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双方买吊车合同(9篇).docx
-
资源ID:83314245
资源大小:39.24KB
全文页数:5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双方买吊车合同(9篇).docx
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双方买吊车合同(9篇)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一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其次条 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挨次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安排与债务担当 1、盈余安排,以_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2、债务担当: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成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值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展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展日常治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治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状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共同打算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制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制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制止合伙人再参加其它合伙。 4、制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打算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依据有关当事人恳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加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安排剩余财产的挨次进展。固定资产和不行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加安排;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担当。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进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头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争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伙人:_(盖章) (略) _年_月_日 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实例) 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伙 协 议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标准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治理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全都,制定本协议。 其次条 本合伙企业是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担当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2号。 第五条 本合伙企业在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视治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十年。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目的: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治理力量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第七条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效劳:投资治理、投资询问(除证券、期货)(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八条:合伙企业由3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一般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2个。 一般合伙人一:方冰 家庭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8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20%。其中:首期出资40万元,已于2022年4月27日到位;余额160万元将于2022年8月26日到位。 有限合伙人一:张军 家庭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东路16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5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50%。该出资已于2022年4月27日全部到位。 有限合伙人二:杭州北岸投资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宅:杭州市滨江区滨河路123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30%。其中:首期出资60万元,将于2022年9月27日到位;余额240万元于2022年8月26日到位。 第九条 企业利润安排、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安排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展一次利润安排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缺乏清偿合伙债务时,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担当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担当责任。 第十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托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视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状况。 4、依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担当。 6、被托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打算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打算撤消托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以下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 (1)转变合伙企业名称; (2)转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学问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供应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当合伙企业经营治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展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托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承受全体合伙人托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二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方法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治理工作,打算企业的经营规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根本治理制度,拟订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托付的其他职权。 二、违约处理方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托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打算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打算撤销托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四条 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至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展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展起诉。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 本合伙企业消失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展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消失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托付第三人,担当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消失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展安排。 清算完毕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依法担当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本企业的登记事项以本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3、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订立,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5、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均具有约束力。 6、本协议原件每个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本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一份。 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日期: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三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依据自身的资金及治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共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经营工程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年12月1日起,至20-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商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治理、 盈余安排与债务担当 (一)财务治理 1、账户治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全部收入均必需准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需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其次天上午存入账户。 2、治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治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视财务治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治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安排 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展安排,安排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治理)作为后期进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担当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当。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打算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工程的日常治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打算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托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当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治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视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状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状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当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治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商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合伙人难以参与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固然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的,固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力量人; 个人丢失偿债力量; 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 合伙协议商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打算权、监视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打算,合伙人均有公平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安排权; 3. 合伙人安排利益应按本协议的商定安排,合伙经营积存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商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十、制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担当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连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缘由。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挨次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方法安排。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安排的方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担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担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峻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打算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局部;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四 合伙协议 (参考格式) 第一条 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协议。 其次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依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情愿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打算制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工程,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工程,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治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 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工程,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工程,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企业经营场所: 邮政编码: 第九条 合伙目的: 第十条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打算制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打算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登记注册前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打算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工程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打算规定应经许可的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工程,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工程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宅 姓 名住 所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 方式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缴付出资 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三条 利润安排和亏损分担方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安排和分担:(合伙协议未商定利润安排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安排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打算,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肯定时期的利润安排或亏损分担的详细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打算或者根据合伙协议商定的方法打算。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托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视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状况,并依照商定向其他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担当。 2、合伙协议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打算,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假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打算。被托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打算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打算撤销该托付。 第十五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3、协议商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消失;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于连续参与合伙企业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峻违反合伙协议商定的义务。 协议未商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毁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展清理和结算,处理全部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 清算完毕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担当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买吊车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资金投资方):代表人:乙方(技术投资方):代表人: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拟熟识、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识、信任,还要看其有无肯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一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担当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归还时,有实力归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归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假如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担当局部则很难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公平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运营的直接联盟,制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进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力量,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的名称:_。经营场所地址:_市_区_路_号。 三、出资方式及条件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肯定要理清晰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一样的种类都必需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安排及债务担当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由于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商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担当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担当等等。对这些事项商定的缺失或缺乏,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_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协作甲方做好技术询问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供应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根底,更进一步的_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标准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依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工程。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气,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工程。 四、权力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由于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相互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由于责任明细不够。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筹划,共同开发的工程,其全部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工程,其全部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预对方除此协议商定_(企业)外其他企业内部治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相互沟通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相互促进。 五、利益安排风险提示:利益安排和债务担当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安排、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担当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担当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商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担当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本金收回_万元前,按_(企业)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全部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_%,技术投资方分_%。 2、本金收回_万元后,_(企业)每月营业额去掉全部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_(比例)分成。 六、共同开发工程的成果归属与共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工程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一般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别状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共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讨论开发成果,商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风险提示: 应商定保密及竞业制止义务,特殊是针对工程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消失合作一方在工程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工程权益的活动。 1、甲、乙双方所供应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工程的筹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供应与工程,资金有关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规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工程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工程商业规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供应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2、退伙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担当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工程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当的完毕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局部。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消失;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连续参与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峻违反合伙协议商定的义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根据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商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托付第三人担当清算人;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打算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行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非常详细,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拟便利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担当责任。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十 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全都,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 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_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甲方:法定代表:签订地:签订时间:_年_月_日乙方: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