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消防安全制度.pdf
变电站消防安全制度1)严禁在变电站电气设备周围动火,如因工作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消防措施。2)设备间的防火通道,必须保持通道畅道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堵塞.3)值班室的消防设施、工具和器材,应保持完整无缺,要有专人每月检查一次,对损坏及过期的应及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更换,不得拖延。4)防火工具、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方便使用,不得随便动用。5)易燃、易爆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6)低压室、调光器室、柴油发电机房、监控室、值班室内严禁吸烟,并应悬挂“禁止烟火的标志牌.7)变电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8)变电站电气设备失火时,应立即按下列规定切断电源后进行救火:a用开关和刀闸断开着火部分。当需要拉开手车时,应注意不要带负荷拉刀闸。当火情对邻近设备有严重威胁时,应立即自行切断电源,并拉开相应的开关和刀闸,不得强行操作。b只有在切断电源后,方可对着火设备灭火。严禁在着火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救火。c对注油设备(如变压器)严禁用水灭火。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黄砂灭火。灭火机药物喷射时,严禁喷射带电设备,并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d变电站发生火灾,若无法扑灭,应立即打电话(119)请求救火,当消防队赶到现场时,应对消防负责人交待清楚,对带电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要对消防人员的动作安全及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