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协议合同6135.pdf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合伙开公司协议 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一、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地址: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其中甲方投资叁万元,乙方投资壹万元.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按出资比例分配.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视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视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需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除去一切费用后)平均分配,店内债务同样比例共同承担.三、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房租、消耗用品、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用等)即现金管理,并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签字确认后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将当天营业额全额存入专用账户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营业利润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用货物需做好相应的记录.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一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另在经营过程中,每月双方共有 1000 元的招待费用共同支出.四、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月末(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甲乙双方平均分配税后利润,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五、纠纷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予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六、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当地法院.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甲方签字):合伙人(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 甲方:地房地产公司 乙方:物业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把花园的物业管理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具体细则如下:一、甲乙双方同意,该接管工作自年月日起正式生效(交接期为日),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可以沿用甲方名称.二、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公章交由甲方行政中心统一管理.三、花园物业管理公司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派出一名会计参与乙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四、乙方接管甲方在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期限为年,接管承包试用期为个月.在乙方经营有盈利的前提下,应向甲方交纳承包管理费,具体数额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议.五、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次日起,甲乙双方对花园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项包括执业文件、原有设备、设施、原有物品及财务章等,开发公司行政中心及甲乙双方派 出代表,在有关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在协议生效期间公司仅享有使用权并负有维修义务,合同终止后上述物品必须在完好(自然损坏除外)的情况下全部移交甲方.六、自年月日起,花园物业管理公司事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对自即日起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承担一切责任;年月日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甲方的遗留问题所开支的费用(包括预收业主的各种款项等),由甲方清偿.七、自年月日起(包括试用期)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的劳资、人事关系(包括员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承办前所发生的一切劳资人事关系(包括员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劳资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八、乙方承包接管甲方物业管理公司之后,应保持与甲方一致的对外形象,使用统一标识.乙方员工必须统一着装.同时,乙方承诺短期内保证物业管理费不变,但经过乙方对物业管理的改造、设施的完善,则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九、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凡甲方有重大接待及活动时,在保洁、保安、场地及维修、水电等方面需要乙方支持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但涉及费用的开支必须相互磋商解决.十、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甲方办公楼、董事长工作室及生活区等特定场合,所有保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并保留原有的岗哨.十一、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所有重大事项(包括公交线路、时间的更改调整,收费项目等的增减等),乙方必须出具书面意见,与甲方协商 甲方 签名 乙方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