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pdf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担保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度本办法。第二条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范围是指以河南国赢投资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信用、资产,对外担保的所有担保业务。第三条 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坚持风险分散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预测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或零风险。第四条 公司实行在执行董事领导下的风险控制评审委员会,风险控制评委员会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所有公司的担保业务必须经风险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风控部对风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五条 风险部是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对担保业务的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全程监督、及时反馈。公司的客户服务部要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也要责无旁贷控制各自业务中的风险,业务文书必须经风控部的查阅。第六条 风险控制部的岗位职责1、出具、审核担保业务各类合同;2、从法律角度分析各项目法律风险。、负责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管理,风险预测及完成项目的风险监控、监督、3 复审工作。4、向风控委员会提供咨询审查意见、认定和创新。5、负责本公司各项制度及业务合同、协议的制定,审查是否合法合规。6、负责本公司逾期代偿资金的催权、追偿及诉讼业务。7、负责本公司各部及员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工作。8、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1 第七条 风控部责任规则原则是,谁主办谁负责、谁监控谁清权的责任负责制,同时遵循与客户服务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奖罚分明管理制度。第八条 风控部实行二审评审制度,即初审、综合评审上会决策的制度,最后出具评审项目调查报告。第九条 严格执行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即项目受理制度、立项制度、逐步筛选培养公司的优质客户群,并对各客户建立信誉跟踪调查档案。第十条 对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客户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立项。1、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还使用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连续正常生产经营不是一年。3、企业或个人信用较差的。4、资金负债率 40%以上者。5、公司有涉诉条件,争议标的超出公司净资产的30%以上者。6、公司高层领导有涉诉违法犯罪情况的。7、公司有贷款已出现久息逾期,非正常理由展期的。8、连续逾期三次以上。9、企业中高层领导一次或三个月内更换四分一以上。10、企业中高层领导,控股股东一次性更换四分一以上。11、企业提供资料有重大虚假。12、其它风控委员会和股东会认为不能立项的。第十一条客户在担保业务中出现久息、逾期、非正常逾期或不按时提供财务报表等不实信用资料,以及不配合风控人员跟踪监管的,不再办理担保业务.第十二条反担保措施加强反担保措施的保护,加强反担保流程的控制完善,质、抵押物品登记保管,但也不能因为客户反担保物可靠、充分而降立项条件和评审要求。2 第十三条合理设置反担保措施,力求抓住核心控制因素,力求避免出现影响其反担保措施实现的因素,或司法实践中无法得到支持变现的现象.第十四条反担保物调查、调换、置换,必经风控委员会评审后做出决定,其它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反担保物。第十五条风控部工作重点是贷款融资到期项目收回贷款工作和代偿工作,要重点监控客户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做好代偿涉诉案件的处理。第十六条风控部、风控委会员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制的民主评议原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风控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修改或补充。第十八条本办法从颁布开始实施.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