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机电安装施工方案.docx
公寓 机电 安 装 施工 方案目 录1. 编 制 依 据.32. 工 程 概 况.42. 1 工 程 简 介 .42. 2 各 专 业 系 统 简 介 .43.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1 34. 施 工 组 织 .1 34. 1 技 术 准 备 工 作 .1 34. 2 施 工 人 员 组 织 的 准 备 . .1 34. 3 现 场 临 时 设 施 : .1 44. 4 施 工 组 织 安 排 .1 45. 施 工 方 法 和 技 术 措 施 .1 65. 1 通 风 空 调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要 求 和 技 术 措 施 .1 6 5. 2 给 排 水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要 求 和 技 术 措 施 . .3 3 5. 3 电 气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和 技 术 措 施 . .4 4 6.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5 8 7. 施 工 设 备 、 机 具 、 仪 表 计 划 表 .5 9 8. 各 项 管 理 措 施 .6 0 8. 1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6 0 8. 2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6 1 8. 3 消 防 保 卫 措 施 .6 3 8. 4 冬 、 雨 季 施 工 措 施 .6 58. 5 现 场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措 施 . .6 68. 6 成 品 及 设 备 部 件 的 保 护 措 施 . .6 68. 7 现 场 的 材 料 供 应 和 管 理 措 施 . .6 78. 8 降 低 成 本 技 术 措 施 .6 88. 9 环 保 措 施 : .6 99. 执 行 的 规 程 、 规 范 、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及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管 理 . 7 09. 1 本 工 程 执 行 的 规 程 、 规 范 、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 7 0 9. 2 工 程 竣 工 资 料 编 制 .7 1 9. 3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目 标 设 计 . . 7 21. 编 制 依 据1. 1 由 * * *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设 计 、 绘 制 的“ * * * ” 公 寓 办 公 楼 、 管 理 式 公 寓 的 暖 通 施 工 图 、 给 排 水 施 工 图 、电 气 施 工 图 、 电 讯 施 工 图 纸 。1. 2 各 专 业 施 工 图 纸 会 审 记 录 。1. 3 各 专 业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1. 4 各 专 业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1. 5 建 筑 安 装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规 程 ( D B J 0 1 - 2 6 - 9 6 )( 第 三 、 四 分 册 ) 。1. 