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经济法概论B》考前模拟主观题解题指导.doc23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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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经济法概论B》考前模拟主观题解题指导.doc23327.pdf
东财经济法概论 B 考前模拟主观题解题指导 本 复 习 题 页 码 标 注 所 用 教 材 为:经济法概论 邹杨 2009 年 3 月第 1 版 经济科学出版社 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 四、简答题 【1】简述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考核知识点:专利侵权行为。参见P284 参考答案: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1.专利权的枯竭 2.先用权人的实施 3 临时过境 4.为科学或者试验目的的使用。【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的职权有哪些?考核知识点:职工代表大会。参见P28 参考答案:(1)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3】简述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考核知识点:可抵押财产。参见P170 参考答案:根据担保法第 34 条规定,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的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4】仲裁协议应当具备哪些内容?考核知识点:经济仲裁协议。参见P290 参考答案:(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应当具体并准确表达,并不得超出仲裁机构的主管范围;(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5】合伙人通知退伙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考核知识点:通知退伙。参见P35 参考答案:(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提前 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6】简述代位权的含义及行使条件。考核知识点:债权人的代位权。参见P147 参考答案: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是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 法(2)债务人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五、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丙对 A 公司表示自己是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与 A 公司签订了 200 万元的买卖合同。A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合伙企业发货,由于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 160 万元,不足以支付 200万元的货款。2)丙与合伙企业进行了 20 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丙同本合伙企业交易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通过,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1)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 A 公司的 40 万元如何承担责任?(2)甲对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考核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参见P38 参考答案:(1)甲、乙、丙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 A 公司的 40 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该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2)甲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某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与其他三家公司开会,要求大家都作为拟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四家公司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 6000 万元,某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 1000 万元,其他三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共为 800 万元,拟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 4200 万元。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如果你是律师,请对该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1)四个发起人能否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法对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考核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参见P62 参考答案:(1)2005 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为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因此四个发起人能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法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的限制是,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因而此股份公司设立不合法。【3】某商场新进一种 MP4,价格定为 2598 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 1678 元写为 678 元。刘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 MP4 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 1356 元购买了两台 MP4。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 2000 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刘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刘某少付了 MP4 货款,找到刘某,提出或补交 2000 元或退回 MP4,商店退还 1356 元。刘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 2000 元或 MP4。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考核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参见P141 参考答案:(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 58 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裁决刘某将 MP4 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刘某的损失承担责任。【4】甲投资设立 A 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登记时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A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两年后甲因病死亡,与其共同生活的其子乙不愿继承甲在 A 个人独资企业的有关权利,A 个人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在 A 企业存续期间,因货物买卖尚有 B 公司货款 30 万元未支付,B 公司在 A 企业解散时就此申报了债权但未获偿还。A 企业解散 4 年后,B 公司向甲的儿子乙要求偿还货款,乙以以下理由拒绝了 B 公司的付款请求:(1)甲死亡时其个人财产已经全部用于偿还欠款且自己并未继承甲的有关权利;(2)B 公司的债权已因超过行使期限而消灭,乙不再负有偿还责任。请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乙拒绝付款请求的各项理由是否正确。考核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参见P45-46 参考答案:乙拒绝 B 公司付款请求的两项理由均不正确。(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甲在企业设立时注明了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乙不得以甲已无个人财产而拒绝 B 公司的付款请求。(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B 公司在 A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申报了债权,并在 A 企业解散后 4 年向乙主张债权,因此乙以 B 公司的债权因时效消灭为由拒绝 B 公司的付款请求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