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制度汇编.pdf
1 为了规范矿井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矿根据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在原有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编制西易煤矿各种规章制度汇编。西易煤矿各种规章制度汇编 包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三大部分.管理制度包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文化、后勤管理、其他制度等八大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西易煤矿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包括西易煤矿各岗位操作规程。矿井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使管理工作中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班前会安排工作同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星期二、五必须召开安全会.2.矿每天的安全生产交班会和安全生产碰头会必须讲当天安全工作和次日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3.根据矿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的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4.每月6日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总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办公会由矿长组织召开,矿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5。安全办公会议要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落实各级领导检查时所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制定安全措施并分解具体 人员,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追究责任。6.听取与会人员的汇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安全隐患处理与责任。7.强调抓管理、抓安全、抓质量标准化,矿领导跟班,现场指挥,隐患现场解决。8。研究全矿安全工作中有倾向的问题,议定相应安全措施、推动安全工作。9.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安全目标计划、分析思想状态、议定开展安全活动及思想教育工作,讨论决定奖惩事宜。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依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消灭死亡事故,杜绝重伤、轻伤事故发生是我矿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职责,遵守如下制度:1、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应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部责任。2、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者及监督检查者,应搞好分工协作,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为矿长负责。3、各队长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者,对本井所辖区负有安全领导责任,应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直接为矿长负责.4、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班检制,每班必须对 井下巡回检查,严禁空检、漏检,对涉及到安全的行为与事项有权采取制止。停产整顿以及处罚当事人措施.5、各队长要积极配合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工作,采纳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验与建议。6、在安全生产上,每一员工都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对威胁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工作地点员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员工有权拒绝作业。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成立安全费用管理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通风区长 成员:安全部、通防部、生产技术部、各采、掘辅助队的主要领导。二、煤矿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原则 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是企业按照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三、煤矿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我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5元/吨煤 四、煤矿生产安全费用具体适用范围: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监测监控系统;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9、煤矿安全救护、救护通讯、煤矿安全整顿经费及煤矿瓦斯监控信息网络支出;10、采煤方法改革支出;11、其他与采煤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五、安全费用与成本费用的界限 以下项目由成本费用列支 掘进、开拓、回采材料 井下机电:机电安装、拆除、维护等材料;井下运输:铺设轨道、道岔、道枕、架线和巷道机头维护、掘开头延伸等材料;井巷维修:运输大巷、上下山准备巷和工作面顺槽等在用巷道维修消耗的材料;井下其他材料:提升、通风、排水、及非进尺(煤仓、水仓、风桥、峒室、闭墙)和回收等生产环节消耗的材料;井上辅助材料费:地面机电加工修理、运输、排矸、材料配件供应、供电、供风、供水、供气、通讯、头灯等生产材料;六、安全费用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 1、年度建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 矿属各部门要根据我矿本年度生产衔接、工程布置,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及时提出年度建议预算和预算的可行性报告.具体编制、审批、执行程序按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煤矿有限公司内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2、安全费用年度预算的调整 年度计划需要进行调整的,除按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煤矿有限 公司内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执行外,经安全矿长签字,报矿长签字,方可报财务室。3、安全费用月度预算的审批、执行(1)矿属各部门要由专人编制月度预算.编制预算时,要以本矿安全费用为标准。经本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签字、安全通防部分管领导签字、矿分管安全矿长签字后,报财务室审批。(2)相关部门按审批预算及时组织材料、设备,对产品厂家进行资格认证,选择质优价良的产品.产品到货,使用部门要按计划时间实施完成,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七、安全费用建账管理 1、机电系统要责成专人对全矿安全费用中的设备进行建账造册、动态管理。2、矿属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安全费用执行情况分材料项目、专用工具项目、设备项目、工程项目单独建账管理,详细记录领用和支出情况,有出入库手续,动态管理。八、安全费用检查,验收制度 1、由安全部、通防部、生产技术部、后勤部等有关部门参加,每季度对矿属各部门的安全费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年底,对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汇总。检查验收内容包括:(1)年度安全费用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2)安全费用项目材料的使用情况;(3)安全费用项目专用工具、设备的建账情况;(4)安全费用项目专用工具、设备的动态管理;2、财务室要对各部门审批的预算、调整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管理。对大型材料(电缆、钢管、钢丝绳),价值较大的材料(防暴警示灯、防爆照明灯)、仪器仪表、专用工具、设备的出账情况进行验收管理。保证帐、物、卡相符,确保安全费用的合理、及时投入。如发现帐、物、卡不相符现象,矿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矿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3、通风系统要责成专人对全矿综合防尘的安全投入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综合防尘安全费用的及时、有效的投入.