6 建 筑 设 备 施 工 安 装 通 用 图 集 9 1 S B 1 9 、 9 2 D Q 1 1 3 。1. 7 * * * 工 程 总 体 进 度 计 划 。1. 8 * * 市 工 程 项 目 监 理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1. 9 * * 市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工 程 技 术 资 料 管 理 规 定 京建 质 1 9 9 6 4 1 8 号 文 。2. 工 程 概 况2. 1 工 程 简 介该 工 程 位 于 * * * 学 院 南 侧 ,紧 邻 * * * 路 ,为 * * * * 年 世 界* * * 运 动 会 筹 建 , 共 1 2 栋 高 层 建 筑 , 其 中 1 1 # 、 1 2 # 楼 由我 集 团 公 司 承 担 ,1 1 # 楼 为 办 公 楼 ,1 2 楼 为 管 理 式 公 寓 , 两 楼 的 结 构 形 式 均 为 框 架 结 构 , 建 筑 面 积 分 别 为2 2 8 5 4. 2 8 平 方 米 、 3 2 4 5 0 平 方 米 。 土 建 工 程 于 * * * 年 1 2 月 开 工 , 甲 方 要 求 竣 工 日 期 * * * 年 4 月 。 我 公 司 承 担 该 工程 大 部 分 风 、 水 及 强 弱 电 的 安 装 工 作 。办 公 楼 及 管 理 式 公 寓 安 装 工 程 有 通 风 空 调 系 统 、 防 排烟 系 统 、 给 排 水 系 统 、 动 力 照 明 系 统 、 楼 宇 自 控 系 统 、 综合 布 线 、 保 安 监 控 系 统 、 有 线 电 视 系 统 、 消 防 系 统 、 背 景音 乐 广 播 系 统 。2. 2 各 专 业 系 统 简 介2. 2. 1供 热 、 通 风 与 空 调 工 程 系 统 简 介2. 2. 1. 1 冷 热 源 设 置在 管 理 式 公 寓 地 下 室 设 有 8 0 0 R T 的 离 心 冷 冻 机 组 三台 , 在 办 公 楼 屋 顶 设 置 冷 却 塔 共 六 台 , 由 这 套 系 统 提 供7 o C / 1 2 o C 冷 冻 水 , 来 作 为 管 理 式 公 寓 、 办 公 楼 的 冷 源 。热 源 为 设 于 管 理 式 公 寓 屋 顶 的 四 台 燃 气 锅 炉 作 为 整个 管 理 式 公 寓 、 办 公 楼 、 学 生 食 堂 的 空 调 、 生 活 热 水 、 采暖 提 供 , 其 中 空 调 和 生 活 用 热 均 由 锅 炉 房 提 供 一 次 水 经 各自 换 热 站 换 热 取 得( 换 热 站 均 设 于 管 理 式 公 寓 地 下 一 层 ),管 理 式 公 寓 的 采 暖 则 由 锅 炉 房 直 接 提 供 热 媒 。2. 2. 1. 2 供 热 及 空 调 系 统 简 介办 公 楼 地 下 一 层 除 发 电 机 房 和 高 低 压 配 电 室 以 外 , 均为 为 全 空 气 低 速 空 调 系 统 , 此 层 设 一 台 空 调 机 组 , 新 风 标准 2 0 % , 新 风 、 回 风 混 合 后 , 由 风 机 送 入 室 内 , 气 流 组 织为 单 层 百 页 上 送 上 回 , 过 渡 季 全 新 风 运 行 ; 办 公 楼 裙 房 及标 准 层 每 层 各 设 一 套 新 风 机 组 , 每 个 房 间 设 风 机 盘 管 , 新风 经 过 滤 段 、 加 湿 段 由 风 机 送 入 室 内 , 气 流 组 织 为 散 流 器上 送 风 ,可 开 式 格 栅 风 口 上 回 风( 回 风 口 加 风 口 过 滤 器 )。管 理 式 公 寓 地 下 室 采 用 空 调 新 风 系 统 , 共 五 台 机 组 , 冷 负 荷 约 为 7 0 0 K w , 热 负 荷 为 7 4 0 K w , 气 流 组 织 为 双 层 百叶 风 口 上 侧 送 风 , 双 层 百 叶 风 口 上 侧 排 风 , 冬 夏 季 及 过 渡季 全 新 风 运 行 ; 地 上 裙 房 一 、 二 、 三 层 餐 厅 及 大 堂 均 采 用全 空 气 低 速 空 调 系 统 , 小 开 间 房 间 采 用 风 机 盘 管 加 新 风 系统 , 气 流 组 织 为 散 流 器 上 送 或 双 层 百 叶 风 口 侧 送 , 经 单 层百 页 风 口 回 风 , 过 渡 季 全 新 风 运 行 ; 标 准 层 客 房 采 用 风 机盘 管 加 新 风 系 统 气 流 组 织 为 侧 送 上 回 , 双 层 百 叶 回 风 口 、送 风 口 , 过 渡 季 全 新 风 运 行 。 