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筹备须知2849.pdf
行业协会筹备须知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申请社团筹备应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有关要求 1三个以上发起单位或五个以上发起人签字(或盖章)的筹备社团申请书(一式两份)。2拟筹备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厅局、委、办)对发起人或发起单位(文头:列出名字或名称)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文件标题为“关于同意筹备协会(研究会、学会、促进会)的函”。发起单位或发起人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3发起人和拟任社团秘书长以上的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工作简历、职务职称、在其他社团兼职情况、奖惩情况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应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予以确认。4单位发起的,应提供发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性质、级别(事业单位)或注册资金(企业)、业务范围、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5筹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内容。6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从登记管理机关领取);7根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8拟发展的会员名单(30 个以上单位会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单位会员须具有法人资格。单位会员名单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人:余杰 行业协会筹备工作须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行业协会成立须经过“筹备成立”和“成立登记”两个阶段。经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下达批准筹备的文件后,行业协会筹备组应依法开展以下筹备工作:一、刻制印章。行业协会筹备组凭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的文件申请刻制印章。行业协会筹备组印章只能用于批准筹备文件中规定的筹备工作。行业协会完成筹备工作、申请成立登记时,须将筹备机构印章上交登记管理机关。二、发展会员。会员是行业协会的基础,发展会员是行业协会筹备工作的首要任务。行业协会在发展会员时应注意:1、行业协会应根据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确定会员入会标准,吸收会员。2、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企业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入会。3、会员为同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没有个人会员。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会员。会员应覆盖全省大多数市州 70%、占同行业企业数的 50%以上,或会员单位总产值占整个行业总产值的 50%以上。4、行业协会吸收会员应履行入会程序,包括会员申请、行业协会筹备组批准、登记造册、颁发会员证(行业协会成立登记后方可颁发会员证)等。5、会员超过 100 个的,可以设立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不少于会员的 1/3。6、行业协会筹备组应于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10 天前将会员名册与其他材料一起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三、筹集资金。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成立地方性行业协会必须筹集 3 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其资金来源必须合法。行业协会筹集的资金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四、落实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行业协会必须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在证实其拥有办公场所时,应提供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办公场所系他人捐赠的,还应提交捐赠协议书。行业协会办公场所不得设在私人寓所内,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其他单位合署办公。登记管理机关将对行业协会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查。要有专职的秘书长、会计、出纳。五、制定有关标准和制度。制定会费标准、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选举办法、行规行约等。六、起草章程。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湖北省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起草章程草案,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先行审查。七、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在完成上述工作后,行业协会筹备组应于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会费标准、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行业协会筹备机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登记管理机关,并将会议议程等有关材料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逾期未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即失去筹备资格。如需要设立,则必须重新申请筹备。湖北省 xxx 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或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筹)筹备要求 一、行业协会召开会议前,筹备组必须召开会议讨论会议筹备工作,包括事项:1、确定会员名单、会员代表名单、参加大会的会员(或代表)名单;2、推荐理事、常务理事人选;3、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等候选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候选人不得由同一单位产生;4 讨论筹备工作报告;5、审议章程修改稿;6、讨论会费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7、代表的产生及理事、监事、负责人的选举办法等。二、行业协会应在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前,应提前10日向我局报送下列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召开会议:1、筹备组会议纪要;2、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名称、会议议程;3、会员名单、会员代表名单、参会会员代表名单;4、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 监事候选人 名单(姓名、年龄、单位职务或职称职务,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兼任监事的不得超过1人);5、章程草案并报省民政厅初审;6、会费标准的测算方案及财务管理办法。7、筹备工作报告。8、代表的产生及理事、监事、负责人的选举办法。推荐的行业协会负责人人数,设常务理事的不超过常务理事的 1/3,未设常务理事的,不超过理事的1/3,最多不超过10人);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数不少于会员数的1/3,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的 1/3且必须为单数;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的1/3且必须为单数;理事不足50个的,不设常务理事)。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 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大会议程应包括讨论通过上述事项。行业协会通过会费标准、选举负责人和章程必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且获得2/3以上。三、章程和会费标准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其中会费标准会前报胡芳审核、会后报胡芳备案,在胡芳处办理会费票据购领手续。四、会员(或代表)大会通过后 30日内到省政厅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领取登记证书等,行业协会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五、每年 3 月-5 月 31 日前按时参加年检。会议名称及会标:湖北省 xxx 会(筹)第一次会员大会(或第 x 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不能叫成立大会,协会经民政部门登记并颁发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后才宣告成立,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会议基本议程 主持人:xxx (大会一般有以下内容,顺序如下:)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宣布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 介绍到会人员 省民政厅宣读准予筹备的批复 做筹备工作报告 做表决和选举办法的说明 宣读章程并做章程起草说明(印发章程)做会费标准、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起草的说明(书面印发)通过提名的总监选人、监票人、计票人(举手表决,过半数通过)表决通过表决和选举办法 审议通过章程(必须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审议通过会费标准、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必须无记名投票,2/3 表决通过)选举理事和监事(理事和监事必须为单数,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通过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等 通过其他事项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无记名投票,2/3 多数同意通过)宣布表决票数及理事、监事、负责人选举结果 二、之后召开理事会 选举常务理事(必须为单数,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聘请秘书长 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通过其他事项 三、当选会长讲话 领导讲话(其它内容根据工作需要自定,如贺信、致辞等)。申请社团成立登记应提交的清单及有关要求:1、以筹备机构名义撰写的社团成立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文件关于同意社团成立的函,文内须载明:同意社团申请成立等登记、承诺履行业务主管职责、明确社团登记管理联络处室和联络员等内。3、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意见修改并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团章程(一式三份)和登记管理审定的章程原稿。4、会员名单(个人会员不少于 50 个,单位会员不少于 30 个,混合计算总数不少于 50个),单位会员名单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5、不少于 3 万元的注册资金,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6、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真实反映会员选举情况,载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表决方式、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表决事项、选举情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应当记载的内容。附当选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7、筹备机构印章。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湖北省社会团体办公用房证明、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银行帐户备案表,非行业协会性质的社团如有副处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还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不得超过 2人)。以上表格可以从登记机关领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从“湖北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9、会长(法定代表人)副会长、秘书长的身份证复印件。10、有名誉会长、顾问的,须提交名誉会长或顾问名单,名单包括名誉会长或顾问的个人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