体是国 家或公权力,与另一方主体一般是不平等的隶属或服从关 系。平安生产法中的行政处分是国家公权力对公民、法 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评价、调整的行为,故该法律规范 属于公法。C项,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那么,当法律与行政法规的 规定冲突时,应适用法律即平安生产法的规定。D项,根据立法法第9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法院无 权撤销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 款。2L三石商贸因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于2019年 3月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瀚城律师所被指定为破产管 理人。2019年5月底,经债权人会议决议,成立债权人委员 会。二鸟公司与瀚城律师所接洽,准备受让三石公司全部的 库存和营业事务,关于本案,以下表述错误的选项是()oA.债权人委员会应包含一名三石公司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 表B.瀚城律师所应将与二鸟公司的合作事宜事先制作财产管 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C.瀚城律师所的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其可以提交给 债权人委员会进行表决D.瀚城律师所在实施与二鸟公司的合作方案前,应报告债权 人委员会【答案】:C【解析】:【答案】:A|B|C【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 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 当承当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 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当补足出资责任 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局部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据此可知,冒名者承当相应责任,被冒名者不承当责 任,意即冒名者是公司的股东,被冒名者不能成为公司的股 东。AB两项,姚顺为被冒名者,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不享有股东 权利,不能向贝达公司主张利润分配请求权,也无权参与贝 达公司股东会并进行表决。CD两项,胡铭为冒名者,因股权出资尚未缴纳而产生的相应 责任应当由胡铭承当。3.彭某因车祸双腿高位截肢,高价安装了科技含量高、只能 由专业人员拆卸的假肢。一日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一 怒之下将彭某的假肢打碎。关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项,企业破产法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 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 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 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 书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 表或工会代表,由他们代表职工权益。B项,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规定,管理人处 分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的债务人重大财产的,应当事先 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 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不得处分。管理人实施处分 前,应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9条的规定,提前10日书面报 告债权人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可以依照企业 破产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管理人对处分行为作出 相应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依据。债权人委员会认为管理人 实施的处分行为不符合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或变价 方案的,有权要求管理人纠正。管理人拒绝纠正的,债权人 委员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实 施的处分行为不符合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或变价方 案的,应当责令管理人停止处分行为。管理人应当予以纠正, 或者提交债权人会议重新表决通过后实施。二鸟公司受让三 石公司全部的库存和营业事务属于企业破产法第69条 的重大资产处分,管理人需要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 案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C项,如果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管理人的方案,此处分不得进 行,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关并非上级机 关,不能推翻债权人会议的决议。D项,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大资产处分方案,管理人在实 施前应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22.责任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 合同并承当违约。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决定由法 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 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 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法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不服判 决,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B.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其是否应当回避审判长有权决定C.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刘某可以提出上诉D.发回重审后,应当由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且合议庭 组成人员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答案】:A【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 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 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 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 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B项,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 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 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8条 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4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 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 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乔某作为人民陪 审员,也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C项,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 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 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 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对于法院作出的决定,刘某只能申请复 议。D项,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 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一审普通程序合议庭 组成人员中仍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23 .甲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乙国,并在乙国经营一家公司,在 甲国那么只有房屋出租。在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上,甲国以国 籍为标准,乙国以住所和居留时间为标准。根据相关规那么, 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只能对李某在甲国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税权,而不能对 其在乙国的收入行使征税权B.甲乙两国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协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 突C.如甲国和乙国对李某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税,属于国际重 叠征税D.甲国对李某在乙国经营公司的收入行使的是所得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答案】:B【解析】:A项,居民税收管辖权是以国家主权国籍原那么为依据行使的 一种税收管辖权。纳税人的所得不管其来源于境内或境外, 只要他是本国居民,他的所在国有权对其征税。B项,各国在解决彼此间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问题时,一般 采取在双边协定中确定某种所能共同接受的冲突规范。C项,国际重叠征税又称“国际双层征税”,是指两个以上的 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 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 两个以上国家各依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 税人的同一纳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因此,甲 国和乙国对李某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税,属于国际重复征 税。D项,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有关收益或所 得来源于境内的法律事实,针对非居民行使的征税权,是按 照属地原那么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李某是甲国人,不是所得来 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对象。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 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表 述,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树立宪法的权威B.宣誓场所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C.宣誓主体限于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 员D.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宣誓的仪式由最高 法院组织【答案】:A|B|D【解析】:A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彰 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B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的决定第8条规定,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C项,第1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 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 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D项,第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 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 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局部别组 织。25 .范某的以下有关骨科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 可在我国申请专利?()A.发现了导致骨癌的特殊遗传基因B.创造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快康复的理疗器械C.创造了如何精确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方法D.创造了一种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答案】:B|D【解析】: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 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那么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 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 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 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 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 和治疗方法由于不能用工业方法制造和使用,因此不适用于 专利保护。而药品及用于诊断、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者 器械等,只要具备专利条件,就可以被授予专利。26 .甲诉乙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甲胜诉。在执行过程中, 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归还100 万元人民币减少为80万,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 乙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后甲以发现新证据 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和 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法院的正确做法是()oA.应当裁定执行回转B.应裁定驳回甲的再审申请C.审查执行和解协议是否违反自愿与合法原那么D.裁定终结对再审的审查【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02条规定,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有 以下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审查:再审申请人死亡或者终 止,无权利义务承继者或者权利义务承继者声明放弃再审申 请的。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 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当义务的人的。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 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他人未经授权以当事 人名义申请再审的。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己经裁定再 审的。有本解释第383第1款规定情形的。因此,甲与乙 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后,法院只能裁定终结再审审 查。27.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享有绝对的言论自由B.有权参加决定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人选C.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一律不受 逮捕或者行政拘留D.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答案】:B|D【解析】:A项,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全 国人大代表享有言论免责权,但这并非绝对的言论自由。B项,全国人大代表享有参与人事任免权。宪法第62条 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 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 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秘书长的人选。C项,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宪法第74条 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全国人大 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不包括不受行政拘留权。D项,宪法第6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 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V5以上的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A.彭某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侵害B.彭某可就假肢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C.彭某的身体权遭到侵害D.彭某可主张所有权遭受侵害【答案】:B|C【解析】:A项,题目中李某对假肢的损害,并未显示出对彭某生命健 康权的侵害。B项,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 围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等情形。因此, 彭某可以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CD两项,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而不可自由拆卸的身体人工 组件,理论上认定为身体,而非财产。此题中,李某侵害了 彭某的身体权,而不可以再以财产权受侵害为由主张损害赔 偿。4.甲与乙公司订立美容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为半年,服务 费预收后逐次计扣,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条款中载明“如 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并注明该条款不得更改)。协 议。28.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 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那么的一种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答案】:B|D【解析】:A项,法律原那么是为法律规那么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 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那么的一种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法学学说非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当然不属于法律原 那么。B项,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 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的解释。非正式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 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学说解释一般是学 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属于非正式解 释。CD两项,法学学说作为一种学理上的分析与论证,在法律适 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制宣传以及法律开展方面有着 重要意义,因此在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上,法学学说有着积极 的参考价值。相应的,我国法律法规也并未对案件中法学学 说的援引作出禁止性规定。29.胡某与黄某长期保持同性恋关系,胡某创作同性恋题材的 小说发表。后胡某迫于父母压力娶陈某为妻,结婚时陈某父 母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婚后,胡某收到 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10万元。此后,陈某得知胡某在婚 前和婚后一直与黄某保持同性恋关系,非常痛苦。以下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A.胡某隐瞒同性恋重大事实,导致陈某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 实,陈某可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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