冬 夏 季 共 用 一 套 通 风 系 统 , 客 房 风 机 盘 管 采 用 卧 式 暗 装 风 盘 顶 送 , 楼 道 的 风 机 盘 管 为卡 式 风 盘 顶 送 , 辅 助 房 间 风 机 盘 管 采 用 卧 式 明 装 风 盘 顶送 。2. 2. 1. 3 通 风 及 防 排 烟 系 统 简 介办 公 楼 走 道 设 排 烟 系 统 ,风机 设 于 本 楼 屋 顶 ,火灾 时 ,本 层 排 烟 风 口 与 屋 顶 的 风 机 联 动 开 启 ; 地 下 高 低 压 配 电 室及 其 电 缆 夹 层 设 空 调 系 统 回 风 兼 排 烟 系 统 , 风 机 位 于 转 换层 , 平 时 空 调 系 统 低 速 运 行 , 火 灾 排 烟 时 , 风 机 启 动 。 防烟 楼 梯 间 和 消 防 电 梯 前 室 设 加 压 送 风 系 统 , 防 烟 楼 梯 间 加压 风 口 常 开 , 消 防 电 梯 前 室 加 压 风 口 常 闭 , 火 灾 时 本 层 及上 下 层 联 动 开 启 ; 在 屋 顶 层 、 机 房 夹 层 , 顶 棚 层 除 采 用 集中 空 调 外 , 另 加 入 分 体 空 调 辅 以 调 节 , 来 供 热 和 制 冷 。管 理 式 公 寓 防 烟 楼 梯 间 不 具 备 自 然 排 烟 条 件 , 故 设 机械 排 烟 系 统 和 正 压 送 风 系 统 。 正 压 送 风 风 压 大 于 5 0 帕 , 风 机 设 于 屋 顶 上 , 出 口 风 管 设 止 回 阀 , 通 过 竖 井 下 送 , 隔层 设 双 层 百 页 送 风 口 一 个 , 平 时 常 开 ; 前 室 每 层 设 一 个 常闭 式 的 带 S D 执 行 器 加 压 送 风 口 , 风 机 入 口 风 管 装 设 防 火阀 ; 楼 道 每 层 吊 顶 上 设 排 烟 口 , 排 烟 风 机 设 于 楼 顶 进 行 机械 排 烟 。 通 过 消 防 中 控 室 进 行 监 控 。2. 2. 2. 2 空 调 水 管 系 统 简 介办 公 楼 空 调 水 水 管 冬 夏 采 用 一 套 管 路 系 统 , 冬 夏 季 在管 理 式 公 寓 的 冷 冻 机 房 的 分 水 器 前 进 行 切 换 , 冷 源 来 自 管理 式 公 寓 的 冷 冻 机 房 , 空 调 水 通 过 两 楼 的 地 下 连 廊 和 竖 井内 管 路 送 至 各 层 机 房 和 各 个 房 间 的 每 台 风 机 盘 管 , 其 竖 井内 管 道 供 回 水 管 采 用 同 程 式 系 统 , 使 每 一 层 水 路 平 衡 , 以利 于 调 节 。 冷 却 塔 设 于 本 楼 屋 顶 , 冷 却 水 管 由 竖 井 直 达 屋顶 层 , 再 由 竖 井 内 管 道 、 地 下 连 廊 送 回 管 理 式 公 寓 的 冷 冻机 房 。 各 空 调 机 房 内 冷 凝 水 直 接 排 至 机 房 地 漏 , 其 各 层 风机 盘 管 的 冷 凝 水 通 过 管 路 汇 总 至 机 房 或 茶 水 间 排 入 地 漏 。管 理 式 公 寓 冬 夏 也 采 用 一 套 管 路 系 统 , 冬 季 走 热 水( 6 5 o C / 7 0 o C ) , 夏 季 走 冷 水 ( 7 o C / 1 2 o C ) , 二 者 在 冷冻 机 房 内 分 水 器 前 通 过 阀 门 进 行 切 换 ; 冷 却 水 泵 、 冷 冻 水泵 、二次 热 水 循 环 水 泵 均 设 于 本 楼 冷 冻 机 房 内 ;经分 水 器 、竖 井 内 立 管 将 水 送 至 各 层 的 机 房 和 各 层 的 风 机 盘 管 ; 各 层配 管 与 竖 井 均 采 用 同 程 式 系 统 , 竖 井 内 装 波 纹 管 补 偿 器 补偿 管 路 的 热 胀 冷 缩 量 。 