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总经理聘用协议书.pdf
房地产总经理聘用合同房地产总经理聘用合同聘请方:(下称甲方)受聘方:(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商议,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为发展 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事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执行总经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协议:一、聘用期限一、聘用期限第一条:聘用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聘用职务二、聘用职务第二条:甲方聘乙方为 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职务,工作期间行使总经理权利,履行总经理义务.三、聘薪标准三、聘薪标准第三条:乙方在担任 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每年的年薪(大写)万元人民币;年薪分为基本年薪(个月元)和绩效年薪.第四条: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及为公司创造的效益状况,在年底考核后做出年度综合评估,成绩突出给予奖励。四、工作范围及授权四、工作范围及授权第五条:人事管理授权、乙方对公司的所有在职员工拥有直接人事管理权,包括:聘任、解聘、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但部门经1理、副总经理人员的变动、调整需报请甲方(或董事长)批准.考核、入职定薪、薪酬调整、乙方审批员工招聘、解聘、薪酬调整、职务/岗位调整、实施特别奖励时,须遵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督。、实施员工薪酬方案,当次 20以内的员工薪酬调整权,由乙方直接审批。第六条:公文颁发权乙方可以公司的名义颁发各种规章、制度、奖惩通知、命令等各种内部管理文件。第七条:业务付款授权乙方审批各业务付款项目,须按公司审批后的月度资金计划进行控制.对符合资金计划、付款条件和审批流程前提下的付款项目,单次付款金额不超过万元的,乙方审批.超过万元或属计划外付款,须报甲方董事长审批.第八条:费用报销权乙方审批业务范围的日常费用报销,须按公司审批后的月度费用预算进行控制。对符合费用预算、报销条件和审批流程的报销项目,单笔报销金额不超过元的,由乙方审批.超过元或为预算外报销,须报甲方董事长审批。乙方报销费用,由甲方授权人董事长审批.第九条:现金借支权2乙方审批业务内的因工临时借支款,金额在元以下的,由乙方审批.超过元以上的,需报甲方授权人董事长审批。第十条:合同签订权乙方负责的合同谈判与决策,合同标的额在元以下的,由乙方审批。超过元以上的,需报甲方授权人董事长审批.第十一条: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不得擅自越权。乙方在行使各种管理权时,需接受甲方的内部监督与审计。五、福利待遇五、福利待遇第十二条:聘用期间甲方有义务为聘用人员上缴养老保险等相关保险,保费由公司承担。第十三条:乙方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相关法定假期。六、双方义务及职责六、双方义务及职责第十四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予干涉乙方执行工作。第十五条: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其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乙方在完不成甲方公司整体目标 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3第十六条: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方能辞职,但要交接清楚,因乙方个人原因未作好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延长交接时间,甲方也不得以各种借口而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其未领取的工资(及奖金等)公司不予发放;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及奖金等)不予发放。第十七条: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七、保守商业秘密七、保守商业秘密第十八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第十九条:乙方在云南硕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山鼎创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离职(或解聘、辞退)后三年内不得在文山州行政区域内有竞争业务的单位从事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九、劳动争议的处理九、劳动争议的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及法律顾问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三方签字,即为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