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承包合同46153.pdf
年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承包合同 作者:日期:*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星级文明*的需求,做好*整体环境卫生工作,提升*的社会形象,将*的垃圾清运处理工作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清运范围*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维修等所产生的垃圾(包括广场、餐饮、商场、加油站、汽修、厕所、风味厅等)。二、清运方式 每天定期一次(约早 5:30:0)将*内所有垃圾清空并外运至垃圾处理点(或*职能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做到*内的垃圾日产日清,必要时需增加清运次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调度。节假日(包括旅游季节或春运时期)的垃圾清理次数由甲方视具体情况确定并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组织清理。外部的运输方式、人数与工具的安排,以及与县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由乙方负责解决。三、清运费用及支付办法 1、全年总清运处理费用为:(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700元)。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加班费、保险费,垃圾运费、工具、垃圾处理费以及环境影响等在内的全部费用(包含*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支付方式:全年清运处理费用分4 次,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清运处理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于 10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根据上季度乙方工作质量情况支付给乙方,其中第一季度支付清运处理费为(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贰拾柒元整(¥1277.00 元),第二、三、四季度清运处理费标准为(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零玖拾壹元整(¥19091.0 元)。四、协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