换 热 器 的 一 次 热 水 来 自 屋 顶 层 的 锅炉 房 , 锅 炉 间 、 化 验 间 、 维 修 间 设 于 屋 顶 层 , 水 处 理 间 、水 泵 房 设 于 管 理 式 公 寓 的 地 下 室 。 各 空 调 机 组 的 冷 凝 水 直接 排 至 机 房 内 的 地 漏 中 , 风 机 盘 管 的 冷 凝 水 接 至 卫 生 间 管井 立 管 内 , 排 至 裙 房 的 屋 面 或 排 至 机 房 地 漏 。2. 2. 1. 5 采 暖 系 统 的 热 源 为 锅 炉 房 直 接 供 给 , 散 热 器 类 型采 用 钢 制 屏 绕 型 散 热 器 , 均 为 挂 墙 安 装 , 系 统 采 用 焊 接 钢管 丝 扣 连 接 。2. 2. 2 给 排 水 工 程给 排 水 工 程 包 括 生 活 给 水 、 生 活 热 水 、 污 废 水 、 中 水 、雨 水 和 消 防 水 等 分 项 工 程 , 每 个 分 项 单 成 系 统 , 其 中 消 防水 工 程 又 分 为 消 火 栓 和 自 动 喷 洒 两 个 系 统 。2. 2. 2. 1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给 水 分 为 高 、 中 、 低 三 个 区 , 办 公 楼 低 区 为 地 下 一 至二 层 , 由 市 政 直 接 供 给 ; 中 区 为 三 至 十 层 , 高 区 为 十 一 至十 九 层 ; 管 理 式 公 寓 地 下 一 层 至 三 层 为 低 区 , 由 市 政 直 接供 水 , 四 至 十 层 为 中 区 , 十 一 至 十 六 层 为 高 区 ; 中 、 高 区水 源 来 自 学 生 公 寓 地 下 一 层 的 供 水 设 备 , 系 统 以 变 频 方 式运 行 。2. 2. 2. 2 生 活 热 水 系 统 :办 公 楼 热 水 供 应 分 高 低 两 区 , 管 路 布 置 均 为 上 供 下 回同 程 方 式 , 热 媒 来 自 锅 炉 房 , 热 水 经 本 楼 地 下 一 层 换 热 设备 送 出 , 水 温 为 6 5 5 0 , 水 泵 温 控 启 停 。管 理 式 公 寓 热 水 系 统 分 高 、 中 、 低 三 个 区 , 所 含 楼 层与 给 水 相 同 。 管 路 布 置 方 式 , 低 区 和 中 区 为 下 供 下 回 同 程式 , 高 区 为 上 供 下 回 同 程 式 。 热 煤 采 自 锅 炉 房 , 热 水 由 地下 一 层 换 热 设 备 产 出 , 温 度 为 6 0 5 0 , 水 泵 温 控 启 停 。2. 2. 2. 3 污 废 水 系 统 :污 废 水 有 不 同 的 排 出 途 径 , 办 公 楼 地 下 室 污 水 用 污 水泵 提 升 排 出 , 裙 房 层 单 独 排 出 , 三 至 十 九 层 在 夹 层 汇 合 后排 出 , 在 室 外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 管 理 式公 寓 地 下 室 污 水 用 污 水 泵 提 升 排 出 , 裙 房 层 单 独 排 出 , 五层 至 十 六 层 在 夹 层 汇 合 后 排 出 , 进 入 室 外 化 粪 池 , 经 处 理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 设 备 机 房 和 冲 洗 地 面 生 成 的 废 水 , 与 污 水 分 流 , 排 入 小 区 的 雨 水 管 道 。2. 2. 2. 4 中 水 系 统 :中 水 源 水 取 自 管 理 式 公 寓 地 下 一 层 和 五 层 至 十 六 层洗 浴 排 水 , 经 设 于 管 理 式 公 寓 地 下 一 层 的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后 成 为 中 水 供 水 。 供 水 分 低 区 和 高 区 , 低 区 为 地 下 一 至 十层 , 高 区 为 十 一 至 十 六 层 , 均 由 变 频 设 备 供 水 , 其 中 地 下一 层 至 三 层 供 水 设 有 减 压 装 置 , 以 消 除 过 剩 压 头 。 中 水 除供 给 本 楼 外 , 尚 有 一 部 分 供 给 办 公 楼 。