并纳入矿经济责任制考核.4、到货验收制度。对以上提到的价值较大的材料、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设备到货时,机电部门要及时通知安全部、财务室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制验收表。否则,不予结算。5、年末,财务室要组织全年安全费用购置材料、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安全物资库存情况以及管理和使用效果的检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保证安全费用的规范管理和合理有效使用.九、安全费用交旧领新、报废管理、赔偿制度 安全费用中的专用工具、设备要严格执行矿资产管理交旧领新制度、赔偿制度;专用工具、设备损坏后,严格追究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专用工具、设备需要报废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鉴定后方可报废.十、安全费用考核制度 1、矿属各部门要按时报送生产安全费用年度建议预算,推迟一天,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2、供应、机电系统要对各部门所报安全费用预算及时组织材料、设备,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如有延误,矿将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500元。严把材料、设备的质量关,出现不合格、不完好现象,矿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对不按预算落实、组织实施生产安全费用项目的部门,矿将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500元.4、在生产安全费用实施过程中,对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的部门,矿将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500元。十一、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室,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财务室。十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安全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超前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达标”的工作原则,实行矿级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制,部室及队组负责人对分管系统、矿负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第一责任.2、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专业指导组负责人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考核办公室(达标办)设在安全部,具体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考核工作,达标办主任由安全部部长兼任.3、全矿上下要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西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技术标准、规程查治生产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标准化、程序化作业规定。努力实现思想达标、行为达标、管理达标。4、全矿干部员工必须熟知掌握标准化管理的规定、条例、细则,熟知掌握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及岗位工作标准.5、全矿上下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人的行为达标、设备设施的达标以及现场作业环境的达标上.对排查确定的各级各类隐患问题,职能部门要及时跟进,达标办要跟踪督导、严格考核,确保规范及时、整治到位.6、各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专业指导组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 指导、考核工作,依照标准严格自检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案.7、各系统、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常态管理、常态达标。部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严明奖罚,并纳入各单位年终双先评比的重要依据。8、对达标工作自检不深不细、显见安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隐患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现的重复问题,每件给予责任单位或负责人200500元罚款,造成影响或后果的从重处理。9、每月末,达标办依据对各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专业指导组的工作质量情况提出奖罚意见,奖罚标准原则上按200300元执行。10、矿对各达标单位采取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视考核评定的具体情况兑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目的是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1、新进矿的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准上岗。2、特殊工种工人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后,并参加上级部门的学习复审考核,持证上岗。3、矿长 需要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矿长资格证,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的定期轮训.参加每年一次的安全知识和理论考试,通过审查和复训。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工作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教育培训不得上岗操作。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2)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作业工作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6)执行入矿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安全教育。6、综合工作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7、特殊工种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全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3、“五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五定”原则。措施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治理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专项制度。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通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7.存在隐患的队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8.各队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存在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掘或者停止使用。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队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队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队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措施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1.查思想:主要查干部,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的做到了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查各队组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矿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贯彻、执行情况.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查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情况,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管理。敲邦问顶工作到位情况;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三专两闭锁;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畅通、通风设施是否牢固可靠;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有效;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二、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1.