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操作实务问答」46058.pdf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操作实务问答 第一章总则类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答:我国现代担保业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4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188家,筹集担保资金657。2亿元,累计担保27亿元,18.84万户。首次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超过50。担保作为一个行业越来越显示出了它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同时加强担保业的管理工作也显得十分迫切。担保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是与担保机构控制防范风险实现持续发展关系密切的工作,由于处在探索发展中的诸多原因,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建立国家统一的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各担保机构制定的核算办法差别较大,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不能准确反映担保业的整体状况,十分不利于担保业的风险控制和持续发展。无论从政府监管、银行合作还是担保机构自身管理的需要都需要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此,财政部从规范担保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控制担保风险出发,总结了我国担保机构会计核算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了我国担保业的特点,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适时制定了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为什么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内?答:担保机构是从事风险管理、出售信用产品的专业机构,信用是金融的本质。所以,担保业务的实质是一种金融业务。担保通过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用增级来获得贷款,同时增加自己的或有负债,从而影响社会资金的流向和大小,使资金流向收益较高、风险较低的地方,充分体现了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资金配置和风险配置。担保业务是专门从事资金风险价值管理的衍生金融业务,担保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与金融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基本相同。所以,办法应当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内。3、办法出台对担保机构有什么样的作用和意义?答:专业担保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只有几年的时间,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充分体现担保业务的特点,更没有把担保业务作为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至多是就重要的担保合同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予以表外披露。各地担保机构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重要的会计信息没有得到反映,同行业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人们难以通过会计报表来认识担保机构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因此,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的担保会计核算,是一个很现实的基础工作,迫切需要从制度和方法上加以解决。财政部针对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时出台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1)办法,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下,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金融特点,这对引导人们运用现代金融理论,特别是衍生金融理论去认识担保业务规律、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在风险控制环节的衍生金融特点,明确、详细地规定了保证金的存人、存出业务,对认识担保机构保证金性质,规范担保机构保证金的存人、存出业务意义十分重要。3)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高风险特点,体现了“风险成本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成本”规律性,详细地规定了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包括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各种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等。4)办法,遵循国际惯例做法,充分体现信用担保的准公共产品特点,在担保风险损失补贴、担保资本投入、担保扶持基金、代管担保基金、担保减免税等方面都做出详细的规定。5)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机构的收入特点,详细规定了各项收入的核算方法,包括: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追偿收入等,对指导担保机构科学合理地进行担保业务定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办法,在现有会计基本制度体系下,充分反映担保业务的或有性。尽管没有将担保业务纳入表内核算,但在表外设计了“担保余额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7)办法,对反映担保业务的基本指标做出了明确的内涵定义和外延描述,这对统一担保行业信息标准、制定担保行业监管考核办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当然,担保行业发展才有几年时间,担保业务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暴露还很有限,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规律的担保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可能达到很成熟的程度,需要广大业内专业人士不断探索总结担保业务规律,不断提出完善担保会计核算方法的建议。尽管如此,丝毫不影响财政部此时出台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重要意义,她为现阶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4、“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其中“规定程序”有哪些?答:“规定程序”是指:设立的担保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规定程序。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规定程序”,是指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建住房;2008号文件,即“关于印发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内容。二o五年七月十日后设立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定程序”还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20051257号文件,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内容。“跨省区”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区开展担保与再担保业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大”是指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包括哪些?答:从我国担保行业的实际情况看,“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还包括: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事业法人性质的担保机构、各级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的社团法人性质的担保机构。、“企业应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其中“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规定的一般原则”指那些?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是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一章总则”部分的会计核算的“四大前提”和“十三项原则”。“四大前提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十三项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7、“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担保机构应该自行确定的有哪些明细科目?答:企业主要根据明晰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核算需要来确定明细科目。如:1)“应收代偿款”科目。除按代偿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外,为了方便对“应收代偿款”的管理,还应设置“本金”、“占用费收人”和“相关税费”等专栏反映。2)“坏账准备”科目。为了方便合理地冲销各项应收款项的坏账,应该在“坏账准备”科目下设置“应收担保费坏账准备”、“应收分担保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明细科目。3)“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为了编制会计报表的方便,应该在“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下设置“短期责任准备”、“长期责任准备”明细科目。、“相关附表包括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余额变动表、分部报告(不要求编制和提供分部报告的企业除外)等”。“分部报告”指什么?答:分部报告是指:担保机构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近两年的收入、支出、利润及资产、负债等基本财务情况报告。9、“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果具有实质控制权,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实质控制权”如何判断?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