办 公 楼 中 水 不 收 集 , 源 水 采 自 市 政 和 管 理 式 公 寓 。 地下 一 层 至 二 层 为 低 区 , 由 市 政 供 水 ; 三 至 十 层 为 中 区 , 十至 十 九 层 为 高 区 , 此 两 区 由 管 理 式 公 寓 水 处 理 设 备 供 水 。中 水 用 于 冲 洗 便 器 和 绿 化 。2. 2. 2. 5 雨 水 系 统 :雨 水 的 排 出 采 用 内 落 排 水 方 式 , 由 屋 面 雨 水 斗 收 集 , 经 管 道 汇 合 后 排 至 室 外 。 地 下 车 库 坡 道 和 窗 井 的 雨 水 由 明沟 引 入 废 水 坑 , 再 由 水 泵 提 升 排 出 。 空 调 冷 凝 水 与 雨 水 合流 , 共 同 排 入 室 外 雨 水 管 。2. 2. 2. 6 消 火 栓 系 统 :管 理 式 公 寓 与 办 公 楼 消 火 栓 系 统 为 一 个 系 统 , 在 管 理式 公 寓 地 下 一 层 消 火 栓 用 水 与 生 活 给 水 同 用 一 个 储 水 池 , 加 压 泵 设 在 地 下 一 层 , 稳 压 装 置 设 于 办 公 楼 的 屋 顶 。 供 水分 为 两 个 区 , 自 三 层 以 下 为 低 区 , 自 夹 层 以 上 为 高 区 , 管路 环 状 布 置 。消 火 拴 箱 设 单 拴 ,口 径 6 5 m m ,另 带 自 救 盘 。2. 2. 2. 7 自 动 喷 洒 系 统 :管 理 式 公 寓 与 办 公 楼 的 自 动 喷 洒 系 统 同 用 一 套 供 水 设备 , 该 设 备 布 置 在 管 理 式 公 寓 的 地 下 一 层 , 高 位 水 箱 设 于办 公 楼 屋 顶 。 系 统 装 备 有 湿 式 报 警 阀 , 各 层 设 有 信 号 阀 和水 流 指 示 器 , 在 消 防 中 控 室 可 实 现 自 动 监 控 。2.2.3 电气工程管 理 式 公 寓 与 办 公 楼 电 气 工 程 包 括 : 配 电 系 统 、 电 气照 明 系 统 、 防 雷 与 接 地 系 统 、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及 消 防 联 动 控制 系 统 、 楼 宇 自 控 系 统 、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 共 用 天 线 电 视 系统 、 广 播 音 响 系 统 、 保 安 监 控 系 统 组 成 。2. 2. 3. 1 配 电 系 统 :由 城 市 变 电 所 的 不 同 母 线 段 引 来 两 路 1 0 K V 高 压 电 源 , 有 办 公 楼 地 下 一 层 的 变 配 电 室 的 高 压 配 电 柜 向 1 # - - 1 0 # 学生 公 寓 ( 1 T - - 6 T ) 、 管 理 式 公 寓 ( 7 T - - 1 0 T ) 、 办 公 楼( 1 1 T 1 2 T )变 压 器 供 电 ;办 公 楼 变 电 所 内 设 两 台 8 0 0 K V A 干 式 电 力 变 压 器 , 分 别 本 工 程 动 力 及 照 明 供 电 ;2. 2. 3. 2 动 力 照 明 系 统 :电 力 设 备 配 电 以 放 射 式 配 电 , 对 重 要 负 荷 的 供 电 , 如电 梯 、正 压 风 机 、排 烟 风 机 、消 防 用 电 设 备 及 应 急 照 明 等 , 均 采 用 双 路 电 源 末 端 自 投 方 式 ; 本 工 程 的 照 明 光 源 以 荧 光灯 、白 炽 灯 为 主 。所 有 荧 光 灯 c o s = 0. 9 ; 在 主 要 出 入 口 、公 共 走 道 、 楼 梯 间 、 电 梯 前 室 均 设 有 疏 散 指 示 灯 ;2. 2. 3. 3 防 雷 接 地 系 统 :本 建 筑 属 二 类 防 雷 建 筑 , 在 屋 顶 设 置 避 雷 带 , 所 有 突出 屋 面 的 金 属 物 均 与 避 雷 带 相 连 接 。 