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跟班安全员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对现场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由矿领导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全覆盖的安全监督检查。2.安全查岗:不定期对部分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3.特殊检查: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特点,开展春秋两季大检查重点 防止瓦斯,矿井火灾事故检查、新采掘工作面投产前、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前进行检查。检查采掘工作面过构造、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执行落实情况。三、基本要求:1.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各队队长、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矿领导参加、安全部长,根据本矿具体情况,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季节变化状况,布置检查地点。按采煤、掘进、机运、通风不同工种划分若干小组进行分区域全面检查。2。由矿安全部牵头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矿领导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参加.3。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4.发现重大隐患问题,要坚决停产处理.不消除重大隐患不准生产,消除重大隐患后验收复产。安全部填写隐患表三份,送交被检查对组,调度室各一份、安全部存档一份。5.检查所查隐患,由各部门所查队组,负责按“五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时间)填写“安全隐患表”,定期复查。6.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人为造成的隐患,按矿处罚规定追究责任。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安全技术方面的各类工程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绘制、编制必须由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2.各类工程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具备工程师资格的各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准执行.3。所有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方案)等编制,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4。根据矿井灾害及地质变化情况,技术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有关安全工程设计及安全措施。5。对擅自修改和拒不执行已审批的安全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矿将严肃追查,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2、对新进的防爆防备,必须认真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3、对验收合格的防爆设备,应有记录,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验收情况、设备检修人、设备验收人,设备验收时间).4、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长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防爆检查员应重新检验。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防爆和完好标准进行,对没有合格证的设备一律不允许安装。6、定期对开闭锁继电保护装置、计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整定,其检验周期为一年。7、避雷器、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测试一次。8、各类电器检验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9、新装、大修变压器后必须进行检测。10、井下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11、各种保安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使用中每年进行一次试验。12、计量仪表每二年检验一次。13、矿井主要设备(主扇、水泵、绞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测试。14、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15、井下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每季检验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16、井下接地网电阻每季测定一次。17、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人车罐笼等除日检外,还要定期检修,月检,半年检,其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18、加强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对我矿主要灾害必须强化预防管理,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1.瓦斯灾害预防。(1)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2)进回风巷道,做带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3)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4)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5)矿长、总工程师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不松手。(6)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7)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8)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2。火灾预防.(1)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2)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3)强化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4)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5)逐步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和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将自燃发火的程度降到最低;(6)每天都对井下密闭、采空区和其他可能容易发火的地点,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监测结果要有专门记录;(7)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汇报,矿长接到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并制定出治理灾害措施,进行治理,如威胁太大,本矿不能处理,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以求得支持帮助处理.3。煤尘预防。(1)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其中煤巷50米岩巷100米安设一组;(2)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洒水降尘;(3)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二、顶板事故预防:(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部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2)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加强支护;(3)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4)强化巷道维修,尽量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5)工作前、工作中严格敲邦问顶制度;(6)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三、机电事故预防:1。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2。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杜绝失爆;3.