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文集锦5篇【新版】.pdf
劳动合同范文集锦劳动合同范文集锦 5 5 篇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篇篇 1 1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乙方须至少工作满一年。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乙方如有请假情况可提前天通知甲方。(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乙方协商并同意。(三)乙方工作时间一天最少工作9 个小时,要把当天手中的事做完。如公司有事而未能上班的扣基本工资。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五、劳动报酬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甲方承诺每月_日为发薪日。(二)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3000 元_工资为基数计算,其余实行多劳多得计 45 元/件。(三)需扣乙方第一个月工资中的 1000 元作为工作押金,期满后退还乙方。六、社会保险和福利(一)甲方为乙方缴纳工作意外保险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此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篇篇 2 2编号:劳 动 合 同 书(劳务派遣)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年 月 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第一条 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区(县)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四、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工时制度。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第八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五、劳动报酬五、劳动报酬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十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 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 月 日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甲方(公 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甲方(公 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篇篇 3 3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顾问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一、聘用岗位。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高级顾问,提供专业咨询、策划、项目开展等专业技术服务。二、聘用时间。二、聘用时间。为期一年,自 20_年 10 月 1 日开始起算至20_年 9 月 30 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三、聘用报酬。三、聘用报酬。甲方每月支付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并每月支付的午餐补贴券给乙方。四、保密责任。四、保密责任。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六、争议的解决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章)(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篇篇 4 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现住址: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在岗位,为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第四条?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元。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月。()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三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元。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医疗期为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月。()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元,直系亲属抚恤费元,其他费用元。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天;婚假天,丧假?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款第()项规定和第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甲方破产或歇业的;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款规定的;()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款第()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月;()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月的短期停工;其他约定事项: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元;赔偿金元至元。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人:签章鉴证机关: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篇篇 5 5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址 邮政编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签订本合同前工作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 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八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 15日内(含 15 日)书面答复对方;15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30 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本合同:(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 5 年以内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并出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合同期限届满的;(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被撤销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一)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 12 个月的平均的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三)甲方裁减人员的。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 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用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赔偿标准为: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三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依法订阅后应在 30 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吉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存的一份需存入乙方档案。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增加以下内容: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用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年 月 日劳动者:(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