利 用 建 筑 物 内 主 筋 作为 防 雷 引 下 线 , 作 为 引 下 线 的 两 根 钢 筋 从 地 下 室 至 屋 顶 焊接 ; 为 防 止 侧 向 雷 击 , 将 1 、 4 、 7 、 1 0 、 1 3 、 1 6 、 1 9 层 及屋 顶 平 面 圈 梁 内 的 外 侧 水 平 钢 筋 做 成 均 压 环 。 并 将 其 与 引下 线 可 靠 焊 接 , 将 所 有 铝 合 金 外 窗 与 均 压 环 相 连 。 电 力 系统 的 接 地 与 防 雷 接 地 连 通 形 成 联 合 接 地 体 , 总 接 地 电 阻 要求 不 大 于 1 欧 姆 。 本 工 程 采 用 T N - C - S 系 统 配 线 。2. 2. 3. 4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及 消 防 联 动 控 制 系 统消 防 控 制 中 心 及 消 防 水 泵 房 均 设 在 管 理 公 寓 一 层 , 是负 责 整 个 “ * * * ” 建 筑 小 区 的 消 防 监 控 指 挥 中 心 , 消 防 中心 内 设 消 防 报 警 控 制 盘 及 联 动 控 制 盘 , 消 防 电 话 主 机 及 紧急 广 播 设 备 ; 在 办 公 楼 一 层 设 置 区 域 报 警 控 制 盘 。 办 公 楼及 管 理 式 公 寓 都 设 有 智 能 型 感 烟 、 感 温 探 测 器 , 发 电 机 房装 设 有 差 定 温 感 探 测 器 , 变 电 室 电 缆 夹 层 装 设 有 线 缆 式 温感 探 测 器 , 各 楼 层 主 要 出 入 口 装 设 有 楼 层 指 示 器 、 手 动 报警 按 钮 及 消 防 对 讲 电 话 插 座 ; 在 管 理 式 公 寓 走 廊 、 公 共 场所 还 设 置 有 紧 急 广 播 扬 声 器 , 在 客 房 内 的 广 播 系 统 均 设 有消 防 切 换 装 置 ; 消 火 栓 按 钮 除 能 直 接 启 动 消 防 泵 外 , 并 按楼 层 及 消 防 分 区 的 划 分 通 过 信 号 模 块 反 映 至 消 防 中 心 。 办公 楼 的 防 排 烟 设 备 均 可 由 消 防 中 心 直 接 启 动 控 制 。 火 灾 确认 后 启 动 灭 火 设 备 , 切 断 着 火 层 及 上 下 层 正 常 照 明 等 非 消防 电 源 , 同 时 对 着 火 层 及 上 下 层 进 行 紧 急 疏 散 广 播 。2. 2. 3. 5 楼 宇 自 控 系 统楼 宇 自 控 系 统 主 机 设 在 管 理 公 寓 地 下 一 层 冷 冻 机 房 , 除 管 理 式 公 寓 外 , 监 控 干 线 还 引 至 办 公 楼 及 学 生 公 寓 , 管理 式 公 寓 的 制 冷 站 及 两 楼 的 空 调 机 房 、 变 电 所 、 发 电 机 房等 均 设 置 工 作 子 站 对 机 组 进 行 控 制 , 同 时 能 进 行 故 障 检测 、判断 与 显 示 ,通过 通 讯 网 络 实 现 远 程 控 制 与 数 据 交 换 , 达 到 自 动 监 控 、 节 能 的 目 的 。2. 2. 3. 6 综 合 布 线 系 统办 公 楼 为 高 级 写 字 楼 , 电 话 系 统 及 计 算 机 网 络 采 用 综合 布 线 系 统 。 利 用 四 对 无 屏 蔽 双 绞 线 结 合 竖 向 光 缆 , 采 用两 级 星 行 组 网 结 构 形 式 , 建 立 开 放 式 的 信 息 系 统 。 本 楼 地下 一 层 设 有 电 话 交 接 间 , 本 楼 垂 直 干 线 子 系 统 语 音 网 采 用三 类 大 对 数 电 缆 ,数据 网 采 用 光 缆 。水平 子 系 统 采 用 三 类 、五 类 四 对 无 屏 蔽 双 绞 线 。1 0 0 0 门 程 控 电 话 机 房 设 在 管 理 式 公 寓 裙 房 三 层 ,电话外 线 由 学 生 公 寓 引 来 。 由 电 话 机 房 引 出 电 话 电 缆 本 楼 各 层竖 井 内 的 电 话 组 线 箱 , 并 送 一 路 至 学 生 公 寓 电 话 交 接 间 。管 理 式 公 寓 电 话 系 统 采 用 传 统 布 线 方 式 , 标 准 层 每 间 客 房设 一 部 内 线 电 话 , 卫 生 间 电 话 与 客 房 电 话 并 机 。2. 2. 3. 