停送电必须是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4。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5。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四、提升运输事故预防:1.提升设备质量、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超负荷提升;2。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 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3。主提升设备设施及钢丝绳必须每天日检和定期检修并做好记录;4。斜坡一坡三档、声光信号必须每班检查;5.斜坡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必须每天检查并作好运行记录;6。加强绞车司机、信号工及摘挂钩工培训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7.人力运输必须严格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推车。五、水害事故预防: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准确掌握周边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井涌水情况;2.采空区,上山的密闭必须牢固可靠,防止造成灾害;3。井下水仓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每年清挖一次;4。水泵排水能力应大于涌水量,中央泵房必须要备水泵作备用。5.水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无淤泥、流水畅通。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矿井建立应急救援制度,按年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二、预案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并邀请专业救护队进行指导.三、预案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矿长批准。四、在每季开始前15天,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五、预案的贯彻和执行:1。已批准的预案由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贯彻执行。2。已批准的预案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组织学习,并熟悉避灾路线。各专业队应负责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避灾路线和预案相关内容的人员,不准下井工作,亦不准从事井口检身、调度、充电灯工作。预案如有修改和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3。已批准的预案应报送签约服务的平鲁救护队。4.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戏,对演戏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纠正。5.已批准的预案连同所附工程图和表册,应分别送交矿长、副矿长、安全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各一份。上述单位和负责人应经常或定期检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6。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1)本矿矿长(2)井下值班矿长和各副矿长(3)本矿充电工、主扇工等相关人员(4)西易集团相关人员(5)救护队联系人(7)定点医院联系(8)其他联系人 7.上报时限:发生死亡事故,10分钟内报至矿长,1小时内报至主管部门并报安监、公安、保险等部门;发生轻、重伤事故,10分钟内报至矿长,24小时内由矿长报至集团公司,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同死亡事故报告程序。8。上报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死亡人数、受伤人数.(2)未从井下撤离的人数和位置。(3)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人数和位置.(4)事故性质的初步判定。9.应采取的紧急措施:(1)在井下发生火灾时: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生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关人员的巷道工蔓延.切断火区电源.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 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等都必须:(2)在矿井发生瓦斯爆炸时、煤尘爆炸事故时:迅速组织撤离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和范围.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迅速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并规定为处理事故必需的设备,材料的储存数量和存放地点。(3)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时:迅速撤退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切断通向灾区电源;对充满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气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巷道中排出矿井;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的煤(岩),并规定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的存储数量和存放地点;(4)在发生透水事故时 撤除灾区人员,及时关闭水闸门,并规定关闭顺序;在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他管路作临时排水管);针对性具体情况进行阻水;在有流沙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的建筑位置和顺序;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5)在发生冒顶事故时: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积极回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在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岩石的堆积状态;在提升设备发生事故时,应规定利用急救绞车和其他设备的程序操作负责任.1.各单位各部门有关人员在预防灾害和处理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1)预案应根据各级干部和工人岗位责任制以及职能部门业务安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在预防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使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都能落实到每个人身上.(2)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是负责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3)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有关人员和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矿总工程师:负责技术工作和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召集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待命工人,保证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矿山救护队队长: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援救和事故处理;有关职能部室、队、班长:负责查明留在本采区或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退到安全地点或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事故性质、完成有关抢救任务;矿值班调度员:立即控制井口,防止盲目施救扩大事故;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矿灯负责任:根据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外,对没持有经矿长签发的特别许可证的人员,立即停止发给矿灯;运输队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往井上,保证救灾的人员和器材能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为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安全奖惩对安全工作的奖励约束作用,促进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经矿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规 定如下:一、总则 1.