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docx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防一伪一编一码:31000007202232838C被审计单位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一计一期一间:2021报一告一文一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82号签字注册会计师:段永强注一师一编一号:31000007218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君注一师一编一号:310000070258事一务一所一名一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一务一所一电一话:021-23238888事一务一所一地一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报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页码 审计报告 1 10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 4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5 6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7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 10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12 财务报表附注 13 133 补充资料 1 2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系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气股份”)与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工程”)于 2006 年 9 月 7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川路 555 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公司名称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风电设备”),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80,000,000.00 元。 2006 年 8 月 1 日,电气股份以人民币缴纳出资 52,000,000.00 元。2006 年8 月 22 日及 2007 年 2 月 12 日,华电工程分别以人民币缴纳出资 14,000,000.00 元及 14,000,000.00 元。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80,000,000.00 元。其中,电气股份累计投入资本 52,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65%;华电工程累计投入资本28,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35%。 2008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20,000,000.00 元。截至 2008 年 10 月 9 日止,电气股份以人民币缴纳出资 220,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300,000,000.00 元。其中,电气股份累计投入资本272,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90.67%;华电工程累计投入资本28,000,000.00 元,持有股权比例为 9.33%。 2010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由电气股份正式受让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33%的股权。2010 年 8 月 24 日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电气股份拥有本公司 100%的股权,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643,000,000.00 元。截至 2010 年 9 月 8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643,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943,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943,000,000.00 元。 2011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85,000,000.00 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26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85,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28,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1,028,000,000.00 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2014 年 2 月 14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50,000,000.00 元。截至 2014 年 2 月 18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50,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78,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1,078,000,000.00 元。 2015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修改章程,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000,000,000.00 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止,电气股份缴纳出资 1,000,000,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2,078,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2,078,000,000.00 元。 2015 年 6 月 25 日,电气股份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现更名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气控股”)对本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金额为 69,421,430.12 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2,147,421,430.12 元,实收资本为 2,147,421,430.12 元。电气股份持有本公司 96.77%的股权,电气控股持有本公司 3.23%的股权。 2016 年 6 月 27 日,为了整合业务并推进风电产业发展,电气股份第一百八十次管理层会议决定,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电气风能”)及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风能装备”)。2016 年 8 月 26 日,电气股份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出资 33,611,050.54 元收购电气控股持有的本公司 3.23%股权。 2016 年度,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风电设备正式更名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气风电”)并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2016 年 12 月 26 日,根据沪电投(2016)24 号批复,电气股份正式批准本公司吸收合并电气风能及风能装备,合并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吸收合并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吸收合并后,电气风能实收资本 844,196,274.00 元及风能装备实收资本 493,729,733.00 元计入本公司的实收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 3,485,347,437.12 元。 2019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3,485,347,437.12 元增加至 4,985,347,437.12 元。上述增资款项共计 1,500,000,000.00 元。 2019 年 5 月 17 日,根据电气控股出具的沪电总(2019)第 24 号批复,同意电气股份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本公司账面净资产为转让价格,将所持 1%本公司股权转让至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电气投资”)。转让后,电气股份持有本公司 99%的股权,电气投资持有本公司 1%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续) 2019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增资款项 1,500,000,000.00 元,以现金投入。其中,电气股份出资 1,485,000,000.00 元,电气投资出资15,000,000.00 元。 2019 年 9 月 17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股东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的可折股净资产 3,591,603,488.39 元出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 800,000,000.00 元折算股本,2,791,603,488.39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9 年 9 月 29日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33,333,4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的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董事会的上述提议。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105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同意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首发)。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字2021926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止,本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33,333,400 股的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4 元,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1,333,333,400.00 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电气股份,最终控制方为电气控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风力发电设备的开发和销售。本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 15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 (10)、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二(12)、(15)、产品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附注二(20)及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二(21)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二(29)。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企业合并 (a)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19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1.应收票据 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款项融资 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 组合 应收账款 4.合同资产 组合 合同资产 5.其他应收款 组合 1 押金和保证金 组合 2 退税款 组合 3 员工备用金 组合 4 关联方款项 组合 5 其他 对于划分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25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c)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一方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d)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7)。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办公及其他设备。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12) 固定资产(续)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0%-10% 4.5%-5.0% 机器设备 3-10 年 0%-5% 9.5%-33.3% 运输工具 5-10 年 0%-5% 9.5%-20.0% 办公及其他设备 3-5 年 0%-5% 19.0%-33.3%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7)。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7)。 (14)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以成本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 软件 软件按有效年限 3-5 年平均摊销。 (c)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寿命 5 年平均摊销。 (15) 无形资产(续) (d)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e) 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