7 共 用 天 线 电 视 系 统小 区 有 线 电 视 光 缆 由 办 公 楼 引 入 , 在 地 下 一 层 电 视 光缆 间 与 管 理 公 寓 引 来 的 卫 星 及 闭 路 电 视 信 号 混 合 、 调 制 、放 大 、 分 配 再 分 别 送 至 办 公 楼 、 管 理 公 寓 、 学 生 公 寓 。 有线 电 视 信 号 由 分 支 器 送 至 各 房 间 终 端 , 本 系 统 用 户 端 电 平按 7 0 + - 5 D B 设 计 。2. 2. 3. 8 广 播 音 响 系 统广 播 音 响 系 统 主 机 设 在 管 理 式 公 寓 顶 层 , 在 走 廊 、 公共 场 所 设 置 背 景 音 乐 加 紧 急 广 播 扬 声 器 , 客 房 音 响 设 有 音乐 、F M 调 频 广 播 等 四 套 节 目 , 其 选 择 开 关 、音 量 控 制 器 及扬 声 器 均 设 在 床 头 控 制 柜 内 , 平 时 播 放 音 乐 , 火 灾 时 由 消防 中 心 进 行 手 动 或 自 动 紧 急 广 播 切 换 。2. 2. 3. 9 保 安 监 控 系 统保 安 监 控 中 心 设 在 管 理 式 公 寓 一 层 , 与 消 防 中 心 同 室布 置 。 负 责 本 楼 以 及 小 区 内 的 保 安 监 视 , 保 安 中 心 装 设 闭路 电 视 监 视 屏 及 信 号 切 录 设 备 , 在 本 楼 及 其 余 各 楼 主 要 出入 口 均 装 有 摄 像 机 。3. 主 要 工 程 数 量见 附 表 一 。4. 施 工 组 织4. 1 技 术 准 备 工 作4. 1. 1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在 熟 悉 图 纸 的 基 础 上 , 有 针 对 性 的对 工 人 培 训 , 使 工 人 对 各 专 业 有 所 了 解 , 特 别 是 重 要 部 位要 细 致 讲 解 , 同 时 ,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与 工 人 共 同 讨 论 , 制 定出 比 较 好 的 施 工 方 案 , 提 高 质 量 , 缩 短 工 期 。 同 时 及 时 准确 地 做 出 施 工 预 算 , 编 制 好 材 料 使 用 计 划 。4. 1. 2 各 专 业 工 程 师 ( 工 长 ) 提 前 做 好 分 项 技 术 交 底 , 做 好 施 工 记 录 , 保 管 好 图 纸 和 技 术 文 件 资 料 。4. 2 施 工 人 员 组 织 的 准 备4. 2. 1 本 公 司 负 责 1 1 # 、1 2 楼 通 风 空 调 、给 排 水 、强 弱电 施 工 , 施 工 工 程 量 较 大 , 工 艺 复 杂 , 根 据 专 业 划 分 及 工程 量 设 置 组 织 管 理 机 构 , 组 织 机 构 见 附 图 一 。序 号工种 名称计 划 人 数4. 2. 2 施 工 班 组 按 专 业 及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组 成 六 支 施 工队 , 根 据 施 工 进 度 要 求 由 项 目 经 理 进 行 人 员 的 统 一 调 配 。作 业 人 员 安 排 如 下 表 :1通 风 工3 02管 道 工4 03电 工5 04电 气 焊 工3 05钳 工2 06油 漆 工1 07起 重 工58普 工5 0合 计2 3 54. 3 现 场 临 时 设 施 :4. 3. 1 现 场 办 公 区 临 设 设 在 城 建 七 公 司 南 侧 , 紧 邻 知 春路 边 。 现 场 临 设 内 不 允 许 住 人 ( 除 值 班 人 员 外 ) , 所 有 参施 人 员 均 在 施 工 区 外 居 住 。4. 3. 2 根 据 本 公 司 专 业 施 工 要 求 , 不 能 露 天 加 工 作 业 , 加 工 场 地 设 在 楼 内 。 ( 办 公 区 平 面 图 见 附 图 二 ) 。4. 4 施 工 组 织 安 排4. 4. 1 暖 通 、 给 排 水 工 程根 据 工 程 进 度 情 况 及 甲 方 要 求 竣 工 日 期 , 我 公 司 准 备在 基 础 结 构 验 收 后 开 始 地 下 部 分 的 各 种 专 业 管 路 的 安 装工 作 , 并 同 时 配 合 土 建 结 构 进 度 进 行 立 管 安 装 。 