认真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科学、合理、正规、有序的组织生产原则,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坚持事前控制、隐患追究与事后问责相结合,现场不达标、存在隐患必须进行停产整改,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让位与安全,必须在完善安全基础后在组织正常生产。2。杜绝瓦斯、水、火、顶板、提升运输等各类重大事故,消灭重伤以上事故,地面不发生轻伤事故,全矿实现全年。3。月度安全责任奖资金来源,按吨煤提取1元建立安全奖励基金,逐月考核,逐月发放,矿安全基金由矿长统管,安全部分管,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本年度资金结余接下年使用。二、得奖条件:1。全矿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2。本人当月无严重“三违”和事故直接主要责任。3。本人当月出勤达到法定工作日,下井天数达规定次数和要求。三、月度安全责任奖处罚:1.矿发生重伤以上(不含重伤)事故,全矿停发月度安全责任将,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队的对干安全责任奖对等扣罚。2.通风队、机运队、提升队发生重伤事故、重大隐患事故本队工人全部停发当月安全责任奖。3.矿质量标准化不达标停发矿管理人员当月安全责任奖,对质 量标准化不达标停止发本队当月安全责任奖。四、其他规定:1。安全部门负责于次月1日18日前将上月安全奖励和安全考核处罚的详细情况传递综合部人力资源组。2.对于一人兼双职人员,就高标准执行,不同时享受两项奖励标准。3。对于在工程质量验收,隐患信息反馈排查治理,安全预想、危险因素预控管理、火工品管理、事故调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有功人员根据情况一次性奖励。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按工程制定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2、新工人必须接受操作规程培训,并熟练操作规程内容和技能.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定时向作业人员贯彻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程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的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的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日常工作中要敦促和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办事。4、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增加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应通过审批后,对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操作规程。对不合理的部分删减,对日常中的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研究后,补充至操作规程中.入井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的人员不得入井。2、带病者、精神不饱满、疲倦者不准入井。3、酒后人员严禁入井。4、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者严禁入井。5、穿化纤衣服者严禁入井。二、入井前的安全准备 1、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好矿灯及自救品。2、领取矿灯时要认真检查矿灯是否良好,检查内容:(1)灯头有没有损坏、灯圈是否松动、玻璃罩有没有破裂。(2)矿灯壳是否损坏、破漏电解液。(3)灯线外皮是否完好、有无明接头、灯线接头是否良好.(4)灯锁是否良好、灯光是否亮。3、必须准备好当班所用工具、材料和检修用零配件。4、随身携带的啄子、锯、斧头和钎子的锋利工具的尖锐部分要包好防护套以免碰伤自己或他人.5、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明确自己的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6、入井时自觉遵守纪律,排队接受检身工的检身检查。7、上级机关入井检查应先与矿方取得联系待作好安全安排后方可 入井,并遵守矿方的安全规定。8、生产班下班必须统一出井,班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向矿调度室汇报.9、出井人员应及时到充电房交回矿灯。三、井下行走时的安全 1、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并能正确判断各种信号的规定内容听从信号指挥.2、自觉爱护各种信号设备不利随便拨弄和损坏信号设备更不能擅自发出信号以免造成事故甚至引起事故。3、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矿井下各主要巷道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以免迷失方向。4、在井巷中行走时发现矿车驶来应站在躲避洞或宽处让车不得与车辆抢道。5、斜巷井内禁止行车时行人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6、井下人员除安排的检查、检修人员外不得跨越设置的栅栏、危险警告牌等隔离设施.更不得私自拆除所设栅栏或破坏标记以防他人误入.7、井下人员通过风门时,应及时随手关门;禁止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8、井下人员应爱护机电设备除检修人员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弄机电设备。9、井下人员不得随意敲打水管、电缆等设备,以免损坏引发事故.10、井下人员遇有风筒损坏电缆掉落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11、井下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不得离岗、串岗、擅离职守。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我矿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人 凡我矿在籍职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安全生产的各届人士均可举报。二、举报对象 矿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在籍职工 三、举报内容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1、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2、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4、对实施关闭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5、违法开采,破坏国家资源,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6、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7、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8、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9、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10、矿工违规、违章作业的.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 1、举报、投诉地点分别设在矿安全部和矿调度室、集团安监部。2、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公司安.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搞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一、凡属当班矿级井下值班领导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 30 分钟上班,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并在指定地点交接做好交接记录。三、接班的人员到达岗位后,根据交接班的主要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再看上一班的记录,然后双方再进行交接签字.四、交接的人员必须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除填写值班记录外的还要口头详细交接)。1、安全情况:采、掘、机、通、运等五大项,特别是“一通三防上的关键问题,水、火、瓦斯、顶板、支护、粉尘、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2、本班主要经验教训及下一班的应注意事项.3、生产或检修以及整治情况。4、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5、文明生产情况。五、接班人认为上一班交待的情况已经清楚,并与自己检查的情况一致方可进行签字,完清交接手续。六、接班人员如发现本班人员未完成应尽职责或交接不清,应当面提出,经双方签字为准。七、井下现场接班人员接了班就必须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安全部在立井井口建立入井检身和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指定井口把钩工为入井检身和清点登记的主要责任人.2、每个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胶靴、矿灯、携带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喝酒后入井。3、每个入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