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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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2023年).docx
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2023)_物业经理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2023年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3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2023年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市国土房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实现城市均衡进展,根据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漂亮天津建立纲要(津党发202319号)及2023年20项民心工程的部署,现制定2023年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以下简称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根据建立漂亮天津的总部署,连续对中心城区旧楼区实施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坚持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条块结合、以区为主,明显见效、常态长效的原则,统筹推动,真抓实干,努力把旧楼区建立成为功能完善、环境干净、管护到位、群众满足的漂亮社区,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进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2023年完成约2600万平方米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任务,涉及560个小区、5624幢楼,约42万户、120万群众受益,根本实现中心城区成片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全掩盖。提升改造后旧楼区的居住功能显着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后期治理严密连接,让人民群众住得更加舒适、生活更加和谐幸福。 (二)主要内容。 1.更新一个箱,即信报箱。 2.安装两道门,即楼栋门、小区门。 3.改造三根管,即自来水管、燃气管(燃气户管、燃气灶具连接收)、排水管。 4.实现四个化,即甬路平坦化、健身设施普及化(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安装体育熬炼器械)、楼间环境标准化(撤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车辆停放集中化(修理配建自行车棚,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建立停车泊位并栽植全冠乔木)。 5.完善五功能,即屋面防水、供热计量节能、供电安全爱护、楼道照明及相关设施整修、垃圾设施修复等。 在具备围合条件的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所需经费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赐予补贴。对住宅电梯、高层住宅消防系统进展修理改造,所需费用由电梯全部权人、房屋全部权人担当,无全部权人的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赐予补贴。 相关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要求,安排增加非规定整修工程。非规定整修工程所需费用由区人民政府担当。 三、工作步骤 (一)预备工作阶段(2023年2月底前)。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旧楼区指挥部)组织工程招投标,下达2023年投资规划,组织开展全体参建人员培训。相关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作方案,落实施工工程工程招标、成品设施招标等政府选购工作,完成提升改造小区的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2023年3月至10月底)。做好全市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发动部署工作。根据3月份首批小区开工、6月底前全部小区分四批开工、10月底前根本竣工的目标,组织实施提升改造工程。 撤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工作,要在其他工程开工前先行启动。对屋面防水、外檐整修等受雨季影响较大的工程,早安排、早施工,力争6月底前根本完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3年7月至11月底)。本着完工一批、验收一批、接收一批的原则,严格根据检查验收标准,分期分批对竣工小区进展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同步进展接收移交,11月底前完成全部小区验收工作。 四、资金安排 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资金根据多方筹资、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市财政补贴、相关区财政担当、产权单位(产权人)和专业经营效劳单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投入的方式共同筹集。总投资规划约为20亿元(不含节能改造、自来水管和燃气管改造等工程的专项资金),其中,财政资金根据市、区两级财政各50%比例担当。节能改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停车泊位建立、全冠乔木栽植等与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结合工程,应安排专项资金,根据相应资金渠道解决。 五、职责分工 (一)相关区人民政府。依据本方案确定的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范围,讨论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完成施工工程招标和设备选购;组织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提升改造和验收工作;组织对私搭乱盖,占压燃气、消防等设施,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治理工作;落实区级财政改造专项资金;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旧楼区长效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治理。 (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中的综合配套相关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展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修理更新和验收工作;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立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治理等工作。 3.市民政局 负责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宣传教育、施工对接等工作;负责提升改造后旧楼区的长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各区确定治理模式,指导相关街道落实治理效劳单位,对验收合格小区做好接收工作和日常治理效劳的监视治理、评议考核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对市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状况的监视治理。 5.市规划局负责对涉及私搭乱盖行为确实定,指导协调缺失单元门栋地名牌、楼体地名牌补建等工作。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任务的牵头工作;会同市旧楼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指导推动各区房管部门实施房屋综合修缮、物业用房配建等工程,指导有资质的物业企业提前进驻小区开展效劳。 7.市建立交通委负责安全质量监视和治理;推动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中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户外供热设施整理、自来水户管改造、燃气户管改造、燃气灶具连接收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指导推动各区开展治理私搭乱盖、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以及停车泊位建立、全冠乔木栽植工作。 9.市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监视工作。 10.市质监局负责对电梯使用状况进展鉴定,指导推动修理、改造,并根据标准组织验收。 11.市体育局负责体育熬炼器械的配置、验收等工作。 12.市市政大路局负责市政部门养管范围内排水管网疏通改造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市政部门养管范围内的楼间甬路按标准进展养护修理。 13.市通信局负责指导协调楼道内通讯、网络等相关管线的整理标准工作。 14.市邮政局负责信报箱更新补建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5.市电力公司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供电线路的整理标准;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按原标准进展修理、养护,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做好协调移交,对没有安装小区路灯的组织补建等工作。 16.天津播送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负责楼道内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的整理标准工作。 17.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帮助协作工作。 请市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2023年是三年成片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收尾年,也是任务量最大的一年。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担当,克制困难,严密协作,全力以赴打赢收官战。 (一)加强统筹组织。市旧楼区指挥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现场推动,强化检查督导,推开工程有序实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立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等部门要加强牵头协调,积极组织市旧楼区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主动协作,加强指导。各区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严格落实目标责任,逐级分解任务,强化内部协调,严格施工监管,做到更便民、少扰民,确保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作顺当推动。 (二)狠抓施工治理。市旧楼区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施工治理措施,落实施工点评、定期通报、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办力度。相关区分指挥部要根据先设计后施工、先样板后推广的要求,加强统筹组织,搞好各工种连接,优化施工流程,确保工程有序实施;要落实小区现场治理责任制和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导则,加强施工细部质量治理,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严把工程材料关、施工工艺关、工程验收关,不让一个不合格工程过关。 (三)严密依靠群众。坚持把依靠群众、效劳群众、让群众满足的思路贯穿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的全过程。施工前,相关区分指挥部要主动与居委会沟通,围绕小区改什么、怎么改,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制定具体的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中,要加强施工单位日常治理,落实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缩短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削减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验收中,民政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代表、群众监视员、居委会参加验收评价,把群众满足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标准。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参加、支持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