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的制度.pdf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的制度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的制度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的制度范文系统在现代工作中占有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本钱,自动化考勤系统越来越受到各个企业,甚至政府机关单位的关注。下面爱汇的考勤规章的制度,供你参考。一、目的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标准公司的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补充规定。凡本公司除经理级以外的全体员工均适用本方法。三、出勤补充规定 二、适用范围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须说明情况,并在24 小时内填写补卡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后交人事部存档。当月因个人原因补卡超过 5 次(含 5 次)的,记旷工一个班处理。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超过 30 分钟或累计次数超过 10 次的,以旷工一个班处理。3、员工打过上班卡后必须马上进入工作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外出及回宿舍办理私事,违者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分 1050元。四、公出补充规定1、员工需外出办理公事,应填写公出单,假设在打卡时间范围内,必须要先打卡后外出,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填归来时间,正常补填时间不超过24 小时,逾时作未打卡处理。2、员工公出期间不得处理私人事宜,一经发现,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分 20100 元。五、补充规定1、加班应预先方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提前经过其直接主管经理批准方可实行。如遇突发事件或客户需要进行加班,必须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补填加班申请表,任何没有提前申请及审批或不被批准的加班被视为个人行为,加班期间应正常打卡,否那么不予记加班。2、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销售、市场、设计、技术等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调整的时间不记作加班。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其他需要临时加班的,应主动加班工作,加班不计加班费或调休。五、请假规定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因病或因伤须于工作日休息或就医的,应该事先向其直接主管经理请假,并填写员工请假单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方式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如果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经总经理批准后,还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需请长假的员工必须提前15 天向人事部门申报,经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休假。2、部门主管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内(含 2 天),由其部门主管经理签字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即可;请假 2 天以上需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由总经理审批。1.总那么1.1 考勤是本商场管理工作的根底,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1.2 商场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1.3 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2.考勤员职责2.1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2.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2.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2.4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3.考勤记载符号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夜班、方案生育假、看病、倒休:。4.各部门应在 28 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 5 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商场人事部。5.事假5.1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5.2 一般员工请假 4 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 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商场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5.3 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缺乏 4 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 月底前到商场工作者为 11 日,3 月至 5 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8 日;6 月至 9 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 5 日;9 月至 11 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 2 日;12 月到商场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缺乏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缺乏的日数按加班处理。6.病假6.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6.2 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 9 年的员工按 75%计发工资;工龄满 4 年(合 4 年)的员工按 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 4 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6.3 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7.工伤7.1 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 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8.婚假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 4 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 26 周岁、女 24 周岁)者增加另婚假 6 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9.丧假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 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 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10.产假、方案生育假10.1 产假一般为 57 日,5 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 30 日,双胞胎产假为 70 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10.2 符合晚育年龄(女 24 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 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 日以内的假期,按方案生育假记录考勤。10.3 女员工方案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10.4 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10.5 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 3 日的方案生育假。10.6 员工如果 1 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11.探亲假11.1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11.1.1 工作期满 1 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11.1.2 员工丧偶已满 1 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 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11.1.3 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11.1.4 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11.1.5 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 3 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11.2 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11.2.1 各种学校毕业生,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11.2.2 员工在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11.2.3 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11.2.4 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11.2.5 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 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 20 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11.3 员工探亲假期11.3.1 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 个月。11.3.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 日。11.3.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11.3.4 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商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11.3.5 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11.3.6 探亲假原那么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11.4 探亲假管理11.4.1 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11.4.2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方案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12.加班倒休12.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商场领导批准。12.2 主管人员平时加班 3 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缺乏3 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12.3 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 150%计发加班工资。12.4 商场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 200%计发加班工资。12.5 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13.旷工13.1 凡以下情况均以旷工论处:13.1.1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13.1.2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13.1.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13.1.4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13.1.5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13.2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14.本方法未尽事宜按商场有关规定执行。15.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为标准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特通知如下:一、考勤是考查员工工作出勤情况的记录,公司考勤实行记载式和电子考勤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员工考勤记录必须真实。二、电子考勤打卡:公司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等进出公司时必须按规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员)。三、记载式考勤:公司各部门(车间)确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记载考勤。每月考勤核对无误,并在“考勤员”一栏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行政部。四、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随意串岗、脱岗、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五、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先报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前方可外出;经批准外出办事或因公不能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当天或次日回公司后报单位考勤员核实记载。外出办事批准权限:1、部长以上,报公司经理同意;2、主管、主任,报各部部长同意;3、其他员工,报各单位负责人同意。六、行政部保卫办负责监视员工上下班及进出公司打卡情况,对违规打卡行为进行登记后报行政部。七、电子和记载式考勤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做到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或包疪、隐瞒虚假事实,一经发现,扣罚当日工资;属考勤员或单位负责人审核责任的,追究相应责任,扣罚分 2 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八、本规定自 11 月 18 日起,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