具 体 流 程如 下 :( 1 ) 准 备 阶 段 :看 图 图 纸 会 审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加 工 件 制作 验 收 保 管 施 工 机 具 准 备 。( 2 )施 工 阶 段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配 合 结 构 预 留 预埋 孔 洞 清 理 材 料 进 场 验 收 风 、 水 管 路 安 装 水 管 路 压 力 冲 洗 、 试 压 设 备 、 阀 件 进 场 验 收 、 安 装 各 系 统 调 整 调 试 资 料 收 集 、整理 验 收 、竣工 。4. 4. 2电 气 工 程根 据 工 程 特 点 与 系 统 划 分 , 本 工 程 划 分 为 配 合 预 埋 期 、安 装 调 试 期 。 针 对 配 合 预 埋 量 较 大 , 派 专 人 套 丝 , 管 内 除毛 刺 。 安 装 调 试 期 根 据 系 统 进 度 安 排 并 派 技 术 较 强 人 员 负责 。具 体 施 工 流 程 分 以 下 两 个 阶 段 :( 1 )准 备 阶 段 :看 图 图 纸 会 审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加 工 件 制 作 验 收 保 管 施 工 机 具 准 备 。( 2 ) 施 工 阶 段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材 料 发 放 配合 基 础 接 地 网 焊 埋 配 合 预 埋 管 路 施 工 桥 架 、 线 槽进 场 验 收 安 装 电 缆 、 导 线 敷 设 及 封 闭 母 线 安 装 设备 器 具 进 场 验 收 、 安 装 各 系 统 调 整 调 试 资 料 收集 、 整 理 验 收 、 竣 工 。5. 施 工 方 法 和 技 术 措 施5. 1 通 风 空 调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要 求 和 技 术 措 施5. 1. 1 风 管 加 工 、 安 装 、 保 温本 工 程 楼 体 结 构 简 单 , 通 风 管 道 不 多 , 工 程 量 不 大 , 施 工 前 施 工 人 员 要 认 真 审 阅 图 纸 , 分 清 不 同 用 途 通 风 管道 , 采 用 不 同 壁 厚 镀 锌 钢 板 及 不 同 的 加 工 工 艺 。 用 料 规 格要 求 符 合 规 范 和 设 计 要 求 , 为 节 省 材 料 、 方 便 施 工 , 风 管加 工 时 , 不 合 格 品 不 得 进 入 下 一 道 工 序 , 要 求 质 检 人 员 和班 长 严 格 把 关 , 风 管 成 品 要 按 系 统 及 排 管 顺 序 统 一 编 号 , 为 下 一 步 安 装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风 管 和 配 件 的 钢 板 最 小 厚 度 ( m m )风 管 大 边 长 ( m m )风 管中 低 压 系 统高 压 系 统1 0 0 3 2 00. 50. 50. 83 6 0 4 5 00. 60. 60. 85 0 0 6 3 00. 80. 60. 87 0 0 1 0 0 00. 80. 80. 81 1 2 0 1 2 5 01. 01. 01. 01 4 0 0 2 0 0 01. 21. 01. 22 5 0 0 4 0 0 01. 21. 21. 2圆 形 风 管 直 径 或 矩 形圆 形矩形 风 管排 烟 系 统 风 管 、 加 压 风 管 、 排 风 兼 排 烟 厚 度 采 用 1. 2 厚 镀锌 钢 板 制 作 。( 1 ) 风 管 制 作 前 , 要 检 查 材 料 的 质 量 是 否 合 格 , 有 无 合格 证 或 质 量 鉴 定 文 件 , 进 行 外 观 检 查 ,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