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814.pdf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减少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验收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防护的验收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用于安全防护的各类材料(如钢管、扣件、密目立网、安全平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做好进场验收工作,保证其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一、土建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1)吊装器具验收;(2)临边防护验收;(3)洞口防护验收;(4)高处作业平网防护验收;(5)模板支架验收;()井道承重平台验收;(7)物料周转平台验收;(8)交叉作业防护验收;()马道防护验收;(10)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11)悬挑式外脚手架验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验收;(13)临电验收;(14)、其他防护验收。2、验收程序 上述各项验收项目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项目应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二、机械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1)、机械设备安全验收;(2)、机械防护验收;(3)、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验收、验收程序 机械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及要求(1)、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验收()起重机械用电验收()、非起重机械用电验收(4)、照明验收()、临时用电系统验收 2、验收程序 所列各分项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临电负责人),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临电负责人留存验收记录。四、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人员应核定需验收项目是否符合方案、交底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不得签认验收单,并要求相关范围进行整改。专职安全员参加验收程序时,应认真检查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验收项目及时签认后,承担对验收项目的日常检查责任.五、安全防护设施的交接 安全防护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组织实施人员负责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新使用单位就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交接,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六、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 上述安全防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占用该防护设施部位的分包单位向项目部工程经理提出申请,工程部门组织安全交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拆除)后,方可拆除.安全防护拆除需留存拆除记录,标明拆除的防护项目、拆除部位、拆除时间等.