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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15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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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15755.pdf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1 事 故 发 生 单 位主 要 负 责 人 不立 即 组 织 事 故抢 救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80%的罚款;(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2 事 故 发 生 单 位主 要 负 责 人 迟报 或 者 漏 报 事故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80%的罚款;(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迟 报 事 故 的,属 一般 事 故 的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处上一年年收入40以上 60以下的罚款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迟 报 事 故 的,属 较大 事 故 的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处上一年年收入60以上 80以下的罚款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漏 报 事 故 的,属 一般 事 故 的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处上一年年收入40以上 60以下的罚款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漏 报 事 故 的,属 较大 事 故 的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处上一年年收入60%以上 80%以下的罚款 3 事 故 发 生 单 位主 要 负 责 人 在事 故 调 查 处 理期 间 擅 离 职 守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80%的罚款;(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在 事 故 调 查 处 理期 间 擅 离 职 守 的,属 一 般 事 故 的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处上一年年收入60以上 70以下的罚款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在 事 故 调 查 处 理期 间 擅 离 职 守 的,属 较 大 事 故 的 单位主要负责人 处上一年年收入70以上 80以下的罚款 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续 1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4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谎 报 或者 瞒 报 事 故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至 100%的罚款;(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100万元以上 300万元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以上 80%以下的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3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0%以上 100%以下的罚款 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续 2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5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伪 造 或者 故 意 破 坏 事 故 现 场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至 100%的罚款;(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0%以上 85%以下的罚款 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5%以上 90%以下的罚款 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续 3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6 事 故 单 位 转 移、隐 匿 资金、财 产,或 者 销 毁 有关 证 据、资 料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至 100%的罚款;(三)转移、隐 匿资 金、财 产,或 者 销 毁 有 关 证 据、资 料 的;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0%以上 85%以下的罚款 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5%以上 90%以下的罚款 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续 4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7 事 故 单 位 拒 绝 接 受 调查 或 者 提 供 有 关 情 况和 资 料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至 100%的罚款;(四)拒 绝 接 受 调 查 或者 提 供 有 关 情 况 和 资 料 的”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0%以上 85%以下的罚款 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5%以上 90%以下的罚款 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续 5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8 事 故 单 位 在 事 故 调 查中 作 伪 证 或 者 指 使 他人 作 伪 证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至 100%的罚款:(五)在 事 故 调 查 中作 伪 证 或 者 指 使 他 人 作 伪 证 的;”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150万以上 200万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0%以上 85%以下的罚款 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200万以上 250万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85%以上 90%以下的罚款 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续 6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9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在 事 故发 生 后 逃 匿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至 100%的罚款;(六)事 故 发 生 后 逃匿 的;”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150万以上 200万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100%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200万以上 250万以下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100%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续 7 序号 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 违法主体 裁量标准 11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对事 故 发 生 负 有 责任 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事故 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3 5 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3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10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 2 人死亡,或者 6 9 人重伤,或者 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1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 造成 3 6 人死亡,或者 1029 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000万元以上 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2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 6 10 人死亡,或者 3049 人重伤,或者 3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发生单位 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注:1、此条例有参照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进行细化。2、“以上”、“小于”包含本数,“以下”、“大于”不包含本数。3、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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